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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集团: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7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04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1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4月16日上午8:30分,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形式在公司六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了九届八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8人,其中现场到会7人,视频1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总经理邹德东主持。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347,507,002.5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2,712,464.53元,可供分配利润为2,022,222,881.94元。若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9,088,075股为基数,董事会同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

利63,635,230.00元(含税),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80.18%,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见2021年4月17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21-006号。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

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经理层工作报告》;

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审计工作的安排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改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详见2021年4月17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21-007号。

九、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详见2021年4月17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十、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详见2021年4月17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21-008号。

十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经与公司股东协商并推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于惠舫、邹德东、苏焱、徐国斌、曹和平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以上董事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排名不分先后,以下皆同)。于莹、王和春、王树武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薛立军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候选人,经公司七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候选人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及高管年度薪酬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长拟调整到200万元;总经理拟调整到165万元;监事

会主席(公司正职)拟调整到150万元;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公司副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拟调整到100-150万元。

以上拟调整薪酬金额均为税前。

十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向下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11,800万元人民币。其中:

1、向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9,800万元人民币。具体授信额度分配:

(1)子公司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亚卖场)4,900万元,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用途为采购商品,期限为三年,担保方式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子公司之子公司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市连锁)4,900万元,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用途为采购商品,期限为三年,担保方式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共计2,000万元人民币,新增后总授信额度为49,000万元人民币。此次具体授信额度分配:

(1)子公司长春欧亚柳影路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影路超市)1,000万元,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用途为日常经营周转,期限为一年,担保方式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子公司长春欧亚卫星路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星路超市)1,000万元,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用途为日常经营周转,期限为一年,担保方式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十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及子公司为购房抵押贷款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66,800万元,其中: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1,800万元人民币,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1,4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为购房抵押贷款者提供的担保金额15,000万元,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6,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董事会同意: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担保合同之日起,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贷款银行应为初次贷款的银行,且后续不得发生变化;同意四平欧亚置业有限公司、白山欧亚中吉置业有限公司对购买其开发楼盘的抵押贷款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详见2021年4月17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21-009号。

十五、以5票(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分公司欧亚商都租入资产的议案》;

2021年4月15日,公司分公司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亚商都(以下简称欧亚商都)与自然人王丽滨签署了《协议书》。欧亚商都拟租入王丽滨名下欧亚商都三期6,988.66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位于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128号)。

董事会(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欧亚商都按租入建筑面积地下-2层每月每平方米30元人民币、 地下-1层和地上1层每月每平方米226元人民币,月租金合计为874,001.80元人民币的价格

租入关联方资产。详见2021年4月17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21-010号。

十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适用和执行。

详见2021年4月17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21-011号。

十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财政部颁布的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分阶段执行,公司于该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期已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但因前期零售企业联营模式使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收入存在争议,公司在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对零售企业联营模式下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根据2020年11月13日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相关规定,对零售企业联营模式下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进行了最终确认。据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报表中相关数据进行更正。

详见2021年4月17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21-012号。

十八、听取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十九、听取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二十、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二十一、听取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二十二、听取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上第1-6、8-12及14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第十届董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职工代表董事的简历及基本情况如下:

于惠舫,女,57岁,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长春市汽车城百货大楼人事处处长、副总经理,欧亚集团副总经理,现任欧亚集团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兼任商业连锁党委书记、总经理。吉林省总商会副会长,长春市女企业家协会会长。曾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吉林省特等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2021年3月末持有公司流通股135,870股。

邹德东,男,56岁,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长春市公路管理处工程大队技术员、工区主任,长春市公路管理处科长、长春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长春市环城公路管理段段长、长春市公路工程处处长、党委书记,长春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长春市园林绿化局局长,长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欧亚集团副总经理,现任欧亚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吉林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长春市有突出贡献的市级专家。曾获吉林省劳动模范、汶川地震援建工作个人一等功等荣誉称号。2021年3月末持有公司流通股7,200股。

苏焱,女,54岁,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职称。曾任长春汽车城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团委干事、副书记,欧亚集团证券部副主任,欧亚商都工会主席,欧亚集团董事、欧亚卖场副总经

理,欧亚集团业务处处长、证券办主任。现任欧亚集团董事会秘书。朝阳区第十五、十六、十七届人大代表。吉林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专家,曾获长春市五一劳动奖章、上市公司优秀董秘等荣誉称号,享受长春市政府特殊津贴待遇。2021年3月末持有公司流通股51,500股。

徐国斌,男,49岁,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中国包装进出口公司吉林公司财务科长,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部门副经理,长春国兴信用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欧亚集团董事,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政协长春市宽城区第九届委员会委员,曾获“中国担保英才”等荣誉称号。

曹和平,男,64岁,硕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职称、高级职业经理人。曾任长春市百货公司组织部副部长,长春市汽车城百货大楼党委书记、总经理,欧亚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欧亚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十七、十八、十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全国第九届人大代表,吉林省第七次至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长春市第九届至十五届人大代表。兼任吉林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参加新中国成立50周年、60周年、70周年大庆阅兵观礼。曾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优秀企业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全国改革开放40年百名杰出民营企业家”、“中国连锁业终身成就奖”、“中国商业服务业改革开放30周年功勋人物”、“与共和国60年共成长中华儿女商界英杰”、“中国创业企业家”、“中国商业科技创新人物”、“全国优秀经营管理者”、“全国杰出青年企业家”、“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10名全心全意依

靠职工办企业的优秀领导干部”等百余项荣誉称号。2021年3月末持有公司流通股7,310,946股。

于莹(独立董事候选人),女,53岁,博士学位,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取得了编号为370141号证书。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春市第十四届、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长春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吉林省商法学研究会会长。长春市、厦门市、大连市、哈尔滨市仲裁委委员。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高速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长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和春(独立董事候选人),男,55岁,清华大学学士、长春光机所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职称。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取得了编号为01572号证书。曾任长春光机所二室助理研究员,长春会计师事务所涉外部副主任,长春恒信会计师事务所评估部主任,吉林春惠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吉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吉林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所长。

王树武(独立董事候选人),男,45岁,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吉林省武警第5支队士官,吉林省农业银行职员。现任吉林省泰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春市北亚航空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省海云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省第十二届政协委员,长春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长春市无人机协会会长。曾获吉林省“创业新锐”长春市第七批有突出贡献专家、吉林省首届十佳诚信经理人、“最美退役军人”等荣誉称号。尚未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薛立军(职工代表董事),男,49岁,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长春欧亚集团欧亚车百大楼有限公司营业员、科员、经理办公室主任助理、业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超市连锁总经理。现任欧亚集团职工董事,商业连锁副总经理、欧亚新生活第一副总经理。长春市人大代表。曾获长春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以上候选人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则及专业知识,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工作经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满足法律法规相关的独立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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