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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股份:龙建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7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21-048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0日

? 征集人对所有征集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受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建股份”或“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丁波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丁波先生,男,196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黑龙江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教授、系主任;2000年3月任黑龙江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院长;2015年4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黑龙江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院长;2016年12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月至今任龙建路

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黑龙江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2021年10月29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对《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四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公司实行本激励计划,并同意将该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3日14点30分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2日15:00-2021年12月13日15:00本次采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二)会议召开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办公楼329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龙建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1),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上登载的《龙建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7号)。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至2021年12月7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0日9:00-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304室(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50009

联系电话:0451-82281430

联系人:许晓艳、岳野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

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

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丁波

2021年11月27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龙建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龙建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丁波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弃权)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 报备文件

征集人丁波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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