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1-016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全年归属于全体股东的净利润86,661,524.1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94,995,551.50元。出于对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状况、所处行业特点及盈利水平等因素的考虑,经审慎研究决定,公司拟定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行业及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所处商贸零售行业受疫情影响严重,整体经营状况不佳。疫情初期,公司旗下除超市正常营业外,百货零售、宾馆酒店及专业市场均暂停营业长达一个多月。疫情稳定后,公司业务仍无法恢复到正常水平。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932.86万元,与上年同期188,250.69万元相比,减少128,317.83万元,同比下降68.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66.15万元,比上年同期24,623.50万元减少
15,957.35万元,同比下降64.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929.78万元,比上年同期19,045.97万元减少10,116.19万元,同比下降
53.11%。
(二)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分析
公司未来一年预计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投资项目所需的资金需求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资金支出事项 | 预计资金需求 |
市场环境的改造提升 | 20,000-30,000 |
对外投资后续支付款项 | 10,000 |
商场动线布局的优化调整 | 1,000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2 | 0.319 | 2.02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2 | 0.319 | 2.0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5 | 0.247 | 0.17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28 | 11.51 | 62.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44 | 8.9 | 5.3 |
分红 年度 | 每10 股送红股数(股)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每10股转增数(股) | 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
比率(%) | ||||||
2020年 | 0 | 0 | 0 | 0 | 86,661,524.18 | 0 |
2019年 | 0 | 3.0233 | 0 | 227,047,492.64 | 246,235,016.29 | 92.21 |
2018年 | 0 | 20.00 | 0 | 1,566,190,872.00 | 1,584,227,980.47 | 98.86 |
回购年度 | 现金分红的金额 | 比例(%) |
2019年 | 199,970,990.50 | 46.83 |
(二)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
1、联系部门:公司证券管理中心
2、联系电话:0931-8473891
3、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就此进行详细披露,并将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事宜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