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年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公积金提取及现金流状况。
二、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公司有关资料的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现就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公司有关资料的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现就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