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背景及交易概述
(一)、交易背景: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长期以来一直在公司需要时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为公司融资提供了有效的支持,促进了公司业务的发展,本次关于华远集团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关联交易即基于该情况下作出。
(二)、交易概述:
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的发展,拟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30亿元。目前,市场上担保费收费标准为
0.5%-5%,华远集团按不高于0.8%向公司收取担保费。华远集团将根据公司融资的实际需要,与相关机构签署担保协议。
本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上述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并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后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姚宁、吴西彬、黄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该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利益,控
股股东华远集团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对外融资,支持公司发展。担保费费率不高于0.8%,接近市场担保费率的低限,不存在大股东侵犯公司利益或其他有损公司利益情形。
在审议上述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王乐斌、杨云燕、徐骥、李然、张蔚欣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1年5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王乐斌、杨云燕、徐骥、李然、张蔚欣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说明
关联方华远集团成立于1993年9月,注册资本为136,175.4979万元,主要从事投资与投资管理业务。目前持有公司46.40%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目前市场的担保费率为0.5%-5%,华远集团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费率为不超过0.8%,接近市场费率的低限。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使公司取得大股东提供的融资支持,有利于公司补充公司资金来源,可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同时费用确定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独立董事关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声明。
2、独立董事关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