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7

公司代码:600678 公司简称:四川金顶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四川金顶600678*ST金顶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杨业王琼
办公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55号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55号
电话0833-61793660833-6179595
电子信箱scjd600678@scjd.cnscjd600678@scjd.cn

料产品的生产销售业务,同时提供仓储物流服务,充分发挥公司上下游产业的协同效应。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经成为四川省大型石灰石矿山之一、乐山境内大型散货集散地、西南地区大型氧化钙生产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全力推进石灰石矿山800万吨技改项目,聚焦主营,紧扣生产,公司员工上下同心,积极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了整体生产经营和主营业务的稳定。同时,公司积极把握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带来的机遇,进一步推进精细化管理工作,完善改革经营生产机制,不断提高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1、公司石灰石开采业务

石灰石矿山作为公司拥有的核心资产,具有储量大、品位高、运距短、采场规模大的优势,公司所产的石灰石矿石品质高于国家颁发的水泥生产原料一级标准,并符合生产纳米级碳酸钙对原料的质量要求。石灰石是生产水泥、石灰等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也是生产氧化钙、碳酸钙等工业材料的重要原材料。公司所处的峨眉山市乐都镇是四川省重要的水泥生产基地。公司开采的石灰石一是满足自身氧化钙生产需求,二是供应周边的大型水泥厂。报告期内,共计完成石灰石开采总量501.00万吨,同比增长80.94万吨,增长率19.27%;

2、活性氧化钙生产业务

活性氧化钙是钢铁、化工、环保等行业的基本原料,该产品具有高活性、无副作用,无残留、无污染,成本较低等特点。近年来,高活性氧化钙产品在钢铁、化工、污水处理的使用十分普遍。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完成氧化钙生产总量35.82万吨,同比减少3.72万吨,下降9.42%,主要原因为受新冠疫情和本地区持续降雨影响,下游客户需求受到影响。

3、物流运输业务

公司物流园区项目,是利用公司自有的铁路专用线,在厂区建设相应的货场,打造货运、装卸、仓储为一体的现代物流园区,已于2014年交付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金铁阳物流公司运营,报告期内实现货物吞吐量105.5万吨,同比增加约5.15%。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2019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18年
总资产494,339,948.56484,069,541.502.12476,502,344.17
营业收入259,590,285.23295,122,306.03-12.04424,025,302.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235,796.6239,302,096.56-2.7131,683,635.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065,188.9532,216,469.27-6.6828,884,855.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1,899,244.88121,380,773.1433.3868,647,420.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4,056,447.03111,539,925.73-6.7123,042,423.7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0960.1126-2.660.09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0960.1126-2.660.090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27.2144.51减少17.30个百分72.13
益率(%)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39,768,819.0476,812,898.5263,147,650.4279,860,917.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9,095.6824,767,358.129,186,449.272,072,893.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237,501.1115,746,735.079,225,285.022,855,667.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000,931.3741,728,381.193,597,534.7270,731,462.49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52,172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52,000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071,553,48420.500冻结71,553,484境内非国有法人
上海艾顿物资销售有限公司08,000,0002.2900境内非国有法人
上海锦汇稀贵金属有限公司06,449,5001.8500境内非国有法人
上海卓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06,000,0001.72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宁波丰铭金属材料有限公司05,000,0001.43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姚振1,382,6601,382,6600.4000境内自然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全指建筑材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1,198,1001,198,1000.3400其他
陶富伟1,175,1001,175,1000.3400境内自然人
徐开东1,030,4001,030,4000.3000境内自然人
张记军01,024,3000.2900境内自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其表决权已全权委托给洛阳均盈。与公司上述其余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朴素至纯、洛阳均盈外,公司未知其余前十名股东,前十无限售条件股东之前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人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全年累计完成生产量536.82万吨,同比增加77.22万吨,增幅16.80%,其中:

石灰石生产501万吨,同比增加80.94万吨,增幅19.27%;氧化钙生产35.82万吨,同比下降3.72

万吨,降幅9.42%。

2020年全年共完成销售量477.85万吨,同比增加93.68万吨,增幅24.38%,其中,完成石灰石销售442.02万吨,同比增加97.42万吨,增幅28.27%;完成氧化钙销售35.83万吨,同比减少

13.74万吨,降幅9.45%,实现货物吞吐量105.50万吨,相比上年同期增长5.17万吨,增幅5.15%。2020年度,公司全年共计实现营业收入25959.03万元,同比下降3553.20万元,降幅12.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23.58万元,同比下降2.71%。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同时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同时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财政部2019年新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1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主体共10家,具体如下:

1、母公司: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子公司类型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间接持股比例
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一级子公司100.00-100.00
四川金顶快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一级子公司100.00-100.00
四川金铁阳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二级子公司-51.0051.00
四川金顶成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一级子公司100.00-100.00
上海顺采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一级子公司100.00-100.00
成都川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级子公司100.00-100.00
北京川熙科技有限公司一级子公司100.00-100.00
深圳银讯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一级子公司100.00-100.00
银泰集团国际有限公司一级子公司100.00-100.00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