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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艺股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闲置资金的保值增值,在有效控制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2024年度公司拟以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含外币资金)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该7亿元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一、委托理财概况

1、投资目的

公司及下属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存在部分暂时不需使用的闲置资金(包括海外公司归集的外币资金),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有效控制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各自暂时不需使用或无结汇需求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度投资理财,可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主要为全资、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投资金额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不含子公司江苏省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日常的投资活动),在此额度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共同滚动使用,即在股东大会授权的有效期限内,投资理财余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3、资金来源

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进行投资理财的资金均为各自暂时不需使用或无结汇需求的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投资方式

上述投资理财将以保障安全、有效控制风险、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为原则,投资范围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债券投资、境内外股票投资、新股申购、配售等,并在此原则下择机对相应的投资理财进行处置。境内外证券投资(不含子公司江苏省高科技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的投资活动)将选择优质标的进行投资,包括具备较强核心竞争力、有发展潜力、有稳定主营业务收入、对公司现有业务有借鉴意义企业的境内外证券。

5、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理财的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审议程序

本次投资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投资决策程序及风险控制

公司本次投资理财以保障安全、有效控制风险、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为原则,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公司制订了包括《投资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在内的内控管理制度,从投资的决策机构、决策管理、投资的执行与控制等方面强化风险管控,同时对子公司从公司治理、资金、投资管理等方面不断强化管理,从而确保障投资理财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在切实执行相关内控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开展投资活动,公司始终将风险防控放在首位,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行业趋势、市场格局的分析和调研,对投资产品严格把关、筛选,科学、 审慎决策。在投资期间,公司与相应的金融机构保持紧密联系, 及时关注、分析并密切跟踪资金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审核、监督并跟踪相关产品的运作情况,并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时调整投资规模和策略,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在保证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和有效控制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进行适度投资理财,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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