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01 公司简称:退市工新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公司负责人任会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莫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2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3,616,496,864.31 | 3,478,001,319.96 | 3.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076,610,456.39 | -5,976,813,036.35 | 不适用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510,109.15 | -44,695,797.77 | 不适用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84,915,733.03 | 95,194,237.24 | -10.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9,797,420.04 | -132,628,000.33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6,507,289.99 | -102,068,452.85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6 | -0.128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6 | -0.128 | 不适用 |
项目 | 本期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1,042,884.0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477,146.1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404,853.05 | |
所得税影响额 | -260,721.00 | |
合计 | -13,290,130.05 |
股东总数(户) | 47,105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股 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 | 159,595,731 | 15.42 | 66,115,593 | 冻结 | 66,785,593 | 国有法人 | |
彭海帆 | 103,068,783 | 9.96 | 103,068,783 | 冻结 | 103,068,783 | 境内自然人 | |
宁波兴远联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3,057,851 | 3.19 | 33,057,851 | 冻结 | 33,057,851 | 其他 | |
陈圆 | 13,223,140 | 1.28 | 0 | 冻结 | 13,223,140 | 境内自然人 |
南山集团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10,422,100 | 1.01 | 0 | 无 | 0 | 其他 | ||
鹏华基金-工商银行-鹏华基金增发精选3号资产管理计划 | 10,247,933 | 0.99 | 0 | 无 | 0 | 其他 | ||
张广全 | 8,670,992 | 0.8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侯福海 | 8,398,901 | 0.8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鹏华基金-工商银行-鹏华基金增发精选2号资产管理计划 | 8,350,000 | 0.81 | 0 | 无 | 0 | 其他 | ||
王国华 | 8,264,462 | 0.8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 | 93,480,138 | 人民币普通股 | 159,595,731 | |||||
陈圆 | 13,223,1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223,140 | |||||
南山集团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10,422,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422,100 | |||||
鹏华基金-工商银行-鹏华基金增发精选3号资产管理计划 | 10,247,933 | 人民币普通股 | 10,247,933 | |||||
张广全 | 8,670,992 | 人民币普通股 | 8,670,992 | |||||
侯福海 | 8,398,901 | 人民币普通股 | 8,398,901 | |||||
鹏华基金-工商银行-鹏华基金增发精选2号资产管理计划 | 8,3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350,000 | |||||
王国华 | 8,264,462 | 人民币普通股 | 8,264,462 | |||||
珠海中珠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6,181,828 | 人民币普通股 | 6,181,828 | |||||
匡澜 | 5,785,123 | 人民币普通股 | 5,785,123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在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总”)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相互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相互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 单位:元 | |||||||
项目 | 2021年3月31日 | 2020年12月31 日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变动原因 | ||||
使用权资产 | 220,604,522.34 | 0.00 | 不适用 | 系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 ||||
应付职工薪酬 | 704,418.32 | 7,806,720.37 | -90.98 | 公司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于2020年度计提的职工薪酬在本期支付所致 | ||||
租赁负债 | 234,676,795.65 | 0.00 | 不适用 | 系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 ||||
少数股东权益 | -51,111,513.65 | -38,220,006.30 | 不适用 | 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红博物产本期亏损所致 | ||||
利润表项目: | 单位:元 | |||||||
项目 | 本期数(2021年1-3月) | 上年同期数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
营业成本 | 33,690,763.27 | 70,846,632.89 | -52.45 | 主要系本期商场联营成本的确认和计量依据净额法核算所致 | ||||
信用减值损失 | 1,042,884.00 | 405,378.14 | 157.26 | 主要系本期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所致 | ||||
投资收益 | -5,004.81 | -28,067.47 | 不适用 | 系公司的联营企业哈尔滨工大群博智能机器人有限责任公司同比减亏所致 | ||||
其他收益 | 398,277.09 | 92,238.91 | 331.79 | 主要系增值税的进项税加计抵减增加所致 | ||||
营业外支出 | 20,526,860.87 | 30,611,449.35 | -32.94 | 主要系去年同期按照法院判决公司应承担相关费用较今年增加所致 | ||||
现金流量表项目: | 单位:元 | |||||||
项目 | 本期数(2021年1-3月) | 上年同期数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510,109.15 | -44,695,797.77 | 不适用 | 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8 | -5,568,939.58 | 不适用 | 系去年同期偿还债务及偿付利息较多所致 |
2019年4月26日,控股股东工大高总向公司出具了《承诺》。由于2019年年底前未能完成资产注入事项,工大高总拟将承诺截止日期延期至2020年年底前。2020年3月30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否决了《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承诺的议案》。目前,控股股东的履约方式、标的资产、资产价值尚未明确,履约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等方面尚不确定。出于以上原因,公司认为控股股东向公司注入资产事项后续能否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资产注入承诺存在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投资者诉讼事项
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黑调查字[2018]25号)。2020年10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相关内容,公司可能面临投资者诉讼的风险。
鉴于公司面临的实际情况,针对经营风险事项,公司在有效防范疫情的基础上努力化解经营风险,公司红博商业通过与供应商洽谈协商等多举措帮扶经营;同时,通过加强成本管控,降本增效,开源节流,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在原有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基础上,加强了内部控制管理,完善了公司信息披露流程,强化了内部审计制度管理和内控失效问责机制,公司将持续督促管理层依法合规运作 ,并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针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和资产注入事项,公司已多次发函督促关联方工大集团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事项列出还款安排,推进解决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督促控股股东及时履行资产注入承诺,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资产注入承诺
2019年4月26日,控股股东工大高总向公司出具了《承诺》。由于2019年年底前未能完成资产注入事项,工大高总拟将承诺截止日期延期至2020年年底前。2020年3月30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否决了《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承诺的议案》。目前,控股股东的履约方式、标的资产、资产价值尚未明确,履约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等方面尚不确定。出于以上原因,公司认为控股股东向公司注入资产事项后续能否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资产注入承诺存在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
(二)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承诺
根据公司与彭海帆、工大高总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彭海帆和工大高总承诺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柏科技”)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实现的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3,100万元、27,800万元和33,100万元;如果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的净利润,彭海帆应就未达到预测净利润部分的92%、工大高总应就未达到预测净利润部分的8%对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彭海帆拥有股份不足以补偿的,应自筹现金补偿。汉柏科技2018年度的净利润大幅度下降且为负值,未能完成2018年业绩承诺,应就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由于彭海帆、工大高总所持公司股份处于质押或轮候冻结状态,且彭海帆和工大高总均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无法向业绩承诺方定向回购其股份并注销。彭海帆股份补偿不足部分,亦没有能力现金补偿。公司虽通过多种途径督促相关方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并推进相关股份回购注销事宜,但一直未有进展。此后,公司分别向
彭海帆、工大高总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20日、2020年9月15日、2020年11月14日、2020年12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2020-089、2020-096、2020-098)。鉴于彭海帆、工大高总所持公司股份处于质押或轮候冻结状态,后续能否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则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承诺
2017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厦门信托借款并作为特定原始权益人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公司承诺在专项计划存续期内每一个资金确认日,若专项计划内的资金余额按照约定的分配顺序不足以支付当期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支付额时,对专项计划资金不足以支付各期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支付额的差额部分承担支付义务。因公司出现债务逾期、资金紧张等多重因素影响,承诺未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
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累计净利润为亏损,主要原因为公司融资产生的利息费用及由于诉讼导致的利息及迟延履行金费用按时计提所致。
公司名称 |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任会云 |
日期 | 2021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