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主要产品 | 产量(吨) | 销售(吨) | 营业收入(万元) |
甲醇 | 54,401.00 | 54,978.09 | 10,518.62 |
主要产品 | 2021年第一季度平均售价(元/吨) | 2020年第一季度平均售价(元/吨) | 变动比例(100%) |
甲醇 | 2,161.96 | 1,862.87 | 16.06 |
主要原材料 | 2021年第一季度平均采购价(元/立方米) | 2020年第一季度平均采购价(元/立方米) | 变动比例(100%) |
焦炉气 | 0.373 | 0.348 | 7.18 |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