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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东方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衔接规定及要求进行,不涉及对本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也不会对本公司当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并将依据上述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要求对合同进行评估,以识别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明确了租赁的识别、分拆及合并等相关原则;将承租人会计处理由“双重模型”修改为“单一模型”;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允许承担人选择采用简化处理;改进出租人的租赁分类原则、相关会计处理;调整或有租金和终止租赁罚款的相关会

计处理;明确通过判断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明确不同情况下的售后回租会计处理;进一步完善了与租赁有关的列示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在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执行会计准则。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文件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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