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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锦:新华锦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20年的工作中,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合法利益。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2020年公司在任的三位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孟翔:男,196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86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国重汽集团专用汽车财务处会计,青岛经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主任和资产评估部主任,山东恒盛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青岛兰德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部主任,现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所长、总所合伙人,自2020年1月20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蒋琪:男,汉族,197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法博士。1995年10月参加工作,曾任职于青岛市司法局、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现任德衡律师集团总裁,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自2020年1月20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孙玉亮:男,汉族,1972 年 10 月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南非纳塔尔大学法学硕士。历任山东海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山东海晖律师事务所律师,山东清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青岛清晨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自2019年4月29日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1、三位独立董事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

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及附属企业任职。

2、三位独立董事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因此,我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0年在任的三位独立董事认真参加了公司2020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审议了公司的各期定期报告、对外投资事项、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列席了2019年度股东大会。在出席董事会会议前,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了解和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情况;会上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20年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1、出席2020年度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姓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出席情况
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孟翔66500
蒋琪66500
孙玉亮77600

出席了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1、独立董事孟翔、孙玉亮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本报告期内认真审核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在年报审计过程中,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多次沟通,切实履行了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2、独立董事孙玉亮、孟翔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在本报告期内对公司高管人员在2020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考核和评价,并对公司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审核。

3、独立董事孙玉亮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之一,对公司2020年对外投资布局石墨新材料产业提出了中肯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多次与公司高层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听取管理层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情况。同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或提醒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带来的影响,关注公司新项目进展和信息披露工作,了解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部门规章、公司制度的要求,对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0年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未对子公司以及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三)董事及监事薪酬情况

公司制定的2020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程序合法合规。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财务审计的相关业务资格,在公司历年的重大审计及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继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2020年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公司以2019年末总股本375,992,2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3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3,687,514.65元,占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2 %。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既符合公司发展要求,又兼顾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规范运作情况

2020年,公司健全内控体系,严格按照《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法规、制度的规定规范公司治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专业委员会能够各尽其责、恪尽职守,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七)信息披露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我们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当年度全部会议;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尤其是对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独立董事事前都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认真审查,并及时向公司董事及管理层进行询问,按规则要求对相关议案进行事前书面认可;同时能运用自身在管理、会计、法律等方面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的意见,为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发挥积极的作用。

我们以诚信和勤勉的精神,以对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孟翔、蒋琪、孙玉亮

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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