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21-041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10人,实际到会董事10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董事田玉龙、宁长远、栾庆志、于海军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拟激
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1-043”号临时公告。
2、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健全公司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董事田玉龙、宁长远、栾庆志、于海军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龙建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明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权限、实施流程、特殊情形处理、信息披露、财务会计与税收处理等各项
内容。董事田玉龙、宁长远、栾庆志、于海军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龙建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办理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以下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10)授权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剔除或更换同行业企业或对标企业样本。
(11)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4.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田玉龙、宁长远、栾庆志、于海军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5、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2021-2025年)》的议案(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龙建股份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
6、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
年)》的议案(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经理层成员及经理层人员绩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的议案(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龙建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9、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2021-2025年)》的议案
公司将视相关审批进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择机通知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并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2、3、4、5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提前充分研究了提交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的前提下,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龙建股份独立董事意见》。
四、上网公告附件
1.龙建股份独立董事意见;2.龙建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3.龙建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4.龙建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5.龙建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6.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龙建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7.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建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龙建股份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 报备文件
1.龙建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龙建股份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
3. 龙建股份2020年度经理层成员及经理层人员绩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