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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普A5:中信证券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普天”、“公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后,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主办券商,参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等相关规定就上海普天募集资金2020年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310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08年8月以9.05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7,730万股,经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8年8月11日出具的开元信德深专审字(2008)第107号《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审核报告》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8年8月12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08)第11912号《验资报告》审验,总共募集资金69,956.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68,318.87万元。2008年8月19日公司发布公告募集资金全部到账。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于2007年9月制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2008年6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新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08

年8月,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2013年5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再次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于2008年9月分别与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漕河泾支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延西支行、华夏银行上海分行虹口支行及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16年11月9日将华夏银行上海分行虹口支行销户。2018年6月与招商银行上海宜山支行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12月25日,公司将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漕河泾支行销户;2019年12月27日,公司将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延西支行募集资金账户销户。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上海普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上海普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能源”),2012年1月,普天能源分别与上海银行浦西支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宜山支行、华夏银行上海分行虹口支行及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普天能源于2016年11月10日将华夏银行上海分行虹口支行募集资金账户销户。

2019年5月23日公司终止上市后,公司后续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继。公司、普天能源与招商银行上海宜山支行及中信证券已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在2020年6月3日,公司、普天能源将招商银行上海宜山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销户。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注销。在2020年,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总额13,807.70万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完毕。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在2020年,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1)0201779号】。鉴证认为,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主办券商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中信证券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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