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将在收到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后的10个交易
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 在上交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交所的审核确认,敬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若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A股证券简称拟由“ST毅达”变更为
“中毅达”,股票代码“600610”保持不变,B股证券简称拟由“ST毅达B”变更
为“中毅达B”,股票代码“900906”保持不变,公司变更证券简称事项需经上
交所批准后方可施行。
一、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且公司股票停牌已满两个月,公司于2018年7月2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A股及B股证券简称由“中毅达”、“中毅达B”变更为“*ST毅达”、“*ST毅达B”。
由于公司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交所决定自2019年7月19日起暂停公司A股和B股股票上市。为了彻底解决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困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通过改革组织架构、推动重大重组、实施债务重组等措施改善了公司经营状况。公司于
2020年4月28日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后,向上交所提出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并于8月17日成功在上交所恢复上市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3.4.1条,被暂停上市的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后,公司尚未发布首份年度报告的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0年8月17日,公司A股及B股证券简称由“*ST毅达”、“*ST毅达B”变更为“ST毅达”、“ST毅达B”。
二、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20年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9,934,675.51元,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78,940,749.87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558,329.03元。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报告全文。
三、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9.1条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特向上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按照相关规定,上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若公司提出的申请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公司拟按交易所规定申请变更证券简称,A股证券简称将由“ST毅达”变更为“中毅达”,A股证券代码“600610”保持不变,B股证券简称将由“ST毅达B”变更为“中毅达B”,B股证券代码“900906”保持不变。公司变更证券简称事项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可施行。在上交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交所的审核确认,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