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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顶:四川金顶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7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的预案》《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20年度报酬考核及拟定2021年度报酬方案》《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事前已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2、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同意将此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审核,并对公

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0年度,公司担保发生额为219,994,775.96元,截止2020年末的担保余额为169,958,603.66元,均系上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顺采矿业提供的担保;截至2020年末,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情形,除前述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2、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向关联方朴素至纯借款本金余额为2,143.22万元。

除上述披露信息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为关联方朴素至纯、洛阳均盈及其附属企业、其他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公司与子公司的累计和当期资金往来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20年度报酬考核及拟定2021年度报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对公司高管人员2020年度报酬考核以及拟定的2021年度报酬方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高管人员2020年度考核及2021年度报酬方案符合相关薪酬政策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薪酬方案。

四、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对2020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实施情况以及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0年度,公司对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内部控制的有关规定,修订、完善、批准及实施的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也适应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

2、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基本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3、公司已经建立起的内部控制体系是健全的,在设计与执行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4、我们同意公司作出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金顶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 民 贺志勇 夏启斌

2021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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