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在报告期内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重要会计政策及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了审查,督促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审计委员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完整合理的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适应公司发展和管理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同意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本报告期内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编制的相关财务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04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