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公益组织捐赠价值不超过3,700万元人民币的药品及医疗器械,用于开展扶贫济困、乡村振兴、一老一小、突发灾害等公益活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捐赠事项概述
捐赠物资:公司所属企业生产的药品及医疗器械物资总价值:不超过3,700万元人民币捐赠用途:用于开展扶贫济困、乡村振兴、一老一小、突发灾害等公益活动。
二、捐赠协议的主要条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甲方)与黑龙江省慈善总会、黑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公益组织(乙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自愿向乙方捐赠物资,用于乙方开展公益活动使用。
2.甲方应保证捐赠的物资符合国家质量及安全标准。甲方需提供企业资质、产品资质、公允价值证明等材料。
3.甲方按照双方约定时间负责将捐赠物资送达乙方指定地点,并承担在
途风险及物资运输等相关费用。
4.甲方对捐赠物资的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5.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开、公正、透明地开展公益活动,不得在公益活动中从事商业行为。
6.乙方应如实向甲方答复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
三、本次捐赠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捐赠是公司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的表现。本次对外捐赠物资为公司所属企业生产的药品及医疗器械,对公司当前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