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6月1日下午2点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林志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事项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和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拟与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芯鑫融资租赁(厦门)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售后回租的形式开展融资租赁,融资金额30亿元人民币,期限36个月。
公司董事林志强先生、林科闯先生、任凯先生、林志东先生对该项议案予以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将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和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期限36个月。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