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黑龙江省
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1月26日,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龙建股份”)收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黑龙江省国资委关于同意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批复》(黑国资考分〔2021〕327号),黑龙江省国资委原则同意《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7日
? 报备文件
《黑龙江省国资委关于同意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批复》(黑国资考分〔2021〕3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