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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控股: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0年6月5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通过,组成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严杰先生(独立董事)、张驰先生(独立董事)、范春羚女士(非独立董事)3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为2/3,召集人由具有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严杰先生担任。

2023年6月20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通过,组成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王鸿祥先生(独立董事)、张驰先生(独立董事)、范春羚女士(非独立董事)3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为2/3,召集人由具有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王鸿祥先生担任。

审计委员会全部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6次会议,各次会议均符合法定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1.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公司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报告外部审计工作总结》《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公司关于与城投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支付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公司更新关联人名单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3.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内部检查情况的议案》《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3年5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参与设立上海诚鼎智慧冷链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参与设立泰兴诚鼎硬科技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预审工作计划安排》《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关于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听取了公司《2023上半年度内

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6.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智慧冷链基金减资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内部检查情况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4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内容、重大事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2.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议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审议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全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审核,并对重大关联交易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审议的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所必要的,其交易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5.审议公司重点规范事项的检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开展了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检查。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内部检查情况》及《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内部检查情况》的专项检查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

6.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持续完善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7.同经营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进行了相关讨论,使经营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保障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王鸿祥委员:张驰、范春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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