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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发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0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原执行本公司 2023 年度审计业务的团队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吸收合并,经公司综合考虑,拟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前任会计师已同意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杨雄截止 2024 年 2月 ,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37人,注册会计师 1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

3、业务规模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4,909.97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3,046.25万元。审计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 59 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期间有 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0次,行政处罚1次(非在本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管丁才

1995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 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 2024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 13 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熊玉虎

熊玉虎从业经历:2020年 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 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1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4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3)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吉正山

项目合伙人:姓名吉正山,2013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及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均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和公司所在行业服务业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并遵循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上市公司协商确定年度审计收费;本期财务审计费用12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上期财务审计费用 12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5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2年(2012年-2023年),此期间大华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2022年度和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为本公司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吸收合并,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综合考虑事务所业务资质、审计团队、胜任能力、审计工作连续性等多方因素,并与大华、北京大华国际友好沟通,公司拟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北京大华国际、大华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大华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变更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1 年,建议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50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1 年,拟支付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50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事前审核意见如下: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并取得对方同意。对于本次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我们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我们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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