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湖南海利:湖南海利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3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 2021-018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送股、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2股、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考虑到目前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将留存收益继续投

入公司日常经营,有利于确保公司相关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从而提升公司整体效益,提高投资者的长期回报。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9,112,689.16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57,244,883.04元;2020年末公司资本公积为661,595,437.33元。经董事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5,222,69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208,907.9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91%。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以公积金转增每10股转增1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5,222,698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461,789,508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9,112,689.16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4,208,907.9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 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农药化工行业,近年来,我国农药工业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技术不断升级,农药开发向高效、低毒、低残留、高生物活性和高选择性方向发展,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农药工业体系。在整体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的同时,我国农药行业销售规模不断扩大,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从行业发展阶段来看,我国农药行业正处于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时期,行业整合加速,继续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数字智能化、绿色生态化等方向发展,技术领先、规模领先的企业将成为行业整合的主导力量。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化学农药的研发和生产,具有技术、人才和产业规模优势,形成了科研开发、原药生产、制剂加工、原材料及中间体配套、产品检验检测等较为完整的农药工业体系,在氨基甲酸酯类农药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目前公司正处于成长阶段,根据总体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将继续做精做深农化主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不断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和规模效益。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年,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202,627.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28,911.27万元,每股收益0.8139元。考虑到公司海利贵溪新基地及海利宁夏生

产基地尚在建设中,需要公司大量资金投入,公司将留存足额资金以满足项目建设、研发投入等需求,为公司健康发展、平稳 运营提供保障。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及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鉴于公司未来有较大的资金支出需求,公司留存收益将投入公司日常经营,确保公司相关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因此,公司 2020 年度分红比例低于 30%。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 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持续、 稳定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

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