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
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郑温雅女士、张建峰先生、李亚涛先生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事项,并在董事会上对此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因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将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0年度预计金额 | 2020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月平均存款余额) | 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5,000.00 | 34,592.94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综合服务) |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 65.00 | 45.20 |
合 计 | 35,065.00 | 34,638.14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1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月平均存款余额) | 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5,000.00 | 100.00 | 41,384.55 | 34,592.94 | 100 |
合 计 | 35,000.00 | / | 41,384.55 | 34,592.94 | /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为公司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财务公司合法有效存续,经营情况正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相关规定,具备履约能力,不会对本公司造成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增强公司资金运营能力,降低相关费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在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上办理存款、委托贷款和票据贴现等金融业务.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结算方式
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存款业务,存款利率不低于央行公布的基准存款利率和其他商业银行的同类存款利率,办理委托贷款、票据贴现及其他金融业务的手续费不高于其他商业银行的手续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财务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票据贴现等金融业务,有利于降低相关费用,增强公司资金的运营能力,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的严重依赖。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