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到会董事11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龙建股份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龙建股份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11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的要求,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1-020”号临时公告。
3、《关于制定<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度>的议案》(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制定<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兑现办法>的议案》(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提前充分研究了提交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的前提下,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龙建股份独立董事意见》。
四、上网公告附件
1、龙建股份独立董事意见;
2、龙建股份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 报备文件
1、龙建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龙建股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度;
3、龙建股份经理层成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兑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