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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泰集团: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做出如下说明: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依据财政部修订和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及通知,公司需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第四次董事会、第十二届第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 2018 年 12 月发布的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2019年 12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财会〔2019〕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 号),2020 年 6 月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 号),本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修订或新发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符合前述财政部最新发布相关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新租赁准则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自 2020年 6 月 19 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影响

1、新租赁准则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

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 2021 年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财会〔2019〕21 号)

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 13 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

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 13 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2)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 13 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第 13 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 13 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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