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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广电: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炜辉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邓炜辉)

2023年11月28日,本人(邓炜辉)作为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履责。现将2023年当选后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邓炜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5年出生,博士学历,教授。现任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三)兼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情况

2023年11月28日起至今,本人兼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本人依规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报告,着重关注公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充分运用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当选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认为这些议案均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现场方式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4431001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细则的规定,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积极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就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建议,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2023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会议召开次数应参加会议次数参加次数缺席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330
审计委员会4110
提名委员会211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00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3000
风险管理委员会1110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2023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及其他工作时间定期或不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助力董事会充分发挥定战略、防风险、做决策的作用。

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本人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邮件、微信等保持顺畅沟通,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定期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

求,我对《关于与广西北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广西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开展传输服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均按程序进行了审核,同时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依据市场化原则,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没有对外担保及关联方非法占用资金的情况,充分保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3年度公司能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已承诺但未履行的事项,亦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五)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审议和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程序合法有效;聘

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具备担任相关职务的条件和履职能力,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2023年度发布定期报告4次、临时公告64个,努力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履职期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精神,并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邓炜辉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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