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年度分配预案、年审会计师续聘、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决策程序的总体意见
2021年4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关于续聘2021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就续聘2021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提前向我们提供了相关材料,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时,关联董事能够回避表决。以上议案的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均表示同意。
其中,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2021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关于决策事项的具体意见
(一)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实现扭亏为盈,管理层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现金分红政策,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续聘2021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审亚太”)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任务。续聘中审亚太担任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要,有利于保证审计工作的延续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由中审亚太进行鉴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公司进行专项核查,全面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由于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和效益落后于可研计划,公司2020年对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和构成进行了调整。我们提示公司合理安排,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争取使募集资金尽早发挥更大效益。
(四)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实际执行金额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计额度内。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于正常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活动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聂丽洁、员玉玲、郝士锋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