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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传媒: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所在地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3月27日,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的流动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具体实施投资理财事宜,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上述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合理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收益。

(二)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

(四)委托理财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70,000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的流动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具体实施投资理财事宜,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上述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资金投向为一年以内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购买股票以及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并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以满足公司资金需要。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所在地银行。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将通过评估、筛选等程序,严格禁止购买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型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并由公司财务中心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核算和记账,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4,059,592,481.253,966,373,387.33
负债总额1,594,446,183.991,467,101,836.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64,954,880.012,499,098,533.26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7,127,961.03243,834,590.74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已支付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为4.9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2023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的40.06%。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在财务报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示和披露,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标的为低风险短期(一年内)银行理财产品,未用于证券投资,也未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资金安全性较高。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稳定,公司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总体而言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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