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
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7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经事后自查发现,部分内容未同步更新,现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更正情况
第二章 二、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诉讼等相关情况
更正前:
发行对象杉杉集团、朋泽贸易和鄞州捷伦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更正后:
翁惠萍系杉杉集团现任董事长。2018年4月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18号,认为翁惠萍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泄露内幕信息行为,决定对翁惠萍处以30,000元罚款。
除上述外,发行对象杉杉集团、朋泽贸易和鄞州捷伦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更正情况
更正前:
第二章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一、发行对象 | 1、修订了杉杉集团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股权结构,更新了最近一年简要财务会计报表数据; 2、修订了朋泽贸易股权结构,更新了最近一年简要财务会计报表数据; 3、修订了鄞州捷伦股权结构及更新了最近一年简要财务会计报表数据 |
第二章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一、发行对象 | 1、修订了杉杉集团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股权结构,更新了最近一年简要财务会计报表数据; 2、修订了朋泽贸易股权结构,更新了最近一年简要财务会计报表数据; 3、修订了鄞州捷伦股权结构及更新了最近一年简要财务会计报表数据 |
二、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诉讼等相关情况 | 修订了发行对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