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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毅达:ST毅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

〔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发布的新租赁准则。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会计政策相关法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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