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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凤祥: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公司代码:600612 公司简称:老凤祥900905 老凤祥B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主要的子公司(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上海工艺美术有限公司、中国第一铅笔有限公司、上海老凤祥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上海老凤祥首饰研究所有限公司、上海老凤祥银楼有限公司、上海老凤祥钻石加工中心有限公司、上海老凤祥典当有限公司、上海老凤祥翡翠珠宝有限公司、上海老凤祥玉石雕刻有限公司、上海老凤祥型材礼品配套有限公司、上海老凤祥珐琅艺术有限公司、上海古雷马化轻有限公司、中国第一铅笔泗洪有限公司、中国第一铅笔桦甸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87.59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89.94

(4)资产、负债账实不符,虚增或虚减资产、负债;资产计价方法随意变更;提前、推迟甚至不确认资产、负债等;

(5)对报表的调整未经适当授权、审核、监督,导致财务报告有舞弊的可能性; (6)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审核不严或审计不当,出现报告虚假和重大遗漏,可能误导投资人等报告使用者,造成决策失误,干扰市场秩序;

(7)付款审核不严格、付款方式不恰当、付款金额控制不严,可能导致企业资金损失或信用受损; (8)由于筹融资方案制定不合理或决策不当,可能造成公司负债结构失衡,长短期借款结构不合理引发偿债风险等; (9)未经授权对外订立担保合同,或者担保合同内容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可能导致企业诉讼失败、权利追索被动、经济利益和形象信誉受损;

(10)未经授权发货或发货不符合合同约定,可能导致货物损失或客户与企业的销售争议、销售款项不能收回。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错报>4,0002,000≤错报≤4,000错报<2,000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的任何程度的舞弊; (2)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3)公司重述以前公布的财务报表,以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缺陷; (4)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的缺陷。
重要缺陷(1)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者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2)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机制; (3)重要缺陷未在合理的期间得到改正。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认定为一般缺陷。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4,0002,000≤直接财产损失≤4,000直接财产损失<2,000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导致政府的重大诉讼,或导致监管机构责令停业整顿、追究刑事责任或撤换高级管理人员; (2)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重大交易失败; (3)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大量流失; (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重要的经济业务虽有内控制度指引,但没有有效的运行;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1)重要营运目标或关键业绩指标执行不合理,对公司经营产生明显的消极作用; (2)重要业务制度存在缺陷或控制系统失效; (3)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认定为一般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对于日常运行中发生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一经发现,立即督促整改,使风险可控,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在存货管理、财务管理、工程项目等方面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通过检查测评、跟踪整改等形式,督促及时改进。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着力推进内控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内控制度,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同时,公司还对部分重点下属公司进行了各类专项审计和检查。下一年度,公司将继续深化内控制度建设,监督制度的执行,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管控能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石力华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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