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且确认送达。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报。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2021-014)。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15)。
三、公告附件
1、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决议。
2、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