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现金管理的额度
可利用不超过五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投资产品
可购买期限短、风险低、流动性强的固定收益类或其他低风险类的短期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产品及进行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4、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使用银行账户上暂时闲置的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
5、现金管理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6、现金管理的实施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实际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决定、调整具体购买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现金管理计划的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现金管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订现金管理合同。
三、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现金管理业务进行授权,系针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营运资金出现短期闲置情形时,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可通过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取得一定理财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获取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措施
1、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严格评估、筛选现金管理项目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可购买期限短、风险低、流动性强的固定收益类或其他低风险类的短期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提供咨询服务,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4、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实施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2021年度拟利用不超过五亿元的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计划授权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此议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130万元。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