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1-092债券代码:110071 债券简称:湖盐转债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年6月28日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412.00万股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天盐业”)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董事会现已完成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授予登记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结果
1、授予日:2021年5月11日
2、授予数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412.00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1.54%
3、授予人数:89人
4、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2.60元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89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①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②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姓 名 | 职 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本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
王哈滨 | 董事、总经理 | 34.00 | 2.13% | 0.04% |
陈全胜 | 副总经理 | 30.00 | 1.88% | 0.03% |
李 瑛 | 财务总监 | 30.00 | 1.88% | 0.03% |
刘少华 | 董事会秘书 | 30.00 | 1.88% | 0.03% |
吴荣都 | 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 | 30.00 | 1.88% | 0.03%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84人) | 1,258.00 | 78.63% | 1.37% | |
合 计 | 1,412.00 | 88.25% | 1.54% |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限售。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
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各年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条件 |
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 | 以2019年业绩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2021年扣非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5.2%,且上述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或平均水平;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98% |
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 | 以2019年业绩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2022年扣非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5.4%,且上述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或平均水平;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98% |
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 | 以2019年业绩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2023年扣非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5.6%,且上述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或平均水平;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98% |
考评结果(S)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解除限售系数 | 1 | 0.8 | 0 |
8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36,712,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14,120,000.00元(股),余额人民币22,033,396.24元计入资本公积(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人民币917,762,808.00元(股)(含自2021年1月18日“湖盐转债”开始转股后所形成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1,882,808.00元,股本为931,882,808.00股。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未作任何调整。
五、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6月28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6月29日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六、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917,762,808股增加至931,882,808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数量不变,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由61.40%下降至60.47%、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由
61.40%下降至60.47%,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七、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 授予前数量 | 变动数量 | 授予后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14,120,000 | 14,120,000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917,762,808 | 0 | 917,762,808 |
总 计 | 917,762,808 | 14,120,000 | 931,882,808 |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万股) | 限制性股票成本 (万元) | 2021年 (万元) | 2022年 (万元) | 2023年 (万元) | 2024年 (万元) | 2025年 (万元) |
1,412.00 | 5,295.00 | 1,158.28 | 1,985.63 | 1,367.88 | 617.75 | 165.47 |
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十、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核实,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授予日前6个月内均无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十一、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十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