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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2022年年度报告(更正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9

公司代码:600811 公司简称:东方集团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艳波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6亿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8.78亿元,公司根据母公司报表提取法定公积金

0.88亿元和盈余公积金0.88亿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4.52亿元。结合公司利润状况和经营发展需求,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四)可能面对的风险”中详细描述可能面对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4

备查文件目录(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润澜西藏东方润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东方粮仓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东方粮油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银祥豆制品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东方银祥油脂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国开东方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东方财务公司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锦州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东方集团
公司的外文名称ORIENT GROUP INCORPORATION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OGI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孙明涛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康文杰丁辰、殷勇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丽都花园路5号东方金融中心26层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35号东方大厦16层
电话0451-536660280451-53666028
传真0451-536660280451-53666028
电子信箱dfjt@orientgroup.com.cndfjt@orientgroup.com.cn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8号经开区大厦第9层901室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不适用
公司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35号东方大厦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150001
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丽都花园路5号东方金融中心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100016
公司网址http://www.china-orient.com/
电子信箱dfjt@orientgroup.com.cn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报告期无变更情况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东方集团600811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路16号院7号楼9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高世茂、霍耀俊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马辉、周宏科
持续督导的期间2016年5月26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2年2021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0年
营业收入11,261,277,219.8013,724,186,139.13-17.9514,699,189,863.26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11,217,759,542.7113,685,361,266.95-18.0314,665,946,168.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5,543,509.85-1,718,745,862.41不适用240,449,285.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25,311,273.87-1,166,327,565.62不适用61,455,435.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0,288,621.92499,993,119.49-23.9448,139,288.49
2022年末2021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0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326,099,426.5519,414,186,363.47-5.6021,122,037,537.26
总资产42,230,306,536.9244,300,763,694.50-4.6746,895,791,760.79
期末总股本3,659,150,735.003,714,576,124.00-1.493,714,576,124.00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2021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0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721-0.4697不适用0.06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721-0.4697不适用0.06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529-0.3187不适用0.016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28-8.48增加3.20个百分点1.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90-5.75增加0.85个百分点0.29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2,534,343,221.862,574,176,397.543,632,192,669.092,520,564,931.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91,987.1614,399,568.73-116,626,806.41-905,008,259.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8,380,184.39-28,002,362.57-107,778,504.22-827,910,591.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975,930.51288,602,605.6238,316,263.02-47,606,177.23

公司业绩季度波动的原因:

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较第三个季度减少的原因为第四季度玉米等农产品价格处于高位,为降低经营风险缩减农产品贸易业务量。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前三季度存在较大变化主要为第四季度末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所致。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2年金额附注(如适用)2021年金额2020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5,113,783.04-24,469,562.94382,279.25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2,827,057.3111,459,037.2118,348,496.92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3,131,630.19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20,387,906.23-119,101,171.1439,703,873.26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30,668,201.882,082,904.27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211,403,579.61-188,414,755.96189,554,960.60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0,300,271.03-357,145,918.45-6,592,241.6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75,061.40449,989.8689,287.52
减:所得税影响额-52,871,525.51-42,260,276.9941,921,397.2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50,103,891.75-82,543,807.6425,785,943.58
合计-70,232,235.98-552,418,296.79178,993,849.54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

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205,163,912.92385,112,600.38179,948,687.466,436,736.12
其他债权投资18,674,815.03-18,674,815.0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2,104,121.3646,554,875.28-5,549,246.08
投资性房地产5,473,117,698.505,296,616,837.26-176,500,861.24-211,403,579.6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50,000,000.0041,159,983.57-8,840,016.43-8,840,016.43
存货(被套期项目)10,325,392.5534,087,148.9923,761,756.444,019,166.17
交易性金融负债10,324,975.701,273,970.00-9,051,005.70-22,003,792.09
合计5,819,710,916.065,804,805,415.48-14,905,500.58-231,791,485.84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讨论与分析概述

2022年,受国内市场需求收缩、市场预期转弱、原材料价格高企、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公司核心主营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销售业务疲软,油脂加工业务量和农产品贸易业务量缩减,农业板块相关项目推进速度和房地产业务资产处置未达预期。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61亿元,同比下降17.9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6亿元,较上年同比减亏7.23亿元,影响公司本期业绩的主要原因为:

1、由于受房地产市场环境及疫情等因素影响,公司房地产业务资产处置进度未达预期,叠加融资成本增加、项目利息收入减少以及合作项目投资收益亏损,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报告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7亿。

2、受菜籽原料进口价格高位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银祥油脂于报告期缩减菜籽加工业务,此外受疫情影响,棉籽加工项目设备调试期超过预计期限,导致油脂加工业务收入未达预期,东方银祥油脂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下降,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5亿元,其中含商誉减值损失1.88亿元。此外受市场影响,公司于报告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27亿元,计入当期损益。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3、受市场和疫情影响,公司所持投资性房地产期末公允价值较期初下滑,对当期利润影响金额为-2.11亿元。

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和市场不利因素,公司采取积极的经营举措,克服内外部困难,重点加强主营业务风险管控、以及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随着国内外经济环境趋势向好、国内消费水平回暖以及原材料价格回归合理区间,将对公司核心主营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扭转亏损局面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公司也在积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海水提钾项目和收购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5%股权项目均在有序推进中。针对房地产业务,公司将结合政策环境,继续推进现有项目销售和资产处置,但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二、主要经营举措

1、大米加工销售

报告期,公司大米加工销售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56亿元,同比下降64.61%,毛利率3.21%,较去年增加4.1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为降低经营风险、公司业务结构优化调整,毛利率较低的产品业务量缩减。公司自2021年起顺应市场渠道的变化,及时改变销售策略,在社区团购和线上渠道持续发力。报告期,东方粮油入选“美团优选”全国优秀供应商,在美团优选平台销售额全国排名第三,2022年线上销售规模突破4.2万吨。2022年公司与阿里巴巴旗下社区团购平台“淘菜菜”合作,在武汉推出重点单品“稻可道雪地黑土五常大米”,武汉单仓单日销量最高达到8000包。公司启动联合品牌产品,推出新品“稻可道X淘菜菜有机五常大米”,在全国展开推广,成为淘菜菜重点产品,创下平台销售记录。2022年,公司五常加工园区的天缘道五常大米申报通过了“黑土优品”农业品牌标识。

2、油脂加工业务

报告期,东方银祥油脂实现营业收入18.97亿元,同比下降42.2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5亿元,亏损的主要原因为主要加工业务菜籽加工量大幅减少、企业成本增加、棉籽加工收入利润未达预期以及商誉减值所致。报告期,菜籽压榨利润仍呈现倒挂,且消费需求持续走低,东方银祥油脂一方面缩减菜籽加工业务量,一方面积极开拓棉籽加工业务,但由于棉籽加工设备调试期超过预计期限,在2022年年内未能实现预期收入和利润。截止2022年末,东方银祥油脂棉籽加工项目已实现投产,随着国内市场回暖、菜籽、棉籽原材料价格回归合理区间等有利趋势,东方银祥油脂将稳步开展棉籽、菜籽等加工业务,充分发挥生产产能和销售渠道优势,积极扭转亏损局面。

3、豆制品加工

报告期,银祥豆制品实现营业收入1.52亿元,同比增长8.57%,实现净利润599.77万元,同比下降55.33%,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为主原料大豆及植物油的成本增加、及销售端餐饮渠道订单下降的综合因素影响。2022年,银祥豆制品持续精耕生鲜豆制品市场,组建福州及泉州分配中心,通过与大润发及永辉商超的深度合作开发福建市场,实现生鲜业务的持续发展和福建九地市生鲜豆制品的全覆盖,继续引领福建生鲜豆制品行业发展。大客户端继续保持与海底捞、锅圈食汇、朴朴电商、永辉、美团、美菜、大润发等稳定的供货关系。依托公司研发团队的创新能力,推出炸腐竹、鸡蛋豆腐等新品,并实现了单一品项当年上市即突破千万元的销售新业绩。研发成功凉拌腐竹及麻婆豆腐等预制菜品和豆奶冻等餐配甜品;通过展会进行品牌推广,持续打造豆制品火锅食材专业供应商。

4、农产品购销

报告期,公司开展农产品购销业务主要包括产地自有库点收储销、港口贸易、销区港直营等业务,经营品种主要为玉米、稻谷、大豆、大米等。2022年,针对进口替代数量增加、稻谷转饲料的定向拍卖、南方销区客户需求降低等外部环境,公司增加产区收储库点和收购能力,开展产区购销业务,积极拓展港口贸易机会,扩大贸易品种,加强与产区加工企业和饲料的合作,提升港口中转贸易量和产区贸易量,与京粮、北大荒、建发、国贸、小康龙江等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渠道关系,保障收入规模,同时继续增加下游饲料企业的合作。报告期,公司其他农产品购销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1.15亿元,同比增长3.62%。

5、海水提钾项目研发及产业化

公司于报告期内启动海水提钾项目产业化前的准备工作,截止目前,公司已确定选址,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加快推进项目动工,一期项目产能为10万吨/年。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大米加工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年全国稻谷播种面积29450.10千公顷,比上年减少471.05千公顷,同比下降1.6%。从产量来看,虽然稻谷种植面积有所下降,但产量总体上保持稳定,基本没有太大幅度的下降。2022年全国稻谷产量20849.50万吨,比上年减少434.74万吨,同比下降2.0%。

基于粮油调味品细分类目的市场份额和同比增速等综合判断,调味品、方便食品、大米等类目消费用户占比突出;年增速方面,有机食品增长突出,成为消费升级的直接体现,其次杂粮、方便食品、南北干货、食用油类目近一年增长20%以上。整体看,大米作为中国大部分地区人民的主要食粮,具有较大市场空间,且保持较好增长,市场成熟稳定。

基于大米行业细分品类进行分析,珍珠米、长粒米、稻花香米为大米市场供应主力,泰国香米、小町米等也有一定市场。小町米在单商品卖力方面表现最强,其次为珍珠米,长粒香米。从大米消费用户的地域分布看,广东用户占比最高,达20.35%,其次为北京、上海等地;区域分布来看,华东、华北、华南为主要销售区域,占比达75%以上。根据近一年电商平台中大米类目整体销售额排名前五名分别是:十月稻田、金龙鱼、福临门、柴火大院、五丰。TOP5品牌占据大米市场的半壁江山,价格方面,孟乍隆、三町五稻、柴火大院等品牌成交均价较高。(数据来源:数创食品研究院、国家统计局、中商产业研究院)公司在社区团购业务和线上零售业务持续发力,同时公司在产品结构方面做了调整,增加中高端产品销售推广力度,2022年中高端产品销量同比提升19%。

2、油脂加工

目前全球油菜籽前五大主产地分别是加拿大、欧盟、中国、印度以及澳大利亚,加拿大是我国油菜籽主要进口国,其次分别是俄罗斯和澳大利亚。由于2021年加籽减产,导致很长一段时间内国内进口菜籽利润倒挂,2022年加拿大油菜籽产量回升,加拿大油菜籽出口价格大幅下跌,同时,中加贸易关系有所缓和背景下,国内榨利重新开启,菜籽实际压榨数量或回归到2018年水平。(数据来源:Mysteel农产品网)

在棉籽加工方面,进口棉籽相对新疆棉籽依然具有明显价格优势,国内消费水平的恢复也带动短绒、棉壳价格开始上涨,进口棉籽榨利处于持续上涨阶段。

东方银祥油脂通过棉籽加工设备改造,已成为同时拥有菜籽、棉籽、大豆三榨系统的油脂加工企业。东方银祥油脂生产技术和国内外采销渠道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随着油脂加工行业利润修复,东方银祥油脂在未来行业发展中将具备更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更好的效益产出。

3、豆制品加工

2022年,豆制品终端消费受市场需求降低及居家消费的习惯养成等因素影响,餐饮渠道出现一定程度的负增长;规模豆制品加工企业出现销售收入及净利润不同程度的下降。消费逐渐升级带来产品附加值提升的机遇,豆制品将面临良好发展契机与外部不确定因素的挑战并存。

4、农产品购销和供应链服务

2022年玉米价格全年处于大幅波动态势,玉米价格更是突破历史记录,期货价格创出新高。玉米的供需基本面发生了较大改变,东北产区特别是黑龙江的玉米深加工和饲料养殖企业发展,自身玉米的消费能力大幅增加。中国2022/23年度产量预估为2.74亿吨,较上一年度增加150万吨;2022/23年度进口预估为1800万吨,较上一年减少388万吨;期末库存预估为2.0612亿吨,较上一年度减少302万吨。展望新的一年,市场供应仍较为充裕,国内玉米市场或将在供需基本面、全球粮食“危机”、国内经济恢复速度等多方因素的影响之下呈现出一个宽幅震荡的走势。(以上数据来源为中国玉米网)

公司通过与大型国有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渠道关系,增加产区业务,扩展贸易品种,保障收入规模和利润率。

5、高水分植物蛋白肉

报告期,国内植物肉市场需求低于预期,消费需求降低导致购买力下降,植物肉市场整体遇冷。公司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在保留研发技术的同时,将视“人造肉”市场情况开展业务。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核心主营为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业已建立集种植基地、高科技示范园区、稻谷加工园区、油脂及豆制品加工、农业科技研发、粮油贸易、仓储物流、金融服务为一体的全产业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公司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主要业务包括大米加工销售、油脂加工销售、豆制品加工销售、农产品购销及农业供应链服务等。依托东北粮食主产区和公司自建稻谷加工园区、以及油脂、豆制品加工优势,结合仓储、物流、金融等农业供应链服务,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品牌米、豆制品、菜籽油等多品类优质农产品加工销售,大宗农产品购销,以及供应链仓储+物流+金融服务。

1、大米加工业务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种植、采购、加工及销售紧密链接的大米加工销售体系。公司通过土地流转在五常核心优质主产区首期流转了13000亩土地,建立了自有的绿色有机东方香米生产基地,

从育种到田间管理、收割,整个种植过程严格把控质量,自产优质的稻花香水稻。除自种外,公司面向全国主要产区直接采购优质水稻,采购地包括黑龙江、辽宁、江苏、安徽、湖南、湖北、福建等。公司基于市场需求,持续优化产品体系,将产品SKU从年初的200多个优化至年底的71个核心单品,其中高端及中高端产品销量提升87%,占比从14.8%提升至24%。

2、油脂加工业务

公司油脂业务经营主体主要为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东方银祥油脂主要经营菜籽油、浓香菜籽油(浓香散油和浓香包装油)、菜籽粕、磷脂油等加工业务,以及开展油脂油料贸易,同时结合期货套保规避产品价格波动风险。主要销售模式为厂家直销。2022年,东方银祥油脂进行棉籽加工设备改造,已完成毛棉籽脱绒剥壳车间建设,形成了1500吨/日棉籽加工能力,成为拥有菜籽、棉籽、大豆三榨系统的大型油脂加工企业。

3、豆制品加工业务

银祥豆制品拥有行业领先的全自动腐皮腐竹生产设备,拥有从制皮、油炸、卷圆实现生产一体化的专业设备。2022年新增的炸腐竹项目进一步延伸腐竹产业链,丰富豆制品火锅食材。公司生产的相关豆制品产品品类齐全,包括10大产品系列,180支单品,品种丰富。其中,生鲜豆制品销售区域覆盖福建厦门、漳州、泉州、福州、莆田、宁德、三明、南平、龙岩等地市,腐竹干货和冷冻豆制品产品销售区域覆盖福建、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上海、北京、黑龙江、辽宁、浙江、安徽等20余个省市。

4、农产品购销及供应链服务

公司开展大宗农产品购销业务包括产地收储销、港口贸易、销区港分销,经营品种主要为玉米、水稻、大豆为主。产地购销要依托公司产区自有仓库以及租赁库,在五常、方正、肇源、龙江、呼兰、兰西、红兴隆、建三江、虎林等储点开展农产品收储运销工作。港口贸易一是以锦州港为核心,依托港口能辐射东北产区粮源优势,通过公路、铁路、集装箱等将不同地区的货物集中到港口,开展坐港购销经营业务。通过多式联运的方式将东北的大宗农产品销往南方港口进行分销,或者直接销售给饲料养殖及深加工终端企业。公司在基础大宗供应链仓储+物流+金融供应链平台建设上,通过与上游农业生产者、农业供应链龙头企业如九三供应链等公司进行深度融合和资源共享,充分发挥产区优势和物流网络优势,打造农业供应链服务平台,打通从生产端到销售端的农业全产业链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托东北粮食大省的资源优势及全国重要商品粮基地的地理优势,充分发挥标准、品牌等集结效应,逐步建立了“从育种到餐桌”的全产业链经营管理商业模式,集种植基地、高科技示范园、稻谷精深加工园区、科技研发、贸易、仓储、物流为一体,推出“天缘道”“天地道”“稻可道”品牌米、“银祥”品牌豆制品、品牌菜籽油等多品类优质农产品,为社会提供健康、安全的绿色有机食品和便捷、高效的优质服务。

自2012年始,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已八次荣登中国粮油榜,获得“中国十佳粮油集团”称号、“中国十佳粮油‘互联网+’探索企业”“中国十佳粮食产业发展标杆企业”“中国百佳粮油企业”等奖项,2022年12月东方粮油凭借科技创新综合实力荣获“中国十佳粮油创新典范企业”。2018年,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首次被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2020年和2022年顺利通过监测。

1、资源优势

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率先通过土地流转,在五常核心优质主产区首期流转13000亩土地,建立了自有的绿色有机东方香米生产基地,是五常市首家进行土地流转并且是唯一一家流转面积过万亩的现代农业企业。除自有生产基地外,公司在品牌米原材料主要采购地五常、方正、肇源等地以及全国范围内与多家供应商建立了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产地直采,保障产品品质。东方粮仓通过订单农业等方式,与上游供应商开展稳定合作,所收获农作物根据订单合同和贸易购销方式定向供应东方粮仓。

2、科技创新

公司关注农业上下游领域的创新发展和研发合作。公司现拥有“全脂稳定米糠”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已授权7项,高水分植物蛋白肉技术已获得和在申请专利总数15项。东方银祥油脂拥有“新型蛋白饲料资源及其加工技术”(油菜籽脱皮技术),具备成熟的菜籽脱皮加工量产化技术技能。报告期,公司完成受让海水提钾相关专利技术2项,正在加速推进海水提取氯化钾产业化进程。公司基于海水提取氯化钾技术,正在研发海水提锂、海水提溴相关技术。

3、品牌及渠道

东方粮仓将“纯正五常米,有机自家种”作为品牌的核心竞争力,针对不同系列的产品特点进行推广。渠道方面,东方粮仓不仅在传统电商渠道如京东保持了大米前十品牌的地位,公司在社区团购渠道如美团优选和MMC,也成为核心供应商或者战略合作伙伴。

银祥豆制品拥有行业领先的全自动腐皮腐竹生产设备,拥有从制皮、油炸、卷圆实现生产一体化的专业设备。2022年新增的炸腐竹项目进一步延伸腐竹产业链,丰富豆制品火锅食材。公司生产的相关豆制品产品品类齐全,包括10大产品系列,180支单品,品种丰富。其中,生鲜豆制品销售区域覆盖福建厦门、漳州、泉州、福州、莆田、宁德、三明、南平、龙岩等地市,腐竹干货和冷冻豆制品产品销售区域覆盖福建、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上海、北京、黑龙江、辽宁、浙江、安徽等20余个省市。2022年5月20日,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荣膺“2022年度中国豆制品行业品牌企业50强”。

东方银祥油脂地处福建厦门,物流网络发达,产品销售可覆盖包括整个长江流域以及西南、西北在内80%以上的菜油消费区,销售区域广。其中,四级菜籽油覆盖国内西北、西南、长江沿线、华东等9个省份,基本涵盖国内菜油主销区,同时与国内知名油脂品牌企业保持长期友好合作;菜籽粕销售以福建及周边临近省份为主,在区域菜粕供应端占主导地位。

4、农业供应链体系

公司农业供应链服务基于公司健康食品以及原粮商贸流通两大业务为基础,充分发挥产区农产品资源优势、收储和商贸流通优势,垂直整合了产地生产种植、收购、仓储、物流运输到终端销售的农业全产业链的现代农业供应链体系,紧密链接上游农业生产者、供应商、加工企业、流通企业、下游客户及相关参与者,实现量价互保,降低综合成本。公司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小康龙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农业供应链龙头企业设立合资公司开展业务合作,与北大荒粮食集团成立中农国垦供应链(大连)有限公司,以供应链资源整合、共享为核心,以供应链企业降本增效目的,为上下游企业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收储运销服务。通过产区采购与销区终端直通,减少中间环节,增强以锦州、营口、漳州港、蛇口、钦州、防城港为核心的仓储物流服务辐射能力,2022年度公司供应链物流服务平台为上下游客户承载年载运量300余万吨。

5、信息化、数字化管理

公司原粮贸易、成品米生产加工、成品米销售等公司主营业务已全面建立信息化、数字化管理。销售层面建立了城配仓销售、供应商直发销售、客户代销、米卡销售、电商2C销售等业务模型。采购层面建立了城配仓采购、供应商直发采购、包材采购、委外采购等业务模型。库存层面建立了出入库、调拨、盘点等业务模型。同时完成了结算功能中台化设计方案。供应链中台+结算中台的方案可以完整支撑供应商、公司主体、客户物流和现金流对账线上流程,同时ERP系统也在研发实施国际领先的基于ORACLE数据平台改造升级,以支撑企业供应链内外多平台系统。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止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422.30亿元,同比减少4.6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183.26亿元,同比减少5.60%。2022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61亿元,同比减少17.95%;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96亿元,同比减亏42.08%。经营情况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1,261,277,219.8013,724,186,139.13-17.95
营业成本11,209,008,399.9813,443,858,721.21-16.62
销售费用68,024,238.77104,266,014.40-34.76
管理费用260,707,001.12298,208,023.28-12.58
财务费用1,079,682,274.171,037,310,439.204.08
研发费用6,876,753.215,715,585.6720.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0,288,621.92499,993,119.49-23.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31,964,017.982,313,631,748.18-55.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32,029,440.90-3,454,619,424.60不适用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公司品牌米业务销售精减传统商超渠道,转型社区团购等新零售业态,仓储费和人工费减少以及港口交易量降低港杂费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受疫情和市场影响子公司国开东方合作项目回款减少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农产品加工销售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8.02亿元,同比减少14.85%,主营业务成本128.48亿元,同比减少13.20%。其中,大米加工销售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56亿元,同比下降64.61%,主营业务成本6.35亿元,同比下降66.05%,主要原因为公司缩减毛利率低的销售业务量。油脂加工销售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31亿元,同比下降40.63%,主营业务成本21.60亿元,同比下降33.99%,主要原因为菜籽加工业务量缩减,企业成本增加,棉籽加工收入未达预期所致。其他农产品销售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1.15亿元,主营业务成本100.53亿元,同比变化幅度不大。公司土地及房地产开发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42亿元,同比减少10.97%,主营业务成本

0.33亿元,同比减少46.77%,变动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国开东方二级开发项目实现交房面积较少,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房屋建造成本减少。

其他板块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85亿元,同比增长36.61%,主营业务成本481万元,同比减少52.79%,变动主要原因为报告期东方金融中心租赁收入增长。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农产品加工销售11,091,329,684.4311,137,107,771.43-0.41-18.30-16.53减少2.13个百分点
土地及房地产开发41,741,584.8032,824,615.1721.36-10.97-46.77增加52.88个百分点
其他84,688,273.484,810,727.9694.3236.61-52.79增加10.76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大米加工销售609,537,449.41588,518,140.963.45-67.10-68.52增加4.36个百分点
油脂加工销售2,031,136,607.752,160,071,712.05-6.35-40.63-33.99减少10.69个百分点
其他农产品销售8,450,655,627.278,388,517,918.420.741.782.28减少0.49个百分点
土地及房地产开发41,741,584.8032,824,615.1721.36-10.97-46.77增加52.88个百分点
其他84,688,273.484,810,727.9694.3236.61-52.79增加10.76个百分点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农产品加工销售原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11,137,107,771.4399.6613,343,405,673.4599.46-16.63
土地及房地产开发房屋建造成本32,824,615.170.2961,664,563.040.46-46.77
其他物业管理4,810,727.960.0410,189,938.170.08-52.79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大米加工销售原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588,518,140.965.271,869,661,049.6213.94-68.52
油脂加工销售原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2,160,071,712.0519.333,272,406,822.3324.29-33.99
其他农产品销售原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8,388,517,918.4275.078,201,337,801.5061.132.28
土地及房地产开发房屋建造成本32,824,615.170.2961,664,563.040.46-46.77
其他物业管理4,810,727.960.0410,189,938.170.08-52.79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53,000.6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0.2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金额: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项目金额品种
1天津建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317,022,319.46玉米、香稻、中科发5、红高粱、小麦、糯稻、水稻
2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503,334,427.75玉米、稻谷、其他
3吉林省隆裕粮油经销有限公司301,454,312.08玉米
4大连北大荒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4,319,215.05玉米、小麦、有机稻花香
5大连良运集团粮油购销有限公司203,876,038.05玉米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50,530.2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3.20%;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金额: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项目金额采购品种
1四川省宜宾丽彩集团有限公司1,497,045,426.03玉米、小麦
2厦门同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998,855,820.47菜粕、菜籽油、菜籽粕、进口毛棉籽、黄豆
3宜宾金龙贸易开发有限公司440,385,025.09玉米、稻谷圆粒、红高粱
4湖北省现代农业有限公司302,148,047.81菜籽油、菜粕
5福建华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66,868,196.91玉米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管理费用260,707,001.12元,同比减少12.58%,主要为公司优化人员结构及办公场地支出相应减少所致;销售费用68,024,238.77元,同比减少34.76%,主要为公司品牌米业务销售精减传统商超渠道,转型社区团购等新零售业态,仓储费和人工费减少以及港口交易量降低港杂费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1,079,682,274.17元,同比增加4.08%,主要为公司地产板块融资成本增加及项目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6,876,753.21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6,876,753.21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0.06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16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1.37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结构类别学历结构人数
博士研究生2
硕士研究生5
本科5
专科2
高中及以下2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类别年龄结构人数
30岁以下(不含30岁)4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5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2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0
60岁及以上5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数上期数变动幅度变动原因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53,152,896.33297,345,859.85119.66%主要为往来款增加所致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8,195,733,215.2942,603,707,735.42-80.76%主要为受疫情影响子公司国开东方合作项目 回款减少及公司理财减少所致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937,710.3713,082,165.63289.37%主要为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及盈亏变动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65,261,076.6997,225,393.11-32.88%主要为本期子公司购建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投资支付的现金7,469,292,596.4740,258,782,211.28-81.45%主要为理财减少所致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070,116.52248,010,727.73-97.55%主要为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及盈亏变动所致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5,897,163,200.339,361,806,644.4069.81%主要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16,704,842.40665,561,242.6137.73%主要为收回融资保证金增加所致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4,906,391,147.9611,273,101,382.1232.23%主要为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802,862,554.451,010,177,327.84177.46%主要为支付的银行承兑保证金增加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交易性金融资产385,112,600.380.91205,163,912.920.4687.71主要为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76,382,503.330.42775,050,402.771.75-77.24主要为上年定期存单到期结算所致
其他债权投资0.000.0018,674,815.030.04-100.00主要为债权出售所致
在建工程8,336,693.960.0226,080,526.480.06-68.03主要为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所致
商誉294,329,091.250.70482,237,091.251.09-38.97主要为商誉减值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56,360,544.530.13267,417,364.290.60-78.92主要为上年定期存单到期结算所致
应付票据70,000,000.000.17175,000,000.000.40-60.00主要为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合同负债291,817,568.150.69520,477,144.671.17-43.93主要为预收购粮款减少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550,368,943.0813.148,585,904,290.4319.38-35.35主要为负债偿付所致
长期借款2,425,000,000.005.741,508,101,100.003.4060.80主要为长期融资增加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958,338,487.69
交易性金融资产266,016,288.89质押借款
存货3,043,932,775.15抵押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定期存款)161,382,503.33质押借款
长期股权投资16,705,967,209.85质押借款
投资性房地产5,296,616,837.26抵押借款
固定资产268,597,755.47抵押借款
无形资产48,655,633.38抵押借款
合计27,749,507,491.02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951,432,824.42491,185,444.45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履约保证金795,973.45793,940.29
借款与保函保证金5,534,658.88379,298,654.01
售房款监管账户存款23,707.9947,490.35
其他551,322.95699,753.20
合计1,958,338,487.69872,025,282.30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房地产业务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国开东方是公司旗下的房地产板块子公司,负责公司在北京市丰台及房山区的青龙湖区域的土地一级开发、二级房地产项目开发、文旅产业资源整合项目。报告期内,国开东方经营方向仍是加快沉淀资产处置和现金回流,缩减债务,促进房地产业务的全面收缩。2022年度,国开东方实现营业收入5,071.92万元,同比减少12.78%,主要原因为二级开发项目实现交房面积减少,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7亿元,本期亏损的主要原因为资产处置进度未达预期叠加融资成本增加、项目利息收入减少及合作项目投资收益亏损导致整体业绩亏损。

二、行业政策和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2022年,房地产政策环境持续宽松,各层面各地救市政策频出。但在全国经济下行和疫情反复的双重影响下,2022年全国房地产整体市场进一步深度下探,房地产市场在投资额、土地供应及成交量、商品房成交面积、成交额、成交价格均出现同比大幅下降,土地流拍率、库存出清周期处于历史相对高位。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数据统计,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自1998年以来出现首次同比下降,2022年开发投资额为12.4万亿,同比下降9.8%。土地供求规模降至近十年最低水平,地方国资房企托底现象明显,2022年全国300个城市住宅用地推出、成交面积同比分别下降35.9%、31.5%,且溢价率仅3.0%,流拍撤牌率高达20.3%。全国重点100城市的新房成交同比下降近40%,为2015年以来最低水平。2022年1-11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2.1亿㎡,同比下降23.3%,商品房销售额11.9万亿元,同比下降26.6%。百城新建住宅价格相比2021年虽只下降

0.02%,但却是自2014年后时隔7年再次出现的年度下跌。库存方面,市场供需两端均走弱,可售面积维持高位,全国重点50城市出清周期达17.2个月。

2022年,北京市出台了降低首套按揭贷款利率、“卖一买一”免个人所得税、在局部区域试点放松“认房认贷”等利好房市的政策,但是短期内对市场刺激效果不明显,难挡房地产下行趋势。2022年受疫情反复影响,住宅用地以“多批次、少供应”形式供地,多以起拍价成交,企业拿地相对谨慎,追求易去化、快周转目标,并以央企和国企为拿地主力军。2022年北京新房和二手房仍然供大于求,成交量同比下降明显。

公司房地产业务集中在北京西南六环青龙湖片区,涉及丰台区和房山区。2022年,北京市共5个批次集中供地,国开东方青龙湖C北地块于第二批次上市,由于房价上涨预期减弱以及疫情防控影响,房企拿地意愿降低,C北地块再次流拍,一级开发成本未能按原计划实现收入返还。国开东方二级开发项目销售以及资产处置受整体市场环境影响也未达预期。国开东方将继续致力于盘活存量资产、加快房地产业务资产变现,以尽早实现脱房目标。

三、房地产业务具体经营信息

1、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亿元)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亿元)前期累计结转收入金额(亿元)报告期确认收入金额(亿元)
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32.3229.5231.910
心区B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
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C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24.8626.58
三主一次道路及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青龙湖地区棚改项目37.588.4000
合计94.7664.5031.910

核心区C南侧地块已于2018年度入市供应,核心区B地块、核心区C北侧地块都已具备上市条件。核心区C北侧地块2021年挂牌2次、2022年上半年挂牌1次,共3次在公开土地市场挂牌公告,因房地产市场环境影响,C北地块未能成交。C北地块临近京西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作为区域内现存唯一的住宅地块,且临近规划地铁站和中央民族大学,公司将根据政府收储计划,推进C北地块上市并收回一级开发投资成本及收益。公司已于报告期申请退出棚改项目,后续会进一步推进审计结算工作,尽早收回前期投入。

2、土地二级开发项目

(1)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房地产项目投资及在建情况(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序号项目建设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规划计容建筑面积在建建筑面积已竣工面积项目总投资额项目已投资额是/否涉及合作开发项目合作开发项目的权益占比
1A01、A02地块A018.8521.4526.40——5.6728.4023.99——
A026.6816.400.2316.1721.4628.00
2A03、A04地块A036.8210.3215.50——5.8213.5710.22——
A047.2711.71——8.5624.4820.33
3翡翠西湖22.6256.5025.00——40.71108.0097.6160%
4熙湖悦著13.0044.1621.0515.0429.1282.0094.6240%
合计65.24160.5487.9515.27106.05277.91274.77————

(2)2022年度项目销售情况(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序号项目经营业态可售 面积已售 面积累计签约金额前期累计结转收入金额报告期结转收入金额
1A01、A02地块自住型商品房7.77.713.212.50
LOFT6.16.0918.1116.980.08
其他(包含库房、商业及车库)2.751.370.420.600.01
2A03、A04地块公寓5.25.214.413.90
合计21.7520.3646.1343.980.09

A01地块包含西山湖文苑自住型商品房项目及配套幼儿园,其中西山湖文苑自住型商品房项目已于2018年度完成交房,配套幼儿园已于2019年6月移交丰台区教委。A02地块包含西山湖佳苑自住型商品房、西山国际中心、西阙台大酒店三个项目,其中,西山湖佳苑自住型商品房项目、西山国际中心项目已于以前年度完成交房。截止2022年12月31日,西阙台项目共14幢楼,13幢完成竣备并取得了房产证,剩余1幢工程已达竣备条件,正在完善竣备手续。

A03、A04地块位于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村,用地性质为F3其它类多功能用地。A03地块已于以前年度完成4栋酒店式公寓及1栋会所的建设和销售。A04地块主要已建设内容为东方安颐酒店项目(运营中)。

(3)其他参与开发的在建项目情况

截止2022年末,国开东方合作开发项目包括二期地项目(翡翠西湖)、青龙头项目(熙湖悦著)。

二期地项目:项目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包含R2二类居住用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A61机构养老设施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S4社会停车场用地。该项目已于2018年10月正式对外销售,截止2022年12月31日,累计完成签约金额约79亿元。

青龙头项目:项目位于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包含R2二类居住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共分为洋房和中下跃两类产品,总可售面积为30.6万平米(不含车位)。该项目已于2019年6月正式对外销售,截止2022年12月31日,累计签约金额约42亿元。

3、文娱产业

报告期内,乐高乐园新选址已确定,该项目当前主要任务是引进中方主要投资人。乐高乐园项目作为北京市重点工程,目前由房山区政府牵头,除国开东方作为引入乐高乐园的初始投资方外,区政府已引入中建一局全资子公司中建智地置业有限公司作为中方主要投资人,房山区新城投公司主导的各方战略框架协议已签署,待进一步明确招商政策,并签署正式合作协议。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6,556,598.96-26,556,598.96
北京万链筑享建筑科技有限公司109,635.23-109,635.23
小计26,666,234.19-26,666,234.19
二.联营企业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971,366,626.8812,262,075.781,314,123.25984,942,825.9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1,038,200,641.59-57,794,734.70-148,602,063.932,024,456.04-66,941,089.47-5,886,960.02761,000,249.5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4,263,176,527.74911,148,613.13-32,922,162.13-1,783,527.43-272,664,947.2014,866,954,504.11
Orient Art Limited114,003,931.32-302.0710,551,220.01124,554,849.26
东方数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54,632.53300,000.00-660,000.00-401,844.89219,703.401,512,491.04
东方艺术品有限公司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296,314,646.65-869,860.28-5,236,757.851,394,395.32291,602,423.84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发东方(大连)物产有限公司10,904,339.08537,859.8411,442,198.92
成都安德蔬菜食品有限公司14,896,329.74-760,051.5614,136,278.18
黑龙江小康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697.734,900,000.0030,280.444,935,978.17
小计16,710,923,373.265,200,000.00-58,454,734.70773,344,706.46-24,269,120.68-67,110,518.18-278,551,907.2217,061,081,798.94
合计16,737,589,607.455,200,000.00-58,454,734.70746,678,472.27-24,269,120.68-67,110,518.18-278,551,907.2217,061,081,798.94

2. 长期股权投资说明

注1:公司以持有的锦州港、民生银行、东方财务有公司、民生电商、滨湖恒兴股权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借款情况详见:“附注重大承诺事项”。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资金来源期末余额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报告期损益
期货及期权(交易性金融资产)自有资金615,520.007,060,703.12-17,100,234.02
期货及期权(交易性金融负债)自有资金1,273,970.00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6月29日,公司因拟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申请股票自2021年6月30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2021年7月13日,公司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辉澜公司92%股权。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1年7月14日开市起复牌。2021年7月2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77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8)。2021年9月4日,公司及相关方就《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之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0)、《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1)和《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2021年10月6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已豁免公司对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票的强制要约收购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3)。

2022年1月12日,因无法在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临2022-001)。除上述公告外,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4日、2021年9月11日、2021年11月13日、2021年12月13日、2022年2月12日、2022年3月12日、2022年4月12日、2022年5月12日、2022年6月11日、2022年7月12日、2022年8月12日、2022年9月10日、2022年10月12日、2022年11月12日、2022年12月10日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改为以现金方式收购联合能源25%的股份,终止主要原因为原交易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历时较长,基于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并结合估值变化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划、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经审慎考虑并与交易各方充分论证协商,公司决定终止原交易并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青龙湖嘉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持有的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6,572,483,000股股份(约占联合能源总股本的2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1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改以现金方式收购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15)和《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现金收购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5%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2-116)等相关公告。相关事项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青龙湖嘉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其在境外设立的SPV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He FuInternational Limited持有的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5%的股份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的参股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持股比例(%)注册资本总资产总负债营业收入净利润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港口作业11.12200,229.151,767,510.671,091,742.08296,792.9512,580.7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业2.924,378,241.85725,567,300.00664,285,900.0014,247,600.003,577,700.00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银监会批准的业务30.00300,000.00743,988.58415,674.305,098.544,087.36

公司主要控股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持股比例(%)注册资本总资产总负债营业收入净利润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粮油购销100.00150,000.00975,216.45789,245.72998,624.782,222.32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100.00736,000.001,689,031.651,592,512.7713,616.14-121,583.92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随着国家各项政策的出台,我国粮食市场化程度明显提升,市场各类主体价格博弈程度加深,粮食购销活跃,行情向好。2023年,我国已进入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拉动经济作用明显增强的阶段。为适应消费升级的需要,我国大力推进粮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粮油产品供给质量和流通效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粮油产品需求,促进粮食产业和消费“双升级”。消费升级带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粮食行业迎来新机遇。东方粮仓背靠黑土资源优势,以成为“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的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商”为宗旨,以成为“农业供应链和优质食材供应的引领者”为目标,秉持开放、合作、共创、共享的“互联网精神”,汇集优质的现代农业产品和服务资源,与合作伙伴共同打造共生共荣的“现代农业服务生态圈”。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理念

公司奉行“东方世界,世界东方”的东方目标,“刚健、务实、探求、超越”的东方精神,“视野决定战略,战略决定未来;体制决定机制,机制决定发展;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扛指标。标准化、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经营管理理念。

2、经营模式和发展目标

公司核心主营为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依托黑龙江作为粮食大省及全国重要商品粮基地的地理和资源优势,已逐步建立集种植基地、稻谷精深加工园区、科技研发、农副食品加工销售、粮油贸易、仓储、物流为一体的全产业链经营模式,同时通过投资并购与合资合作方式整合优质资源,实现产业链延伸。公司以作为国家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为契机,通过与农业供应链龙头企业进行深度合作和资源共享,开展金融服务、数据服务、交易服务、物流服务等多元化供应链服务,打造农业供应链服务平台,实现从传统粮油贸易向农业供应链整合服务商转型。公司以“大食品、大健康”为核心理念,长期支持开发高附加值农产品及健康食品,并已形成多个具有高科技代表性的产品,公司将积极顺应销售市场趋势,不断完善优化产品结构和价格体系,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实现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供应商转型。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计划实现经营收入155亿元,实际实现营业收入112.61亿元,未达到原计划的原因主要为房地产业务资产处置未达预期以及油脂加工业务缩减所致。2023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130亿元,主要来自于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营业收入和房地产业务资产处置。公司计划经营举措如下:

公司以品牌大米的销售,带动园区生产的发展,以园区产地的资源优势,支撑品牌业务的发展。稳步开展粮油贸易,加强产品销售和粮食贸易各个环节的风险管控,降低经营风险,提升利润率。

持续开发棉籽、菜籽加工产品销售渠道,提高周转效率,增加棉籽进口渠道,降低采购成本,加强与国有大型企业开展合作,拓展业务,提升产品利润率。

房地产业务方面,继续推进一级开发成本投入的返还、二级开发项目加快销售收回投资、资产转让和变现,通过降债减息、压缩管理成本,减少亏损。

加快推进海水提钾项目和收购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5%股权项目,优化产业结构,实现新的利润增长点。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我国经济运行中存在诸多积极向上的因素,经济运行的底线牢固可靠。近年来,我国始终抓紧抓牢粮食、能源等初级产品的保供保产和自给自足,为我国经济在复杂动荡的国际环境中正常运行增加了一道“安全门”,从根基上保证了国内经济社会运行的基本稳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23年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是推动我国经济运行实现整体好转,为此提出了“九个坚持”、“六个更好统筹”和“五大重点任务”。其中特别指出,要努力实现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坚持以质取胜,以量变的积累实现质变。

对于粮食行业的发展来说,虽然国内粮食行业发展势头稳定,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但粮食行业企业间同质竞争现象严重,产品结构单一,产品附加值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虽然粮食业创造的一些产品已经成功进入市场,但随着信息技术产业的兴起和普及,客户对粮食业的认知正在逐步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粮食业的产业化将成为未来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面对经济向好的大环境,行业竞争必然激烈,公司专注于最擅长的领域,聚焦产区优质农产品生产,形成东方自己的特色产品,跻身行业前沿。同时提升服务,诚信经营,稳步提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房地产业务方面,2022年房地产市场下探,公司房地产项目处置进度和销售业绩均未达预期,随着房地产政策环境持续宽松,房地产市场有望平稳回归,但土地市场供求缩水、房企拿地开工意愿不高、市场热度分化、竞争加剧,市场环境仍存在不确定性。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股东和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5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并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公司依法保障股东表达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保障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开通网络投票,并同时披露重点关注事项中小股东投票结果。

(2)董事和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4次董事会会议,除原董事、副总裁戴胜利先生因被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措施未亲自出席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至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其他董事均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亲自或委托其他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能够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认真负责、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的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

(3)监事和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监事会会议,各位监事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财务以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4)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

(5)投资者关系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的建立和维护,通过设置投资者热线、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栏目与投资者保持沟通交流,并及时回复上证e互动上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公司重视投资者在来电或来访中关注的问题以及提出的建议,主动接受投资者的监督。

(6)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干预公司的决策及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没有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公司的资产进行抵押的情况。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直接或间接非经营性的资金和资产占用的情况。控股股东的子公司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存在金融业务方面的关联交易,上述交易完全按市场条件进行。

(7)公司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银行及其他债权人、职工、客户等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与各相关利益者进行积极的沟通合作,共同推动公司平稳、持续、健康的发展。

(8)报告期内建立的各项公司治理制度

报告期,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对《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2年第一2022.1.20www.sse.com.cn2022.1.21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披露的《东
次临时股东大会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4)。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3.25www.sse.com.cn2022.3.26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1)。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6.23www.sse.com.cn2022.6.24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3)。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10.25www.sse.com.cn2022.10.26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6)。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11.16www.sse.com.cn2022.11.17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05)。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12.20www.sse.com.cn2022.12.21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19)。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注)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孙明涛董事长、总裁462020.6.232023.6.23155.30
方灏董事502020.6.232023.6.230
张惠泉董事、副总裁、首席律师562020.6.232023.6.23130.80
刘怡董事462020.6.232023.6.231,0001,00000
陈守东独立董事682020.6.232023.6.2315
韩方明独立董事572020.6.232023.6.2315
郑海英独立董事602020.6.232023.6.2315
金亚东独立董事532020.6.232023.6.2315
吕廷福监事会主席622020.6.232023.6.2365.30
佟欣监事552020.6.232023.6.230
刘艳梅职工代表监事552020.6.232023.6.2348.90
杨洪波职工代表监事562020.6.232023.6.2312.60
党荣毅副总裁、财务总监542020.6.232023.6.23114.90
康文杰副总裁、董事会秘书402020.6.232023.6.2370.10
戴胜利董事、副总裁(离任)442020.6.232023.3.1039.9
胡曾铮监事(离任)472020.6.232023.2.280
田健副总裁(离任)582020.6.232023.2.28120.40
合计/////1,0001,0000/818.20/

备注:1、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总裁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财务总监党荣毅先生、董事会秘书康文杰先生兼任公司副总裁职务,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相同。

2、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收到胡曾铮女士、田健先生的辞职报告,胡曾铮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田健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以及在公司下属子公司的任职。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收到戴胜利先生的辞职报告,戴胜利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总裁职务以及在公司下属子公司的任职。前述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孙明涛工学学士、法学学士。曾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董事兼总裁。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民生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方灏硕士。曾任北大方正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总监、投行事业群财务顾问部总经理、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常务副总裁、总裁,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现任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惠泉经济法硕士。曾任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研究室主任,北京嘉诚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首席律师,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刘怡硕士研究生,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曾任安徽大学助教,安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干部管理处和统计评价处科员,阿尔法运输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会计,中国数码信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历任高级经理、总监、助理副总裁、副总裁。现任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守东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历任吉林大学数学系助教、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吉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吉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返聘),中国数量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未来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吉林省未来研究会理事长,吉林省数量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林舒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9768)独立董事,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742)独立董事,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韩方明博士,曾在美国哈佛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曾任TCL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2008年3月至2023年3月任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现任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高级顾问,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17)独立董事,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800)独立董事,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郑海英会计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CICPA),资深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FCCA)。曾经于1988年7月至1994年4月在中央财政管理干部学院会计系任教,同期在原中洲会计师事务所兼职;1994年4月至1996年4月在香港李文彬会计师事务所(M.B.LEE & CO LTD)从事审计工作;1996年4月至1999年4月在中央财政管理干部学院会计系任教。1999年4月至今在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教,主要研究财务会计方向。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北京奥特美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金亚东硕士研究生。曾任北京华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设计师,太阳微系统公司中国Java研发中心负责人,IBM中国有限公司业务咨询部电信行业咨询Managing Director,中国惠普有限公司咨询集成部电信行业咨询总监,亚信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首席技术官、首席战略官,亚信国际有限公司CEO。现任北京市万智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吕廷福

大专,会计师。曾任东方家园有限公司副总裁,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佟欣本科,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刘艳梅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处处长,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稽核部总监,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杨洪波本科。曾任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证券部经理。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主管,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党荣毅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哈尔滨东大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东方粮仓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董事。
康文杰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暨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亿达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方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21年7月
刘怡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2016年11月
吕廷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2008年1月
胡曾铮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年3月2023年2月
佟欣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2009年2023年3月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孙明涛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2015年4月24日
孙明涛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6月
孙明涛民生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3年8月29日
孙明涛东方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4月21日
孙明涛东方海钾(厦门)海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6月
方灏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7年7月25日
方灏金联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8月
方灏东方集团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6月
张惠泉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5月18日
张惠泉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6月
张惠泉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5月
张惠泉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1月
刘怡东方数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2月
陈守东吉林大学商学院教授
陈守东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2月
陈守东吉林舒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
陈守东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
陈守东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4月
韩方明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2008年3月2023年3月10日
韩方明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高级顾问2014年9月
韩方明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4月
韩方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
郑海英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2017年11月
郑海英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4月2023年4月20日
郑海英北京奥特美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3月
郑海英永道射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4月2022年4月28日
郑海英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4月
郑海英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2023年4月8日
金亚东北京市万智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2017年4月
刘艳梅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07年1月
刘艳梅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12月13日
刘艳梅东方粮仓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3年8月
刘艳梅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10月2022年8月12日
刘艳梅东方粮仓种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6月2022年8月11日
党荣毅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7年1月6日
党荣毅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9月
党荣毅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5月29日
党荣毅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8月
党荣毅东方粮仓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5月13日
党荣毅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6月12日
康文杰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4月
康文杰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6月
康文杰东方集团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5月
康文杰东方海钾(厦门)海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6月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首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薪资方案,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核后再上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然后提交董事会审核。其中董事、监事薪酬在董事会审核通过后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外部监事津贴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如无调整,可免于每年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公司独立董事、外部监事(注:外部监事是指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的职务且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津贴依据股东大会决议执行。 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不含外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一) 基本年薪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二)绩效年薪以其签订的年度工作责任状为基础,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监事(不含外部监事)绩效年薪与监事会年度关键考核指标相挂钩,年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后一次性发放。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报告期内,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在公司领取的报酬符合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标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应付报酬总额(税前)为人民币818.20万元。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税前薪酬总额为人民币818.20万元。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党荣毅副总裁聘任董事会聘任
康文杰副总裁聘任董事会聘任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1.13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取消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1.27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2 《关于变更前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3.《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议案》 4.《关于子公司开展农产品供应链融资业务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3.9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3.10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同意子公司终止合作协议的议案》 2、《关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3.18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4.29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3.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 《关于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8.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 《关于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2. 《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3. 《关于预计2022年度非关联金融机构融资额度的议案》 14. 《关于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15.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16. 《关于预计2022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7.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18.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19. 《关于预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20. 《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 21.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2. 《关于预计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 23.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2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5.23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签署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股东承诺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5.30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公司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议案》 3. 《关于同意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4. 《关于为子公司开展仓储销售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5. 《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6.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8.30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 《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关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2.9.30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同意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2.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2.10.28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签署对外担保补充协议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2.10.31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2.12.2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2.12.13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2、《关于全资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孙明涛141414005
方灏141414005
张惠泉141414006
刘怡141414006
戴胜利1488062
陈守东141414006
韩方明141414005
郑海英141414006
金亚东141414006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披露《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被留置调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2),公司原董事、副总裁戴胜利先生因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受贿罪被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措施。戴胜利先生被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措施的相关事项与公司无关。2023年3月10日,公司收到戴胜利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戴胜利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总裁职务以及在公司下属子公司的任职,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14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14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郑海英(主任委员)、张惠泉、刘怡、陈守东、金亚东
提名委员会韩方明(主任委员)、孙明涛、方灏、陈守东、金亚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守东(主任委员)、孙明涛、方灏、韩方明、郑海英
战略委员会孙明涛(主任委员)、方灏、张惠泉、刘怡、戴胜利(已离任)、陈守东、韩方明

(2).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2年4月28日一、2021年度公司关于发展战略的执行情况 二、公司2022年经营计划关于公司发展战略和2022年经营计划,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内容。

(3).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2年3月5日一、审计业务时间安排 二、影响审计业务的重要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 四、人员安排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听取了2021年度审计工作安排、重大的会计及审计风险领域等相关内容汇报,确定公司主要配合人员。
2022年4月28日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2、关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审核意见 3、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核意见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5、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1、对公司董事会拟审议的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预计2022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2、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2年8月30日一致同意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2年10月28日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同意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4).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2年4月28日一、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 二、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三、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四、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提出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的薪酬方案,同意上述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5).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2年4月28日同意提名财务总监党荣毅先生、董事会秘书康文杰先生兼任公司副总裁职务。经认真核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党荣毅先生和康文杰先生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发表了意见,同意提名财务总监党荣毅先生、董事会秘书康文杰先生兼任公司副总裁职务,并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47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1,118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1,165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431
销售人员302
技术人员48
财务人员96
行政人员79
收储人员59
品控人员49
运营人员34
管理人员67
合计1,165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研究生及以上44
本科246
大专198
高中、中专及以下677
合计1,165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继续执行固定工资、绩效奖金及超额业绩激励相关薪酬政策。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各板块业务需要开展培训,包括通用能力、专业能力、领导力相关培训,如销售技能、职业技能、行业趋势、管理能力等。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调整情况

报告期公司无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调整情况。

2、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6亿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8.78亿元,公司根据母公司报表提取法定公积金0.88亿元和盈余公积金0.88亿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4.52亿元。结合公司利润状况和经营发展需求,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2022年,受国内市场需求收缩、市场预期转弱、原材料价格高企、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公司核心主营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销售业务疲软,油脂加工业务量缩减,农业板块相关项目推进速度和房地产业务资产处置未达预期。由于房地产业务报告期业绩亏损、投资性房地产期末公允价值较期初下滑、以及公司主营业务中油脂加工业务净利润进一步亏损等原因叠加,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6亿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公司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投资资金需求,提升盈利能力和增强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决定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是 □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是 □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是 □否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是 □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是 □否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指标,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司整体年度经营指标签订个人工作责任状。根据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年度审计报告及个人工作责任状指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出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结果,考核评价结果包括:绩效评价办法、考核系数、奖励金额等。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关联交易、提供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和信息披露等活动的控制,对内控运行中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2023年,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内部审计部门的日常检查监督作用及报告机制,加强对子公司业务运营的风险管控,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东方集团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71.01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属于一般排污单位,现将其环境信息披露如下:

1、排污信息

(1)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DA001:SO2、NOX、颗粒物、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DA002:VOCS、颗粒物、臭气浓度DA003:颗粒物、臭气浓度DA004: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氨DA005:颗粒物

(2)排放方式:有组织收集、处理后排放。

(3)排放口数量和分部情况:DA001(锅炉房)、DA002(浸出车间)、DA003(预处理车间)、DA004(实验室)、DA005(浓香油车间)

(4)排放浓度和总量:

SO2: 排放浓度2.3mg/m3 总量0.809吨NOX: 排放浓度96.6mg/m3 总量20.296吨颗粒物: 排放浓度3.0mg/m3 总量0.672吨

(5)超标排放情况:无。

(6)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7)核定的排放总量:SO2:13.08吨,NOX:27吨,颗粒物:9吨。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运行正常。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均依规取得环评批复,通过环保验收,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50212556212121H001V,有效期至2023年8月18日)。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相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0年7月29日通过厦门市同安区生态环境局备案。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依排污许可证表10自行监测及记录表制定年度自行监测计划并按期执行。

6、报告期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无。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通过进行锅炉改造,有效降低SO2、颗粒物排放量,2022年SO2排放总量为0.809吨(远低于核定总量13.08吨)、颗粒物排放量为0.672吨(远低于核定总量9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11,815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降低能源消耗。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注12021年7月13日至2022年12月13日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关于书面文件与电子文件一致的承诺函,注22021年7月13日至2022年12月13日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与承诺函,注32021年7月13日至2022年12月13日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董监高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注42021年7月13日至2022年12月13日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董监高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与承诺函,注52021年7月13日至2022年12月13日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其他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注62021年7月13日至2022年12月13日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其他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不存在违规行为的说明与承诺函,注72021年7月13日至2022年12月13日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注82021年7月13日至2022年12月13日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其他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标的资产权属情况的说明与承诺函,注92021年7月13日至2022年12月13日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其他名泽东方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注102021年7月13日至2022年12月13日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其他名泽东方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不存在违规行为的说明与承诺函,注112021年7月13日至2022年12月13日
与重大资产重其他张宏伟关于提供的信息真实、准2021年7
组相关的承诺确、完整的承诺函,注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3日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其他张宏伟关于不存在违规行为的说明与承诺函,注132021年7月13日至2022年12月13日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其他张宏伟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注142021年7月13日至2022年12月13日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张宏伟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注152021年7月13日至2022年12月13日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解决关联交易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张宏伟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注162021年7月13日至2022年12月13日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其他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张宏伟关于避免资金占用及关联担保的承诺函,注172021年7月13日至2022年12月13日
股份限售西藏东方润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注182021年7月13日至2022年12月13日

备注:

2021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及相关议案,相关交易方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做出相关承诺,见注1—注18。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青龙湖嘉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在境外设立的SPV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持有的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5%股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改以现金方式收购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15)。

注1:公司《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

1、本公司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交易对方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保证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公司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交易对方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注2:公司《关于书面文件与电子文件一致的承诺函》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本次重组的申请文件的电子文件和书面文件一致,不存在差异,并就前述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3:公司《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与承诺函》

一、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二、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三、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四、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13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注4:公司董监高《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

一、本人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人保证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本人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本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注5:公司董监高《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与承诺函》

一、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二、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三、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四、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13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注6: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1、本公司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保证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公司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4、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本公司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注7: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不存在违规行为的说明与承诺函》

1、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3、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4、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13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注8: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1、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因业绩补偿而发生的股份回购行为)。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股份发行价格,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股份发行价格,则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本公司基于上述股份而衍生取得的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新增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本公司在本次重组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重组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公司基于上述股份而衍生取得的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新增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3、若本公司上述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注9: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标的资产权属情况的说明与承诺函》

1、标的资产包括:本公司所持辉澜投资有限公司92%的股权。

2、本公司合法拥有上述标的资产完整的所有权,标的资产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通过信托或委托持股等方式代持的情形,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和其他第三方权利或其他限制转让的合同或约定,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

3、本公司承诺及时进行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且因在权属变更过程中因本公司原因出现的纠纷而形成的全部责任均由本公司承担。

4、本公司拟转让的上述标的资产的权属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如因发生诉讼、仲裁等纠纷而产生的责任由本公司承担。本公司承诺对与上述说明有关的法律问题或者纠纷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违反上述说明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10:名泽东方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1、本公司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保证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公司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注11:名泽东方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不存在违规行为的说明与承诺函》

1、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2、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其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形;亦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重大失信行为。

4、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13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注12:张宏伟《关于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1、本人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保证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人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4、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本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注13:张宏伟《关于不存在违规行为的说明与承诺函》

1、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2、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其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形;亦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重大失信行为。

4、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13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注14:张宏伟《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1、本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重组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人基于上述股份而衍生取得的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新增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若本人上述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注15: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张宏伟《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或境外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作、联营、投资、兼并、受托经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构成竞争的业务。

3、如果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现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新业务机会,应立即书面通知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并尽力促使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将该业务机会首先提供给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4、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5、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公司/本人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

注16: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张宏伟《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的价格应当按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协商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2、本公司/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公司/本人保证不要求或不接受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给予第三方的条件。

4、本公司/本人保证将按照上市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亦不利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身份促使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5、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所有实际损失。

注17: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张宏伟《关于避免资金占用及关联担保的承诺函》

1、就本公司/本人及/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对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为本公司/本人及/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本公司/本人承诺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正式方案(草案)之前清理完毕。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本人及/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新增对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非经营性资金、资产占用;本公司/本人及/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6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及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未经有权机构审议通过,本公司/本人及/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要求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为本公司/本人及/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3、如本公司/本人及/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所受到的全部损失。

注18:西藏东方润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1、本公司在本次重组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重组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公司基于上述股份而衍生取得的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新增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若本公司上述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股东或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占用时间发生原因期初余额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报告期偿还总金额期末余额截至年报披露日余额预计偿还方式预计偿还金额预计偿还时间
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2021年8月31日系公司于2021年度收购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形成32,082.801,570.45033,653.2534,212.90注1
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2021年8月31日系公司于2021年度收购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形成19.201.0520.100.150.14
合计///32,102.001,571.5020.1033,653.4034,213.04//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决策程序上述其他应收款系公司于2021年收购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前形成,不涉及公司决策程序。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当期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为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未偿还债务,于报告期计息所致。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当期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为代付司机加班费等。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如有)
年度报告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与专项审核意见不一致的原因说明(如有)

注1:公司子公司东方银祥油脂报告期内以现金方式收购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银祥油脂”)100%股权。2021年8月,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优品”)与厦门银祥油脂原股东签署投资协议。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中同华以2021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拟收购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1)第010835号),最终选取收益法作为评估结果,确定厦门银祥油脂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结果为-300万元。在此基础上,双方最终确定厦门银祥油脂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00元。2021年8月下旬,厦门银祥油脂完成公司章程中股东信息的变更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债务的偿付措施为: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在每年东方银祥油脂利润分配(如有)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其实际分配到的利润的70%专项用于向厦门银祥油脂偿还标的债务,直至标的债务本息还清之日止。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东方银祥油脂36%股权质押给厦门银祥油脂,同时增加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97.5%股权质押担保、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23%股权质押担保、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97.5%股权质押担保,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由于受原材料价格波动、项目改造进度未达预期以及疫情等因素影响,东方银祥油脂于报告期净利润亏损,未实现利润分配。随着原材料价格回归正常水平、市场企稳以及东方银祥油脂棉籽加工项目实现投产,东方银祥油脂将充分发挥产能,加强合作,拓展业务,尽快扭转亏损局面,保障盈利可持续性。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2年度执行了财政部颁布的以下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文件,包括:

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中部分内容。自2022年12月13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部分内容。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文件的执行对本公司财务报表具体影响如下: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15号明确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以及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问题。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 年1 月1 日起施行。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执行解释15号对可比期间及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衔接要求之日起执行,执行解释16号对可比期间及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138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12年
名称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50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起诉(申请)方应诉(被申请)方承担连带责任方诉讼仲裁类型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诉讼(仲裁)涉及金额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国开东方公司、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1,303,123,284.64

注:

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6日期间,公司、国开东方、以及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1)京02民初370号)。原告山东天商要求解除《A类三地块合作协议书》,并由被告一国开东方返还原告支付的价款人民币10亿元,及至实际付清之日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暂计算至提起诉讼之日(2021年8月4日)为人民币303,123,284.64元,被告二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三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收到民事起诉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6)。

2022年3月10日,国开东方与山东天商签署《协议书》,各方同意2019年1月签订的《A类三地块合作协议书》不再继续履行,由国开东方返还山东天商支付的10亿元首期款项并支付利息,各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关于同意子公司终止合作协议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4)和2022年3月26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1)。

截止2022年4月29日,我公司所持民生银行全部无限售流通股、所持锦州港全部无限售流通股、以及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我公司全部无限售流通股相关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已全部解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6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解除司法冻结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1)。

2022年5月30日,经国开东方与山东天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对支付方式、履约时间等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上述事项已分别经公司于2022年5月3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6月23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1)、《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4)和2022年6月24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3)。2022年9月30日,经友好协商,国开东方与山东天商签署《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对《补充协议一》约定的支付方式、履约时间等相关条款再次进行修订。上述事项已分别经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2年10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1)、《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2)和2022年10月26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6)。2023年4月14日,经友好协商,国开东方与山东天商签订《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对后续支付方式、履约时间等相关条款再次进行修订。上述事项已分别经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5)和2023年4月27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8)。

公司将持续关注山东天商与国开东方、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先锋中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的进展,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6月收到深圳市龙岗区监察委员会《立案通知书》和《留置通知书》,董事、副总裁戴胜利先生因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受贿罪被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措施。相关事项尚待进一步调查。经了解,戴胜利先生被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措施的相关事项与公司无关。

2023年3月10日,公司收到戴胜利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已辞去公司董事、副总裁职务以及在下属子公司的任职,戴胜利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戴胜利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6.04亿元,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1.51亿元。

2、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单位:亿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预计金额2022年发生额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3.502.28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厦门银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700.76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及设备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0.210.2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040.05
接受关联人提供港口及其他服务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0.250.13
保理业务深圳前海民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1.600.70
珠海民商保理有限公司

3、公司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执行情况详见本节“(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改为由控股子公司北京青龙湖嘉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境外设立SPV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5%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1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改以现金方式收购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15)和《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现金收购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5%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2-116)等相关公告。相关事项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1.5亿元设立东方集团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中公司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3,500万元,占被投资公司总股本的90%,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占被投资公司总股本的10%。公司为新设公司控股股东。2022年5月17日,东方集团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关系每日最高存款限额存款利率范围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3000005%272,170.146,970,572.167,000,459.09242,283.21
合计///272,170.146,970,572.167,000,459.09242,283.21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关系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范围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3000002.5%-6.5%227,250150,455.35246,305.35131,400.00
合计///227,250150,455.35246,305.35131,400.00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关系业务类型总额实际发生额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委托贷款手续费52.32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 起始日担保 到期日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担保是否逾期担保逾期金额反担保情况是否为关联方担保关联 关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东方集团物产(国际)进出口有限公司6,964.602019年3月20日2019年5月1日2024年3月1日连带责任担保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东方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02021年11月8日2022年1月24日2023年11月27日连带责任担保母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东方集团有限公司27,000.002022年2月28日2022年3月2日2023年2月28日连带责任担保母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东方集团有限公司49,500.002021年5月31日、2022年5月30日2021年5月31日2023年4月30日连带责任担保母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2021年10月21日2021年10月21日2023年1月20日连带责任担保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东方集团有限公司19,000.00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17日连带责任担保母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东方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2021年12月2日2021年12月2日2023年12月2日连带责任担保母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东方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2022年12月22日2022年12月27日2023年7月24日连带责任担保母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双城市双益粮食经贸有限公司1,000.002022年6月27日2022年6月28日2023年6月28日连带责任担保其他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延寿县福鑫米业有限公司1,000.002022年3月26日2022年3月30日2023年3月29日连带责任担保其他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绥化腾瑞雪松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500.002022年3月28日2022年3月30日2023年3月29日连带责任担保其他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绥化腾瑞雪松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500.002022年3月28日2022年10月21日2023年10月20日连带责任担保其他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绥化腾瑞雪松农产品加1,000.002022年5月5日2022年5月5日2023年5月4日连带责任担保其他
工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肇东市丰大饲料生产有限公司1,000.002022年5月28日2022年5月30日2023年5月29日连带责任担保其他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中海粮油贸易有限公司1,000.002022年6月24日2022年6月29日2023年6月29日连带责任担保其他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公司本部延寿县福鑫米业有限公司1,000.002022年6月22日2022年12月7日2023年6月7日连带责任担保其他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延寿县福鑫米业有限公司1,000.002021年3月16日2021年3月24日2022年3月23日连带责任担保其他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肇东市宏硕饲料生产有限公司1,000.002022年3月22日2022年3月29日2023年3月28日连带责任担保其他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双城市双益粮食经贸有限公司1,000.002021年6月17日2021年6月22日2022年6月21日连带责任担保其他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双城市双益粮食经贸有限公司1,000.002021年9月29日2021年9月29日2022年9月28日连带责任担保其他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双城市双益粮食经贸有限公司1,000.002021年9月27日2021年9月29日2022年3月28日连带责任担保其他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双城市双益粮食经贸有限公司1,000.002021年9月27日2022年3月22日2022年9月18日连带责任担保其他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肇东市里木店镇双收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700.002021年9月24日2021年9月29日2022年3月28日连带责任担保其他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肇东市里木店镇双收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700.002021年9月24日2022年3月25日2022年9月21日连带责任担保其他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绥化腾瑞雪松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500.00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5日2022年10月14日连带责任担保其他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8,000.002019年7月18日2019年9月5日2022年2月14日连带责任担保合营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杭州轩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5,000.002020年5月122020年5月12日2022年2月17日连带责任担保其他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东方集团有限公司50,000.002021年3月10日2021年3月12日2022年5月24日连带责任担保母公司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615,364.6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367,430.00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1,344,104.4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925,970.72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1,293,400.72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70.58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360,430.0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555,874.97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377,095.75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1,293,400.72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不适用
担保情况说明公司对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轩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担保责任已分别于2022年2月14日和2022年2月17日解除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资金来源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金额
银行理财自有资金704,610,000.00110,000,000.00
货币基金自有资金12,622,896.94922,896.94
国债逆回购自有资金77,010,000.0077,010,000.00
其他类自有资金52,666,020.755,008,790.84
合计846,908,917.69192,941,687.78

注:发生额是指报告期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额。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委托理财类型委托理财金额委托理财起始日期委托理财终止日期资金 来源资金 投向报酬确定 方式年化 收益率预期收益 (如有)实际 收益或损失实际收回情况是否经过法定程序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国债逆回购国债逆回购11,154.411、2、3、4、7、14天,绝大多数为1天自有资金国债逆回购协议2.632.63期末余额7,701
北京福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升投资添鑫3号混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624.65无固定期限自有资金其他类协议133.36133.36期末余额500.88
北京福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升投资添鑫4号混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641.95无固定期限自有资金其他类协议-323.58已收回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行香坊理财专户-天天利滚利第2期1,000.00无固定期限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协议11.8911.89期末余额1,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行中山理财专户-天天利滚利第2期11,000.00无固定期限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协议0.750.75已收回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行方正理财专户-天天利滚利第2期50,000.00无固定期限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协议25.2125.21已收回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银行龙银理财睿满A理财产品2,000.00无固定期限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协议2.702.70已收回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信理财“安鑫”10,000.00无固定期限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协议27.1527.15已收回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信理财“恒赢”25,000.00无固定期限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协议67.8767.87已收回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金雪球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45,000.00无固定期限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协议222.81222.81期末余额10,00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幸福理财”幸福鎏金-日日薪1号2,000.00无固定期限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协议6.226.22已收回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水星一号92.29无固定期限自有资金货币基金协议1.151.15期末余额92.29
工银瑞信基金002680工银安盈货币B1,170.00无固定期限自有资金货币基金协议2.522.52已收回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银时时付2,700.00无固定期限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协议19.9519.95已收回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金雪球添利快线611.39无固定期限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协议4.564.56已收回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添利3号300.00无固定期限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协议3.903.90已收回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信理财“恒赢”(法人版)按日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60无固定期限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协议0.300.30已收回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714,576,124100-55,425,389-55,425,3893,659,150,735100
1、人民币普通股3,714,576,124100-55,425,389-55,425,3893,659,150,7351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3,714,576,124100-55,425,389-55,425,3893,659,150,735100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8月30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2亿元至5亿元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本次回购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18-091)。2019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股份用途调整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亿元至4亿元,回购期限调整为自2018年9月17日至2019年9月16日。上述调整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19-016)和2019年3月16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2)。

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完成前次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55,425,3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52.1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89)。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3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前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对前次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数量为55,425,38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6)、《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前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9)和2022年3月26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1)。

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事项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2),自2022年3月26日起45天,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对本次股份注销事项提出的异议,也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前次回购股份共计55,425,389股。本次股份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714,576,124股变更为3,659,150,735股(截止2022年12月31日)。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总数本期其他变动减少55,425,389股,系报告期内公司注销前次回购股份,减少对应的股本55,425,389股。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09,648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12,842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608,854,58716.64质押413,565,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492,822,09113.47质押390,156,159境内非国有法人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67,468,5841.84境内非国有法人
西藏祥滨商贸有限公司-94,653,60146,140,0001.26质押46,14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西藏耀凌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59,314,37439,256,2001.07境内非国有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37,211,3311.02其他
刘咏思22,054,5490.60境内自然人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19,124,9300.52其他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18,924,2600.52其他
周文伟18,608,8000.51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608,854,587人民币普通股608,854,587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492,822,091人民币普通股492,822,091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67,468,584人民币普通股67,468,584
西藏祥滨商贸有限公司46,140,000人民币普通股46,140,000
西藏耀凌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39,256,200人民币普通股39,256,2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37,211,331人民币普通股37,211,331
刘咏思22,054,549人民币普通股22,054,549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19,124,930人民币普通股19,124,930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18,924,260人民币普通股18,924,260
周文伟18,608,800人民币普通股18,608,800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不涉及。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不涉及。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为我公司控股股东。 2、张宏伟先生为我公司、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和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3、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涉及。

注: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更名为西藏东方润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张显峰
成立日期2003年8月26日
主要经营业务股权投资、投资管理等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截止本报告期末,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民生银行A股无限售流通股3500万股,间接持有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00467.HK)30.55%股权。
其他情况说明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张宏伟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

曾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董事。现任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00467.HK)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2022年1月29日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拟回购金额4亿元-6亿元
拟回购期间2022年3月25日至2023年3月24日
回购用途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已回购数量(股)405,800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截止2023年3月24日,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已满,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05,8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09%,购买最高价格2.48元/股,最低价格2.46元/股,回购均价2.4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1,001,578.77元。

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5),回购期内,公司实际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1,001,578.77元,未达到本次回购方案的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主要原因为:

2022年度,受国内市场需求收缩、市场预期转弱等因素影响,公司核心主营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销售业

务疲软,油脂加工业务量缩减,农业板块相关项目推进速度和房地产业务资产处置未达预期。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资产处置仍在推进中,尚未实现资金回笼。公司2022年度整体业绩仍呈现亏损。为改善公司利润结构,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于2022年下半年加快了收购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交易进程。公司留存货币资金优先用于保证各产业板块日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以及对外投资资金需求,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保证公司稳定经营并实现持续、健康发展。鉴于以上原因,公司未能在期限内完成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实际回购金额未能达到回购方案的回购资金下限深表歉意。

第八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3] 000586号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东方集团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东方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 将重要权益性投资确认为联营企业并采用权益法核算;

2. 营业收入的确认;

3. 与新型城镇化开发相关的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一) 将重要权益性投资确认为联营企业并采用权益法核算

1.事项描述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如东方集团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五之注释12所述,东方集团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706,108.18万元,该项资产占东方集团资产总额比重较大,主要系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港”)的权益性投资,东方集团对这两家公司的持股比例均低于20%。管理层认为其对民生银行及锦州港具有重大影响,构成联营企业。由于东方集团对上述联营企业按照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对其合并财务报表的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东方集团对重要权益性投资确认为联营企业并采用权益法核算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我们获取相关联营企业的公司章程等文件,了解东方集团对相关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情况,同时了解联营企业的治理层(董事会)构成情况,通过了解东方集团在该等联营企业的董事会中委派代表、参与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以及关联交易情况等,了解东方集团对该等联营企业的重大影响情况;

(2)我们与东方集团管理层进行沟通与讨论,评估东方集团对相关联营企业的重大决策及经营相关活动的实际影响情况,并评估与以前年度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3)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之要求,对联营企业审计师的独立性及胜任能力等执行了相关了解程序,对联营企业经审计后财务报表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并复核了东方集团对联营企业按照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的准确性。

根据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东方集团将重要权益性投资认定为联营企业并采用权益法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要求。

(二) 营业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

如东方集团财务报表附注五之注释47.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述,东方集团2022年度营业收入1,126,127.72万元。东方集团收入主要来源于粮油加工和贸易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为东方集团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而我们将东方集团营业收入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我们了解、评估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活动执行的有效性;

(2)我们对管理层进行访谈并观察销售业务的具体流程,以评价东方集团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3)我们对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将东方集团销售毛利率分产品类别分月度以及可比期间数据进行比较分析。检查与应收账款、税金、销售费用等数据间关系的合理性;

(4)我们选取了公司重要客户样本,通过工商信息等核查其身份背景,核实是否存在关联交易;

(5)对于粮油加工及贸易收入,我们选取样本,检查了重要客户的合同、货权交接单以及结算凭证等,并结合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以评价公司粮油加工及贸易收入是否已按照东方集团的收入确认政策确认并计量;

(6)我们执行截止性测试,将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产品销售收入与交易中的货权交接单、结算凭证等支持性文件进行核对,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正确的期间确认。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东方集团在营业收入的确认中采用的会计政策是合理的,并正确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三) 与新型城镇化开发相关的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1.事项描述

东方集团与新型城镇化开发相关的存货主要为在建项目的开发成本及已完工的开发产品,与新型城镇化开发相关的合作开发款主要为向与其他房地产开发商合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资金支出形成的应收款项。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与新型城镇化开发相关的存货余额为722,208.52万元,已计提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64,672.59万元,与新型城镇化开发相关的合作开发款余额为440,514.74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31,576.63万元。上述存货及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占本报告期末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25.25%。其中:(1)与新型城镇化开发相关的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东方集团管理层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每个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过程中,管理层需对每个拟开发产品和在建开发成本达到完工状态时将要发生的建造成本做出最新估计,并估算每个存货项目的预期未来净售价(参考附近地段房地产项目的最近交易价格)和预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销售税金等,该过程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和估计。(2)与新型城镇化开发相关的合作开发款按照摊余成本计量。东方集团管理层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相关房地产合作开发项目开发进度、销售去化进度及销售价格变动情况,进而判断合作项目相关合作开发款的可收回性,评估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在发生减值迹象并进行减值测试时,管理层需要结合项目所在地的市场情况,项目开发进度,各未完工房产项目未来的销售回款、后续支出及相关税金等情况进行预测,该过程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和估计。

由于与新型城镇化开发相关的存货及合作开发款对东方集团资产的重要性,且对相关存货及合作开发款相关项目的达到完工状态时将要发生的建造成本和未来净售价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特别是考虑到当前的房地产行业面临较为频繁的政策调控措施,我们将对东方集团与新型城镇化开发相关的存货跌价准备及合作开发款减值准备的计提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我们评价管理层与编制和监督管理新型城镇化开发项目预算及预测各存货项目的建造和其他成本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我们对东方集团存货项目及与其他房地产开发商合作开发的项目进行实地观察,询问管理层这些存货及合作开发项目的进度,并了解东方集团新型城镇化开发项目所在地面临的政府政策调控的最新变化情况、项目所在地的房地产销售状况;

(3)我们获取并检查了东方集团存货项目最新预测所反映的总开发成本预算,同时将各存货项目的估计建造成本与东方集团的最新预算进行比较,并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生的成本与项目预算进行比较,以评价相关新型城镇化开发项目成本预算的准确性和可靠程度;

(4)我们获取并评价管理层对相关存货项目采用的估值方法,并将估值中采用的关键估计和假设,包括与平均净售价有关的关键估计和假设,与市场可获取的信息和东方集团的销售预算计划进行比较;

(5)我们获取并评价管理层对合作开发项目相关合作开发款的可收回金额采用的估值方法,并将估值中采用的关键估计和假设,包括与平均净售价有关的关键估计和假设,与市场可获取的信息进行比较;

(6)我们对东方集团部分重要项目进行敏感性分析,以确定关键估计和假设单独或组合出现何种程度的变化会导致存货发生重大错报,并考虑关键估计和假设出现此类变动的可能性以及潜在的管理层偏向。

根据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东方集团与新型城镇化开发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合理的。

四、 其他信息

东方集团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财务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东方集团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东方集团管理层负责评估东方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东方集团、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东方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东方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东方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东方集团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大华审字[2023]000586号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项目合伙人) 高世茂

中国注册会计师:

霍耀俊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801,975,664.984,437,600,914.4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385,112,600.38205,163,912.92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288,745,548.47240,590,037.59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266,081,572.87360,109,041.9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4,697,983,663.015,560,675,906.6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37,914,00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7,171,094,723.247,952,525,536.55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76,382,503.33775,050,402.77
其他流动资产276,211,754.80254,448,851.25
流动资产合计18,063,588,031.0819,786,164,604.0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18,674,815.03
长期应收款6,165,312.508,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17,061,081,798.9416,737,589,607.4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6,554,875.2852,104,121.3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41,159,983.575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5,296,616,837.265,473,117,698.50
固定资产974,719,601.84981,156,350.33
在建工程8,336,693.9626,080,526.4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67,193,883.7380,632,076.13
无形资产241,210,807.02261,521,372.44
开发支出
商誉294,329,091.25482,237,091.25
长期待摊费用18,063,764.3921,750,301.25
递延所得税资产54,925,311.5754,317,765.90
其他非流动资产56,360,544.53267,417,364.29
非流动资产合计24,166,718,505.8424,514,599,090.41
资产总计42,230,306,536.9244,300,763,694.5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0,181,926,725.608,379,722,784.36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1,273,970.0010,324,975.70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70,000,000.00175,000,000.00
应付账款520,458,575.40669,534,642.74
预收款项17,325,135.5621,496,499.68
合同负债291,817,568.15520,477,144.6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1,966,406.7111,112,609.01
应交税费51,488,886.9261,073,357.29
其他应付款1,961,041,179.822,052,993,997.6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3,159,982.506,149,982.50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550,368,943.088,585,904,290.43
其他流动负债126,069,319.20128,714,965.26
流动负债合计18,783,736,710.4420,616,355,266.81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2,425,000,000.001,508,101,1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3,837,398.454,011,856.37
长期应付款2,164,116,848.671,960,00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18,735,208.5919,839,170.53
递延所得税负债307,172,410.88361,615,533.59
其他非流动负债281,804,801.78281,606,332.36
非流动负债合计5,200,666,668.374,135,173,992.85
负债合计23,984,403,378.8124,751,529,259.6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3,659,150,735.003,714,576,124.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8,607,534,309.958,819,003,470.85
减:库存股200,521,517.61
其他综合收益56,994,080.8981,786,735.54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3,550,237,732.553,375,056,264.7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2,452,182,568.163,624,285,285.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8,326,099,426.5519,414,186,363.47
少数股东权益-80,196,268.44135,048,071.3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8,245,903,158.1119,549,234,434.8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42,230,306,536.9244,300,763,694.50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2,717,298.95219,973,450.79
交易性金融资产317,8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48,073.004,171,360.69
其他应收款17,825,480.1254,115,254.46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37,914,000.00
存货136,816.15136,816.15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505,488,862.503,240,968,555.56
其他流动资产7,294,417,111.865,841,428,419.95
流动资产合计7,900,633,642.589,361,111,657.6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18,674,815.03
长期应收款6,165,312.508,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27,094,072,568.2926,743,910,008.5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6,554,875.2852,104,121.3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82,543,083.5787,852,891.20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392,128.77493,456.5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49,930,495.7249,227,037.78
其他非流动资产11,993,383.5311,993,383.53
非流动资产合计27,291,651,847.6626,972,255,713.92
资产总计35,192,285,490.2436,333,367,371.5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114,347,817.321,817,406,311.13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200,000,000.00200,000,000.00
应付账款677,365.20673,117.20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1,295,750.611,299,714.13
应交税费461,906.1013,887,278.44
其他应付款1,725,233,466.231,668,696,798.9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000,827,689.525,713,428,520.27
其他流动负债5,860,069.69452,401.06
流动负债合计8,048,704,064.679,415,844,141.1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727,000,000.001,288,601,1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187,188.14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727,000,000.001,288,788,288.14
负债合计8,775,704,064.6710,704,632,429.2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3,659,150,735.003,714,576,124.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8,557,838,964.398,771,440,051.50
减:库存股200,521,517.61
其他综合收益-18,642,470.71913,426.09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3,550,237,732.553,375,056,264.78
未分配利润10,667,996,464.349,967,270,593.4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6,416,581,425.5725,628,734,942.2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35,192,285,490.2436,333,367,371.52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1,265,462,689.9313,728,745,413.99
其中:营业收入11,261,277,219.8013,724,186,139.13
利息收入4,185,470.134,559,274.86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2,662,392,556.5614,920,879,104.46
其中:营业成本11,209,008,399.9813,443,858,721.2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38,093,889.3131,520,320.70
销售费用68,024,238.77104,266,014.40
管理费用260,707,001.12298,208,023.28
研发费用6,876,753.215,715,585.67
财务费用1,079,682,274.171,037,310,439.20
其中:利息费用1,079,334,801.691,214,606,195.46
利息收入232,224,026.37401,800,614.47
加:其他收益7,952,118.716,881,534.5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68,271,358.72772,144,210.6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758,080,616.28921,806,410.5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11,616,867.52-180,177,553.17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26,851,033.81-431,735,053.6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89,330,188.58-545,069,552.0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787,782.62-184,083.87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243,716,696.49-1,570,274,187.94
加:营业外收入4,620,346.8511,648,567.54
减:营业外支出24,783,630.95368,691,322.7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263,879,980.59-1,927,316,943.17
减:所得税费用-49,587,388.35-93,625,813.0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214,292,592.24-1,833,691,130.1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214,292,592.24-1,833,691,130.12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95,543,509.85-1,718,745,862.41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218,749,082.39-114,945,267.7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6,164,097.9661,463,060.64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6,164,097.9661,463,060.64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60,534,005.83-1,343,073.27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61,125,410.89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591,405.06-1,343,073.27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86,698,103.7962,806,133.91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86,698,103.7962,806,133.91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800,562.1658,290.40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1,800,562.16-58,290.40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240,456,690.20-1,772,228,069.48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021,707,607.81-1,657,282,801.77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18,749,082.39-114,945,267.7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721-0.469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721-0.4697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收入239,235,259.38271,623,913.38
减: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1,299,567.702,064,073.20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74,554,051.2775,146,347.36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254,331,284.65369,520,655.68
其中:利息费用431,606,272.10533,608,596.35
利息收入187,394,291.55185,285,450.21
加:其他收益140,547.44151,756.5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970,451,181.94953,171,539.9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940,104,376.70940,686,846.9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2,664.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944,583.72-32,862,686.5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876,697,501.42745,300,783.06
加:营业外收入360.00
减:营业外支出115,880.611,317,595.8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876,581,620.81743,983,547.25
减:所得税费用-703,457.94-8,204,380.6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77,285,078.75752,187,927.86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77,285,078.75752,187,927.86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0,927,340.1159,559,344.65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65,770,763.68-1,343,073.27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66,362,168.74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591,405.06-1,343,073.27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86,698,103.7960,902,417.92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86,698,103.7960,902,417.92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800,562.16-24,446,684.60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1,800,562.1624,446,684.60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856,357,738.64811,747,272.5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3,928,655,789.4516,250,674,078.39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4,304,500.154,818,317.89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5,844,084.8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53,152,896.33297,345,859.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591,957,270.7616,552,838,256.1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3,558,838,668.7215,241,695,389.12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57,174,026.3446,619,637.57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85,415,518.20203,930,524.70
支付的各项税费106,464,003.72103,836,298.2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18,124,484.54456,763,287.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211,668,648.8416,052,845,136.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0,288,621.92499,993,119.4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8,195,733,215.2942,603,707,735.4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20,685,772.55300,547,553.5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5,231,109.45312,625.7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937,710.3713,082,165.6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572,587,807.6642,917,650,080.3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65,261,076.6997,225,393.11
投资支付的现金7,469,292,596.4740,258,782,211.28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070,116.52248,010,727.7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540,623,789.6840,604,018,332.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31,964,017.982,313,631,748.1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8,5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8,5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5,897,163,200.339,361,806,644.4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16,704,842.40665,561,242.6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822,368,042.7310,027,367,887.0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4,906,391,147.9611,273,101,382.1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245,143,781.221,198,708,601.6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4,166,931.442,99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802,862,554.451,010,177,327.8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954,397,483.6313,481,987,311.6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32,029,440.90-3,454,619,424.6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603,484.60-247,013.5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19,173,316.40-641,241,570.4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562,810,493.694,204,052,064.1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843,637,177.293,562,810,493.69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58,837,596.40286,472,570.83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329,136,647.2911,831,073,349.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587,974,243.6912,117,545,920.7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8,259,355.8833,277,021.43
支付的各项税费23,333,366.4116,917,539.5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115,317,998.6411,171,265,214.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166,910,720.9311,221,459,775.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1,063,522.76896,086,145.7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72,898,404.695,957,641,483.76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16,493,835.32251,570,911.3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77.6836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191,960,000.005,654,83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081,352,517.6911,864,042,755.0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988,001.63
投资支付的现金375,703,754.004,908,908,131.28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403,350,000.005,989,96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779,053,754.0010,903,856,132.9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02,298,763.69960,186,622.1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363,380,000.002,305,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49,329,362.40286,921,242.6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112,709,362.402,591,921,242.6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565,787,200.003,908,844,9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06,672,877.42581,636,685.1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22,877,298.3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972,460,077.424,813,358,883.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59,750,715.02-2,221,437,640.8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6,388,428.57-365,164,872.9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19,103,479.80584,268,352.7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2,715,051.23219,103,479.80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2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3,714,576,124.008,819,003,470.85200,521,517.6181,786,735.543,375,056,264.783,624,285,285.9119,414,186,363.47135,048,071.3719,549,234,434.8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714,576,124.008,819,003,470.85200,521,517.6181,786,735.543,375,056,264.783,624,285,285.9119,414,186,363.47135,048,071.3719,549,234,434.8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5,425,389.00-211,469,160.90-200,521,517.61-24,792,654.65175,181,467.77-1,172,102,717.75-1,088,086,936.92-215,244,339.81-1,303,331,276.73
(一)综合收益总额-26,164,097.96-995,543,509.85-1,021,707,607.81-218,749,082.39-1,240,456,690.2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55,425,389.00-145,096,128.61-200,521,517.618,500,000.008,500,000.0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8,500,000.008,50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55,425,389.00-145,096,128.61-200,521,517.61
(三)利润分配175,457,015.76-175,457,015.76-4,257,726.53-4,257,726.53
1.提取盈余公积175,457,015.76-175,457,015.76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257,726.53-4,257,726.53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371,443.31-274,288.63-1,097,154.68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371,443.31-274,288.63-1,097,154.68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66,373,032.29-1,259.36-5,037.46-66,379,329.11-737,530.89-67,116,860.00
四、本期期末余额3,659,150,735.008,607,534,309.9556,994,080.893,550,237,732.552,452,182,568.1618,326,099,426.55-80,196,268.4418,245,903,158.11
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3,714,576,124.008,869,571,842.87200,521,517.6120,323,674.903,224,618,679.205,493,468,733.9021,122,037,537.26259,422,009.7021,381,459,546.9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714,576,124.008,869,571,842.87200,521,517.6120,323,674.903,224,618,679.205,493,468,733.9021,122,037,537.26259,422,009.7021,381,459,546.9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0,568,372.0261,463,060.64150,437,585.58-1,869,183,447.99-1,707,851,173.79-124,373,938.33-1,832,225,112.12
(一)综合收益总额61,463,060.64-1,718,745,862.41-1,657,282,801.77-114,945,267.71-1,772,228,069.4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50,437,585.58-150,437,585.58-9,139,982.50-9,139,982.50
1.提取盈余公积150,437,585.58-150,437,585.58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9,139,982.50-9,139,982.5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50,568,372.02-50,568,372.02-288,688.12-50,857,060.14
四、本期期末余额3,714,576,124.008,819,003,470.85200,521,517.6181,786,735.543,375,056,264.783,624,285,285.9119,414,186,363.47135,048,071.3719,549,234,434.84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2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3,714,576,124.008,771,440,051.50200,521,517.61913,426.093,375,056,264.789,967,270,593.4925,628,734,942.2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714,576,124.008,771,440,051.50200,521,517.61913,426.093,375,056,264.789,967,270,593.4925,628,734,942.2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5,425,389.00-213,601,087.11-200,521,517.61-19,555,896.80175,181,467.77700,725,870.85787,846,483.32
(一)综合收益总额-20,927,340.11877,285,078.75856,357,738.6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55,425,389.00-145,096,128.61-200,521,517.61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55,425,389.00-145,096,128.61-200,521,517.61
(三)利润分配175,457,015.76-175,457,015.76
1.提取盈余公积175,457,015.76-175,457,015.76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371,443.31-274,288.63-1,097,154.68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371,443.31-274,288.63-1,097,154.68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68,504,958.50-1,259.36-5,037.46-68,511,255.32
四、本期期末余额3,659,150,735.008,557,838,964.39-18,642,470.713,550,237,732.5510,667,996,464.3426,416,581,425.57
项目2021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3,714,576,124.008,751,369,175.76200,521,517.61-58,645,918.563,224,618,679.209,365,520,251.2124,796,916,794.0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714,576,124.008,751,369,175.76200,521,517.61-58,645,918.563,224,618,679.209,365,520,251.2124,796,916,794.0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0,070,875.7459,559,344.65150,437,585.58601,750,342.28831,818,148.25
(一)综合收益总额59,559,344.65752,187,927.86811,747,272.5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50,437,585.58-150,437,585.58
1.提取盈余公积150,437,585.58-150,437,585.58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20,070,875.7420,070,875.74
四、本期期末余额3,714,576,124.008,771,440,051.50200,521,517.61913,426.093,375,056,264.789,967,270,593.4925,628,734,942.25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1992年12月经黑龙江省体改委黑体改发[1992]第417号文批准对原东方集团进行改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领取了哈尔滨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30199126965908A号营业执照,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8号经开区大厦第9层901室,法定代表人:孙明涛。

公司于1993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募集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于1994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份总数371,457.6124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为365,915.0735万元。

(二) 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主要经营业务为: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商业银行;港口交通;新型城镇化开发。

(三) 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7日批准报出。

(以下内容如无特别注明,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63户,详见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2户,减少0户,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4. 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 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

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 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2)分步处置子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 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 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 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 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

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1.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部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

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 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2) 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2.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 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 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

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 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

下列情形处理:

(1) 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

(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 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

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和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以及由租赁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等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 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 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3)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 应收票据划分为若

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非金融企业)的信用风险特征与期限相同或相近、无担保的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特征一致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除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外的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项目风险特征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1%2%40%100%100%100%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附注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
组合一信用风险极低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二其他款项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本集团存货按房地产业务和非房地产业务分类。非房地产开发业务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在产品、库存商品、其他等;房地产开发业务包括开发成本、开发产品等。

开发用土地、维修基金、质量保证金、公共配套设施费用的核算方法:

开发用土地:本公司开发用土地列入“开发成本”科目核算。

维修基金:按照各地规定,属于代收代付的,计入其他应付款;应由公司承担的计入“开发成本”。

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按施工单位工程款的一定比例预留,列入“其他应付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并在约定的保质期内无质量问题时,支付给施工单位。

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公共配套设施为公共配套项目如学校等,以及由政府部门收取的公共配套设施费,其所发生的支出列入“开发成本”,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分摊和明细核算。

2、存货的计价方法

非房地产板块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房地产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拆迁成本、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房地产开发产品发出时,采取个别认定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非房地产业务的存货: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

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房地产业务的存货: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跌价准备按单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本公司定期对存货进行清查,盘盈利得和盘亏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五五摊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金融工具减值。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如适用),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2. 持有待售核算方法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金融工具减值。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金融工具减值。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

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3.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 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 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 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 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 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

选择公允价值计量的依据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在资产负债表日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依据为:①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②本公司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本公司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时,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无法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的,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最近交易价格,并考虑资产状况、所在位置、交易情况、交易日期等因素,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或基于预计未来获得的租金收益和有关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本公司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15—503.00%6.467—1.94
机器设备6—153.00%16.167—6.467
运输设备5—153.00%19.4—6.467
办公及电子设备5—103.00%19.4—9.7
其他设备5—103.00%19.4—9.7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

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其他说明:

1.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 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1)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初始计量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2.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4.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管理软件及其他。

1.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类别使用寿命摊销方法备注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直线法
管理软件5年直线法
其他受益期限直线法

(2)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

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 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

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 摊销年限

类别摊销方法摊销年限
租入资产改良支出直线法资产租赁期间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年金计划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 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4. 会计处理方法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

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2.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3. 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

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

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2.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粮油加工和贸易业务

公司粮油加工和贸易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2)土地一级开发业务

公司一级土地开发业务部分合同根据业务合同的性质,当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或服务的情况下,按照已完成履约义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土地一级开发收入在任一地块上市且授权本公司进行土地一级开发的单位取得与项目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开发补偿协议》后,授权本公司进行土地一级开发的单位参照《关于土地前期成本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国土财[2011]433号)文件相关规定,向本公司支付返还款。由于项目地块上市时间取决于是否列入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北京市政府供地节奏、北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等一系列本公司可控能力范围之外的一系列条件,上市时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一级开发土地上市后,本公司仅能收到政府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审定的成本加不高于合同约定收益率的开发利润,政府认可的第三方机构不会将开发间接费如人工、实际融资费用高于政府认可的利率之间的超额利息支出等进行补偿,因此土地上市越晚,本公司的间接成本越高。因此,基于谨慎性原则,本公司综合考虑该一级土地开发业务土地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是否列入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等因素,综合判断一级土地开发业务的服务对价是否满足“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条件。如果满足相关条件,则按照已完成履约义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

(3)房地产二级开发业务

公司房地产二级开发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房地产销售在房产完工并验收合格,达到了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并与买方办理完成房产验收交付手续,同时取得了买方按销售合同约定交付房产的付款证明时(通常收到销售合同首期款及已确认余下房款的付款安排)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对已通知买方在合理期限内办理验收交房手续,而买方未及时验收交房且无正当理由的,在通知所规定的时限结束后确认收入的实现。本公司将已收到但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房款计入合同负债等科目,待符合上述收入确认条件后转入营业收入科目。

3. 特定交易的收入处理原则

(1)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合同

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销售商品时预期将退回商品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在“应收退货成本”项下核算。

(2)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

评估该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公司提供额外服务的,则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收入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质量保证责任按照或有事项的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合同

公司评估该选择权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提供重大权利的,则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分摊至该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则综合考虑客户行使和不行使该选择权所能获得的折扣的差异、客户行使该选择权的可能性等全部相关信息后,予以合理估计。

(4)售后回购

1) 因与客户的远期安排而负有回购义务的合同:这种情况下客户在销售时点并未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因此作为租赁交易或融资交易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中,回购价格低于原售价的视为租赁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租赁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回购价格不低于原售价的视为融资交易,在收到客户款项时确认金融负债,并将该款项和回购价格的差额在回购期间内确认为利息费用等。公司到期未行使回购权利的,则在该回购权利到期时终止确认金融负债,同时确认收入。

2) 应客户要求产生的回购义务的合同:经评估客户具有重大经济动因的,将售后回购作为租赁交易或融资交易,按照本条1)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将其作为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交易进行处理。

(5)向客户收取无需退回的初始费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或接近合同开始)日向客户收取的无需退回的初始费应当计入交易价格。公司经评估,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相关,并且该商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则在转让该商品时,按照分摊至该商品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相关,但该商品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则在包含该商品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时,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不相关的,该初始费则作为未来将转让商品的预收款,在未来转让该商品时确认为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 合同履约成本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 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 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补助对象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实际补助对象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2. 政府补助的确认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 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

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2.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 租赁合同的分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租赁部分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应当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 租赁合同的合并

本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3.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2)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

4.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3)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4)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1)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2)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3)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中部分内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自2022年12月13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部分内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其他说明

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文件的执行对本公司财务报表具体影响如下:

(3)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15号明确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以及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问题。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 年1 月1 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执行解释15号对可比期间及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衔接要求之日起执行,执行解释16号对可比期间及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一) 终止经营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

(二) 套期会计

1. 对于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套期工具,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1) 套期关系仅由符合条件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组成。

(2) 在套期开始时,本公司正式指定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和从事套期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目标的书面文件。

(3) 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认定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1) 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该经济关系使得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被套期风险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

2) 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3) 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等于公司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但不反映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相对权重的失衡,这种失衡会导致套期无效,并可能产生与套期会计目标不一致的会计结果。

2. 公允价值套期会计处理

(1) 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是对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 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已确认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账面价值已经按公允价值计量,不需要调整;被套期项目为公司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账面价值已经按公允价值计量,不需要调整。

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在套期关系指定后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各相关期间损益。当履行确定承诺而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时,调整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以包括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3) 被套期项目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的,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按照开始摊销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该摊销可以自调整日开始,但不晚于对被套期项目终止进行套期利得和损失调整的时点。被套期项目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则按照相同的方式对累计已确认的套期利得或损失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但不调整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账面价值。

3. 现金流量套期会计处理

(1) 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定:

1) 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

2) 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每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为当期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变动额。

(2) 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即扣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公司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

或者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则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2) 对于不属于前一条涉及的现金流量套期,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3) 如果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是一项损失,且该损失全部或部分预计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的,则在预计不能弥补时,将预计不能弥补的部分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4.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包括对作为净投资的一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的货币性项目的套期,本公司按照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的规定处理:

(1) 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全部或部分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相应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 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5. 终止运用套期会计对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则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1) 因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导致套期关系不再满足风险管理目标。

(2) 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

(3) 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不再存在经济关系,或者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开始占主导地位。

(4) 套期关系不再满足本准则所规定的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其他条件。在适用套期关系再平衡的情况下,企业应当首先考虑套期关系再平衡,然后评估套期关系是否满足本准则所规定的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

终止套期会计可能会影响套期关系的整体或其中一部分,在仅影响其中一部分时,剩余未受影响的部分仍适用套期会计。

6. 信用风险敞口的公允价值选择

当使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信用衍生工具管理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的信用风险敞口时,可以在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初始确认时、后续计量中或尚未确认时,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并同时作出书面记录,但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敞口的主体(如借款人或贷款承诺持有人)与信用衍生工具涉及的主体相一致;

(2) 金融工具的偿付级次与根据信用衍生工具条款须交付的工具的偿付级次相一致。

(三) 回购本公司股份

因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职工等原因回购本公司股份的,按实际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作为库存股处理,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单独列示。如果将回购的股份注销,则将按注销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与实际回购所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如果将回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于职工行权购买本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四) 发放贷款及垫款

本公司对发放贷款及垫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发放贷款及垫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及损失类)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按贷款风险分类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发放贷款及垫款风险分类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类别预期信用损失率
正常类1%
关注类3%
次级类30%
可疑类60%
损失类100%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营改增前已备案的房地产业务;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13%、9%、6%、5%、3%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缴流转税税额7%、5%
教育费附加实缴流转税税额3%、2%
土地使用税应税土地面积1、3、3.2、4、12.、18元/平方米/
土地增值税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环境保护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1.2元/污染当量/月

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包含地价)的70%-9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或以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25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免征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免征
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免征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免征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免征
东方粮仓(海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5
中农国垦供应链管理(大连)有限公司20
东方粮仓龙江经贸有限公司20
东方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6.5
东方粮仓香港有限公司16.5
其他子公司25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中第一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第七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子公司东方安颐(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金联普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联普惠”)和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成饭店”)自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执行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0〕22号),公司子公司黑龙江金联云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金联供应链”)和黑龙江金联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通小贷”)自2019年12月31日执

行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对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公司子公司黑龙江金联供应链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5号),公司子公司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银祥油脂”)销售菜粕、棉粕产品免征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3号)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常米业”)、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米业”)、公司子公司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源米业”)对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备案登记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公司子公司东方银祥油脂和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银祥油脂”)从事油料植物初加工业务(四级菜籽油)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海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粮仓海南”)的企业所得税适用15%税率。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42号),对公司子公司粮仓海南进口用于生产自用、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或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服务贸易过程中所消耗的原辅料,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2022年第13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

所得税。公司子公司中农国垦供应链管理(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国垦供应链”)及东方粮仓龙江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粮仓龙江经贸”)符合小微企业相关条件,享受对应所得税优惠减免。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文件第一条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在2023年12月31日前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龙江经贸符合相关条件,享受对应所得税优惠减免。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151,032.53216,183.99
银行存款2,840,241,436.643,549,860,918.57
其他货币资金1,938,150,371.39878,573,228.98
未到期应收利息23,432,824.428,950,582.88
合计4,801,975,664.984,437,600,914.42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970,890.909,126,862.70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2,422,832,107.682,721,701,352.04

其他说明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951,432,824.42491,185,444.45
履约保证金795,973.45793,940.29
借款与保函保证金5,534,658.88379,298,654.01
售房款监管账户存款23,707.9947,490.35
其他551,322.95699,753.20
合计1,958,338,487.69872,025,282.30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85,112,600.38205,163,912.92
其中:
权益工具投资2,549,103.712,866,903.71
衍生金融资产615,520.004,586,640.00
其他381,947,976.67197,710,369.21
合计385,112,600.38205,163,912.9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410,222,963.35
1年以内小计410,222,963.35
1至2年71,466,836.08
2至3年5,179,431.69
3至4年11,005,709.88
4至5年4,362,272.83
5年以上11,677,204.01
减:坏账准备225,168,869.37
合计288,745,548.47

(1).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32,773,291.9064.75209,668,725.1463.01123,104,566.7627,070,067.4210.0614,591,530.1953.9012,478,537.23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81,141,125.9435.2515,500,144.238.56165,640,981.71242,121,674.7289.9414,010,174.365.79228,111,500.36
其中:
按信用风险特征(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81,141,125.9435.2515,500,144.238.56165,640,981.71242,121,674.7289.9414,010,174.365.79228,111,500.36
合计513,914,417.84100.00225,168,869.3743.81288,745,548.47269,191,742.14100.0028,601,704.5510.63240,590,037.59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吉林省恒昌新创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注1)131,912,351.2765,956,175.6450.00存在信用减值迹象
福州平安贸易有限公司(注2)82,172,419.8061,629,314.8675.00存在信用减值迹象
深圳闽安贸易有限公司(注3)67,122,289.3950,341,717.0475.00存在信用减值迹象
东方安颐(北京)国际酒店有限公司29,845,616.9314,922,808.4750.00存在信用减值迹象
厦门钜沣实业有限公司6,934,374.675,200,781.0075.00存在信用减值迹象
黑龙江瑞中粮食贸易有限公司6,388,038.464,791,028.8575.00存在信用减值迹象
哈尔滨泰仓粮油贸易有限公司4,432,621.983,324,466.4975.00存在信用减值迹象
厦门升信贸易有限公司1,852,586.441,389,439.8375.00存在信用减值迹象
北京韵博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162,155.961,162,155.96100.00预计无法收回
东方集团西安粮油食品有限公司950,837.00950,837.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332,773,291.90209,668,725.1463.0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粮仓有限公司对吉林省恒昌新创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恒昌”)的应收账款单独计提坏账准备,主要系报告期内吉林恒昌实控人因涉及司法案件处于失联状态,受此影响吉林恒昌相关欠款出现信用逾期情形,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对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注2: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集团大连闽航粮食有限公司对福州平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平安”)的应收账款单独计提坏账准备,主要系报告期内福州平安因经营问题导致相关欠款出现信用逾期情形,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对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注3: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粮仓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集团大连闽航粮食有限公司对深圳闽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闽安”)的应收账款单独计提坏账准备,主要系报告期内深圳闽安因经营问题导致相关欠款出现信用逾期情形,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对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58,673,952.951,586,739.501.00
1-2年7,120,444.72142,408.902.00
2-3年2,626,220.731,050,488.2940.00
3-4年1,994,140.531,994,140.53100.00
4-5年
5年以上10,726,367.0110,726,367.01100.00
合计181,141,125.9415,500,144.238.56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14,591,530.19195,077,194.95209,668,725.14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其中:按信用风险特征(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4,010,174.361,525,089.6535,119.7815,500,144.23
合计28,601,704.55196,602,284.6035,119.78225,168,869.37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35,119.78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吉林省恒昌新创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31,912,351.2725.6765,956,175.64
福州平安贸易有限公司82,172,419.8015.9961,629,314.86
深圳闽安贸易有限公司67,122,289.3913.0650,341,717.04
东方安颐(北京)国际酒店有限公司29,845,616.935.8114,922,808.47
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9,320,714.005.71293,207.14
合计340,373,391.3966.24193,143,223.15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259,518,253.4397.53354,866,438.7498.54
1至2年3,424,702.051.295,078,632.571.41
2至3年3,024,646.761.14
3年以上113,970.630.04163,970.630.05
合计266,081,572.87100.00360,109,041.94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账龄未及时结算原因
临清市天道缘粮油有限公司2,890,509.562-3年合同执行中
黑龙江雪那红米业有限公司2,751,838.501-2年合同执行中
合计5,642,348.06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四川德阳市年丰食品有限公司42,160,800.0015.85
锦州粮油批发市场有限公司30,604,130.0011.5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7,378,413.4810.29
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22,533,698.108.47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3,164,224.804.95
合计135,841,266.3851.0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37,914,000.00
其他应收款4,697,983,663.015,522,761,906.65
合计4,697,983,663.015,560,675,906.6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7,914,000.00
合计37,914,000.00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274,531,554.68
1年以内小计274,531,554.68
1至2年656,662,119.06
2至3年351,765,855.43
3至4年882,137,135.60
4至5年540,251,849.26
5年以上3,040,463,863.11
减:坏账准备1,047,828,714.13
合计4,697,983,663.01

(1).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备用金4,622,478.724,611,783.44
往来款1,169,887,547.071,277,260,508.09
其他5,264,594.0615,760,903.03
保证金160,890,405.06133,724,135.36
合作开发项目款项4,405,147,352.235,111,020,564.86
合计5,745,812,377.146,542,377,894.78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
值)值)
2022年1月1日余额434,552,148.44585,063,839.691,019,615,988.13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27,928,868.4330,963,059.4558,891,927.88
本期转回30,668,201.8830,668,201.88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11,000.0011,000.00
其他变动
2022年12月31日余额462,470,016.87585,358,697.261,047,828,714.13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915,389,607.4630,963,059.4530,668,201.88915,684,465.03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104,226,380.6727,928,868.4311,000.00132,144,249.10
其中:按信用风险特征(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04,226,380.6727,928,868.4311,000.00132,144,249.10
合计1,019,615,988.1358,891,927.8830,668,201.8811,000.001,047,828,714.13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11,000.00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项目款项2,461,219,944.426年以内42.84315,766,278.86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项目款项1,796,765,951.986年以内31.27
上海波士强实业有限公司往来款431,116,635.755年以上7.50431,116,635.75
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往来款336,532,481.201-2年5.86
资源网络有限公司保证金120,000,000.001年以内2.09
合计5,145,635,013.3589.56746,882,914.61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92,836,182.6592,836,182.65125,737,927.16125,737,927.16
在产品775,044.87775,044.87773,094.37773,094.37
库存商品479,259,705.02939,147.37478,320,557.651,195,566,802.201,017,019.171,194,549,783.03
库存商品2,958,578.532,958,578.5376,614,764.5776,614,764.57
发出商品32,319.2632,319.26434,586.20434,586.20
周转材料20,812,727.4220,812,727.4219,985,760.9019,985,760.90
开发成本6,218,110,047.18435,527,337.485,782,582,709.706,172,300,146.26435,465,385.165,736,834,761.10
开发产品1,003,975,151.87211,198,548.71792,776,603.161,008,578,722.37210,983,863.15797,594,859.22
合计7,818,759,756.80647,665,033.567,171,094,723.248,599,991,804.03647,466,267.487,952,525,536.55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1,017,019.17733,829.49811,701.29939,147.37
开发成本435,465,385.1661,952.32435,527,337.48
开发产品210,983,863.15626,406.77411,721.21211,198,548.71
合计647,466,267.481,422,188.581,223,422.50647,665,033.56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存货年末余额中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金额为人民币1,078,556,854.46元(2021年:人民币1,079,436,887.11元)。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开发成本

项目名称开工时间预计竣工时间预计投资总额(万元)期初余额期末余额期末跌价准备
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B地块一级开发项目2011年10月2023年12月323,177.321,457,371,298.031,459,934,940.85
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C地块一级开发项目2011年10月2023年12月248,644.261,019,276,783.981,049,712,267.33
三主一次道路及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青龙湖地区棚改项目2013年8月2025年12月375,815.31918,910,877.28931,587,806.4257,759,116.37
西山湖项目(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02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2014年11月2023年12月498,681.541,470,983,657.961,471,180,053.5720,258,277.18
丰台区青龙湖A04、A03地块剩余土地2015年6月185,000.00944,635,747.09944,635,747.09156,687,843.93
其他361,121,781.92361,059,231.92200,822,100.00
合计1,631,318.436,172,300,146.266,218,110,047.18435,527,337.48

2. 开发产品

项目名称竣工时间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西山湖项目(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02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A02自住房及A02LOFT一期2021年5月1,008,578,722.374,603,570.501,003,975,151.87
合计1,008,578,722.374,603,570.501,003,975,151.87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定期存款161,382,503.33745,050,402.77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15,000,000.0030,000,000.00
合计176,382,503.33775,050,402.77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49,235,648.08167,819,578.67
理财产品投资77,010,770.10
其他465,336.62214,736.36
预缴企业所得税116,236.22
应收保理款49,500,000.0086,298,300.00
合计276,211,754.80254,448,851.25

其他说明

应收保理款系本公司之子公司金联云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云通保理”)开展保理业务形成,参照发放贷款及垫款的信用损失率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项目期末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应收保理款50,000,000.00500,000.0049,500,000.00
合计50,000,000.00500,000.0049,500,000.00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应计利息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期末余额成本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备注
其他债权投资18,674,815.03-2,400,749.55142,725,934.52-142,725,934.52142,725,934.52
合计18,674,815.03-2,400,749.55142,725,934.52-142,725,934.52142,725,934.52/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减值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2年1月1日余额140,325,184.97140,325,184.97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2,400,749.552,400,749.55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2年12月31日余额142,725,934.52142,725,934.52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折现率区间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信托保障基金21,165,312.5021,165,312.5038,000,000.0038,000,0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15,000,000.0015,000,000.0030,000,000.0030,000,000.00
合计6,165,312.506,165,312.508,000,000.008,000,000.00/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6,556,598.96-26,556,598.96
北京万链筑享建筑科技有限公司109,635.23-109,635.23
小计26,666,234.19-26,666,234.19
二、联营企业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971,366,626.8812,262,075.781,314,123.25984,942,825.9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1,038,200,641.59-57,794,734.70-148,602,063.932,024,456.04-66,941,089.47-5,886,960.02761,000,249.5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4,263,176,527.74911,148,613.13-32,922,162.13-1,783,527.43-272,664,947.2014,866,954,504.11
Orient Art Limited114,003,931.32-302.0710,551,220.01124,554,849.26
东方数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54,632.53300,000.00-660,000.00-401,844.89219,703.401,512,491.04
东方艺术品有限公司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296,314,646.65-869,860.28-5,236,757.851,394,395.32291,602,423.84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发东方(大连)物产有限公司10,904,339.08537,859.8411,442,198.92
成都安德蔬菜食品有限公司14,896,329.74-760,051.5614,136,278.18
黑龙江小康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697.734,900,000.0030,280.444,935,978.17
小计16,710,923,373.265,200,000.00-58,454,734.70773,344,706.46-24,269,120.68-67,110,518.18-278,551,907.2217,061,081,798.94
合计16,737,589,607.455,200,000.00-58,454,734.70746,678,472.27-24,269,120.68-67,110,518.18-278,551,907.2217,061,081,798.94

其他说明

注1:公司以持有的锦州港、民生银行、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民生电商、滨湖恒兴股权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借款情况详见:“附注重大承诺事项”。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549,246.08
东方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000,000.005,000,000.00
东方集团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41,554,875.2841,554,875.28
合计46,554,875.2852,104,121.36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累计利得累计损失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9,840.64处置
合计-29,840.6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权益工具投资41,159,983.5750,000,000.00
合计41,159,983.5750,000,0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合计
一、期初余额5,473,117,698.505,473,117,698.50
二、本期变动-176,500,861.24-176,500,861.24
加:外购
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34,902,718.3734,902,718.37
企业合并增加
减:处置
其他转出
公允价值变动-211,403,579.61-211,403,579.61
三、期末余额5,296,616,837.265,296,616,837.26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974,719,601.84981,156,350.33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974,719,601.84981,156,350.3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及电子设备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031,160,712.25322,798,933.6119,524,108.02100,058,691.352,111,737.141,475,654,182.37
2.本期增加金额12,493,021.4163,669,148.47136,200.00941,926.7265,138.1477,305,434.74
(1)购置1,314,851.52136,200.00461,675.002,154.681,914,881.20
(2)在建工程转入12,493,021.4162,354,296.95480,251.7262,983.4675,390,553.54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24,939,337.983,045,762.75832,457.002,078,897.238,609.8330,905,064.79
(1)处置或报废1,016,599.193,045,762.75832,457.002,078,897.238,609.836,982,326.00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23,922,738.7923,922,738.79
4.期末余额1,018,714,395.68383,422,319.3318,827,851.0298,921,720.842,168,265.451,522,054,552.32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232,709,815.36157,212,532.7314,561,646.4786,319,592.021,429,923.77492,233,510.35
2.本期增加金额31,406,334.0724,143,789.32962,792.243,814,800.00158,069.2260,485,784.85
(1)计提31,406,334.0724,143,789.32962,792.243,814,800.00158,069.2260,485,784.85
3.本期减少金额811,111.271,892,351.32688,262.761,988,482.194,137.185,384,344.72
(1)处置或报废262,960.331,892,351.32688,262.761,988,482.194,137.184,836,193.78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548,150.94548,150.94
4.期末余额263,305,038.16179,463,970.7314,836,175.9588,145,909.831,583,855.81547,334,950.4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2,264,321.692,264,321.69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2,264,321.692,264,321.69
(1)处置或报废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2,264,321.692,264,321.69
4.期末余额0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755,409,357.52203,958,348.603,991,675.0710,775,811.01584,409.64974,719,601.84
2.期初账面价值796,186,575.20165,586,400.884,962,461.5513,739,099.33681,813.37981,156,350.33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1,644,760.39
合计1,644,760.39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及建筑物82,151,295.09正在办理之中
合计82,151,295.0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年末委托经营资产列示如下

资产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备注
房屋建筑物115,762,461.4938,413,434.2777,349,027.22

注:委托经营的房屋系公司将自有房产东方大厦部分楼层委托东方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物业”)进行管理。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8,336,693.9626,080,526.48
工程物资
合计8,336,693.9626,080,526.48

注:上表中的在建工程是指扣除工程物资后的在建工程。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厦门银祥油脂浓香油工程275,229.36275,229.3613,430,616.9113,430,616.91
农业板块信息系统一体化项目6,468,942.416,468,942.416,468,942.416,468,942.41
福肴食品人造肉项目工程5,133,745.795,133,745.79
海水提钾中试车间工程533,052.27533,052.27
其他1,059,469.921,059,469.921,047,221.371,047,221.37
合计8,336,693.968,336,693.9626,080,526.4826,080,526.48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厦门银祥油脂浓香油工程21,000,00013,430,616.917,041,288.6820,196,676.23275,229.3697.4997.49%自筹
农业板块信息系统一体化项目23,072,0006,468,942.416,468,942.4128.0428.04%自筹
福肴食品人造肉项目工程29,755,1005,133,745.79298,155.755,431,901.5453.9453.94%自筹
海水提钾中试车间工程6,000,0002,670,524.182,297,631.91372,892.2748.8348.83%自筹
厦门银祥油脂棉籽加工项目51,400,00043,689,626.5243,689,626.5285.12100.00%自筹
其他1,047,221.3711,820,974.303,774,717.347,873,848.411,219,629.92
合计131,227,10026,080,526.4865,520,569.4375,390,553.547,873,848.418,336,693.96////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及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568,075.2991,566,692.1094,134,767.39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709,487.67709,487.67
租赁到期709,487.67709,487.67
4.期末余额1,858,587.6291,566,692.1093,425,279.72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666,822.3312,835,868.9313,502,691.26
2.本期增加金额602,323.4512,835,868.9513,438,192.40
(1)计提602,323.4512,835,868.9513,438,192.40
3.本期减少金额709,487.67709,487.67
租赁到期709,487.67709,487.67
4.期末余额559,658.1125,671,737.8826,231,395.9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298,929.5165,894,954.2267,193,883.73
2.期初账面价值1,901,252.9678,730,823.1780,632,076.13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管理软件及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91,664,632.9161,630,926.05353,295,558.96
2.本期增加金额116,971.70116,971.70
(1)购置116,971.70116,971.70
(2)内部研发
3.本期减少金额3,227,467.916,516,067.589,743,535.49
(1)处置6,516,067.586,516,067.58
(2)处置子公司
(3)转入投资性房地产3,227,467.913,227,467.91
4.期末余额288,437,165.0055,231,830.17343,668,995.17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63,289,557.5428,484,628.9891,774,186.52
2.本期增加金额8,359,482.355,015,656.7313,375,139.08
(1)计提8,359,482.355,015,656.7313,375,139.08
(2)内部研发
3.本期减少金额84,710.442,606,427.012,691,137.45
(1)处置2,606,427.012,606,427.01
(2)处置子公司
(3)转入投资性房地产84,710.4484,710.44
4.期末余额71,564,329.4530,893,858.70102,458,188.1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16,872,835.5524,337,971.47241,210,807.02
2.期初账面价值228,375,075.3733,146,297.07261,521,372.44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采矿权5,553,719.12于下一期办理
合计5,553,719.1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其他处置其他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326,541,912.58326,541,912.58
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174,824.49174,824.49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84,576,168.8084,576,168.80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397,660,922.45397,660,922.45
合计808,953,828.32808,953,828.32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处置其他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326,541,912.58326,541,912.58
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174,824.49174,824.49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187,908,000.00187,908,000.00
合计326,716,737.07187,908,000.00514,624,737.07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与国开东方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包含与该商誉相关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房地产二级开发项目等由国开东方进行一体化管理的与商誉相关资产及其必要负债组合,该组合的业务较为独立,具备独立现金流入能力,可将其认定为一个资产组组合,公司在确定该资产组组合时与以前年度商

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组合一致。该资产组组合含国开东方对下属子公司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会展”)的商誉。国开东方相关的商誉已经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与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祥豆制品”)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包含与该商誉相关的豆制品加工及销售等由银祥豆制品进行一体化管理的与商誉相关资产及其必要负债组合,该组合的业务较为独立,具备独立现金流入能力,可将其认定为一个资产组组合,公司在确定该资产组组合时与购买日所确定的资产组组合一致。与厦门银祥油脂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管理层充分考虑到企业合并所产生的协同效应,以及资产组产生现金流入的独立性,在管理、经营决策一体化不可分割的特点,将东方银祥的采购、销售业务一同并入商誉资产组范围,与“45万吨/年油脂业务”共同认定为一个资产组,该组合的业务较为独立,具备独立现金流入能力,可将其认定为一个资产组组合,公司在确定该资产组组合时与购买日所确定的资产组组合一致。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对并购银祥豆制品及厦门银祥油脂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首先计算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对于相关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存在少数股东的情形,如果经测算存在商誉减值损失,则商誉减值损失应在归属于母公司和少数股东权益之间按比例进行分摊,以确认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公司在测算各个包含商誉的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时,采取了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法,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对银祥豆制品包含商誉的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采取了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法。公司采取分段法对未来现金流进行预测,包括明确的预测期及永续预测期。其中:明确的预测期为5年,即2023年至2027年,明确预测期之后的收益期为永续预测期。基于谨慎性原则,管理层在明确预测期的销售收入增长率在参考历史增长率、行业增长率、历史经营经验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永续预测期的销售收入增长率为零,未超过本公司所在行业产品、所处行业及地区的长期平均增长率。本公司按照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得出的折现率折现后,计算出上述包含商誉的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其中,预测可收回金额时使用的税前折现率为:9.22%。

公司对收购银祥油脂股权形成的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采取了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法。公司采取分段法对未来现金流进行预测,包括明确的预测期及永续预测期。其中:

明确的预测期为5年,即2023年至2027年,明确预测期之后的收益期为永续预测期。基于谨慎性原则,管理层在明确预测期的销售收入增长率在参考历史增长率、行业增长率、历史经营经验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永续预测期的销售收入增长率为零,未超过本公司所在行业产品、所处行业及地区的长期平均增长率。本公司按照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得出的折现率折现后,计算出上述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其中,预测可收回金额时使用的税前折现率为:

9.57%。本公司在预测对收购银祥油脂股权形成的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时利用了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同华”)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3)第 010888号)的评估结果。

本公司根据相关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历史财务数据、经营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期来确定预测期间的销售毛利率、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基于上述假设,本公司测算各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经测试,银祥豆制品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高于相关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商誉的合计数,未发生减值,无需计提减值准备。厦门银祥油脂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相关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商誉的合计数,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8,790.80万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租赁资产改良支出20,527,618.83110,091.743,815,981.5816,821,728.99
其他1,222,682.42248,804.00229,451.021,242,035.40
合计21,750,301.25358,895.744,045,432.6018,063,764.39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72,386,910.7018,096,727.6872,213,501.0618,053,375.26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2,717,412.08679,353.022,252,963.92563,240.98
政府补助1,596,728.97399,182.242,074,401.69518,600.42
公允价值变动143,000,194.5235,750,048.63140,730,196.9735,182,549.24
合计219,701,246.2754,925,311.57217,271,063.6454,317,765.90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623,747,758.40155,936,939.60628,869,377.03157,217,344.27
资产评估增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498,540.00124,635.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748,752.56187,188.14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604,941,885.06151,235,471.28816,345,464.67204,086,366.18
合计1,228,689,643.46307,172,410.881,446,462,134.26361,615,533.59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857,513,529.752,125,159,678.03
合计2,857,513,529.752,125,159,678.03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所属子公司的亏损未来能否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未确认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固定资产购置款4,797,405.004,797,405.00
预付在建工程工程款1,095,464.501,095,464.50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6,363,771.9936,363,771.9943,716,222.4343,716,222.43
预付无形资产购置款6,907,924.516,907,924.51
预缴所得税11,993,383.5311,993,383.5311,993,383.5311,993,383.53
定期存款及定期存款未到期应收利息206,910,353.33206,910,353.33
合计56,360,544.5356,360,544.53267,417,364.29267,417,364.29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5,849,900,000.002,938,608,000.00
抵押借款187,000,000.00207,000,000.00
保证借款2,721,976,436.104,572,176,436.10
信用借款100,000,000.00100,000,000.00
未到期应付利息9,050,289.506,438,348.26
其他1,314,000,000.00555,500,000.00
合计10,181,926,725.608,379,722,784.36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注2:公司本期质押、抵押借款情况详见:“附注重大承诺事项”。注3:公司本期保证借款情况详见“附注关联担保情况”。注4:公司“短期借款—其他”系商业汇票已贴现未终止确认转入。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0,324,975.709,051,005.701,273,970.00
其中:
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10,324,975.709,051,005.701,273,970.00
其他
合计10,324,975.709,051,005.701,273,97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20,000,000.00175,000,000.00
商业承兑汇票50,000,000.00
合计70,000,000.00175,000,000.00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原粮款259,316,917.40379,827,370.19
材料款54,150,266.9424,727,378.75
工程款151,137,561.62184,080,435.00
设备款9,632,489.651,512,177.14
其他款项46,221,339.7979,387,281.66
合计520,458,575.40669,534,642.74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47,222,014.42待结算
北京市丰台区王佐农工商联合总公司14,183,386.88待结算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2,905,163.54待结算
河北华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8,000,000.00待结算
北京启明信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4,893,932.41待结算
合计87,204,497.2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租赁款项17,325,135.5621,496,499.68
合计17,325,135.5621,496,499.68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粮油款267,762,637.44493,404,173.20
预收购房款18,608,933.9624,636,226.19
预收物业服务款2,408,737.612,360,897.46
其他3,037,259.1475,847.82
合计291,817,568.15520,477,144.67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售房产收款情况

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预计竣工时间预售比例(%)
西山湖项目(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A02地块共建混合住宅项目)18,608,933.9624,636,226.192023年12月47.97
合计18,608,933.9624,636,226.19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10,843,030.54175,159,663.57174,228,380.4511,774,313.66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246,181.4713,624,930.8713,679,019.29192,093.05
三、辞退福利23,397.00964,919.80988,316.80
合计11,112,609.01189,749,514.24188,895,716.5411,966,406.71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9,213,399.09149,878,655.68148,975,373.0310,116,681.74
二、职工福利费5,061,598.995,061,598.99
三、社会保险费150,910.197,310,175.907,314,531.06146,555.03
其中:医疗保险费144,407.096,511,741.686,516,121.18140,027.59
补充医疗保险0.0293,962.1293,962.120.02
工伤保险费6,215.24381,063.48381,039.146,239.58
生育保险费287.84323,408.62323,408.62287.84
四、住房公积金10,749.097,503,885.327,503,885.3210,749.09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432,649.65926,156.57893,850.941,464,955.28
六、其他短期薪酬35,322.524,479,191.114,479,141.1135,372.52
合计10,843,030.54175,159,663.57174,228,380.4511,774,313.66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237,686.0413,250,587.5713,304,543.36183,730.25
2、失业保险费8,495.43374,343.30374,475.938,362.80
合计246,181.4713,624,930.8713,679,019.29192,093.0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36,730,129.0342,660,175.64
企业所得税3,208,331.686,025,727.43
个人所得税1,093,148.031,233,211.53
城市维护建设税3,869,707.955,047,806.45
房产税743,603.18380,252.11
土地使用税148,968.3492,652.96
教育费附加2,843,246.153,791,448.99
其他税种2,851,752.561,842,082.18
合计51,488,886.9261,073,357.29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3,159,982.506,149,982.50
其他应付款1,957,881,197.322,046,844,015.17
合计1,961,041,179.822,052,993,997.6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上表中其他应付款指扣除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后的其他应付款。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子公司分红款3,159,982.506,149,982.50
合计3,159,982.506,149,982.50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保金13,008,938.4515,435,642.50
暂收代付款3,143,009.981,278,527.30
关联方资金114,386,632.13108,215,641.52
非金融机构借款336,987,572.09359,890,507.43
其他往来款1,453,624,540.301,528,491,965.89
其他36,730,504.3733,531,730.53
合计1,957,881,197.322,046,844,015.17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1,135,658,412.44待支付
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怪村村民委员会161,555,255.60待支付
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村村民委员会95,689,045.95待支付
北京万链筑享建筑科技有限公司75,500,000.00待结算
北京华新融投资有限公司69,274,235.34待结算
合计1,537,676,949.3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5,531,136,177.487,040,342,490.73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949,718,873.18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19,058,307.75595,258,377.83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174,457.85584,548.69
合计5,550,368,943.088,585,904,290.43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税126,069,319.20128,714,965.26
合计126,069,319.20128,714,965.26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1,497,608,000.003,560,683,100.00
抵押借款6,287,000,000.004,261,000,000.00
保证借款118,687,533.50651,515,641.05
未到期应付利息52,840,643.9875,244,849.68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5,531,136,177.487,040,342,490.73
合计2,425,000,000.001,508,101,100.00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公司本期质押、抵押借款情况详见:“附注重大承诺事项”。注2:公司本期保证借款情况详见“附注关联担保情况”。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债券949,718,873.18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949,718,873.18
合计0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面值发行 日期债券 期限发行 金额期初 余额本期 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 偿还期末 余额
20黑东方集团ZR0011002020/5/252年296,760,000.00288,550,324.343,376,928.06602,875.66-300,000,000.00
20黑东方集团ZR0021002020/5/252年197,840,000.00188,572,282.891,785,539.41401,917.11-200,000,000.00
20黑东方集团ZR0031002020/6/32年494,600,000.00469,498,280.525,156,635.701,086,419.48-500,000,000.00
未到期应付利息3,097,985.43
减:一年到期的应付债券949,718,873.18
合计989,200,000.0010,319,103.172,091,212.25-1,000,000,000.00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361,009.17787,436.91
1-2年361,009.17361,009.17
2-3年361,009.17361,009.17
3-4年361,009.17361,009.17
4-5年361,009.17361,009.17
5年以上3,971,100.804,332,110.04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1,764,290.35-1,967,178.57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174,457.85-584,548.69
合计3,837,398.454,011,856.37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2,164,116,848.671,960,000,000.00
专项应付款
合计2,164,116,848.671,960,000,0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表中长期应付款指扣除专项应付款后的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非金融机构借款2,183,175,156.422,555,258,377.83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19,058,307.75595,258,377.83
合计2,164,116,848.671,960,000,000.00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3,397,735.06749,672.6812,648,062.38详见表1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6,441,435.47354,289.266,087,146.21详见表1
合计19,839,170.531,103,961.9418,735,208.59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方正米业稻米加工园区米糠营养保鲜、营养糙粒米、发芽糙米项目(注1)3,640,000.0439,999.963,600,000.08与资产相关
方正米业稻米加工园区“六通一平”工程补贴款(注2)793,333.3380,000.00713,333.33与资产相关
方正米业年产3万吨食品级全脂稳定米糠项目资金(注3)5,040,000.00112,000.004,928,000.00与资产相关
银祥豆制品溯源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注4)668,503.19297,112.44371,390.75与资产相关
银祥豆制品油泡腐竹腐皮加工项目技术改造奖补资金(注5)110,937.5018,750.0092,187.50与资产相关
银祥豆制品工业化生产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项目补助资金(注6)121,428.4754,285.7667,142.71与资产相关
银祥豆制品产能及产品升级改造项目技术改造奖补资金(注7)437,500.0357,692.28379,807.75与资产相关
银祥豆制品鲜冻腐竹及生鲜豆制品改造项目补助资金(注8)786,032.5089,832.24696,200.26与资产相关
福肴食品高水分植物肉项目补助资金(注9)1,800,000.001,800,000.00与资产相关
福肴食品高水分植物肉项目补助资金(注9)6,441,435.47354,289.266,087,146.21与收益相关
合计19,839,170.531,103,961.9418,735,208.5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公司子公司方正米业于2011年10月收到黑龙江省方正县政府拨付的项目建设资金400.00万元,专项用于东方集团稻米加工园区米糠营养保鲜、营养糙粒米、发芽糙米三个高科技项目,该补助自2017年1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2:根据《方经开管呈【2011】4号》文件,公司子公司方正米业于2011年4月收到黑龙江方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拨付的工程补贴款120.00万元,专项用于稻米加工园区“六通一平”工程项目,该补助自2012年11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3:根据《发改办产业【2013】1270号》、《哈工信发【2013】108号》文件,公司子公司方正米业于2013年12月、2014年1月分别收到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资金460.00万元、100.00万元,专项用于方正米业年产3万吨食品级全脂稳定米糠项目,该补助自2017年1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4:根据《厦商务【2017】348号》文件,公司子公司银祥豆制品于2019年12月收到厦门市商务局拨付的项目补助资金128.75万元,专项用于溯源管理系统项目,该补助自2019年12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5:根据《厦工信投资【2019】20号》文件,公司子公司银祥豆制品于2019年12月收到厦门市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的项目补助资金15.00万元,专项用于油泡腐竹腐皮加工项目,该补助自2019年12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6:根据《同经信【2016】36号》文件,公司子公司银祥豆制品于2016年12月收到厦门市同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拨付的项目补助资金40.00万元,2020年1月收到项目资金10.00万元。专项用于豆制品工业化生产关键技

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项目,该补助自2017年1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注7:根据《厦工信投资【2019】20号》文件,公司子公司银祥豆制品于2020年12月收到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的项目补助资金50.00万元,专项用于产能及产品升级改造项目,该补助自2020年12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8:根据《厦工信投资规【2021】31号》文件及同安区工信局关于受理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补助申请的通知,公司子公司银祥豆制品分别于2021年10月、2021年12月收到厦门市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的补助资金62.00万、18.50万元,专项用于鲜冻腐竹及生鲜豆制品改造项目,该补助自2021年10月、2021年12月开始按照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9:根据《黑科规【2018】4号》、《黑财规审【2017】12号》及《黑科联发【2019】11号》等文件规定,公司子公司福肴食品于2021年10月收到方正县财政局拨付的项目补助资金850.00万元,专项用于高水分植物肉项目。其中180.00万用于购买设备,670.00万用于购买材料、燃料等。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土地增值税281,804,801.78281,606,332.36
合计281,804,801.78281,606,332.36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3,714,576,124.00-55,425,389.00-55,425,389.003,659,150,735.00

其他说明:

股份总数本期其他变动减少55,425,389.00元,系报告期内公司注销前次回购股份,减少对应的股本55,425,389.00元。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6,870,426,120.21145,096,128.616,725,329,991.60
其他资本公积
(1)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1,878,206,236.1266,373,032.291,811,833,203.83
(2)其他70,371,114.5270,371,114.52
合计8,819,003,470.85211,469,160.908,607,534,309.95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股本溢价本期减少145,096,128.61元,系报告期内公司注销前次回购股份,减少的库存股与股本之间差额冲减资本公积145,096,128.61元。其他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本期减少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在报告期内发生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外的因素导致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本公司的变动部分。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减少注册资本回购200,521,517.61200,521,517.61
合计200,521,517.61200,521,517.61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 余额本期发生金额期末 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61,564.4260,339,357.53-194,648.3060,534,005.83-29,840.6461,125,410.89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61,125,410.8961,125,410.8961,125,410.8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561,564.42-786,053.36-194,648.30-591,405.06-29,840.64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81,225,171.12-86,698,103.79-86,698,103.79-1,341,602.67-4,131,330.00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4,952,063.17-86,698,103.79-86,698,103.79-1,341,602.67-80,404,437.95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05,243,888.73-2,400,749.55-600,187.39-1,800,562.16-107,044,450.89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105,243,888.732,400,749.55600,187.391,800,562.16107,044,450.89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其他资产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76,273,107.9576,273,107.95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81,786,735.54-26,358,746.26-194,648.30-26,164,097.96-1,371,443.3156,994,080.89

57、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8、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1,578,450,032.2187,728,507.88137,774.001,666,040,766.09
任意盈余公积1,796,606,232.5787,728,507.88137,773.991,884,196,966.46
合计3,375,056,264.78175,457,015.76275,547.993,550,237,732.55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本期增加数为按母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所致。

59、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3,624,285,285.915,493,468,733.90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3,624,285,285.915,493,468,733.90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95,543,509.85-1,718,745,862.41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7,728,507.8875,218,792.79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87,728,507.8875,218,792.79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加: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097,154.68
其他-5,037.46
期末未分配利润2,452,182,568.163,624,285,285.91

60、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1,217,759,542.7111,174,743,114.5613,685,361,266.9513,415,260,174.66
其他业务43,517,677.0934,265,285.4238,824,872.1828,598,546.55
合计11,261,277,219.8011,209,008,399.9813,724,186,139.1313,443,858,721.21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年度具体扣除情况上年度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1,126,127.721,372,418.61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4,351.773,882.49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0.390.28/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4,351.77其他业务收入3,882.49其他业务收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4,351.773,882.49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1,121,775.951,368,536.12

(3).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合计
商品类型11,261,277,219.80
大米加工销售623,646,458.18
油脂加工销售2,038,685,346.70
其他农产品销售8,451,291,803.79
土地及房地产开发48,718,924.08
租赁业务等收入84,688,273.48
其他14,246,413.57
市场或客户类型11,261,277,219.80
农产品加工销售11,113,623,608.67
土地及房地产开发48,718,924.08
租赁业务等收入84,688,273.48
其他14,246,413.57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11,261,277,219.80
在某一时点转让11,261,277,219.80
合计11,261,277,219.80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1、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2,556,558.162,128,137.48
教育费附加1,953,121.241,800,817.25
房产税21,050,382.4721,441,210.44
土地使用税2,137,634.282,002,291.47
印花税9,821,936.0410,619,081.17
土地增值税198,469.42-6,693,290.31
其他375,787.70222,073.20
合计38,093,889.3131,520,320.70

62、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仓储及租赁费1,349,537.423,829,672.79
广告与促销费用1,908,651.293,793,547.43
职工薪酬38,303,910.6245,275,657.94
运营费用20,963,187.6534,233,829.25
折旧与摊销2,414,240.922,715,367.71
销售代理费875,755.012,757,860.04
市场推广费1,017,290.35398,368.62
其他1,191,665.5111,261,710.62
合计68,024,238.77104,266,014.40

63、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11,279,372.53131,952,627.64
折旧与摊销44,933,764.1940,405,760.49
咨询费51,536,114.4947,835,541.85
办公费用18,314,416.8930,241,637.76
业务招待14,226,009.4817,564,747.31
差旅费2,008,104.833,565,958.43
租赁费3,012,215.855,043,327.61
其他15,397,002.8621,598,422.19
合计260,707,001.12298,208,023.28

64、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5,104,002.252,304,553.57
技术服务费及专利费587,335.592,120,212.14
材料费516,718.11464,568.68
折旧费用249,664.2337,896.34
其他419,033.03788,354.94
合计6,876,753.215,715,585.67

65、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1,079,334,801.691,214,606,195.46
减:利息收入-232,224,026.37-401,800,614.47
汇兑损益4,874,103.50-653,404.63
银行手续费2,197,230.611,958,256.18
其他225,500,164.74223,200,006.66
合计1,079,682,274.171,037,310,439.20

66、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7,677,057.316,431,544.70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213,026.27351,652.33
增值税减免及加计扣除金额62,035.1398,337.53
合计7,952,118.716,881,534.56

其他说明:

1.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方正米业稻米加工园区“六通一平”工程补贴款39,999.9639,999.96与资产相关
方正米业稻米加工园区米糠营养保鲜、营养糙粒米、发芽糙米项目80,000.0080,000.00与资产相关
方正米业年产3万吨食品级全脂稳定米糠项目资金112,000.00112,000.00与资产相关
银祥豆制品工业化生产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项目补助资金54,285.7624,285.76与资产相关
银祥豆制品溯源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97,112.44297,112.44与资产相关
银祥豆制品油泡腐竹腐皮加工项目技术改造奖补资金18,750.0018,750.00与资产相关
银祥豆制品产能及产品升级改造项目技术改造奖补资金57,692.2857,692.28与资产相关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银祥豆制品鲜冻腐竹及生鲜豆制品改造项目89,832.2418,967.50与资产相关
商业投资中关村科技园区延庆园服务中心扶持基金125,712.00147,758.00与收益相关
房屋租金补贴款233,425.56与收益相关
方正粮油市级储备粮费用补贴款39,100.00与收益相关
方正粮油工业信息科技局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款374,500.00与收益相关
方正粮油“中国好粮油”补助资金160,000.00与收益相关
方正粮油工业信息科技局企业产值增加项目资金款100,000.00与收益相关
方正粮油储备粮补贴159,074.00与收益相关
方正粮油增产增收政策等三类项目奖励资金340,000.00与收益相关
方正粮油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性奖励211,000.00与收益相关
肇源米业吸纳农民就业企业奖补资金7,000.00与收益相关
五常米业“中国好粮油”补助资金160,000.00与收益相关
五常米业五常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支持企业增产增收第三类项目奖励资金20,000.00与收益相关
五常米业工业信息科技局科技研发项目补贴23,000.00与收益相关
中农国垦大连自贸区市场发展基金78,720.00与收益相关
福肴食品高水分植物肉项目补助资金354,289.26258,564.53与收益相关
福肴食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438,000.00与收益相关
银祥豆制品春节期间稳定企业职工补贴153,500.00与收益相关
银祥豆制品一企一策补贴104,000.00与收益相关
银祥豆制品社保补差额款49,809.0056,180.50与收益相关
银祥豆制品企业发展扶持资金(注1)1,553,500.00与收益相关
银祥豆制品自主招工招才奖励47,000.00与收益相关
银祥豆制品“食安教育基地”补助50,000.00与收益相关
银祥豆制品重要副食品储备奖补助87,500.00与收益相关
工业企业增产增效补贴款(注2)3,422,642.31与收益相关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发展扶持资金(注3)954,200.00与收益相关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新增规上民营企业扶持奖励(注4)1,324,580.00与收益相关
厦门银祥油脂社保补差款29,942.367,499.04与收益相关
厦门银祥油脂春节期间稳定企业职工补贴91,400.00与收益相关
厦门银祥油脂自主招工招才奖励20,000.00与收益相关
国开东方"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补贴43,000.00与收益相关
金联普惠咨询政府培训补贴26,000.00与收益相关
金联盛源商贸税务局退回注册资本印花税12,500.00与收益相关
泓沣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财政局扶持基金120,000.00与收益相关
税收返还91,070.0048,501.82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341,558.87355,805.09与收益相关
其他385,003.58104,785.47与收益相关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合计7,677,057.316,431,544.70

注1:公司子公司银祥豆制品于2022年1月收到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三高”企业纳税增量奖励、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奖励兑现的补贴155.35万元。注2:公司子公司厦门银祥油脂于2021年11月收到厦门市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的工业企业增产增效补贴款342.26万元。注3:公司子公司厦门东方银祥油脂于2022年1月收到厦门同安区工信局根据同工信(2020]7号文件规定发放的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奖励95.42万元。注4:公司子公司厦门东方银祥油脂于2022年1月收到同安区财政局根据《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厦委发(2018) 26号)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发放的2020年度新增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奖励132.46万元。

67、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758,080,616.28921,806,410.52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30,339,013.49-11,629,025.78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26,890,887.32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0,174,618.32-149,329,367.82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2,155,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7,078.12
其他26,347.27-3,446,771.71
合计768,271,358.72772,144,210.65

68、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6,055,809.9613,563,607.00
交易性金融负债-2,657,656.68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211,403,579.61-188,414,755.96
套期损益5,842,522.05-2,668,747.53
合计-211,616,867.52-180,177,553.17

70、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96,602,284.60-13,299,785.64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8,223,726.00-375,258,197.19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2,400,749.55-36,720,579.46
发放贷款及垫款等减值损失375,726.34-6,456,491.32
合计-226,851,033.81-431,735,053.61

71、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422,188.58-542,805,230.34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2264321.69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187,908,000.00
十二、其他
合计-189,330,188.58-545,069,552.03

72、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2,392,875.56-184,083.87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2,394,907.06
合计4,787,782.62-184,083.87

73、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277,238.68360.00277,238.68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150,000.00604,616.51150,000.00
盘盈利得345,382.64
罚款收入59,897.39126,475.9759,897.39
违约赔偿收入2,779,909.177,207,750.972,779,909.17
其他1,353,301.613,363,981.451,353,301.61
合计4,620,346.8511,648,567.544,620,346.8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银祥豆制品企业招工专项经费55,502.51与收益相关
银祥豆制品市级两化融合贯标补助160,000.00与收益相关
银祥豆制品区级两化融合贯标补助64,000.00与收益相关
银祥豆制品投资奖励资金20,000.00与收益相关
银祥豆制品食材展补助8,494.00与收益相关
银祥豆制品吸纳省外脱贫人口就业补助6,440.00与收益相关
东瑞贸易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商贸服务业贡献奖励资金46,000.00与收益相关
厦门银祥油脂市级两化融合贯标补助160,000.00与收益相关
厦门银祥油脂区级两化融合贯标补助64,000.00与收益相关
厦门银祥油脂招工专项经费16,500.00与收益相关
厦门银祥油脂吸纳省外脱贫人口就业补助3,680.00与收益相关
福肴食品高新企业政府补助150,000.00与收益相关
合计150,000.00604,616.5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对外捐赠88,061.003,701,469.9488,061.00
非常损失22,067,097.15355,658,412.4422,067,097.15
盘亏损失129.00129.00
赔偿金184,700.4968,900.62184,700.49
违约金2,012,090.027,916,947.332,012,090.02
罚款支出139,616.29350,161.42139,616.29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290,251.75501,813.29290,251.75
其他1,685.25493,617.731,685.25
合计24,783,630.95368,691,322.7724,783,630.95

75、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5,276,091.8910,846,314.11
递延所得税费用-54,863,480.24-104,472,127.16
合计-49,587,388.35-93,625,813.05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1,263,879,980.59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315,969,995.15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857,295.39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220,035.14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242,670,914.90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5,717,385.90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3,152,165.81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507,484,367.82
其他-358,805.96
所得税费用-49,587,388.3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6、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7、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145,009,154.73148,108,560.85
补贴收入11,744,103.6719,853,214.52
其他往来款495,874,608.69124,060,739.39
罚款、违约金收入525,029.245,323,345.09
合计653,152,896.33297,345,859.85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往来款297,087,193.23272,748,537.75
管理费用支出92,205,510.32119,846,790.30
销售费用支出24,210,282.5852,541,448.15
手续费支出2,197,030.611,958,056.18
赔偿金、违约金及罚款支出2,336,406.805,971,981.54
捐赠支出88,061.003,691,473.10
支付备用金5,000.00
合计418,124,484.54456,763,287.02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负数)1,874,088.62
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及盈亏变动金额50,937,710.3711,208,077.01
合计50,937,710.3713,082,165.63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及盈亏变动金额6,070,116.52248,010,727.73
合计6,070,116.52248,010,727.73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非金融机构借款等85,775,480.00300,000,000.00
收回融资保证金及信托保障基金830,929,362.40365,561,242.61
合计916,704,842.40665,561,242.61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644,000,000.00425,000,000.00
借款保证、保函等费用50,815,417.36411,573,241.29
其他融资相关费用97,464,750.0072,582,796.05
非金融机构借款等10,000,000.00100,000,000.00
支付租赁款(简化处理的租赁除外)582,387.091,021,290.50
合计2,802,862,554.451,010,177,327.84

78、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1,214,292,592.24-1,833,691,130.12
加:资产减值准备189,330,188.58545,069,552.03
信用减值损失226,851,033.81431,735,053.61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60,485,784.8547,634,542.44
使用权资产摊销13,438,192.4013,404,702.03
无形资产摊销13,375,139.0813,275,351.3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4,045,432.602,713,894.9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4,787,782.62184,083.87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3,013.07501,453.29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11,616,867.52180,177,553.17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116,673,351.941,115,474,939.0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768,271,358.72-772,144,210.65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607,545.67-7,861,340.41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54,255,934.57-96,610,786.75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780,008,624.73418,308,949.6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49,408,486.86995,757,594.4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743,184,475.94-635,882,701.31
其他300,442,196.2481,945,618.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0,288,621.92499,993,119.49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2,843,637,177.293,562,810,493.69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3,562,810,493.694,204,052,064.14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19,173,316.40-641,241,570.45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2,843,637,177.293,562,810,493.69
其中:库存现金151,032.53216,183.9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2,839,768,169.623,549,283,814.6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3,717,975.1413,310,495.07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843,637,177.293,562,810,493.69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9、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958,338,487.69
交易性金融资产266,016,288.89质押借款
存货3,043,932,775.15抵押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定期存款)161,382,503.33质押借款
长期股权投资16,705,967,209.85质押借款
投资性房地产5,296,616,837.26抵押借款
固定资产268,597,755.47抵押借款
无形资产48,655,633.38抵押借款
合计27,749,507,491.02

其他说明: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货币资金具体详见:“附注货币资金”。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399.286.96462,780.83
港币107,680.300.893396,190.81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7,636,839.666.964653,187,533.50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两家在境外经营的子公司,分别为东方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香港”)、东方粮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粮香港”)。东方香港及东粮香港的主要经营地均为中国香港。

考虑两家子公司的境外经营主要系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延伸、境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直接影响本公司的现金流量并且可以随时汇回等情况,选定人民币作为其记账本位币。

82、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3、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递延收益/其他收益1,103,961.94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6,573,095.37其他收益6,573,095.37
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150,000.00营业外收入150,000.00
冲减财务费用的政府补助5,000,000.00财务费用5,000,000.00
合计11,723,095.3712,827,057.31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发放贷款及垫款原值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贷款211,936,584.54214,083,767.28
减:贷款损失准备211,936,584.54214,083,767.28
合计

注:贷款业务为本公司之子公司云通保理及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联供应链”)之下属子公司开展的金融放贷业务。

2.利息收入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发放贷款及垫款4,185,470.134,559,274.86
合计4,185,470.134,559,274.86

注:发放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为本公司之子公司云通保理及本公司子公司金联供应链下属子公司开展的金融放贷业务所形成的收入。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新设了东方集团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东方海钾(厦门)海洋科技有限公司2家控资子公司。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商业投资北京投资管理100投资设立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大成饭店北京商业办公7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国开东方北京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资产管理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东方安颐(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公司北京物业管理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东方润泓(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企管公司北京企业管理、项目投资、资产管理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国开国寿北京投资管理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北京滨湖文慧置业有限公司滨湖文慧北京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资产管理、农业科学研究与实验发展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北京青龙湖腾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腾翔地产北京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项目投资等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北京滨湖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滨湖城镇北京项目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等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北京滨湖东方市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滨湖市政北京项目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等100投资设立
东方瑞祥(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瑞祥投资北京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资产管理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腾实地产北京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等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国际会展北京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等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深圳泰智睿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泰智睿畅深圳影视文化类投资、投资咨询、国内贸易等97.97投资设立
西藏鸿烨投资有限公司西藏鸿烨拉萨投资管理100投资设立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东方粮仓哈尔滨粮油购销加工100投资设立
东方粮仓贸易有限公司东仓贸易哈尔滨粮食购销100投资设立
玉米网供应链(大连)有限公司玉米网大连大连供应链管理、社会经济咨询8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玉米网供应链(吉林)有限公司玉米网吉林长春供应链管理、粮食收购100投资设立
东方粮仓龙江经贸有限公司龙江经贸龙江县粮食收购、销售、烘干、仓储服务等,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贸易代理等100投资设立
东方粮仓商贸有限公司东仓商贸哈尔滨食品生产经营100投资设立
东方粮仓五常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有限公司五常高科五常技术推广100投资设立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五常米业五常粮食加工8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农国垦供应链管理(大连)有限公司中农国垦供应链大连供应链管理服务;仓储;国内货运代理34投资设立
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仓投资管理哈尔滨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创业投资100投资设立
东方粮仓(海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粮仓海南海南粮食收购;粮食加工食品生产100投资设立
哈尔滨福肴植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福肴植上哈尔滨粮食收购;销售初级农产品、饲料;水稻种植100投资设立
哈尔滨福肴食品有限公司福肴食品哈尔滨食品生产;食品销售100投资设立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东方粮油哈尔滨粮油购销加工100投资设立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方正米业哈尔滨粮食加工、销售100投资设立
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肇源米业肇源县粮食收购、销售;货物运输100投资设立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大连粮贸大连市粮食贸易100投资设立
东方集团大连闽航粮食有限公司东方闽航大连市粮食收购、经济信息咨询、国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等51投资设立
东方集团大连鑫兴贸易有限公司大连鑫兴大连粮食贸易5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黑龙江东方粮仓粮食经销有限公司东仓经销哈尔滨批发兼零售;食品生产经营;种子经营;粮食收购100投资设立
东方粮仓香港有限公司东粮香港香港粮油及其他贸易100投资设立
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东瑞贸易上海饲料、饲料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金属材料、焦炭、建材、五金等销售100投资设立
东方集团肇源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肇源物流肇源县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粮食收购;搬运装卸;仓储等100投资设立
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东方优品哈尔滨食品生产经营;粮食收购100投资设立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银祥豆制品厦门豆制品制造;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米、面制品制造;蛋品加工等77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东方银祥油脂厦门食用植物油加工;米、面制品及食用油类散装食品批发51投资设立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厦门银祥油脂厦门食用植物油加工;米、面制品及食用油类散装食品批发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黑龙江优品互联网食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优品互联黑龙江企业管理、项目投资100投资设立
黑龙江东方大厦管理有限公司东方大厦哈尔滨开发跳跳糖及系列产品技术,并提供技术咨询。投资与资产管理。1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东方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东方香港香港投资、贸易100投资设立
金联合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金联合众融资租赁天津融资租赁业务等100投资设立
黑龙江金联益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金联益泽哈尔滨供应链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51投资设立
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金联供应链哈尔滨供应链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51投资设立
金联合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金联合众哈尔滨农业机械化、技术咨询、服务及转让100投资设立
金联普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金联普惠哈尔滨社会经济咨询、投资咨询等100投资设立
金联盛源商贸有限公司盛源商贸哈尔滨谷物、豆及薯类批发、饲料、农业机械等批发零售、社会经济咨询100投资设立
金联盛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盛源咨询哈尔滨社会经济咨询、投资咨询等100投资设立
黑龙江金联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云通小贷哈尔滨小额贷款业务、票据贴现业务、资产转让业务和代理业务等100投资设立
黑龙江金联云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金联供应链哈尔滨供应链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100投资设立
金联盛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金联盛源供应链北京企业管理、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市场调查、酒店管理等100投资设立
内蒙古嘉润现代牧业有限公司嘉润牧业内蒙古自治区牛羊养殖销售、牲畜饲养技术咨询服务、饲草料种植销售、畜产品销售、农副产品购销100投资设立
长春通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长春通泽长春农副产品批发;谷物粮食收购、饲料批发、仓库租赁、豆及薯类批发及零售等100投资设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泓沣投资宁波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财务咨询51投资设立
共青城钰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钰璟投资九江资产管理、投资管理51投资设立
金联云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云通保理北京商业保理业务等100投资设立
东方集团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东方农科哈尔滨食品销售;食品生产;肥料生产一般项目等90投资设立
东方海钾(厦门)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东方海钾厦门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海洋服务;化肥销售等70投资设立
北京青龙湖嘉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嘉禾管理北京企业管理服务、酒店管理3070投资设立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粮仓”)持有中农国垦供应链34%股权,陈洪春持有中农国垦供应链22%股权,东方粮仓与陈洪春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陈洪春在股东会、董事会表决中与东方粮仓保持一致。另外,中农国垦供应链董事会成员7人中东方粮仓派出董事4人,超过半数。根据中农国垦供应链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的表决经半数以上董事通过,从而东方粮仓能够控制中农国垦供应链的经营和财务政策,故将中农国垦供应链纳入合并范围。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30.00-74,623,508.24265,759,270.25
深圳泰智睿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3-631.193,118.53
中农国垦供应链管理(大连)有限公司66.001,779,062.004,257,726.5322,645,923.53
东方集团大连鑫兴贸易有限公司49.00-3,227,531.917,989,702.80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20.00-2,946,671.10-4,745,747.86
黑龙江金联益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9.00-82,241,468.86-182,823,468.18
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49.00146,906,062.40-42,475,091.72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9.00-13,416,802.35-33,152,761.64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23.001,379,476.746,939,878.50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49.00-139,115,016.80-127,370,728.61
玉米网供应链(大连)有限公司20.00-2,204,752.42-403,289.61
东方集团大连闽航粮食有限公司49.00-49,974,226.230.00
东方海钾(厦门)海洋科技有限公司30.00-1,063,074.437,436,925.57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1,522.45392,912.07394,434.52119,944.97185,903.12305,848.093,443.62418,229.39421,673.01283,717.4521,219.88304,937.33
深圳泰智睿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1530.15733.255,000.005,733.25
中农国垦供应链管理(大连)有限公司3,832.9338.043,870.97439.77439.774,102.704.314,107.01300.26300.26
东方集团大连鑫兴贸易有限公司9,986.745.929,992.668,362.118,362.1124,477.6311.7424,489.3722,200.1422,200.14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65,171.349,608.5774,779.9177,140.2577,140.2515,170.5710,230.5625,401.1326,288.1226,288.12
黑龙江金联益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4,251.76185.5714,437.3336,800.9336,800.9326,167.58228.4626,396.0445,324.5945,324.59
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8,511.42185.518,696.9337,842.6637,842.6617,769.71228.4017,998.1146,447.3246,447.32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35.260.065,035.321,601.191,601.197,743.380.067,743.441,571.191,571.19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7,809.733,191.5311,001.267,589.35394.587,983.935,358.803,540.968,899.766,026.86455.336,482.19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255,011.7447,697.20302,708.94344,435.081,337.79345,772.87156,635.3484,119.72240,755.06210,017.1724,683.90234,701.07
玉米网供应链(大连)有限公司436.2426.85463.09664.73664.731,550.9435.641,586.58685.84685.84
东方集团大连闽航粮食有限公司4,095.1627.044,122.204,596.724,596.7249,520.4684.7549,605.2139,406.3939,406.39
东方海钾(厦门)海洋科技有限公司213.521,004.871,218.39722.75722.75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8,682.46-25,064.73-25,064.735,569.746,700.42-11,728.28-11,728.286,700.26
深圳泰智睿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11-3.11-1.74-3,193.57-3,193.57-399.04
中农国垦供应链管理(大连)有限公司18,395.04269.55269.55-1,012.1121,639.59268.84268.84399.35
东方集团大连鑫兴贸易有限公司56,492.84-658.68-658.68676.7771,981.2537.5437.54-7,954.98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21,854.46-1,473.34-1,473.34953.2218,230.32-1,919.36-1,919.36-4,611.60
黑龙江金联益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8,154.24-3,435.05-3,435.05-6,503.0521,430.83-4,117.82-4,117.8233,527.48
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8,154.24-696.52-696.52-6,501.3621,430.83-2,491.05-2,491.0533,603.42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738.12-2,738.126.58-1,626.20-1,626.20-72.37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15,184.71599.77599.77-299.6113,985.631,342.601,342.601,303.91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189,743.48-45,460.72-45,460.727,079.82328,628.70-9,457.83-9,457.83-5,673.65
玉米网供应链(大连)有限公司71.99-1,102.38-1,102.3891.705,047.41-386.65-386.65247.68
东方集团大连闽航粮食有限公司23,038.94-10,673.34-10,673.34312.1292,842.46-73.18-73.18-10,927.20
东方海钾(厦门)海洋科技有限公司-354.36-354.36-35.91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子公司深圳泰智睿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智睿畅”)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有限合伙人商业投资部分退伙,并向商业投资分配5,700.00万元。此次部分退伙完成后,子公司商业投资拥有泰智睿畅的所有者权益份额由98.72%下降至97.97%,泰智睿畅仍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锦州港口作业11.12权益法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京银行业2.92权益法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哈尔滨银监会批准的银行业务30.00权益法
Orient Art Limited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艺术品投资40.00权益法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深圳依托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专注于金融创新、提供场景服务等金融中介服务18.18权益法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北京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中介除外)、企业管理40.00权益法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北京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等60.00权益法
建发东方(大连)物产有限公司辽宁辽宁农副产品、水产品,水果、饲料、肉类、化肥(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国内一般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供应链管理47.00权益法
成都安德蔬菜食品有限公司成都成都农副食品加工业18.20权益法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1)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本公司董事长孙明涛先生同时担任锦州港副董事长,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张惠泉先生同时担任锦州港董事,可以对锦州港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过程实施重大影响。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顾问张宏伟先生同时担任民生银行副董事长,可以对民生银行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过程实施重大影响。本公司董事长孙明涛先生同时担任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电商”)副董事长,可以对民生电商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过程实施重大影响。子公司优品互联向成都安德蔬菜食品有限公司派出1名董事,可以对成都安德蔬菜食品有限公司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过程实施重大影响。

(2) 持有5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仅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持有盛通地产60%股权、董事占比60%,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持有盛通地产40%股权、董事占比40%。根据盛通地产章程约定董事会除部分事项需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有效外,其他事项均需2/3董事通过有效。故本公司无法对盛通地产形成控制,而与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形成共同控制。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752,339.701,086,685.50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29,569.26105,263.98
非流动资产1,983.081,979.91
资产合计754,322.781,088,665.41
流动负债782,402.621,039,239.40
非流动负债45,000.00
负债合计782,402.621,084,239.40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8,079.844,426.01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16,847.902,655.61
调整事项16,847.900.05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16,847.900.05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2,655.66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268,191.00
财务费用-179.68-1,384.65
所得税费用14.65
净利润-32,471.3817.92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32,471.3817.92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Orient Art Limited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发东方(大连)物产有限公司成都安德蔬菜食品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318,683.6419,187.25264,465.71949,849.8214,231.115,091.56
非流动资产1,448,827.0311,951.9473,061.540.067.518,095.83
资产合计1,767,510.67725,567,300.00743,988.5831,139.19337,527.25949,849.8814,238.6213,187.39
流动负债765,582.680.48158,034.92950,604.0111,804.126,159.02
非流动负债326,159.407,893.51
负债合计1,091,742.08664,285,900.00415,674.300.48165,928.43950,604.0111,804.126,159.02
少数股东权益10,078.851,288,600.0015,407.2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665,689.7459,992,800.00328,314.2831,138.71156,191.60-754.132,434.517,028.38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74,024.701,751,789.7698,494.2812,455.4828,395.63-301.651,144.221,279.17
调整事项
--商誉2,075.3310,361.39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275,455.70764.61301.65134.46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76,100.031,486,695.4598,494.2812,455.4829,160.241,144.221,413.63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78,627.69441,640.41
营业收入296,792.9514,247,600.005,098.54344,230.21211,018.193,819.66
净利润12,580.773,577,700.004,087.36-0.081,135.23-2,717.20114.44-417.61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339.42-84,600.00438.042,637.81121.23
综合收益总额12,920.183,493,100.004,525.402,637.731,256.47-2,717.20114.44-417.61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588.7027,266.49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Orient Art Limited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发东方(大连)物产有限公司成都安德蔬菜食品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401,811.6417,561.95269,749.01948,776.006,215.003,512.83
非流动资产1,444,450.9810,939.4789,056.821.331.056,091.91
资产合计1,846,262.62695,278,600.00967,318.4428,501.42358,805.83948,777.336,216.059,604.74
流动负债625,022.660.44163,121.30948,777.333,895.986,076.12
非流动负债554,824.5019,331.03
负债合计1,179,847.16636,624,700.00643,529.560.44182,452.33948,777.333,895.986,076.12
少数股东权益10,273.801,225,900.0017,570.1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656,141.6657,428,000.00323,788.8828,500.98158,783.322,320.073,528.62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100,988.501,679,088.7497,136.6611,400.3928,869.671,090.43642.21
调整事项
--商誉2,831.5610,361.39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263,132.48761.79847.42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103,820.061,426,317.6597,136.6611,400.3929,631.461,090.431,489.63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87,830.73499,245.68
营业收入293,256.0616,880,400.009,544.80420,968.13115,800.58597.77
净利润12,052.473,485,300.004,756.730.065,229.37-6,995.09272.97-45.81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466.17227,100.00-115.17-838.15-93.80
综合收益总额11,586.303,712,400.004,641.56-838.095,135.57-6,995.09272.97-45.81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616.3627,266.49

其他说明

民生银行和财务公司为金融类企业,对方报表不区分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493.6010.96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1,310.26-1,897.88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1,310.26-1,897.88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151.25206.03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56.06-93.97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56.06-93.97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详见“附注关联方交易之关联担保情况”。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

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债权投资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除附注承诺及或有事项所载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
应收账款513,914,417.84225,168,869.37
其他应收款5,745,812,377.141,047,828,714.1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76,382,503.33
其他流动资产(应收保理款)50,000,000.00500,000.00
发放贷款及垫款211,936,584.54211,936,584.54
其他债权投资142,725,934.52142,725,934.52
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的款项)21,165,312.50
合计6,861,937,129.871,628,160,102.56

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非关联方提供财务担保的金额为8,831.00万元,财务担保合同的具体情况参见附注。于2022年1月1日,本公司管理层评估了担保项下相关借款的逾期情况、相关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及其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认为自该部分财务担保合同初始确认后,相关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因此,本公司按照相当于上述财务担保合同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减值准备。2022年度,本公司的评估方式与重大假设并未发生变化。根据本公司管理层的评估,相关财务担保无重大预期减值准备。

本公司的主要客户具有可靠及良好的信誉,因此,本公司认为该等客户并无重大信用风险。由于本公司的客户广泛,因此没有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0.00% (2021年:25.37%) 。

本公司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须高于或与本公司相同。鉴于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良好,本公司管理层并不预期交易对方会无法履行义务。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下属财务部门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此外,本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协议,为本公司履行与商业票据相关的义务提供支持。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授信额度总计236.94亿元,其中:已使用敞口授信额度余额179.91亿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合同剩余期限列示如下:

项目期末余额
账面净值账面原值1年以内1-2年2-5年5年以上
短期借款10,181,926,725.6010,181,926,725.6010,181,926,725.60
交易性金融负债1,273,970.001,273,970.001,273,970.00
应付账款520,458,575.40520,458,575.40520,458,575.40
应付票据70,000,000.0070,000,000.0070,000,000.00
其他应付款1,957,881,197.321,957,881,197.321,957,881,197.32
长期借款7,956,136,177.487,956,136,177.485,531,136,177.482,425,000,000.00
租赁负债4,011,856.304,011,856.30174,457.85182,570.14600,244.913,054,583.40
长期应付款2,183,175,156.422,183,175,156.4219,058,307.752,164,116,848.67
金融负债小计22,874,863,658.5222,874,863,658.5218,281,909,411.402,425,182,570.142,164,717,093.583,054,583.40

(三) 市场风险

1. 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及港币)依然存在汇率风险。本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汇率风险。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期末余额
美元港币合计
外币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2,780.8396,187.5898,968.41
小计2,780.8396,187.5898,968.41
外币金融负债: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53,187,533.5053,187,533.50
小计53,187,533.5053,187,533.50

续:

项目期初余额
美元项目港币项目合计
外币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34,969.958,139,490.088,174,460.03
小计34,969.958,139,490.088,174,460.03
外币金融负债: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64,015,641.0564,015,641.05
小计64,015,641.0564,015,641.05

(3)敏感性分析: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对于本公司各类美元及港币金融资产,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及港币升值或贬值10%,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公司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约531.50万元(2021年度约

571.90万元)。

2. 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应付债券。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合同、固定利率借款合同、未终止确认的商业汇票及信用证、应付债券及固定收益率的其他金融负债,其中浮动利率借款金额为291,460.80万元,固定利率借款金额为1,107,806.40万元,商业汇票及信用证贴现借款408,350.00万元,长期应付款213,714.78万元:详见“附注之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

(2)敏感性分析: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利润会减少或增加约1,457.30万元(2021年度约1,667.05万元)。

上述敏感性分析假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利率变动,并且已应用于本公司所有按浮动利率获得的借款。

3. 价格风险

本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包括上市流通的权益工具投资,因此本公司面临权益工具投资价格下跌的风险。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本公司按公允价值三个层次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工具于2022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整体归类于三个层次时,依据的是公允价值计量时使用的各重要输入值所属三个层次中的最低层次。三个层次的定义如下:

第1层次: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2层次: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二层次输入值包括:1)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2)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3)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包括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隐含波动率和信用利差等;4)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第3层次: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615,520.00384,497,080.38385,112,600.38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615,520.00384,497,080.38385,112,600.38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2,549,103.712,549,103.71
(3)衍生金融资产615,520.00615,520.00
(4)其他381,947,976.67381,947,976.67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6,554,875.2846,554,875.28
(四)投资性房地产5,296,616,837.265,296,616,837.26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2.出租的建筑物5,296,616,837.265,296,616,837.26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五)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41,159,983.5741,159,983.57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615,520.0041,159,983.575,727,668,792.925,769,444,296.49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1,273,970.001,273,970.00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273,970.001,273,970.00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1,273,970.001,273,970.00
其他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1,273,970.001,273,970.00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第一层次公允价值核算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和交易性金融负债系上市流通的权益工具投资、衍生金融工具投资,因此,公司以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平台公告的最接近资产负债表日的交易日的收盘价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依据。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商业投资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以该项投资间接持有的基础资产最接近资产负债表日的交易日的价值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依据。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大成饭店和国际会展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分别经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评恒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估算,评估师通过参考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对已知价格作适当修正,以此估算投资性房地产在价值时点的公允价值。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评恒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均进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并出具评估报告。

子公司商业投资持有的四川牛九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牛农业”)13%股权,由于九牛农业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初始成本是公允价值的估计值。

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以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因被投资企业或被投资项目的经营环境、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公司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中理财产品投资和私募基金以发行方或者受托人公布的最接近资产负债表日依据所投资产品公允价值测算的净值或该项投资的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估计数。公司持有其他债权投资按照资产负表日预测未来可获得的项目可回收金额作为公允价值的估计数。本公司上述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在本年度未发生各层次之间的转换。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款项、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应付票据、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

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项目投资、投资管理等100,000.0013.4713.47
西藏东方润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拉萨市商务服务业1,000.0016.6416.64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张宏伟先生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关系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联营企业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营企业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国金阳光(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建发东方(大连)物产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黑龙江小康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北京万链筑享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合营企业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东方集团物产进出口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
锦州港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司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
金联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
联合能源(北京)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
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其他关联方
联合石油天然气控股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
深圳前海民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珠海民商保理有限公司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厦门银祥商贸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
厦门银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
东方集团物产(国际)进出口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
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其他关联方
哈尔滨市元宝山陵园经营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
民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
北京东方道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公司其他关联方
东方集团产业控股(哈尔滨)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
厦门银祥饲料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
哈尔滨鼎熙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
厦门市养生豆源贸易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上期发生额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委贷手续费52.3262.27
东方集团物产进出口有限公司菜油931.70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港杂费964.16816.22
锦州港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司港杂费351.99859.83
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原粮22,759.3533,105.01
黑龙江小康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原粮35,942.779,217.77
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咨询费183.31
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物业费223.45187.49
合计60,294.0445,363.60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品牌米21.9520.43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品牌米0.270.98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品牌米、植物肉6.0712.06
金联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品牌米1.102.01
联合能源(北京)有限公司品牌米0.540.70
黑龙江省东方世粮米业有限公司品牌米29.27
金联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租赁及物业收入64.7829.15
联合石油天然气控股有限公司租赁及物业收入11.238.92
联合能源(北京)有限公司租赁及物业收入2,122.061,833.96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及物业收入218.57270.4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及物业收入460.41347.38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占用费4,693.039,410.21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占用费11,236.47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服务240.75238.31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服务1,765.88
建发东方(大连)物产有限公司原粮3,052.693,488.94
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保理业务收入25.91
深圳前海民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理业务收入270.19431.73
珠海民商保理有限公司保理业务收入104.47
建发东方(大连)物产有限公司运输费104.75
东方集团物产进出口有限公司豆粕、菜籽粕46.83
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豆制品6.3012.54
厦门银祥商贸有限公司豆制品、菜籽油0.2015.72
厦门银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菜籽粕、磷脂油6,532.541,344.53
厦门银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棉籽粕、豆制品1,066.68
其他关联方其他16.0829.38
合计20,681.7028,885.44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借款或应付款项余额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注1)150,000.002016/10/20125,00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注2)50,000.002022/2/112023/2/1050,00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10,000.002022/6/222023/6/2110,00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18,000.002022/10/252023/10/2418,00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注3)8,850.002022/3/182023/3/168,85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5,000.002022/9/202023/9/195,00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15,000.002022/9/232023/9/2115,00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11,220.002022/5/312023/5/3011,22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13,090.002022/5/312023/5/3013,09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17,578.002022/6/172023/6/1617,578.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13,464.002022/6/102023/6/913,464.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22,200.002022/7/82023/5/2522,20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8,000.002022/9/212023/9/208,00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10,000.002022/10/212022/10/1310,00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30,000.002022/11/42023/10/3130,00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10,000.002022/1/122023/1/610,00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注4)48,000.002022/9/62023/9/530,00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注5)10,000.002022/10/142023/10/1410,000.00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注6)10,800.002022/9/292023/9/269,000.00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5,000.002022/9/162023/9/135,000.00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10,000.002022/8/12023/7/2810,000.00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8,000.002022/7/212023/7/208,000.00
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1,000.002022/9/282023/9/271,000.00
东方粮仓龙江经贸有限公司1,000.002022/9/282023/9/271,000.00
东方粮仓龙江经贸有限公司900.002022/12/272023/12/26900.00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2,000.002022/1/132023/6/132,000.00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2,000.002022/9/202023/10/302,000.00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41,910.002022/3/222023/5/2441,910.00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注7)21,300.002022/2/252023/2/2521,297.64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注8)1,980.002022/12/92023/12/71,980.00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注9)9,160.002022/9/302023/9/309,160.00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注10)8,700.002022/6/142027/6/148,700.00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注11)5,318.752022/12/312023/12/305,318.75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10,000.002022/7/112023/7/1110,00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12,500.002022/7/122023/4/183,20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4,000.002022/11/102023/11/104,00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等(注12)230,000.002022/6/1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注13)16,577.552021/7/212023/7/2016,577.55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注14)10,274.782021/10/82023/10/710,274.78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等(注15)35,000.002022/10/182023/10/187,073.07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注16)131,872.772019/3/42026/9/30121,915.32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2021/10/212023/1/204,95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5,000.002022/11/82023/6/71,000.00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02022/1/242023/11/27199,980.00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2021/12/22023/12/230,000.00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2022/12/272023/7/2430,000.00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19,000.002021/11/172023/11/1719,000.00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27,000.002022/3/22023/2/2827,000.00
东方集团物产(国际)进出口有限公司(注17)6,964.602019/5/12024/3/1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49,500.002021/5/312023/4/3049,50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20,000.002022/12/152023/12/1918,50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20,000.002022/1/72023/1/1020,000.00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2,500.002022/1/132023/1/132,50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1,000.002022/2/232023/2/23961.61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注1:2016年10月,为获取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信托”)融资,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将对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的委托贷款转让给西藏信托,签订债权交易协议与债权远期受让协议。转让金额为150,000.00万元,期限为2016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19日。经子公司国开东方与该笔融资的资金监管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协商,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与国开东方就该笔借款后续偿还期限及方式达成一致。为确保债权远期受让协议的履行,本公司为国开东方的远期受让义务提供担保,担保期间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的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125,000.00万元。注2: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向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西大直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50,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2月11日至2023年2月10日,该部分借款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50,000.00万元。注3: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开发区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8,85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3月18日至2023年3月16日,该部分借款以本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3,78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由本公司作为保证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8,850.00万元。

注4: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正县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30,000.00万元,其中:9,537.69万元,期限为2022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5日;9,481.50万元,期限为2022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5日;980.81万元,期限为2022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5日;10,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9月27日至2023年9月5日。该部分借款由本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8,40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由本公司以及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提供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30,000.00万元。

注5: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10,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10月14日至2023年10月14日,该部分借款由本公司以及财务公司共同提

供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10,000.00万元。注6:公司子公司方正米业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正县支行公司申请人民币借款9,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9月29日至2023年9月26日。该部分借款由本公司以及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提供担保,其中6,000.00万元借款还由方正米业持有的部分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与土地所有权提供抵押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9,000.00万元。

注7:公司子公司厦门银祥油脂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人民币借款21,297.64万元,期限为2022年2月25日至2023年2月25日,该部分借款由本公司及厦门银祥集团共同提供保证,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21,297.64万元。

注8:公司子公司厦门银祥油脂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人民币借款1,98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12月9日至2023年12月7日,该部分借款由本公司及厦门银祥集团共同提供保证,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1,980.00万元。

注9:公司子公司厦门银祥油脂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人民币借款9,16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9月30日至2023年9月30日,该部分借款由本公司及厦门银祥集团共同提供保证,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9,160.00万元。

注10:公司子公司厦门银祥油脂向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同安支行申请融资额度8,700.00万元,其中:5,7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8月10日至2023年4月6日;3,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11月3日至2023年5月3日。该部分借款由子公司厦门银祥油脂自有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由本公司以及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提供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8,700.00万元。

注11:公司子公司厦门银祥油脂与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贷款融资期限展期协议,展期金额1,004.06万美元,展期期限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0日,该部分借款由本公司、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等共同提供最高额美元763.68万元(按照2022年12月31日的汇率折算人民币为5,318.75万元)的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美元763.68万元。(按照2022年12月31日的汇率折算人民币为5,318.75万元)。

注12: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与天津建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建发东方(大连)物产有限公司、厦门同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不确定数量的玉米、稻谷、大豆等饲料原料,本公司对东方粮油全部交易项下向上述公司负担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债权发生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时止,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应付账款余额为0元。

注13: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其他子公司持有的部分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向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怪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借款资金人民币16,577.55万元,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16,577.55万元。

注14: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其他子公司持有的部分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向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借款资金人民币10,274.78万元,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10,274.78万元。

注15: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及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板块相关子公司与民生电商相关子公司(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等)采购包括玉米、大豆、水稻等粮食品种,本公司对东方粮油等公司签署的购销合同的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东方粮油等公司应付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7,073.07万元。

注16: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应付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131,872.77万元,该部分欠款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2019年3月4日至2026年9月30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欠款余额为121,915.32万元。。

注17:公司合并范围外关联方东方集团物产(国际)进出口有限公司向麦格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1,000.00万美元,该部分借款由本公司提供1,000.00万美元(按照2022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为6,964.60万元)的保证担保,期限为2019年5月1日至2024年3月1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0.00万美元。(按照2022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为0.00元)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借款或应付款项余额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35,000.002021/6/32023/6/218,000.00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9,700.002022/9/22023/9/19,700.00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21,000.002022/9/302023/9/2921,000.00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130,000.002022/1/112023/5/9130,250.00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80,000.002019/10/152023/4/1550,000.00
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308,500.002020/6/292023/4/9210,600.00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2/11/72024/11/721,100.00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2/2/282024/2/2852,000.00
合计584,200.00512,650.00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担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被担保方最高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责任是否已经履行完毕借款或应付款项余额
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东方瑞祥(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170,000.002022/7/202024/7/20170,000.00
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5,300.002020/8/62023/8/65,300.00
合计175,300.00175,300.00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818.20817.98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了东方集团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出资认缴比例90.00%,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比例10.00%。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股利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791.40
应收账款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61.132.61156.271.56
应收账款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6.992.4220.040.42
应收账款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0.123.720.04
应收账款哈尔滨市元宝山陵园经营有限公司9.360.14
应收账款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0.750.01
应收账款厦门银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6.740.27
应收账款东方集团物产进出口有限公司0.970.01
应收账款厦门银祥商贸有限公司0.01
应收账款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1.000.01
预付款项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316.423,548.50
预付款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118.17137.73
预付款项锦州港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司58.1983.15
预付款项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2,253.37691.19
预付款项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0.68
预付款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737.841,078.62
其他应收款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46,121.9931,576.63275,623.6531,576.63
其他应收款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79,676.60221,303.77
其他应收款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0.020.02
其他应收款民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00.102.000.01
其他应收款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0.1519.200.10
其他应收款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33,653.2532,082.80
其他应收款北京东方道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公司2.440.99
其他流动资产珠海民商保理有限公司5,000.0050.004,717.0047.17
其他流动资产深圳前海民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4,000.0040.00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合同负债东方集团产业控股(哈尔滨)有限公司0.11
合同负债东方集团物产进出口有限公司3.76
合同负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15.91
合同负债民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0.16
合同负债厦门银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52.32
合同负债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0.29
应付账款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7,073.078,717.8
应付账款厦门银祥饲料有限公司5.595.59
预收款项联合能源(北京)有限公司386.15306.24
预收款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4.86111.37
预收款项联合石油天然气控股有限公司117.281.49
预收款项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33.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未到期应付利息)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57.7495.24
其他应付款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0
其他应付款北京万链筑享建筑科技有限公司7,5507,550
其他应付款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663.14663.06
其他应付款东方集团有限公司2,476.9476.9
其他应付款国金阳光(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4.564.56
其他应付款哈尔滨鼎煕粮油贸易有限公司103.86103.86
其他应付款金联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18.3
其他应付款联合能源(北京)有限公司467.03546.83
其他应付款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34.5143.67
其他应付款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7.671,023.4
其他应付款联合石油天然气控股有限公司2.43
其他应付款厦门市养生豆源贸易有限公司368.55
其他应付款厦门银祥饲料有限公司0.01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与关联方相关的承诺事项详见:“附注重大承诺事项”。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 关联方存款及取款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存款利率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结算和存款6,970,572.166,975,496.91
资金结算和取款7,000,459.096,999,082.14
利息收入12,389.4813,291.81

注:财务公司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支付给本公司存款利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执行。

2. 向关联方借款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贷款利率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借款243,2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利息19,350.7117,000.2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费用4,773.138,391.45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贴现票据借款131,400.00227,250.00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票据贴现息2,587.515,744.78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借款6.50%19,055.35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利息340.61

注:民生银行为本公司提供贷款的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区间内,融资费用主要为资金监管费、托管费以及保函手续费等。

3. 本公司应收关联存款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银行存款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42,283.21272,170.14

4. 本公司应付关联方借款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短期借款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31,400.00227,25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11,200.00308,600.00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42,500.00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 抵押、质押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抵押、质押资产情况如下:

(1)公司以持有的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30%股权作为质押物,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延庆支行申请融资额度为66,000.00万元,其中:4,6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9月2日至2023年9月1日;5,1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9月28日至2023年9月1日;21,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9月30日至2023年9月29日;5,000.00万元,期限为2021年6月7日至2023年6

月2日;3,399.00万元,期限为2021年6月3日至2023年6月2日,9,601.00万元,期限为2021年6月10日至2023年6月2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48,700.00万元。

(2)公司以持有的锦州港15,00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西大直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24,000.00万元。其中:6,4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13日;6,4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13日;6,4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13日;4,8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13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24,000.00万元。

(3)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31,273.9488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文化宫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30,000.00万元,其中:9,8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11日;11,4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1月14日至2023年1月14日;10,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1月21日至2023年1月21日;11,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8月22日至2023年5月9日;10,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8月26日至2023年5月9日;9,85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9月5日至2023年5月9日;5,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5月9日;14,7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9月20日至2023年5月9日;9,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9月23日至2023年5月9日;19,5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9月7日至2023年5月9日;10,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3日;10,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24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130,250.00万元。

(4)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8,89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了人民币借款20,000.00万元。其中:5,7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2日;5,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9月29日至2023年9月28日;7,488.00万元,期限为2022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7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18,188.00万元。

(5)公司向哈尔滨银行道外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110,000.00万元,其中:45,000.00万元,以持有的民生银行11,24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期限为2020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5日;35,000.00万元,以持有的民生银行8,78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期限为2020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5日;30,000.00万元,以持有的民生银行7,51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期限为2020年8月19日至2023年8月11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84,375.80万元。

(6)公司以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持有的北京丰台区王佐镇青龙湖A04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向昆仑信托申请人民币借款80,000.00万元,期限为2019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15日,于2021年10月12日签订补充协议,延长期限至2023年4月15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50,000.00万元。

(7)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30.85亿,其中:210,600.00万元是以持有的子公司商业投资70%股权,以及商业投资持有的国开东方58.69%股权、东方粮油持

有的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18.18%股权作为质押物,大成饭店自有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资产作为抵押物,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国际会展与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作为保证人,其中:

157,65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11月13日至2023年4月9日;52,95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2月24日至2023年4月9日,21,100.00万元是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与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作为保证人,以公司持有的财务公司90,000.00万股权作为质押物,以子公司腾实地产持有的部分A02叠拼现房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期限为2022年11月17日至2024年11月17日,52,000.00万元是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与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作为保证人,以子公司腾实地产持有的部分A02叠拼现房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期限为2022年2月28日至2024年2月28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283,700.00万元。

(8)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8,034.00万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花园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25,980.00万元,其中:5.00万元,期限为2022年5月26日至2023年5月26日;25,97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26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25,975.00万元。

(9)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7,427.00万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花园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26,565.00万元,其中:5.00万元,期限为2022年5月20日至2023年5月20日;24,005.00万元,期限为2022年5月20日至2023年6月20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24,010.00万元。

(10)公司子公司大成饭店以子公司腾实地产持有的土地使用权与叠拼现房、国际会展持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瑞祥投资持有的腾实地产1000万元股权作为质押物,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国开东方作为保证人,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借款170,000.00万元,其中,38,88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7月20日至2024年7月20日;73,400.00元,期限为2022年7月28日至2024年7月20日;16,400.00元,期限为2022年8月12日至2024年7月20日;41,320.00元,期限为2022年8月19日至2024年7月20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170,000.00万元。

(11)2016年10月,为获取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信托”)融资,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将对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的委托贷款转让给西藏信托,签订债权交易协议与债权远期受让协议。转让金额为150,000.00万元,期限为2016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19日。经子公司国开东方与该笔融资的资金监管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协商,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与国开东方就该笔借款后续偿还期限及方式达成一致。为确保债权远期受让协议的履行,本公司为国开东方的远期受让义务提供担保,质押了瑞祥投资持有的国际会展25,000万元的股权。2018年2月13日腾翔地产将其持有的滨湖恒兴40%股权质押给西藏信托,2018年11月20日,大成饭店将其自有的不动产以第二顺位抵押给西藏信托,担保期间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的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125,000.00万元。

(12)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本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3,78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本公司作为保证人,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开发区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8,85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3月18日至2023年3月16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8,850.00万元。

(13)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申请人民币借款77,552.00万元,其中:11,220.00万元,以本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3,3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期限为2022年5月31日至2023年5月30日;13,090.00万元,以本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3,85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期限为2022年5月31日至2023年5月30日;17,578.00万元,以本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5,17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期限为2022年6月17日至2023年6月16日;22,200.00万元,以本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6,53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期限为2022年7月8日至2023年5月25日;13,464.00万元,以本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3,96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期限为2022年6月10日至2023年6月9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77,552.00万元。

(14)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本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8,4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正县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30,000.00万元,其中:9,537.69万元,期限为2022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5日;9,481.50万元,期限为2022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5日;980.81万元,期限为2022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5日;10,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9月27日至2023年9月5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30,000.00万元。

(15)公司子公司方正米业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正县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9,000.00万元,其中:6,000万元借款以自有固定资产与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物,由本公司以及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提供担保,期限为2022年9月29日至2023年9月26日。3,000.00万元本公司以及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提供担保,期限为2022年9月29日至2023年9月26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抵押借款余额为6,000.00万元,保证借款余额为3,000.00万元。

(16)公司子公司方正米业以本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2,65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以及自有资金作为质押物,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西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8,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0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8,000.00万元。

(17)公司子公司厦门银祥油脂以定期存单15,400.00万元作为保证金,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21,950.00万元,期限为2021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24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质押加保证借款余额为15,400.00万元。保证借款余额为6,550.00万元。

(18)公司子公司厦门银祥油脂以自有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同安支行申请融资额度8,700.00万元,其中:5,7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8月10日至2023年4月6日;3,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11月3日至2023年5月3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8,700.00万元。

(19)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自有资金58,500.00万元作为保证金,本公司持有的锦州港

2,20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民生银行7,00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以本公司作为担保人,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共申请38,500.00万元融资额度,其中:40,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1月7日至2023年1月7日;37,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19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融资额度余额为38,500.00万元。借款余额为77,000.00万元。

(20)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自有资金26,000.00万元作为保证金,以本公司作为担保人,向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西大直支行申请融资额度36,000.00万元,其中:20,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1日;5,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2日;5,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0日;3,5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13日;2,5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24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质押余额为26,000.00万元。保证借款余额为10,000.00万元。

(21)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大连粮贸开给东方粮油的商业承兑汇票作为质押物,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和平支行申请融资额度4,95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1月25日至2023年1月25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4,950.00万元。

(22)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自有结构性存款26,000.00万元作为保证金,自有资金30,000.00万元作为保证金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融资额度56,000.00万元,其中:16,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24日;5,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1日;5,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1日;10,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14日;20,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8月5日至2023年8月5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56,000.00万元。

(23)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自有资金800.00万元作为保证金,以及本公司作为担保方,向武汉众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12,500.00万元,其中:1,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7月12日至2023年1月12日;1,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9月16日至2023年3月16日;1,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10月18日至2023年4月18日;1,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12月5日至2023年6月5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4,000.00万元。

(24)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申请12,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其中:4,000.00万元,以肇源米业的房产作为抵押物,本公司作为担保方,期限为2022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0日;8,000.00万元,以东方粮油自有资金8,000.00万元作为质押物,期限为2022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1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12,000.00万元。

(25)公司子公司肇源物流以自有资金24,010.00万元作为保证金,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文化宫支行申请融资额度24,010.00万元,其中:7,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1月26日至2023年1月26日;10,89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2月18日至2023年2月18日;6,12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3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24,010.00万元。

(26)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自有资金2,500.00万元作为保证金,本公司作为担保方,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申请融资额度5,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3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质押借款余额为2,500.00万元,保证借款余额为2,500.00万元。

(27)公司子公司东瑞贸易以自有资金38,000.00万元作为保证金,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文化宫支行申请融资额度38,000.00万元,其中:6,12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12,81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2月11日至2023年2月11日;8,5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1月25日至2023年1月25日;7,07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1月26日至2023年1月26日;3,5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16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38,000.00万元。

(28)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其他子公司持有的部分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物,收到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怪村村民委员会往来款16,577.55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往来款余额为16,577.55万元。

(29)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其他子公司持有的部分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物,收到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村村民委员会往来款10,274.78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往来款余额为10,274.78万元。

(30)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其他子公司持有的部分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物,收到北京金绿峰工贸有限公司往来款5,3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往来款余额为5,300.00万元。

(31)公司子公司东方大连粮食贸易以自有资金4,990.00万元作为保证金,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文化宫支行申请融资额度4,99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8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4,990.00万元。

2. 签订的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投资合同及有关财务支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所有已认缴尚未完全实缴出资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单位被认缴单位认缴金额被认缴单位成立日期截止报告日已出资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736,000.002012/12/13729,186.0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艺术品有限公司4,000.002017/5/25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青龙湖嘉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3,000.002018/2/9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青龙湖嘉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3,000.002018/2/9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北京青龙湖嘉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4,000.002018/2/9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500,000.002014/4/21200,000.00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国金阳光(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300.002016/2/5
认缴出资单位被认缴单位认缴金额被认缴单位成立日期截止报告日已出资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万链筑享建筑科技有限公司1,800.002019/2/26
东方润泓(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2014/4/214,000.00
玉米网供应链(大连)有限公司玉米网供应链(吉林)有限公司1,000.002020/12/3300.00
东方粮仓贸易有限公司东方粮仓龙江经贸有限公司3,000.002017/11/242,000.00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东方粮仓商贸有限公司10,000.002016/11/11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哈尔滨福肴植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000.002018/5/14270.00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00.002017/11/231,250.00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建发东方(大连)物产有限公司2,350.002020/1/22940.00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黑龙江小康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470.002021/8/12490.00
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方粮仓(海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0.002020/7/9
哈尔滨福肴食品有限公司珍肉(北京)食品科技有限公司40.002019/8/16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黑龙江东方粮仓粮食经销有限公司5,000.002012/11/271,00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东方粮仓香港有限公司$2,000.002015/8/26101.27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100,000.002018/8/2417,815.0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金联益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76,500.002017/11/2422,510.10
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金联合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5,000.002016/6/28
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金联普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5,000.002016/6/28
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金联盛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5,000.002016/6/28
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金联云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000.002016/8/3
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金联盛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000.002017/10/27
金联盛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嘉润现代牧业有限公司10,000.002017/11/8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集团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3,500.002022/5/17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海钾(厦门)海洋科技有限公司2,650.002022/6/24

3. 土地及房地产开发约定资本支出截至2022年12 月 31 日止,本集团土地及房地产开发的约定资本支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建安合同21,943.30
合计21,943.30

4.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详见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详见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2. 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北京华建恒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恒”或“原告”)于2021年1月对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魏各庄村委”或“被告”)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监理服务费544.74万元;2、判令被告立即支付附加工作报酬559.32万元;3、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未如期支付监理费所产生的滞纳金56.49万元(暂计至2020年12月);4、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2021年4月魏各庄村委以滨湖文慧实际参与并履行该案件所涉及的监理合同为由,向法院请求增加滨湖文慧为该案的第三人。2022年11月18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驳回华建恒的诉讼请求,2022年12月1日华建恒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诉求与一审诉求相同,截止本报告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未对该案件做出判决,该诉讼的最终结果及赔偿义务(如有)不能可靠的估计。

3. 对外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1)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借款或应付款项余额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绥化腾瑞雪松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1,000.002022/5/52023/5/41,000.0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绥化腾瑞雪松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500.002022/3/302023/3/29500.0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绥化腾瑞雪松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500.002022/10/212023/10/20500.0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延寿县福鑫米业有限公司1,000.002022/3/302023/3/291,000.0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肇东市丰大饲料生产有限公司1,000.002022/5/302023/5/291,000.0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双城市双益粮食经贸有限公司1,000.002022/6/282023/6/281,000.0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中海粮油贸易有限公司1,000.002022/6/292023/6/291,00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延寿县福鑫米业有限公司1,000.002022/12/72023/6/71,000.00
合计7,000.007,000.00

(2)其他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本集团之地产子公司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款担保,担保类型为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商品房承购人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办出及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并交银行执管之日止,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结清的担保金额为1,831.00万元

4. 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

单位:万元

出票单位收款人金额出票日期到期日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10,000.002022/3/32023/3/3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10,000.002022/3/242023/3/24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8,000.002022/7/202023/7/19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8,000.002022/7/212023/7/2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4,250.002022/7/222023/7/21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15,000.002022/9/212023/3/2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9,000.002022/11/252023/5/24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10,300.002022/9/222023/3/21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20,200.002022/10/252023/4/21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16,250.002022/11/252023/5/24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20,200.002022/12/232023/6/19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20,200.002022/8/252023/8/24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4,000.002022/11/102023/11/1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1,000.002022/11/82023/6/7
合计156,400.00

5. 开出保函、信用证

(1)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肇源米业的房产作为抵押物,本公司作为担保方,向华夏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申请4,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为2022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0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信用证余额为4,000.00万元。
(2)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本公司为担保方,向交通银行黑龙江分行申请5,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为2022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8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信用证余额为1,000.00万元。

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

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内容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无法估计影响数的 原因
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2.7亿元流动资金贷款于2023年2月28日到期,前述贷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近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申请前述贷款到期续贷或调整贷款到期日业务,由公司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龙腾支行(以下简称“龙江银行龙腾支行”)4.9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将于2023年4月30日到期,前述贷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近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向龙江银行龙腾支行申请前述贷款到期续贷或调整贷款到期日业务,由公司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5亿元。
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3月9日,公司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2,898.00万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使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2,898.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2023年2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40.58万股。截止2023年3月24日,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已满,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0.58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09%,购买最高价格2.48元/股,最低价格2.46元/股,回购均价2.4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100.16万元。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23年3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回购的股份40.58万股。
在关联银行贷款及提供担保2023年4月,公司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署贷款变更相关协议,协议对应流动资金贷款21.01亿元,期限12个月,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以子公司大成饭店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丽都花园5号院1号楼商业、办公、地下车库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以持有的子公司商业投资70%股权、以及商业投资持有的国开东方58.69%股权、东方粮油持有的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18.18%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国际会展提供保证担保、腾实地产提供抵押担保。
子公司开展农产品供应链融资业务暨对外担保为促进子公司玉米、水稻、大豆、大米等粮食品种采购业务和农产品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发展,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玉米网供应链(大连)有限公司、东方粮仓龙江经贸有限公司、东方集团肇源现代物流有限公司等拟继续与粮食采购业务上游客户、以及中国银行哈尔滨市南岗支行、广发银行哈西支行、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龙江银行西大直支行、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等相关银行(以下简称“合作银行”)合作开展农产品供应链融资业务。公司下属子公司作为采购方与上游客户签订粮食采购合同,并根据采购合同获得实物资产所有权。由于采购合同约定货款支付存在一定的账期,为加快上游客户资金结算周转,拟由合作银行根据采购合同对上游客户提供融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东方粮仓有限公司、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为上游客户相关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农产品供应链融资业务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上游客户提供担保累计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单笔担保本金金额以相关粮食采购合同约定的货款金额为限。
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公司在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仑信托”)4.4亿元信托贷款于2023年4月15日到期,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申请办理调整信托贷款到期日业务,并与昆仑信托签署编号为2019年昆仑信(贷)字第KT2019000131X补充-5号的《信托贷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五》,贷款期限至2024年1月15日,担保措施包括:国开东方、青龙湖会展和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青龙湖会展以其持有的位于丰台区文林北街2号院1号楼-2至10层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以对国开东方合法享有的委托贷款债权应收账款以及应收账款在质押期间内产生的孳息提供质押担保。
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全资子公司东方粮仓与黑龙江小康龙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康龙江农业科技公司”)分别持有黑龙江小康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康龙江供
司提供担保应链公司”)49%和51%股权,小康龙江供应链公司为东方粮仓的参股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小康龙江供应链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一年。东方粮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小康龙江供应链公司控股股东小康龙江农业科技公司也提供了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截止2023年4月14日,国开东方尚待支付山东天商本金人民币110,793.62万元,经友好协商,国开东方与山东天商签订《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对后续支付方式、履约时间等相关条款再次进行修订,修订后2023年主要付款安排为:2023年1月18日前,向山东天商支付500万元,2023年1月19日前,向山东天商支付5,520万元,2023年3月30日前,向山东天商支付5,626万元,2023年4月30日前,向山东天商支付1.4亿元,2023年6月30日前,向山东天商支付3亿元,2023年9月30日前,向山东天商支付本金、剩余利息合计78,560.97万元。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0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本公司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1) 该经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10%或者以上;

(2) 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的绝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10%或者以上。

按上述会计政策确定的报告分部的经营分部的对外交易收入合计额占合并总收入的比重未达到75%时,增加报告分部的数量,按下述规定将其他未作为报告分部的经营分部纳入报告分部的范围,直到该比重达到75%:

(1) 将管理层认为披露该经营分部信息对会计信息使用者有用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2) 将该经营分部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具有相似经济特征、满足经营分部合并条件的其他经营分部合并,作为一个报告分部。

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与各分部共同使用的资产、相关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不同的分部之间分配。

2. 本公司确定报告分部考虑的因素、报告分部的产品和劳务的类型

本公司的报告分部都是提供不同产品和劳务的业务单元。由于各种业务需要不同的技术和市场战略,因此本公司分别独立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别评价其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本公司有5个报告分部:大米加工销售、油脂加工销售、其他农产品销售、土地及房地产开发分部、其他分部。大米加工销售分部主要为水稻加工及大米销售。油脂加工销售分部主要为菜籽加工及菜籽油销售。其他农产品销售分部主要为除上述产品之外的农产品销售。土地及房地产开发分部主要为土地一级开发、房地产二级开发及其他相关业务。其他分部主要为除上述业务分部之外的其他业务等。

本公司各经营分部的会计政策与在“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所描述的会计政策相同。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大米加工销售油脂加工销售其他农产品销售土地及房地产开发其他分部间抵销合计
一.营业收入189,676.10204,071.891,008,031.025,071.9234,266.88-314,990.091,126,127.72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62,364.65203,868.53845,129.174,871.909,893.471,126,127.72
分部间交易收入127,311.45203.36162,901.85200.0224,373.41-314,990.09
二.营业费用193,657.97229,328.171,008,422.5880,250.8476,400.30-321,820.601,266,239.26
其中:折旧费和摊销费2,313.201,846.37255.14442.393,125.321,152.039,134.45
三..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86.99-18,096.2093,991.2575,808.06
资收益
四.资产减值损失-18,790.80-73.38-68.84-18,933.02
五.利润总额-2,174.65-44,306.60-23,114.44-96,877.4333,290.436,794.69-126,388.00
六.所得税费用35.89171.18329.29-217.10-5,615.72337.72-4,958.74
七.净利润-2,210.54-44,477.78-23,443.73-96,660.3338,906.156,456.97-121,429.26
八.资产总额612,263.52285,717.841,045,845.941,342,321.525,206,576.89-4,269,695.064,223,030.65
九.负债总额592,928.88350,303.56819,450.241,374,812.021,646,396.68-2,385,451.042,398,440.34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37,914,000.00
其他应收款17,825,480.1216,201,254.46
合计17,825,480.1254,115,254.4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7,914,000.00
合计37,914,000.00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5,819,813.22
1年以内小计5,819,813.22
1至2年8,323,181.70
2至3年4,395,913.08
3至4年153,093.80
4至5年
5年以上56,129,526.66
减:坏账准备56,996,048.34
合计17,825,480.12

(1).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备用金664,722.79620,841.21
往来款73,942,729.7968,738,642.51
其他194,580.083,274,489.11
保证金19,495.8019,495.80
合计74,821,528.4672,653,468.63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2年1月1日余额56,141,829.72310,384.4556,452,214.17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543,834.17543,834.17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2年12月31日余额56,685,663.89310,384.4556,996,048.34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310,384.45310,384.45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56,141,829.72543,834.1756,685,663.89
其中:按信用风险特征(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56,141,829.72543,834.1756,685,663.89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合计56,452,214.17543,834.1756,996,048.34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香港天龙控股公司往来款55,601,266.335年以上74.3155,601,266.33
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往来款8,300,000.001-2年11.09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往来款5,450,000.001年以内7.28
北京沣融财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往来款4,323,113.082-3年5.78864,622.62
赵雪松备用金300,498.205年以上0.40300,498.20
合计73,974,877.6198.8656,766,387.15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10,358,467,374.3410,358,467,374.3410,358,467,374.3410,358,467,374.34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16,735,605,193.9516,735,605,193.9516,385,442,634.1816,385,442,634.18
合计27,094,072,568.2927,094,072,568.2926,743,910,008.5226,743,910,008.52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7,291,523,100.007,291,523,100.00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900,000,000.00900,000,000.00
西藏鸿烨投资有限公司700,000,000.00700,000,000.00
黑龙江东方大厦管理有限公司6,225.866,225.86
东方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922,993,350.73922,993,350.73
金联合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0,000,000.00200,000,000.00
黑龙江金联益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25,101,000.00225,101,000.00
金联云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118,843,697.75118,843,697.75
合计10,358,467,374.3410,358,467,374.34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971,366,626.8812,262,075.781,314,123.25984,942,825.9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1,038,200,641.59-57,794,734.70-148,602,063.932,024,456.04-66,941,089.47-5,886,960.02761,000,249.5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4,263,176,527.74911,148,613.13-32,922,162.13-1,783,527.43-272,664,947.2014,866,954,504.11
Orient Art Limited110,644,205.44-302.0710,551,220.01121,195,123.38
东方数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54,632.53300,000.00-660,000.00-401,844.89219,703.401,512,491.04
东方艺术品有限公司
小计16,385,442,634.18300,000.00-58,454,734.70774,406,478.02-19,032,362.83-68,504,913.50-278,551,907.2216,735,605,193.95
合计16,385,442,634.18300,000.00-58,454,734.70774,406,478.02-19,032,362.83-68,504,913.50-278,551,907.2216,735,605,193.95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委托经营收入1,415,094.321,415,094.32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236,708,512.15269,345,140.21
其他业务1,111,652.91863,678.85
合计239,235,259.38271,623,913.38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940,104,376.70940,686,846.97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30,339,013.49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112,446.87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8,555.5210,904,968.1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7,078.12
其他26,347.271,460,199.84
合计970,451,181.94953,171,539.93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5,113,783.04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2,827,057.31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20,387,906.23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30,668,201.88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211,403,579.61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0,300,271.0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75,061.40
减:所得税影响额-52,871,525.5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50,103,891.75
合计-70,232,235.98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28-0.2721-0.27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90-0.2529-0.2529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孙明涛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4月2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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