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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毅达: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6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06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风险提示:

?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尚需经公司相关程序审议通过。公司将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事项,公司将及时披露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概况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鑫丰环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华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国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及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瓮福集团”)100%股权;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重组”)。

2021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各项工作:

2021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6月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580号)(以下简称“《预案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6月10日,因《预案问询函》所涉及的部分事项仍需进一步沟通、完善,无法在原定的时间完成回复工作,公司延期回复《预案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6月18日、2021年6月25日、2021年7月2日及2021年7月9日,公司分别披露了《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6月19日,公司披露了《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7月15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预案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与回复,并根据《预案问询函》对《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和补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7月20日、2021年8月20日、2021年9月18日及2021年10月20日,公司分别披露了《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披露了《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21年11月6日、2021年11月18日,公司分别披露了《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更正公告》,对重组报告书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正,并分别披露了更正后的重组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21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了《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加期审计报告及备考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披露了重组报告书修订稿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22年1月14日,公司披露了《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2022年2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017号)(以下简称“一次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22年3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司延期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回复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批准本次交易加期审计报告及备考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披露了重组报告书修订稿及《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017号)之反馈意见回复》(以下简称“一次反馈意见回复”)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公告,对一次反馈意见回复、重组报告书等文件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一次反馈意见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22年6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017号)(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6月17日,因相关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查本次重组事项;2022年6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20017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8日、2022年6月2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本次重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1月1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项目的议案》《关于批

准本次交易加期审计报告及备考审计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披露了重组报告书修订稿及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017号)之反馈意见回复(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回复”)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23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加期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披露了重组报告书修订稿、二次反馈意见回复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2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220017号),中国证监会决定恢复对公司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23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规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披露了按照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更新后的重组报告书等相关申请文件,并决定于近日向上交所提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3月2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3〕2 号),上交所决定对公司报送的申请文件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3月28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3〕6号),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问询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3月31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审核通知:公司因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上交所中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审核。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加期审计报告及备考审计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披露了重组报告书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并向上交所申请恢复审核。2023年5月29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同意恢复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审核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2023年5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披露了重组报告书修订稿及《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一次审核问询函回复”),并按照要求向上交所报送了相关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23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中止审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因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公司向上交所申请中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审核。2023年6月30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同意中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审核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加期审计报告及备考审计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披露了重组报告书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并向上交所申请恢复审核。2023年8月28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同意恢复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审核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2023年8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9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修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并披露了修订后的一次审核问询函回复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披露的相关

公告。2023年9月27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3〕52号),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申请文件和首轮问询回复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第二轮问询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本次重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2023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1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中止审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因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公司向上交所申请中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审核。2023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同意中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审核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2024年1月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了相关信息,并向广大投资者提示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

三、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2024年2月4日晚间,公司接瓮福集团来函,鉴于本次交易事项自筹划以来已历时较长,期间国家有关磷资源利用的相关政策及贵州省关于磷行业的发展战略有所变化及调整,根据瓮福集团的股东同意及授权,瓮福集团建议终止本次重组交易。

自筹划并首次公告本次交易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各相关方推进本次重组工作。在充分考虑本次交易的实际

情况后,经审慎研究,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后续决策程序和承诺事项

公司将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事项,公司将及时披露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公告,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与交易对方协商签署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协议,并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公司将承诺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告披露后的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报》。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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