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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府井:通知债权人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9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知债权人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府井”或“本公司”)拟以发行A股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商股份”),王府井为吸收合并方,首商股份为被吸收合并方,即王府井向首商股份的所有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交换该等股东所持有的首商股份股票(以下简称“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首商股份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王府井或其全资子公司将承继及承接首商股份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本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有关议案,并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9)。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已经王府井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王府井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首商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首商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实施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将视为有关债权人放弃要求本公司提前清偿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其享有的对本公司的债权将由本公司按约定继续履行。对于根据本公告进行有效申报的债权人,本公司将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对相关债务根据债权人的要求进行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传真的方式申报,申报时间为自本公告登报之日

起45日内。邮寄方式的申报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现场申报:北京王府井大街253号王府井大厦11层

2、邮寄申报:

地址:北京王府井大街253号王府井大厦11层邮编:100006收件人:岳继鹏、连慧青、李智、任昌杰电话:010-65125960

3、传真申报:

传真号码:010-65133133联系人:岳继鹏、连慧青、李智、任昌杰

特此公告。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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