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2月24日在公司22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颂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向银行继续申请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碑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支持。其中拟以信用方式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总额不超过2亿元,使用方式为流动资金贷款;拟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年期贷款总额不超过1.6亿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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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拟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拟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3.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2)。
以上第2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