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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地产:光明地产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4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1-013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上午12:00在西藏北路199号光明地产总部大厦17楼智能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超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1-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为: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防范了重大经营风险。同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1-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1-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1-018)。

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结论性意见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1-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供应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ABS)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1-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供应链定向资产支持票据业务(ABN)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1-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决议(一)、(二)、(三)、(四)、(五)、(七)、(八)、(十二)、(十三)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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