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10:00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小英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6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示》等有关规定,经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号:临2021-031)。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号:临2021-032)。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号:临2021-033)。议案二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