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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百货: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8

公司代码:600785 公司简称:新华百货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集团总部、百货公司、超市公司、电器公司、物流公司、青海公司等相关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7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97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评价实施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错报错报>利润总额的3%利润总额的1%<错报≤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的1%
所有者权益错报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2%<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2%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A、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重大舞弊行为;B、控制环境无效;C、已向管理层汇报的重大内控缺陷但经过合理期限后,并未加以改正;D、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A、对以前发表的财务报表进行重报,以反映对错误或舞弊导致的错报的纠正;B、审计师发现出公司当期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但该错报最初没有被公司对于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发现;C、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外部财务报告及对于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监督失效;D、发现涉及高级管理层的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E、已向管理层汇报的重大内控缺陷但经过合理期限后,并未加以改正。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300万元以上50万元-300万元50万元内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A、严重违反法律法规;B、除政策性原因外,企业连年亏损,持续经营能力受阻;C、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D、对子分公司管控不力,子分公司处于失控或半失控状态;E、媒体负面新闻多次曝光,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重要缺陷A、未开展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设计未覆盖重要业务和关键风险领域;B、内部信息沟通存在障碍;对外部信息披露未经审核;信息内容不真实,可能遭受外部监管机构处罚;C、子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建立恰当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认定为一般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6个,已全部整改。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一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财务、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财务、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一般缺陷,计划在本年整改的,本年已全部整改。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公司按照《内部评价指引》及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审计部牵头、抽调集团总部及子公司相关人员组成内部评价工作组。通过现场测试,识别风险、控制缺陷,落实整改计划,紧盯缺陷整改,从而保证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

下一年度改进方向:继续按照内部控制实施工作方案稳步推进,按计划目标完成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自评与测评,缺陷认定与整改、内控评价报告等各阶段内控实施工作任务,确保内控实施与评价工作有序进行,保证内控管理工作机制得以长效运行。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曲奎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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