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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解百: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0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产品期限:单项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购买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何时点未到期的产品余额不超过16亿元,单项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购买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授权投资理财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一)委托投资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增加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

(三)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资金投向及产品期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银行理财资金池,主要选择风险较低、自购买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

2、授权委托理财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3、委托理财的实施

授权公司总经理毕铃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本项投资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建立了理财业务的分类、分级审批程序,从决策层面对理财业务进行把控。公司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银行资质、流动性等进行尽职调查和评估,选择风险较低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目前公司理财产品管理主要分为银行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对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按年度金额预计后报股东大会审议;对于购买信托理财产品按每个具体产品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若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公司各类理财产品由管理层在批准并授权的范围内组织实施。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满足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进行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三、风险提示

银行理财资金池产品受宏观经济波动因素影响,存在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不可抗力等风险。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表决结果为: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全票同意通过该项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毕铃具体组织

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较为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何时点未到期的产品余额不超过16亿元,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至本公告披露日前的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投资余额管理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110,050万元,取得收益2,589.96万元,期末未到期余额为70,00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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