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一汽财务公司2023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通过查验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金融许可证》等资料,并审阅了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财务公司于1987年12月22日经监管机构批准,1988年3月2日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原名为解放汽车工业财务公司,是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内第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全华强;注册地址: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大街3688号;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亿元人民币。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33H2220100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1239985608。
(二)股权结构信息
序号 | 财务公司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515,683.00 | 51.5683 |
2 |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18,393.00 | 21.8393 |
3 | 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195,918.00 | 19.5918 |
4 |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64,421.00 | 6.4421 |
5 | 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 | 5,585.00 | 0.5585 |
—— | 合计 | 1,000,000.00 | 100.0000 |
(三)经营范围
(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10)从事同业拆借;
(11)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12)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13)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14)有价证券投资;
(15)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二、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风险管理环境
财务公司已按照《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互相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了组织结构。组织架构图如下:
(二)风险的识别、评估与监测
财务公司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了部门间、岗位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财务公司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部门相关业务风险进行识别与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及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财务公司完成了风险评估模型的建设及优化工作,开展操作风险与内部控制管控,完成风险预警体系建设,提升风险识别与评估,监测与报告的效率、质量与技术水平。
财务公司综合运用现场和非现场方式监控风险。在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方面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流程。
(三)控制活动
1、结算及资金管理
在结算及资金管理方面,财务公司根据监管规定,制定了《客户存款账户管理办法》《存款产品管理实施细则》《集团成员单位结算账户管理实施细则》《银行存款账户实施细则》《财企对账实施细则》等业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结算业务。财务公司根据成员单位申请,在双方签订《账户管理协议》后为成员单位开设结算账户以及各类存款账户,用以存放各成员单位资金。成员单位可通过一汽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提交划款指令实现资金划转,一汽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设置了严格的访问权限控制措施,并提供了及时详尽的对账服务。财务公司通过信息系统控制和健全的制度控制,有效保障了成员单位的资金安全和结算便利。
(2)成员单位存款业务。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成员单位办理存款业务,相关政策严格按照监管规定执行,充分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流动性管理。财务公司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严格的资金管理计划,保证了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4)资金融通。财务公司流动性充裕,目前主要通过银行间同业拆借和正回购进行对外融资。
2、信贷管理
财务公司建立了职责分工明确、审贷分离、前后台相互监督制约的信贷管理体制。为有效控制信贷风险,财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对财务公司的信贷计划、综合授信、项目贷款等项目进行审查和审批;财务公司业务部负责贷前调查、贷后管理、贷款清收等工作;结算部门负责信贷资金发放。财务公司针对集团信贷业务特点制定了有关集团信贷客户授信业务、票据业务、保证业务、委托贷款业务、资产风险分类等制度规章。财务公司的信贷业务对象的范围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根据银保监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监管法规的要求,对信贷资金的用途、收息情况、展期贷款、逾期贷款等进行监控,对信贷资产安全性和可回收性进行贷后检查,并根据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相关规定定期对信贷资产进行风险分类,按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财务公司信贷资产质量良好,拨备覆盖充足。
3、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完全对标商业银行的建设标准。截止目前已投入使用的系统有网上金融服务系统、综合柜面系统、信贷管理系统、票据管理系统、核心账务处理系统、客户信息管理系统、统一支付平台、总账系统、运控系统、统一监管报送系统、征信系统、费控系统、档案管理系统、投资管理系统等。基本涵盖风险监测、风险分析、不良资产处置等风险管理环节,基本实现了全过程风险的信息采集、传递、分析系统的建设。制定了《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信息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等26个制度及操作规程,以保障财务公司运营的IT支撑。对网络安全、系统设备管理与维护、灾备及应急处理、用户及权限管理、密钥管理、异常业务处理等做了详细的规定,对各部门各岗位的系统权限逐一进行了明确,系统各关键控制环节均设置多级审批以控制操作风险,系统管理人员与业务操作人员等不相容岗位权限严格分离。
4、审计监督
内部审计监督方面,财务公司建立了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并提供独立性保障,能够有效发挥第三道防线作用。公司建立了《内部审计工作基本制度》作为内部审计章程,明确了内部审计部门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了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审计部门能够科学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围绕财务公司战略目标,聚焦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领域,提高管理水平对业务发展的支撑,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2023年财务公司持续完善审计监督体系,进一步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和审计整改机制,细化整改期限、整改跟踪及验收标准,进一步夯实审计整改质效。
2023年,针对关键业务环节、重点业务部门、监管风险集中的领域开展了多个专项审计,全年完成内部审计项目17项。审计类别包括:业务审计、管理审计、合规审计等。审计发现问题覆盖制度不完善、制度执行不到位、信息系统问题等方面,针对发现的问题,剖析问题成因,提出审计建议,并监督被审计对象制定整改措施及落实整改。截至2023年末,除尚未到整改止期的事项外,所有审计发现问题均已按照审计建议完成整改,整改执行率100%。通过开展审计项目,发挥监督作用,促进风险防范、提升管理。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合并口径资产合计17,405,858.72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109,608.92万元,营业收入665,745.14万元,利润总额263,143.34万元,净利润178,620.30万元;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25,492.97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516,107.8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财务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5%,实际为12.24%;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实际为46.03%;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实际为12.30%;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实际为0%;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实际为7.33%;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实际为12.67%;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实际为89%;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实际为0.17%;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70%,实际为60.41%;
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实际为1.06%。
四、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1.79亿元;贴现金额为0亿元;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常短期借款余额为0元,支付借款利息0元;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结算账户上存款余额为3.31亿元。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五、风险评估意见
本公司认为,财务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制度健全,执行有效。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财务公司在资金管理方面,较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有较为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使整体风险控制在相对较低的水平。本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审计、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运营正常,资金充裕,内控健全,信用风险可控,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贷款拨备充足,与其开展存款等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