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公
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
? 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021年4月29日,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
一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根据新租赁准则,承租人首先应识别是否构成一项租赁,对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对于所有承租资产(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同时按实际利率法,选用增量借款利率确认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支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公司自2021年1月1日(首次执行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具体包括:1.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承租人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2.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采用以下方法:租赁负债等于在首次执行日剩余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使用权资产等于租赁负债金额并进行必要调整。采用该方法,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
二、公司履行的内部程序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增加公司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