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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行:江苏银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证券代码:600919 证券简称:江苏银行 公告编号:2021-016优先股代码:360026 优先股简称:苏银优1可转债代码:110053 可转债简称:苏银转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

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2.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167人,注册会计师92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70人。

3.业务规模

毕马威华振2019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6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3亿元)。

毕马威华振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44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3.2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等。

毕马威华振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在行业具有过往审计业务经验。毕马威华振2019年公司所在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

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于2018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地方证监局给予的行政监管措施2次,相应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从业人员7人次。除此以外,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窦友明,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窦友明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薛晨俊,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薛晨俊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源泉,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

会计师资格。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8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吴源泉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1年年度本行审计收费为人民币473.2万元,与上一年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毕马威华振的基本信息、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审计服务情况等进行了了解和审查,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按照公司治理相关程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品牌声誉良好。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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