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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庭投资: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董事会向我们提交的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0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由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我们对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二、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通过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的审核和评价,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下属全资公司经营需求,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体系范围的公司,公司承担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事项,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1年委托理财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授权管理层购买理财产品主要是为了提升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可

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授权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五、关于对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公司此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对应投资项目委托第三方评估,依据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有效规避财务风险,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

六、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和董监事津贴议案的独立意见

1、通过对龙炼先生、朱家菲女士、林鹏程先生、蓝玉成先生、张羿先生、孙维玲女士、刘昭衡先生、陈岗先生、刘元盛先生等九名候选人简历的阅读及其他方面的调查,我们认为上述九名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所要求的任职资格。刘昭衡先生、陈岗先生、刘元盛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刘昭衡先生和陈岗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刘元盛先生虽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其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本次拟定的第十届董事会董监事津贴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二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夏旸 鲍勇剑 刘昭衡

2021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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