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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585,310.45元,累计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09,342,965.97元;母公司2020年度税后净利润为53,379,296.95元,累计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22,982,135.25元。
鉴于公司2020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16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
定,由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我们对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鉴于2020年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