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1年4月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公司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务必准时到达会场并参与签到登记以确认参会资格。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到达现场但未能及时参加会议登记的股东、代理人及其所持股份数额不计入现场表决权数,不得通过现场投票方式表决。
三、请参加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四、大会召开期间,股东的发言或质询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公司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现场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六、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七、对违反本会议须知的行为,本会工作人员将予及时制止,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1年5月11日15:00
二、会议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西园一路18号浙大网新软件园A楼14楼大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史烈先生
四、会议议程:
1、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签到登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到;
2、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开始,介绍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3、审议议案:
4、听取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5、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讨论并审议大会议案;
序号 | 议 案 | 页码 |
1 | 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 |
2 | 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8 |
3 |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31 |
4 |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33 |
5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34 |
6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5 |
7 | 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38 |
8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49 |
9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52 |
10 |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53 |
11 | 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54 |
1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57 |
6、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逐项进行投票表决;
7、统计并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8、通过交易所系统统计并宣布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最终表决结果;
9、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10、见证律师宣读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1、签署会议文件;
12、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之一)
各位股东:
2020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紧紧围绕公司总体发展目标,按照全年重点工作计划,公司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现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 总体经营情况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产生较大影响,国内宏观经济下行,行业需求不足,对公司2020年经营情况带来一定影响。但危机事件也加速了数智化时代的到来,促使城市数字治理水平的提升。公司适时抓住机遇,在全体员工及所有合作伙伴的共同努力下,较为妥善的应对了这一系列影响,持续推进公司的稳健经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0,415.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1%。因计提商誉减值等因素的影响,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89.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46%。
(二)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秉承“AI-Driven”的战略路线,以智能云服务为基础,推动智能城市、智能商务和智能民生的持续协同发展,持续深耕智能交通、金融科技、智慧人社三大重点行业,整合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前沿科技,推动政府及产业智能化升级。
在品牌建设上,报告期内,公司入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202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竞争力百强企业”,浙江省科技厅颁发的“2019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突出贡献企业”、“2020浙江省软件核心竞争力企业(创新型)”,并获得“国家重点软件一类企业”,“新基建企业榜物联网十大企业”、“2020电子政务与智慧城市百强企业”、“2019年度中国最具影响力金融服务企业”等多项荣誉。
1、智能云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利用杭州转塘、杭州西溪、淳安千岛湖、临安青山湖、上海金桥、上海通联等数据中心,为客户提供IDC托管服务、云计算、互联网资源加速服务三大业务。为拓展高端用户,推进数据中心全国化布局,报告期内,公司千岛湖数据中心二期陆续上架;西南云数据中心一期项目进入收尾阶段;余杭经济开发区ZH12项目建设如期推进,截止本报告披露日,ZH12项目第一幢机电楼已交付验收。同时,公司积极投入参与信创业务,成功中标杭州市信创云项目,打造全国首个信创云标杆。公司积极开拓资源业务新市场,通过引进快手、白山云、Ucloud等客户,保障自身互联网资源业务稳步发展。此外,公司签约淳安智慧旅游等项目,助力文旅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2、智能城市
在智能城市领域,公司主要从智能交通、数字政府等方面开展业务。
(1)智能交通
报告期内,公司从城际交通、城市交通、交通运维等方面展开智能交通业务,为交通设施提供智能化系统及相关工程建设和运维服务,逐步丰富从高铁、地铁、城市隧道、大桥、地下管廊到机场的城市立体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综合平台。
在城际交通业务领域,公司在报告期内中标了安九铁路、郑万铁路(湖北段)、西安站改、赣深铁路等大型铁路客服项目,并顺利完成杭州南站、章丘站、潍坊南站、合安铁路、太焦铁路等项目施工,确保按期开通。同时,公司承接了众多的票务闸机销售项目,推动产品业务稳步增长。
在城市交通业务领域,公司优质高效地实施了义务乌03省道管廊、香积寺路西延隧道等项目,推进城市交通与地下空间业务发展;并新签约丽水路监控与通信施工、江南大道隧道等大型项目。
在交通智能运维业务领域,公司积极推进港珠澳大桥课题项目,打造出网新跨海大桥智能运维集成解决方案;成功中标重庆西站维保、武孝城际维保、武汉局旅服平台维保等运维项目;同时研发了运维管理软件,目前智慧运维管理平台已在项目实践。
在民航业务领域,公司成功中标首都机场物联网平台、菏泽机场智能安保、杭州萧山机场综合交通管理平台等项目。
(2)数字政府
报告期内,公司从智慧监管、智慧城管、智慧公安等方面展开数字政府业务。
在智慧监管业务领域,公司中标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小微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风险+信用”三位一体项目、杭州市经营异常名录监管数字化改革中的第三方数据服务项目、2020互联网+监管平台杭州市推广应用服务项目、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指挥平台软件系统项目、义乌市“一网通管”工程(二期)行政执法监管平台项目等,提升了政府工作的数字化水平。
在智慧城管业务领域,公司新推出的“基于人工智能城管移动车巡系统”、“无人机直播巡查采集系统”、“云上现场培训系统”已在城管数据服务中使用,通过“智能技术+人工巡查”模式提升城市管理效率和治理水平。
在智慧公安业务领域,公司实现嘉兴市南湖区智慧社区大数据平台交付;开展江苏宝应治安大数据项目、杭州市江干区公安分局安全布控平台;新签约浙江省公安厅新一代公安信息网建设项目,助力公安系统数字化转型。
在电子政务业务领域,公司继续与中组部、国家住建部公积金管理中心、浙江省信访、浙江省科技厅等保持良好的合作。
3、智能商务
在智能商务领域,公司从金融科技、信用服务、企业服务等方面开展业务,重点推进金融科技和信用服务,并持续在智能客服、智能投顾、电子商务等领域开拓进取,紧抓机遇乘势而上,做客户数字化转型的合伙人。
在金融科技业务领域,公司利用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四大技术支柱构建下一代金融的基础设施,为传统金融机构赋能。在国内,公司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清算所、杭州银行、宁波银行、浙商银行等客户继续保持长期的友好合作关系并探索新的合作模式;新签约中国再保险、招商永隆银行、华夏银行等重量级客户。在国际市场,受中美关系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的市场业务开拓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国际业务有一定收缩,但公司和道富等重要客户一如既往保持良好合作,并克服困难,新签约跨境支付领军企业、国际知名金融咨询公司等客户。
在信用服务业务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中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期)、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升级项目和运维项目、浙江省统一电子印章接入平台建设项目、电子营业执照管理系统维护服务、浙江省法人数字证书基础服务、浙江省交通信息中心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项目、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宁波地区法人数字证书基础服务招标项目、金华市电子政务中心信义贷企业金融信用数据中心(二期)项目、绍兴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项目等。
在新零售、电商和IT互联网业务领域,公司和Cisco、Nike、Honda等重要客户一如既往保持良好合作,新签约吉利、顾家、德邦、昆明电力、华电等客户,涵盖电商、能源及制造业等产业。
在智能客服业务领域,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拓展自有智能客服“CUI+”系列产品,赋能行业,优化传统生产方式,实现语音、语义、图像多模数据融合应用,形成面向交通、工商、人社、教育等行业持续创新的解决方案。
在智能投顾业务领域,公司继续完善发展自主研发的“智语投研平台”,并与杭州、上海、宁波、温州等地区十多家私募机构、多家券商达成合作,为其提供策略服务或投研服务。
4、智能民生
在智能民生领域,公司专注于智慧人社业务,并从智慧社保、智慧就业、智慧医疗等方面开展业务。
在智慧社保业务领域,公司在报告期内承建的浙江省社保系统省级集中二期实施项目,是浙江省人社历史上首个省集中项目,也是人社数字化转型关键项目,树立了“大平台”创新和示范标杆,年末已实现全省10个地市与省本级集中。公司还承建了多项省级、副省级城市项目,如广西人社厅社保基金监管、劳动监察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安徽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升级项目、南京市人社局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事、职业培训系统、社保经办风险控制系统等。
在智慧就业业务领域,公司承建的江苏省人社公共就业和劳动关系集中项目是公司第一个江苏省人社全业务集中项目,将开启江苏省就业创业、劳动关系本地化服务新契机,大大提升公司在就业及劳动关系细分市场的地位。公司
还承建了陕西省人社厅三级四同暨秦云就业项目、安徽省劳动保障智慧监察指挥中心项目等。在智慧医疗业务领域,公司承建的浙江省医保“一件事”、“两卡整合、一网通办”项目,实现医保就医便民利民;承建的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扩充升级项目,打造行业医保药品采购与监管样板工程;并新增又一省级客户——海南省,打造海南省医保业务终端,提升公共服务。此外,在残联服务业务方面,公司在报告期内新增浙江、陕西、青海、山西、河南、福建、上海和深圳7个省级客户,累计省级客户达11个。
5、技术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技术研发投入和知识产权建设:
(1)资质认证和知识产权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通过国家高新企业重认定;获得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一类软件企业;被“数字浙江”授权为数字浙江技术开发类(应用开发和数据开发)合作伙伴;参与制定浙江省标准化协会、浙江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发布的《企业信用管理建设规范》(T/ZAS 4005-2020)。公司在报告期内获得一种基于“工商联连”平台的多队列的数据传输方法、基于可信任“政企联连”平台的数据传输方法等10项专利。在产品方面,公司的“名师空中课堂”“战‘疫情’浙江省医保远程报销公共服务”两款产品上榜杭州市人工智能典型应用方案(产品)名录;公司的软件测评中心首次通过国家“NAST-PT19001软件性能效率测试”能力验证;聚安统一授权认证系统入选《2020年浙江省首版次软件产品应用推广指导目录》;公司结合多年经验打造的“人社大数据管理平台”入选《2020浙江省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目录》;网新安服团队成功获得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公司获得网新电气AR测量行李AI图像识别软件V1.0、机场物联网设备管理系统、机场物联网终端接入规则引擎系统、智慧市政城市桥隧模块区域管理中心智联平台、电子客票柱式检票机系统、交通多模数据图像分割标注平台、网新数字交通病害算法接口管理系统、基于图像识别技术的交通路面病害检测问答、恒天金融数据平台、区块链供应金融系统、基于区块链的KYC数据交换
平台、智能支付核算、智能云校招系统、网新语音转文字指令处理系统V1.0、图灵软件区县公安网吧人员预警监控系统等软件著作权。
(2)港珠澳大桥智能化维养项目顺利进展
报告期内,由公司担任子课题牵头单位的数字化标杆项目——港珠澳大桥智能化维养项目顺利完成本年度目标,通过港珠澳大桥管理局年度考核,考评达到“优秀”级别。项目已完成实施方案、整体实施计划、关键技术路线选型(如数据中台、三维可视化、知识图谱等)和整体集成方案,开始与各子课题对接,并协助管理局完成移动云平台验收。
(3)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取得阶段性成果
公司与交科院联合成立浙江交通人工智能应用研究院,并通过交通运输部认定,升级为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公司作为底层技术框架研发的支撑单位,发挥自身技术应用优势,通过构建面向AI服务开放能力的底层基础平台,形成新型产业生态,支持交通运输领域人工智能创新应用,为交通运输行业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打造浙江样板,助推浙江省建设交通强国先行示范区。已取得公路养护领域多源数据处理和标注方法的研究与应用等多项重点项目,完成发布道路表观病害识别算法等。
(4)入选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公司的《支撑大规模在线协同的业务中枢系统研究及应用示范》成功入选“2021年度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择优委托项目,该项目主要针对传统的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实时性不高、数据落地难、不能支持高频在线业务等突出问题,重点攻关基于AI智能的大规模在线协同和实时计算关键技术。公司的《轨道交通先进制造与专用装备研发及应用》入选省级重点研发计划,该项目在监测道路健康、提升道路服役年限、实现道路基础设施降本增效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公司参与的《智慧亚运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亚运场馆智能导航、安防和质检机器人的研发和应用》及《智慧在线教学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学在浙江”智慧学医广场关键技术与产品研发》也入选省重点研发计划。
(5)持续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研发体系
在报告期内,公司新签约浙江大学创新研究人工智能平台项目,并与浙江大学合作智能问答机器人项目,持续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创新发展模式。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804,153,536.77 | 3,747,527,643.69 | 1.51 |
营业成本 | 2,723,233,817.09 | 2,650,287,700.14 | 2.75 |
销售费用 | 240,837,219.79 | 250,255,770.80 | -3.76 |
管理费用 | 282,216,566.46 | 265,962,131.92 | 6.11 |
研发费用 | 306,382,755.54 | 291,452,002.37 | 5.12 |
财务费用 | 23,199,482.57 | 29,377,989.51 | -21.0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0,384,869.10 | 354,407,167.99 | 60.9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3,695,389.20 | 92,105,433.33 | -505.7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8,963,595.04 | -254,387,955.36 | 33.58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智能城市 | 1,068,842,056.71 | 860,987,204.48 | 19.45 | -10.75 | -12.73 | 增加1.84个百分点 |
智能商务 | 1,811,175,586.47 | 1,329,030,246.85 | 26.62 | 10.68 | 15.15 | 减少2.85个百分点 |
智能民生 | 339,517,002.01 | 135,079,671.60 | 60.21 | 4.75 | 16.52 | 减少4.03个百分点 |
智能云服务 | 533,247,386.07 | 379,153,451.20 | 28.90 | 0.48 | 2.98 | 减少1.7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 | 营业成 | 毛利率 |
(%) | 入比上年增减(%) | 本比上年增减(%) | 比上年增减(%) | |||
境内 | 3,743,787,145.94 | 2,697,972,945.59 | 27.93 | 1.87 | 3.09 | 减少0.86个百分点 |
境外 | 8,994,885.32 | 6,277,628.54 | 30.21 | -33.47 | -20.42 | 减少11.44个百分点 |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智能城市 | 人工、其他 | 860,987,204.48 | 31.84 | 986,625,779.22 | 37.59 | -12.73 | |
智能商务 | 人工、其他 | 1,329,030,246.85 | 49.15 | 1,154,200,873.54 | 43.97 | 15.15 | |
智能民生 | 人工、其他 | 135,079,671.60 | 5.00 | 115,923,852.80 | 4.42 | 16.52 | |
智能云服务 | 人工、其他 | 379,153,451.20 | 14.02 | 368,188,205.69 | 14.03 | 2.98 |
项目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变动额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240,837,219.79 | 250,255,770.80 | -9,418,551.01 | -3.76% |
管理费用 | 282,216,566.46 | 265,962,131.92 | 16,254,434.54 | 6.11% |
研发费用 | 306,382,755.54 | 291,452,002.37 | 14,930,753.17 | 5.12% |
财务费用 | 23,199,482.57 | 29,377,989.51 | -6,178,506.94 | -21.03% |
所得税费用 | 48,668,646.15 | 39,503,663.35 | 9,164,982.80 | 23.20% |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306,382,755.54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10,632,987.33 |
研发投入合计 | 317,015,742.8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8.33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1,316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7.33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3.35 |
项目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变动额 | 变动比例(%) | 说明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90,871,523.22 | 4,842,324,893.23 | -151,453,370.01 | -3.1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20,486,654.12 | 4,487,917,725.24 | -367,431,071.12 | -8.1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0,384,869.10 | 354,407,167.99 | 215,977,701.11 | 60.94 | A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4,890,553.88 | 557,840,525.61 | 97,050,028.27 | 17.4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28,585,943.08 | 465,735,092.28 | 562,850,850.80 | 120.85 | B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3,695,389.20 | 92,105,433.33 | -465,800,822.53 | -505.73 | C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24,148,981.68 | 878,580,000.00 | 145,568,981.68 | 16.5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93,112,576.72 | 1,132,967,955.36 | 60,144,621.36 | 5.3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8,963,595.04 | -254,387,955.36 | 85,424,360.32 | 33.58 | D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337,987.03 | 665,290.05 | -2,003,277.08 | -301.11 | E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387,897.83 | 192,789,936.01 | -166,402,038.18 | -86.31 |
B、主要系本期新增万里扬的投资以及智能云服务建设投入较多所致。C、主要系本期新增万里扬的投资以及智能云服务建设投入较多所致。D、主要系上期回购股票支出较多,本期收到子公司少数股东出资较多所致。E、主要系本期汇率波动较大所致。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说明 |
其他收益 | 27,260,406.54 | 25,454,846.65 | 1,805,559.89 | 7.09 | |
投资收益 | 179,867,174.66 | 55,364,685.47 | 124,502,489.19 | 224.88 | A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1,967,471.15 | 187,349,204.33 | -199,316,675.48 | -106.39 | B |
信用减值损失 | -32,051,480.00 | -23,853,234.24 | -8,198,245.76 | -34.37 | C |
资产减值损失 | -240,877,634.84 | -350,768,345.03 | 109,890,710.19 | 31.33 | D |
资产处置收益 | 14,567.56 | -76,838.57 | 91,406.13 | 118.96 | E |
营业外收入 | 16,582,520.60 | 1,062,689.19 | 15,519,831.41 | 1,460.43 | F |
营业外支出 | 768,177.00 | 4,561,324.87 | -3,793,147.87 | -83.16 | G |
所得税费用 | 48,668,646.15 | 39,503,663.35 | 9,164,982.80 | 23.20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5,981,668.41 | 0.88 | 5,629,086.60 | 0.09 | 894.51 | A |
应收票据 | 15,801,578.87 | 0.25 | 37,704,000.22 | 0.59 | -58.09 | B |
其他应收款 | 183,560,730.33 | 2.89 | 277,397,122.79 | 4.37 | -33.83 | C |
合同资产 | 185,701,878.54 | 2.92 | 0.00 | 不适用 | D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8,606,974.20 | 0.14 | 4,602,660.00 | 0.07 | 87.00 | E |
其他流动 | 47,784,818.65 | 0.75 | 190,617,664.13 | 3.00 | -74.93 | F |
资产 | ||||||
长期应收款 | 3,793,354.50 | 0.06 | 8,507,240.94 | 0.13 | -55.41 | G |
长期股权投资 | 410,950,508.37 | 6.47 | 794,686,438.92 | 12.52 | -48.29 | H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33,512,000.00 | 6.83 | 0.00 | 不适用 | I | |
在建工程 | 296,794,595.59 | 4.67 | 91,917,881.03 | 1.45 | 222.89 | J |
无形资产 | 151,197,452.42 | 2.38 | 71,493,452.20 | 1.13 | 111.48 | K |
开发支出 | 2,420,973.41 | 0.04 | 33,649,855.68 | 0.53 | -92.81 | L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528,372.13 | 0.39 | 12,880,029.50 | 0.20 | 90.44 | M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1,983,737.67 | 0.66 | 30,265,579.02 | 0.48 | 38.72 | N |
短期借款 | 334,409,288.85 | 5.27 | 518,687,382.73 | 8.17 | -35.53 | O |
应付票据 | 74,195,061.89 | 1.17 | 107,184,499.06 | 1.69 | -30.78 | P |
预收款项 | 84,967,603.45 | 1.34 | -100.00 | Q | ||
合同负债 | 130,082,649.99 | 2.05 | 0.00 | 不适用 | R | |
应交税费 | 73,139,744.65 | 1.15 | 44,084,979.86 | 0.69 | 65.91 | S |
其他流动负债 | 7,056,828.68 | 0.11 | 0.00 | 不适用 | T | |
长期借款 | 99,198,197.92 | 1.56 | 50,000,000.00 | 0.79 | 98.40 | U |
递延收益 | 13,350,252.13 | 0.21 | 5,695,468.45 | 0.09 | 134.40 | V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089,890.42 | 0.17 | 5,175,013.76 | 0.08 | 114.30 | W |
P、主要系本期应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较多所致。Q、主要系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所致。R、主要系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所致。S、主要是本期应交企业所得税较多所致。T、主要系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所致。U、主要系本期银行长期借款增加所致。V、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补助资金较多所致。W、主要系本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较多所致。
2、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76,685,051.30 | 冻结受限的银行存款、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保函保证金、用工保证金及ETC保证金 |
投资性房地产 | 187,220,889.69 | 用于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抵押 |
固定资产 | 196,749,707.77 | 用于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抵押 |
无形资产 | 17,901,859.93 | 用于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抵押 |
应收账款 | 32,301,000.00 | 用于应收账款保理和借款质押 |
存货 | 36,318,884.46 | 用于借款抵押 |
合 计 | 547,177,393.15 |
聚,新晋IDC产业核心区域。“十四五”规划出台、数字经济发展和新基建持续加速,IDC产业被提到新高度,向上增长空间充足。与此同时行业竞争激烈,头部企业调整策略开始自建数据中心,对外提供IDC服务,马太效应明显。国家政策层层加码,节能减耗将成为行业主旋律。据国网能源研究院预测,2030年IDC用电量占全社会比重将升至3.7%,IDC行业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程度对中国2060年碳中和目标达成意义重大。
3、人工智能产业持续向好,场景赋能成主旋律
2020年人工智能被列入新基建范围,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产业进入快速增长阶段,并持续保持蓬勃发展态势,市场发展潜力巨大。国内人工智能产业规模、资本投入、企业数量呈爆发式增长,智能技术与实体融合持续加强,落地应用场景不断丰富。智能化应用成为政府关注和紧抓的重要内容,各大企业扎根深挖落地应用。技术优化、落地场景的开拓和渗透成为人工智能产业最主要的增长点,人工智能产业逐步向工业化迈进,人机协同成未来产业发展新模式。
4、三大重点行业持续加速发展
交通行业持续快速发展,绿色、智慧成未来发展关键词。《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创新智慧的要求,注重科技赋能,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网联化,提升交通运输智慧发展水平;强调要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创新绿色交通发展模式,实现交通领域二氧化碳尽早达峰。
金融科技正在加速重构金融行业的发展模式和竞争格局,世界各国在金融科技关键底层技术布局进一步加快。近年来,在我国金融科技已全面融入支付、信贷、保险、证券、资产管理、供应链金融等领域,中国金融机构的信息化应用深度已超国外发达金融体系。
人社行业更加注重数据集中、实时、强调大数据的合理应用。各省已逐步启动省集中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系统省集中为抓手,数据整合共享为主线,构建全省统一的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整体框架,最终建设全省业务、标准、系统、数据、管理、服务统一的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打造全省人社经办业务、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纵向集中统一、横向集约整合、纵横对接一体的工作体系。
(五)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对外投资额合计 | 62,257.17 |
上年同期对外投资额合计 | 7,605.00 |
报告期内对外投资额与上年同比的变动数 | 54,652.17 |
报告期内对外投资额与上年同比的变动幅度 | 718.63% |
杭州谐云科技有限公司3.3708%的股权。5)2020年5月13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亿元左右,通过二级市场(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择机购买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其现有总股本5%的股份。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购买万里扬无限售流通股4,860万股,约占万里扬总股本的3.63%,成交均价9.94元/股,总计支付金额48,339.67万元(含交易费用等)。6)2020年12月,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网新科技创投有限公司受让宿国锋持有的宁波书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36.7272万元出资的财产份额,交易作价4,98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网新创投已支付全部转让款4,980万元,并持有宁波书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7.89%的出资份额。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629,086.60 | 55,981,668.41 | 50,352,581.81 | -11,752,119.69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收款项融资 | 6,488,224.78 | 6,436,680.00 | -51,544.78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51,613,429.04 | 321,735,979.74 | 70,122,550.70 | -8,794,953.2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33,512,000.00 | 433,512,000.00 | 3,900,000.00 | |
合计 | 263,730,740.42 | 817,666,328.15 | 553,935,587.73 | -16,647,072.93 |
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持有的众合科技无限售流通股27,478,300股转让给网新机电,转让价格7.5元/股,股份转让价款为206,087,250元;同意公司与浙江朗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持有的众合科技无限售流通股27,478,300股转让给朗讯信息,转让价格
7.5元/股,股份转让价款为206,087,250元。上述转让众合科技股份事项均已经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网新机电、朗讯信息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且标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元)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营业收入(元)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浙江浙大网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10,000万元 | 570,348,643.27 | 144,041,574.55 | 1,293,131,460.97 | 15,505,220.80 |
浙江浙大网新软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9,000万元 | 428,001,592.99 | 217,322,966.03 | 339,517,002.01 | 6,025,105.42 |
北京晓通智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8,000万元 | 235,299,762.92 | 83,038,152.63 | 439,954,792.87 | -1,949,454.95 |
浙江浙大网新国际软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500万元 | 247,735,598.78 | 109,643,217.53 | 462,802,349.06 | 8,903,944.75 |
浙江网新赛思软件服务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8,000万元 | 216,928,246.08 | 25,004,843.52 | 26,601,980.59 | 29,498,300.67 |
浙江网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5,250万元 | 317,636,534.50 | 88,279,794.29 | 215,765,882.29 | 23,196,550.00 |
浙江网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4,000万元 | 136,223,505.00 | 50,935,684.10 | 71,017,220.88 | -2,773,769.96 |
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0,700万元 | 835,311,945.22 | 265,898,009.97 | 623,435,820.70 | 21,801,898.22 |
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9,986.25万元 | 1,337,401,018.43 | 813,215,323.68 | 538,117,433.49 | 59,209,542.48 |
浙江浙大网新置地管理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3750万美元 | 1,331,743,188.22 | 547,365,423.19 | 445,259,521.15 | 27,487,729.27 |
上海微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8,000万元 | 1,347,276,245.86 | 576,824,093.83 | 1,954,806,633.22 | 115,058,891.44 |
浙大网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50,000万元 | 1,833,711,828.73 | 584,962,546.67 | 28,767,887.47 | 24,378,381.73 |
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是国家和政府长期关注的话题,以碳中和为契机,更多低碳、绿色、循环的转型需求爆发。以新基建为例,实现基础设施智能化运维、科学养护,能有效延长基础设施服役年限,防范安全隐患,降本增效,为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底层支持。
3、“数字经济”持续发力,产业转型升级加速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提出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构建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战略新兴产业增长引擎,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十四五”规划中提到“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产业”。规划纲要草案将建设数字中国作为独立篇章,意味着中国将把数字经济的转型升级作为未来10年关键的机会窗口,数字经济将成为整个中国经济转型的核心部件。规划纲要草案明确了未来5年发展目标: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升至10%。数字经济时代将迎来更广阔发展机遇期。
4、“后疫情”催生城市发展新需求
国内疫情逐渐减弱,“后疫情”时期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技术化需求爆发。国家和政府对城市应急管理、医疗和民生工程建设等方面的专题政策和扶持力度都有显著提升。政府和社会各界愈发关注如何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战略深度融合,更高质量地助力经济转型创新发展,更高效率地提高城市管理和社会现代化治理水平,完善统筹管理机制,构建网格化治理机制,系统推进政府机构调整、资源整合、职能转变等命题。这为公司带来了智慧政务、智慧监管、智慧城管、应急管理、智慧医疗、智慧教育和大数据应用等各个行业领域的众多机遇。
(二)公司发展战略
2021年始,公司的定位是做行业智能化专家。新的阶段,公司将基于“智能驱动”的战略导向,践行“专注、创新、健康、融合、担当和激发”六大核心价值观,通过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IoT等先进科技,持续构建全国一流云服务硬件平台,聚力发展智能交通、金融科技、智慧人社三大重点行业,争做行业隐形冠军。凭借多年沉淀的对垂直行业的深度理解,精准发
现行业痛点,发掘客户真实需求,创新行业智能化应用场景,为客户提供高品质、专业的产品及服务,做客户数字化转型的合伙人。
浙大网新致力于携手客户及合作伙伴,构建温暖可持续的智能世界。
(三)经营计划
2021年,公司计划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9亿元,毛利11亿元。具体经营计划包括:
1、做强做大重点行业,争做行业隐形冠军
(1)智能云服务
公司将在IDC、数字产业、互联网资源及传输三大方向夯实基础,做大做强,输出技术服务,拓展全国市场。在IDC业务方面,稳定现有业务,巩固阿里等行业大客户;同时强化市场营销能力,拓展增量市场,加强全国布局,输出咨询、代建代维、节能服务等产品和技术服务。在数字化业务方面,公司将提升数据资源平台服务标准,强化数据平台运营能力;深耕优势行业,优化“护廉天网”等产品并向其他行业推广;同时加强渠道合作,参与各地城市大脑项目。在互联网资源业务方面,以国干网平台为基础打磨产品,打造行业知名品牌,并大力推进与各大互联网内容平台的合作。
(2)智能城市
在智能交通业务领域,公司将继续深耕铁路行业,保持铁路客服信息行业前三地位,积极寻找铁路行业新业务方向,紧跟趋势,加快电子客票、智慧车站、铁路智慧大脑研究。同时将积极推进城市管廊、隧道及地下空间业务,紧抓亚运会前项目建设契机,争取重大项目合作机会;抓住全国管廊的推进时机,在全国范围内寻找合作伙伴,积极拓展业务。大力发展航空行业,紧跟机场业务数字化转型发展趋势,着重探索机场传统业务与智慧化、信息化的深度融合;积极参与“四型机场”建设,通过首都机场等项目实践,提炼出网新特色智慧机场物联平台解决方案。
在数字政府业务领域,公司将抓住后疫情时代城市高效管理、政府平台数字化转型的发展机遇,提高市场占有率,积极主动开拓市场,参与更多智慧城市建设。一是以智能化安防、大数据分析为切入点,发展智慧监狱与智慧公安业务;二是聚焦城市级市政基础设施物联网平台、探索智慧市政业务。
(3)智能商务
在金融科技业务领域,公司将以产品+高端咨询为核心业务,与国内外金融机构和银行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积极探索更多合作机会,同时坚持进行前瞻性金融科技科研项目,深度拓展落地应用。
在全面数字化时代,公司将围绕核心产品解决方案切入新能源、智能制造、数字企业等相关潜力领域,不断探索前瞻性研究与深度合作,强化市场团队和产品技术团队协同作战,持续深化软件开发工业化的探索。
在信用服务业务领域,公司将紧抓“信时代”下的发展机遇,持续深耕大数据信用服务市场,积极开拓并固化面向企业的服务收入;梳理总结浙江样板,努力开拓外省市场;同时试点以企业视角需求的企业服务产品运营,为企业提供深入场景的服务及应用。
(4)智能民生
公司将抓住政府“大平台”建设的机遇期,利用丰富的人社行业经验和技术积累,深度参与行业信息化改革与创新,有效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难点和痛点,构建“开放协作,共建共享”的人社政务服务生态圈。延递大集中业务积累的平台优势,塑造新医保行业省级拓展竞争力,争取参与省级医保建设。同时加大研发投入,深化数据治理,优化运营模式,深挖社保、医保行业创新应用,探寻互联网医疗新的业务增长点和商业模式。
2、继续全面推进港珠澳大桥智能化运维项目,并启动市场业务开拓
港珠澳大桥智能化运维项目经过之前一年的努力,已经打下良好的基础,可以看到网新在大交通板块发展数字孪生、数据中台、知识图谱、智能化运维等的机遇窗口。接下来,公司将加快启动市场业务开拓,着力布局基建智能化运维,应用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基础设施病害快速、智能发现,可视化运维,科学养护,从而延长基础设施服役年限,解决基建体量大、管养成本高、维养周期长、安全隐患大等问题。
3、积极推进全国化市场布局
公司将大力推进重点行业的全国化市场开拓。在智能城市领域,公司将以交通新基建为引擎,积极推进公司在全国布局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综合平台。在智能商务(信用服务)领域,公司将积极开拓2个以上外省市场。在智能民生领域,
公司将以浙江社保省集中、江苏就业与劳动关系省集中2个标杆项目为蓝本,加快推进大平台、省集中项目在全国市场的复制应用,同时优化区域团队与人才管理,提升公司异地管理能力。2021年,公司投建的浙大网新(南京)人工智能产业园将开工,助力深挖江苏市场。在云服务领域积极推进西南云计算智慧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建设,计划2021年完成交付并开展业务,拓宽公司大西南IDC业务版图。
4、加大研发投入,夯实行业智能化专家实力
创新对企业发展具有驱动作用,强化公司科技实力,加大研发投入,为公司长远发展强根固本。公司始终对科技保持敏锐的洞察力,走在行业技术发展的前沿,公司将继续加大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运维、金融数据服务、新零售、区块链等领域的研发投入,探索软件开发工业化领域,力求在数字化产品方面实现突破。
5、管理创新,在激励机制、内部创业机制设计方面多做尝试
公司将顺应时代变化,在内部创业孵化、创新合作机制、优化激励机制上勇敢尝试。人才是企业构建发展新格局的第一资源,公司重视人才、尊重人才并科学管理人才。秉承与员工共同成长的理念,完善员工职业发展通道,打造利于人才快速成长的机制和环境。利用科学绩效考核机制和人才评鉴体系,为公司中坚骨干力量的强化升级、后备力量的储备发展做准备,将人才选聘、培养发展、职级升降、薪资待遇与科学机制挂钩,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打造积极进取、和谐公平的公司氛围,提升员工认同感、成就感和归属感。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经济下行压力
新冠肺炎疫情对海外的影响依旧较为严重,全球需求阶段性下降,客户需求减少,海外市场依旧充满不确定性,出口业务将面临下降风险。国内市场疫情影响减弱,但社会经济活力的复苏和活动的恢复仍需时间,同时疫情恢复阶段存在地方财政预算缩减、支付能力下降的可能,导致政府客户需求增速减缓,因此存在国内客户业务量下降、工程项目工期顺延,企业资金回笼周期拉长等风险。
应对措施:一方面,公司将稳扎稳打,保持正向现金流,坚持业务稳健发展,深耕创新,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保持较高的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
公司利用自身优势和技术能力,在后疫情时期抓住数字化优先趋势,积极发展业务占领市场。面对海外市场贸易摩擦可能长期存在,市场形势严峻的现状,公司将全力争取维护好海外市场大客户,更需要不断加大国内市场优质客户的开拓。
2、商业模式与技术创新风险
创新都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存在一定风险。未来公司或将在管理模式、激励机制和内部创新创业机制方面做出一些尝试。科技更迭加快、智能商业模式也将打开新的市场格局,全行业企业都需要探索新的业务和新模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以“智能驱动”的战略导向将促使公司在技术研发方面加大投入,存在研发投入失败或短期内无法体现显著收益的财务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会密切关注与行业相关的国家政策法规,在现有的商业模式基础上,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经营方式,保证在业务稳健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升“增量”业务占比,待一些有益尝试得到充分验证后再加大投入,大规模推进,由此可以尽可能降低由商业模式、内部创新创业等尝试的风险对公司可能带来的影响。
3、核心人员流失风险
行业格局变化和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尤其是头部企业的集聚效应,对公司的人才储备、技术更迭、市场拓展带来一定挑战。公司若不能有效完善人才的激励机制,将影响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影响核心人才团队和管理团队建设,造成人才流失,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人才是企业构建发展新格局的第一资源,公司重视人才引进、培养和管理,不断完善人才聘用和管理、激励机制,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和人才评鉴制度,将人才选聘、培养发展、职级升降、薪资待遇与科学机制挂钩,使股东、管理层、员工的利益进一步趋同,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于2017年完成收购华通云数据80%股权事项,华通云数据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形成126,201.90万元的商誉。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对上述商誉计提减值准备63,779.04万元。如华通云数据未来经营业绩不达预期,则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存在继续减值的风险,减值金额将计入公司利润表,从而对本公司未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提高华通云数据作为第三方独立数据中心运营商的核心竞争力,并持续服务好战略级大客户,适度优化客户结构,加大在重点区域的全国布局。在互联网资源加速业务上将把内容和传输资源捆绑在一起,优化业务结构。如果华通云数据所处的行业环境、其经营状况符合甚至超过预期,将有效地化解上述商誉减值风险。
5、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风险
2019年7月8日,根据高校所属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公司原控股股东网新集团之股东网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乾鹏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图灵计算机应用工程有限公司、浙江融顺投资有限公司解除与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浙江大学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2020年3月26日,公司原控股股东网新集团与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5,000,000股转让给万里扬,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25%。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于2020年5月13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控股股东由网新集团变更为无控股股东,网新集团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万里扬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自2020年5月13日起,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可能对公司的治理及经营带来不确定的风险。
应对措施:一方面公司将通过完善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另一方面公司将继续秉持产学研用的发展模式,与浙江大学在技术、资源、业务、人力等方面保持合作,持续推动公司的技术积累,保持主营业务稳健发展。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
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之二)各位股东:
2020年,公司监亊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并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在经营发展、投资活动和财务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经营运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现将2020年度公司监亊会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集6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13项议案,所审议的议案均全部通过,未有否决。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议题 |
2020-04-01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 关于拟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众合科技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0-04-09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 关于拟回购并注销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部分股份的议案 |
2020-04-21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
2020-04-28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 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其全文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 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2020-08-21 | 第九届监事会 | 1. 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第十五次会议 | ||
2020年10月23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其全文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为。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对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同时,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报告期内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公司的内控制度、内控体系健全完善,风险评估、风险控制进一步落实,公司的运行质量、管理效率不断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状况,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三、2021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
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之三)
各位股东: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1年4 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0,415.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1%,实现营业利润13,234. 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11%。因计提商誉减值23,705.20万元等因素的影响,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89.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2.46%。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0年1-12月 | 2019年1-12月 | 增减额 | 增减比例(%) |
营业总收入 | 380,415.35 | 376,081.53 | 4,333.82 | 1.51 |
主营业务收入 | 375,278.20 | 370,202.87 | 5,075.33 | 1.37 |
主营业务毛利 | 104,853.15 | 106,380.24 | -1,527.09 | -1.44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27.94% | 28.74% | 减少0.8个百分点 | |
综合毛利率 | 28.41% | 29.18% | 减少0.77个百分点 | |
期间费用 | 85,263.60 | 83,704.79 | 1,558.81 | 1.8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089.35 | 5,414.73 | 674.62 | 12.46 |
非经常性损益 | 17,419.76 | 24,452.01 | -7,032.25 | -28.76 |
扣非后净利润 | -11,330.40 | -19,037.28 | 7,706.88 | -40.48 |
总资产 | 634,955.49 | 634,717.40 | 238.09 | 0.04 |
资产负债率 | 31.11% | 29.85% | 增加1.26个百分点 | |
每股收益 | 0.06 | 0.05 | 0.01 | 20.00 |
扣非后每股收益 | -0.11 | -0.18 | 0.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038.49 | 35,440.72 | 21,597.77 | 60.9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38.79 | 19,278.99 | -16,640.20 | -86.31 |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之四)
各位股东: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0,415.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1%,实现营业利润13,234. 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11%。因计提商誉减值23,705.20万元等因素的影响,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89.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46%,每股收益0.0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00%。
以上详细数据请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报告》。
2021年公司计划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9亿元,主营业务毛利11亿元。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之五)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8,325,711.29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32,571.1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72,274,649.93元,减去已分配2019年度现金红利29,449,208.66元,加上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0,214,102.75元,年末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40,104,478.68元。
现拟以2020年末总股本1,027,527,102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公司股份数5,990,809股后的股份总数1,021,536,2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0,646,088.79元,剩余可分配利润909,458,389.89元转入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3.85%。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之六)
各位股东: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 ||
首席合伙人 | 胡少先 |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 203人 |
上年度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1,859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737人 | ||
2020年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0.6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27.2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8亿元 | ||
2020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审计客户家数 | 511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5.8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38 |
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 毛晓东 | 1998年 | 1996年 | 1998年 | 2008年 | 2020年,签署九洲药业、尖峰集团等2019年度审计报告; 2019年,签署浙大网新、祥和实业等2018年度审计报告; 2018年,签署了祥和实业2017年度审计报告。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吴学友 | 2010年 | 2008年 | 2010年 | 2008年 | 2020年签署尖峰集团、长城科技等2019年度审计报告; 2019年签署尖峰集团、九洲药业等2018年度审计报告; 2018年签署尖峰集团等2017年度审计报告。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黄灿坤 | 1998年 | 1997年 | 1998年 | 2020年 | 近三年复核了新五丰、湘潭电化、正 |
虹科技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0万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整,合计人民币200万元整。上述收费价格系根据审计收费惯例和公司业务特征协商确定,较上一年度增加20万。2021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
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之七)各位股东: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体系内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4,8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为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3,8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包括:
1、公司为浙江浙大网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图灵”)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网新图灵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朝晖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
2、公司为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系统”)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网新系统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浙大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
3、公司为浙江网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电气”)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浙大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的担保。
4、公司为北京晓通智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晓通智能”)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晓通智能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石桥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
5、公司为浙江网新恩普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恩普”)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网新恩普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
6、公司为江苏网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网新”)在南京的浙大网新人工智能产业园项目融资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担保。
7、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为浙江网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800万元的担保。
8、浙江网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为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的担保。
9、浙江图灵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和浙江网新帮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共同为浙江浙大网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
10、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为淳安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淳安华通”)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
11、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为杭州云盈云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云盈”) 的银行融资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8,0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杭州云盈的余杭ZH12数据中心项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的担保,期限十年。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浙江浙大网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
(2)注册地: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7号6幢425室
(3)法人代表:陈健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家用电器销售及安装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57,034.86 |
负债总额 | 41,165.03 |
银行贷款总额 | 6,708.28 |
流动负债总额 | 41,165.03 |
资产净额 | 14,404.16 |
资产负债率 | 72.18% |
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129,313.15 |
净利润 | 1,550.52 |
(4)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与服务信息化、智能化工程、系统工程、电子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工程设计、承包、安装与服务,工程咨询与管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产品、通信设备、电气设备、控制设备、电子产品及其辅助设备的开发设计、服务和自产产品销售,通讯设备维修,通讯网络维护,数据信息技术服务,经营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83,531.19 |
负债总额 | 56,592.92 |
银行贷款总额 | 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56,592.92 |
资产净额 | 26,589.80 |
资产负债率 | 67.75% |
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62,343.58 |
净利润 | 2,180.19 |
系统、信息安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铁路电务系统、工业自动化系统的设计、研发、销售、安装、技术及售后服务;机电设备、电气设备、控制设备、电子产品的设计、生产、安装、销售及技术服务,智能化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设计、施工、咨询、技术及售后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配件制造,交通安全设备制造,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制造,设备维修服务,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31,763.65 |
负债总额 | 22,935.67 |
银行贷款总额 | 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22,935.67 |
资产净额 | 8,827.98 |
资产负债率 | 72.21% |
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21,576.59 |
净利润 | 2,319.66 |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3,529.98 |
负债总额 | 15,226.16 |
银行贷款总额 | 4,707.00 |
流动负债总额 | 15,226.16 |
资产净额 | 8,303.82 |
资产负债率 | 64.71% |
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43,995.48 |
净利润 | -194.95 |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33,442.59 |
负债总额 | 4,197.03 |
银行贷款总额 | 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4,152.03 |
资产净额 | 29,240.52 |
资产负债率 | 12.55% |
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33,951.70 |
净利润 | 5,595.06 |
经营活动)。
(5)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5,045.60 |
负债总额 | 278.07 |
银行贷款总额 | 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278.07 |
资产净额 | 4,767.53 |
资产负债率 | 5.51% |
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0.00 |
净利润 | -19.38 |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48,390.35 |
负债总额 | 27,864.08 |
银行贷款总额 | 1,846.31 |
流动负债总额 | 25,112.87 |
资产净额 | 20,526.27 |
资产负债率 | 57.58% |
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25,257.43 |
净利润 | 5,272.24 |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7,996.23 |
负债总额 | 17,004.37 |
银行贷款总额 | 4,865.72 |
流动负债总额 | 12,244.15 |
资产净额 | 991.86 |
资产负债率 | 94.49% |
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0.00 |
净利润 | -2.01 |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2,56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4%,其中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32,56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4%,无逾期担保。公司为子公司共同承担债务5,4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25%。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之八)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于近期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史烈、陈健、沈越、董丹青、赵建、张四纲、张雷刚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凌云、段祺华、沈林华、蔡家楣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任期三年。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
附: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简历:
1、史烈:1964年出生,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工学博士学位,研究员、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应用工程中心副主任,浙江省计算机学会理事。1990年起历任浙江大学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2年8月至2010年4月历任公司总裁、副董事长,2010年4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2、陈健:1962年出生,清华大学计算机本科,浙江大学计算机系工学硕士,副研究员。1991年至2001年任浙江大学图灵计算机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起任浙江浙大网新图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裁、总裁,现任浙江浙大网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
3、沈越:1963年出生,浙江大学电机系电力系统自动化专业工学士学位,南京大学商学院数量经济学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历任江苏联合电气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浙江中程兴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总裁、中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现任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总裁。
4、董丹青:1971年出生,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先后任职于浙江物资开发总公司、浙江省物产集团、浙江恒泰化轻有限公司、INTERPLEX有限公司、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5、赵建:1966年出生,浙江大学管理工程硕士学位。1991年起历任浙大快威科技产业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1年起任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现任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
6、张四纲:1964年出生,浙江大学电机系学士学位,浙江大学管理工程硕士学位。历任杭州广宇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清波饭店总经理、杭州展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世贸中心总裁助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首席运营官。现任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公司董事。
7、张雷刚:1985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浙江万里扬变速器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公司董事,浙江万里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万里扬变速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辽宁益兴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监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凌云:1962年出生,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士学位,浙江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硕士学位,浙江工商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教授。1997年7月至2004年7月任浙江工商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2004年7至2013年12月浙江工商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浙江工商大学科研处处长。
2、段祺华:1956年出生,硕士,致公党员,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首席管理合伙人、董事局名誉主席。现任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工商联合会主席咨询委员会委员,美国华盛顿州中国关系理事会会员。
3、沈林华: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1983年起历任浙江
广播科学研究所会计、办公室副主任,浙江广播电视厅计划财务处会计师、副处长(主持工作),浙江人民广播电台计划财务部主任,华数网通信息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总经理,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执行总裁、党委委员。2019年1月起至今任北京中广云媒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4、蔡家楣:1946年出生,本科学历,浙江工业大学二级教授。1991-1993年为德国萨尔大学访问学者,1999-2004年任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院长,2002-2006年任浙江工业大学软件学院院长,2004-2006年兼任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院长。现任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名誉理事长、杭州数字经济联合会专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之九)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于近期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监事会提名张彤平、姚晓燕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张彤平、姚晓燕将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第十届职工代表监事周力炜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任期三年。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
附: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监事候选人简历:
1、张彤平:1975年出生,西安统计学院会计专业毕业,会计师,总会计师,注册管理税务师。历任绍兴县粮食局行政会计,浙江大学快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浙江盛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10月起至今任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2、姚晓燕:1983年出生,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专业学士学位。2007年7月进入公司工作,2011年7月起至今任公司财务部税务主管,现任公司监事。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议案之十)
各位股东: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参考同地区、相关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结合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8万元/年(税前)。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
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之十一)各位股东:
公司于2018年制定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2018-2020年度分红已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分红规划执行。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浙江证监局《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12】138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公司拟继续制定《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的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2、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未来三年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3、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综合考虑股东要求和意愿、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发展战略、经营计划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差异化的利润分配预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评估,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董事会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
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预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利润分配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五、本规划的调整机制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六、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之十二)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 |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 |
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 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担保。 |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 |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 |
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 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公司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无论董事会到期更换或是董事中途更换,公司每年只能更换最多1/3的董事(3人),独立董事除外。 (一)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二)董事由股东大会从董事会或连续持三个月持有公司发行股份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的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除外)中选举产生。 |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无论董事会到期更换或是董事中途更换,公司每年只能更换最多1/3的董事(3人),独立董事除外。 (一)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二)董事由股东大会从董事会或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除外)中选举产生。 …… |
…… | |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公司一年内合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累计抵押决策权。 |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公司一年内合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累计抵押决策权。 |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公司一年内合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合同(委托经营、受托经营、委托理财、租赁等)的订立、变更和终止决策权。 |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公司一年内合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合同(委托经营、受托经营、委托理财、租赁等)的订立、变更和终止决策权。 |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公司一年内合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的国债投资、战略者投资、新股申购等资金运用决策权。 |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公司一年内合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国债投资、新股申购等资金运用决策权。 |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八)董事长有权行使单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且不高于5000万元的委托经营、受托经营、委托贷款、战略投资者投资、证券 |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八)董事长有权行使单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委托经营、受托经营、委托贷款、委托理财、对外投资等资金运用及收购、出 |
投资、股权投资等范围的短期资金运用及收购、出售资产决策权;在公司资产负债率70%以下,有权签署单笔金额不高于5000万元的融资合同。 | 售资产决策权。 |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可采用传真等快捷方式,在会议召开二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可采用电子邮件、传真等快捷方式,在会议召开二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但在特殊或者紧急情况下,需要尽快召开紧急会议的,可以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且不受通知时限的限制,但召集人应在会议上作出说明、取得出席董事的认可并进行会议记录。 |
第一百三十二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三十二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在2020年度工作中,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详细了解公司重大事项和经营管理状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2020年度,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为詹国华先生、费忠新先生、申元庆先生和凌云先生,独立董事占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詹国华先生,1957年出生,浙江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研究生毕业、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工程硕士学位,教授,兼任全国高等院校计算机基础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及教育信息化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浙江省计算机应用与教育学会副会长,杭州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联盟理事长。2001年1月至2009年5月任杭州师范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2008年12月至2013年4月任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执行院长。
费忠新先生,1954年出生,硕士,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厦集团副总裁,现已退休。目前担任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申元庆先生,1965年出生,毕业于加利福尼亚大学Santa Barbara分校,并获得计算机科学硕士学位。1994年加入微软,曾任微软亚太研发集团首席运营官、微软亚太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微软中国云计算与企业事业部总经理。2017年9月起至2019年12月担任京东集团京东云事业部总裁。
凌云先生,1962年出生,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士学位,浙江大
学计算机应用专业硕士学位,浙江工商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教授。1997年7月至2004年7月任浙江工商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2004年7至2013年12月浙江工商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浙江工商大学科研处处长。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能够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0年,公司召开董事会11次,股东大会3次,每次会议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我们认真审议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募集资金使用、计提商誉减值、补选董事、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建言献策。我们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2020年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詹国华 | 11 | 11 | 11 | 0 | 0 | 否 | 3 |
费忠新 | 11 | 11 | 11 | 0 | 0 | 否 | 3 |
申元庆 | 11 | 11 | 11 | 0 | 0 | 否 | 0 |
凌云 | 11 | 11 | 11 | 0 | 0 | 否 | 2 |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对上述定期报告的信息披露进行了监督,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 关联交易
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从其合法合规性、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
我们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关联方均与公司有着长期和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其交易行为公开、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化原则;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众合科技股份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交易价格定价原则符合相关规则规定,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及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违反监管规定和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四)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五) 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股份回购注销报告期内,公司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标的公司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未能完成2019年度业绩承诺,且标的资产发生减值。公司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关于业绩承诺补偿的约定提出的补偿方案合理、合规,公司拟回购并注销补偿股份的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 计提商誉减值
报告期内,公司对2017年收购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事项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的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七)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实施年度分红,我们认为,公司现行的分红政策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发展和实际情况,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现阶段实际情况及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兼顾了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八)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薪酬合理。
(九) 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经核查,我们
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十) 补选董事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补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相关提名、选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候选人具备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十一) 监管部门问询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对外投资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515号)、《关于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728号),及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报送无实际控制人说明的通知》(浙证监公司字﹝2020﹞35号),根据监管部门要求,我们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1)公司已就股东股权转让、解除质押等事项履行了披露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已就资产出售、对外投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披露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核实,公司增持万里扬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网新集团与万里扬股份协议转让、公司向网新机电和朗讯信息转让所持众合科技股份及公司增持万里扬股份事项均为独立的交易,其决策程序、资金来源及实施安排均独立进行,相互之间不存在资金安排的情况;
(3)经核实,增持万里扬股份的交易作价系公司与交易对方根据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定价规则协商确认,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核查公司与交易对方的具体协商过程及交易对方基本情况,我们认为本次大宗交易的交易对方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严再平、徐伯坚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
安排;
(4)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目前股权结构、董事会构成等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认定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依据充分合理。根据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所占席位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及可行使表决权等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认定不存在管理层控制的依据充分合理;
(5)经核实,公司已就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披露程序,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信息,实际情况与已披露信息不存在差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年报问询函中关于资金拆借事项的回复
(1)根据公司核实的其他应收款和一年以上其他应收款具体情况,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已披露的关联单位外,主要其他应收账款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相关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一年以上其他应收款占比较高,存在一定坏账风险,公司对所有其他应收款均按照帐龄计提了坏账准备,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影响;
(3)公司一年以上其他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公司提供资金拆借的对象主要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和商业合作伙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提供资金周转支持有利于子公司业务发展。除控股子公司外,公司提供资金拆借的对象和公司在智能城市、智能商务、对外投资等领域都有长期且紧密的业务合作,公司对其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其业务发展,从而为公司未来发展带来商业机遇。公司向上述资金拆借对象提供资金拆借的原因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关于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说明
(1)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认定无实际控制人的依据充分合理,不存在应认定实际控制人而规避相关规定的情形;
(2)根据公司董事会构成、管理层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及管理层职权范围
等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认定不存在管理层控制的依据充分合理;
(3)根据公司目前前十大股东及其关联关系、管理层与前十大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等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认定不存在多个股东共同控制或管理层和股东共同控制的依据充分合理。
(十二)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以前年度公司及公司股东承诺的履行情况进行了梳理,经审核,未发现公司及公司股东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十三)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共进行信息披露71次,其中定期报告4次,临时公告67次,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四)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持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进行了专项审计。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
(十五) 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的委员,我们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审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日常关联交易、董事提名、高管薪酬与考核等重大事项,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在董事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均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了审议、决策程序并对外披露,公司管理层亦认真贯彻执行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年,我们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与合作,为公司的决策和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更好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费忠新 詹国华 申元庆 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