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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0

公司代码:600598 公司简称:北大荒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王守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天元、总会计师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葛树峰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777,679,9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11,071,963.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265,346,595.03元结转以后年度,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待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核心竞争力分析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7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9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9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3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64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71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73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74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90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北大荒股份公司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农垦集团、集团公司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北大荒麦芽公司、麦芽公司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北大荒鑫都公司、鑫都公司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大荒纸业公司、纸业公司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北大荒鑫亚公司、鑫亚公司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四方山石墨公司、石墨公司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四方山石墨产业有限公司
北大荒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管理公司黑龙江北大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浩化公司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
报告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公司的中文名称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北大荒
公司的外文名称Heilongjiang Agriculture Company 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HACL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守聪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高建国赵义军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
电话0451-551959800451-55195980
传真0451-551959860451-55195986
电子信箱sse600598@163.comsse600598@163.com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150090
公司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150090
公司网址http://www.hacl.cn
电子信箱sse600598@163.com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北大荒600598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9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李豫龙、刘济杰
主要会计数据2020年2019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8年
营业收入3,240,890,962.863,111,306,139.604.163,264,778,781.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9,978,629.23848,615,373.8016.66976,475,573.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52,587,862.281,021,197,133.903.071,040,112,117.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89,327,787.24814,168,317.3146.081,313,871,914.27
2020年末2019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18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960,125,274.756,648,177,197.604.696,511,221,985.34
总资产8,093,774,209.507,845,324,492.203.177,973,466,675.38
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2019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8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570.47716.770.54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570.47716.770.5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920.5743.140.58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6713.02增加1.65个百分点15.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6015.66减少0.06个百分点16.60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618,576,709.711,134,182,152.53768,596,967.32719,535,133.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7,085,580.45418,174,334.24242,680,993.08-47,962,278.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71,536,093.26400,461,337.36275,066,241.545,524,190.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29,324,702.00-563,900,765.98-550,891,538.25-525,204,610.53

(1)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低的主要原因为农业分公司第一季度仅签订部分《农业生产承包协议》,确认承包费收入少于后三个季度;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后三季度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土地承包费、生产资料及代收费用等收现工作集中于第一季度完成,后三个季度土地承包费收现较少形成

(2)第二季度“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高的主要原因为农业分公司集中于第二季度完成全部《农业生产承包协议》的签订工作,并分期确认前两季度承包费收入形成;

(3)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低于前三个季度的主要原因为农业分公司在秋收工作完成后对农业基础设施(田间道路、水利设施等)进行维修和维护等费用支出较多形成。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0年金额2019年金额2018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5,792,327.392,336,134.68-2,405,103.3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5,366,734.341,133,301.639,221,013.84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22,939,196.6419,508.7827,437,008.15
债务重组损益331,390.27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9,162,258.831,195,269.4638,327,146.2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32,396,171.72-176,852,570.85-111,820,651.3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3,473,578.53-413,403.80-24,725,575.01
所得税影响额-1,772.42
合计-62,609,233.05-172,581,760.10-63,636,543.59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1,403,767,138.471,028,608,725.80-375,158,412.6762,959,522.9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1,000,004.0011,000,003.00-1.001,210,000.00
合计1,414,767,142.471,039,608,728.80-375,158,413.6764,169,522.95

(二)经营模式说明

1.耕地发包业务

实行以公司统一经营管理为主导,家庭农场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公司是耕地资源经营主体,对权属内的耕地资源享有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通过对权属内的耕地发包经营和生产服务,统一组织、指导和管理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家庭农场、联户家庭农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是双层经营的生产经营主体,通过承包方式取得耕地资源的经营权,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双层经营体制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双层核算,双重利益主体。公司及家庭农场均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

二是双层管理、责任明确。公司的统一管理贯穿于农业生产的全部过程,其目的是为家庭农场提供最佳的生产经营环境与条件,为家庭农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公司负责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投入。为家庭农场提供技术培训及市场信息支持。采取面授、电视讲座、印发技术资料等形式,对家庭农场进行农作物综合高产栽培技术培训等。公司农技部门巡回进行田间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指导家庭农场进行播种、施肥、施药、病虫草防治和中耕管理。统一组织防洪除涝、防灾减灾。协调收获机械帮助家庭农场收获农产品,为家庭农场提供农产品晾晒、清选和储藏设施。为家庭农场提供农产品市场需求及价格信息。家庭农场负责其生产经营投入及生产过程管理和农产品销售,是家庭农场自我利益实现的基础,家庭农场采取的是“两自理、四到户”的生产经营方式,即生产费、生活费两自理,地块、机械、核算、盈亏四到户。其收入来源于生产的产品对外自行销售的收入。

这种经营模式既有利于调动家庭农场的生产积极性,分散生产经营风险,又有利于发挥机械化、规模化、科技化等优势。

2.农产品销售业务

部分农业分公司家庭农场以农产品缴纳的承包费而形成的销售业务;部分农业分公司结合农产品市场行情,收购农产品再销售以获取收益。

3.房地产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营房地产业务。

(三)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所属农业行业,是我国目前规模大、现代化水平高的种植业上市公司和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在自然资源、基础设施、农机装备、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管理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

我国是世界粮食生产和消费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近些年,国家粮食连年增产,农业实现了综合生产能力质的飞跃,特别是国家每年都出台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来加快促进农业发展。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中相关资产变化情况说明。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调整产业结构、种植结构,促进各项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地,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源优势

公司是我国目前规模大、现代化水平高的种植业上市公司和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拥有16家农业分公司,主要生产水稻、玉米、大豆等农产品。公司所属区域内土地资源丰富,地处世界三大黑土带之一的三江平原,地势平坦、土壤肥沃,生态环境良好,具有生产绿色、有机农产品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据此区位优势所生产的农产品具有较好的优质性和均质性,在生产成本和品质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2020年,公司农业生产经受住了“疫情考验”,战胜了阶段

性自然灾害,实现生产水稻、玉米、大豆等优质农作物总产113.8亿斤。公司继续探索区块链技术应用,在发展绿色、有机产品、产业上继续挖掘潜力和拓展空间。

(二)科技优势

公司建有完善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拥有16家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下设植保站、气象站、试验站和土壤化验室即“三站一室”,建立了完善的病虫害预警服务体系、气象预测预报服务体系、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测土配方施肥服务体系,为各阶段农业生产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体系保障。经过多年农业生产实践,公司建立了高度组织化的管理体系及规范的管控制度,规范了农业生产作业流程,有效确保了公司千万亩耕地的模式化栽培和标准化生产;建立了高效的组织管理模式,拥有完备的技术研发和服务团队,可在技术、信息、培训等方面为家庭农场提供服务。建立了农业信息化管理体系,农业物联网项目已具备数据实时传输、智能化监控、数据统计与分析等功能,正逐步实现与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流程进行全面对接,构建实时可控、在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经过多年生产经营实践,公司已有完备的农业生产管理模式,掌握了先进的作物栽培技术、良种繁育技术、施肥施药技术、病虫草害防治技术、农机应用技术及农业经营管理技术,拥有农机农艺各项技术相配套、良种良法相结合的农业先进生产技术模式;同时,加大力度开展了节本增效、高产增效、提质增效的一系列栽培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技术储备研发,形成了一整套抵御旱涝病虫害的有效措施,为高效开展农业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装备优势

得益于国家多年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司所在区域内,农机装备水平得到逐年提升,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率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目前,区域内大规模配备了大型、现代、智能化的动力机车及配套高性能联合整地机械、精密播种机械和联合收获机械,实现了旱田整地、播种和收获全程机械化;配备了高桩重型灭茬机械、自平衡双轴搅浆整地机械、卫星平地机械、大棚平床播种机械、高性能插秧机械等,有效提高了水田的作业效率;配备了履带式拖拉机、收割机及防陷半链轨等抗灾性较强机具配备,有效提高了农业抗灾能力;针对农业“减化肥减农药”行动,公司重点引导种植户应用了水稻测深施肥机械,有效实现了精量施肥和精准施肥。截至2020年末,区域内实现农业机械总量达32.91万台套,农业机械总动力达360.96万千瓦,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达99%以上。公司所属各农业分公司在农业作物防虫防病方面实现了飞机航化作业。

(四)组织优势

公司具有高度的组织化管理传统,采取以公司统一经营管理为主导,家庭农场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模式,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积极性,也最大限度地控制了公司的经营风险,组织化传统和组织化能力都明显高于全国其他农业主产区,具体体现在作物品种、功能区划、栽培技术等方面。下属的各农业分公司按照公司授权,每年初与家庭农场签订《农业生产承包协议》,明确约定家庭农场要按公司统一制定的年度生产技术措施进行种植,并接受检查指导。各农业分公司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家庭农场的种植进行全程监管和技术指导,保证公司1000多万亩耕地均按照模式化栽培、标准化作业实施生产。

(五)基础设施优势

公司所属的16家农业分公司拥有各自的全过程智能控制的浸种催芽和育秧等生产服务设施;用于烘干、晾晒、仓储的粮食管护设施;沟渠配套网络化、达到旱能灌、涝能排的农田水利设施;集中统一管理的农机停放场地和库房等农机管护设施;农用飞机作业用的起降场地等基础设施。为公司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已构建了完善的农业物联网管理系统运行体系,通过平台搭建、网络构建、数据实时监测采集与传输、智能分析等功能,使得农业生产全过程可控,实现了管理的精细化和智能化,提升了农业标准化水平,全面提高了公司农业现代化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将进一步有助于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建设。

(六)人才优势

公司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和“以发展吸引人;以业绩激励人;以事业凝聚人;以人文关爱人”的人才理念,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懂业务、善经营、会管理的优秀企业管理人员队伍。现拥有众多专业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态度严谨认真、精通管理、熟悉市场、服务发展、扎根一线的各类人才,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公司根据发展需要,拓展人才引进渠道,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提高人才引进质量,完善人才管理体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增强竞争性配

置人才功能,实现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人岗匹配、素质优良、忠于事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的人才队伍。

(七)管控优势

公司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建立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在治理层面三会一层机构充分发挥职能,形成了科学规范、协调运转的治理体系。公司全面实施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并通过日常检查、培训、以及违规问责的措施,不断提升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同时,公司积极采取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功能,不断提升公司整体管控水平。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年是极不平凡和极不容易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低温、暴雪、强台风带来的自然灾害,公司在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固本培元、守正创新,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使企业的经营业绩、管理效能和发展动能有了显著提升。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41亿元,同比增加1.3亿元,同比增长4.16%,增长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加等原因所致。实现利润总额9.87亿元,同比增加1.64亿元,同比增长19.98%;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9.90亿元,同比增加1.41亿元,同比增长16.66%,增长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收到2016~2017年农业保险返还、疫情社会保险费阶段减免、公司总部理财收益增加和收到道里区棚改办应收款形成的利息收入等原因所致。实现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0.592元,每股同比增加0.018元。资产负债率16.93%,较上年末下降1.11个百分点。

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一)农业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坚持高质量备耕、高标准春种、精细化夏管和高效率秋收,为确保粮食丰产丰收、量足质优奠定了坚实基础。特别是面对疫情导致的春季雇工难、农资运抵难和因秋季霜晚、早雪导致的秋收进度缓慢等问题,公司以早动争主动,有序推进复工复产,超前谋划做好备耕生产各项准备工作;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大力推广旱平免浆、轨道农业、侧深施肥、插前寄秧和割晒拾禾等新技术,确保赢得了全年粮食生产和农业丰收的主动权。报告期内,16家农业分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29亿元,同比增加1.4亿元,同比增长4.55%。实现利润总额9.7亿元,同比增加1.05亿元,同比增长12.13%。重点开展了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持续提升粮食产量和农产品质量。全年实现粮豆总产569万吨(113.8亿斤),比去年同期增加66万吨,同比增长13%;引导种植户推广种植优质农作物369万亩,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做出了新的贡献。二是持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共完成农田水利、粮食管护、农机管护和生产服务等基本建设项目投资3.11亿元;共投入各类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332万元,引导种植户购置更新各类机械1万余台套,重点侧重一机多用、智能机械的购置力度,巩固提升了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丰产增储。三是持续提升科技支撑能力。与多家校企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部署实施科技创新项目,加快科技成果的示范和转化。全年重点推广应用十项节本增效技术,累计推广面积906万亩。大力推广水稻“标准种植模式”和高产“数字管控模式”,有效应对种粮比较效益下降等风险,努力为种植户节本增效。四是持续提升农业信息化水平。制定下发《公司物联网项目完善和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和升级大数据管理平台,全面使用土地承包、财务管理、工程项目、人力资源、安全管理、营销管理和办公OA等多个系统软件,加速公司农业信息化建设步伐。

(二)工业企业经营情况。

公司下属的浩良河化肥分公司、北大荒龙垦麦芽公司、北大荒纸业公司3家工业企业已完成改革改制,长期处于停产留守状态,收入以出租资产为主。报告期内共实现营业收入490万元,同比减少638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406万元,同比减亏3,016万元。具体盈亏情况如下:一是浩良河化肥分公司实现利润总额-772万元,同比减亏1,095万元,减亏主要是由于管理费用减少、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减少和核销应付款等原因所致。二是北大荒龙垦麦芽公司实现利润总额-3,147万元,同比减亏400万元,减亏主要是由于收到开发区财政局2014~2016年蒸汽补贴和确认联营企业龙麦农业公司股权投资损失同比减少等原因所致。三是北大荒纸业公司实现利润总额

1,513万元,同比增加1,521万元,增加主要是由于处置闲置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收益等原因所致。

(三)经贸企业经营情况。

公司下属北大荒鑫亚经贸公司由于亏损严重,从2013年开始全面停止经营,以清理应收和销售原有存货为主要任务,不再开展新业务。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3万元,同比无变化。实现利润总额338万元,同比增加792万元,增加主要是由于应收乔仕公司拆迁保证金坏账准备转回等原因所致。

(四)房地产企业经营情况。

公司下属北大荒鑫都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649万元,同比减少445万元。实现利润总额-885万元,同比增亏782万元,增亏主要是由于以前年度销售的12套回迁房本年分摊成本等原因所致。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投资理财及定期存款收益1.23亿元,同比增加2465万元,其中:

结构性存款利息收益5633万元,同比减少1013万元;国债逆回购收益663万元,同比减少1606万元;定期存款利息收益6051万元,同比增加5084万元。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2.41亿元,同比增加1.3亿元,同比增长4.16%;实现利润总额

9.87亿元,同比增加1.64亿元,同比增长19.98%;实现净利润9.72亿元,同比增加1.38亿元,同比增长16.5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9.90亿元,同比增加1.41亿元,同比增长

16.66%。

资产总额80.9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48亿元、增长3.17%;负债总额13.70亿元,较上年末减少0.45亿元、下降3.19%;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9.6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12亿元、增长4.69%;资产负债率16.93%,较上年末下降1.11个百分点。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3,240,890,962.863,111,306,139.604.16
营业成本1,744,150,096.961,651,937,897.035.58
销售费用14,354,340.5114,560,525.78-1.42
管理费用461,442,615.81477,066,800.47-3.28
研发费用16,098,409.7114,309,323.1112.50
财务费用-80,200,325.48-8,620,114.24830.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89,327,787.24814,168,317.3146.0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8,915,451.10603,757,822.64-81.9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5,518,365.42-710,769,991.52-4.96
税金及附加7,685,143.238,949,893.40-14.13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农业行业2,716,126,145.121,221,322,607.2455.031.530.86增加0.30个百分点
房地产行业6,255,028.5811,832,199.85-89.16-42.2358.23减少120.09个百分点
合计2,722,381,173.701,233,154,807.0954.701.361.21增加0.06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土地承包费2,686,597,869.981,192,792,218.0755.600.43-1.50增加0.87个百分点
农产品销售29,528,275.1428,530,389.173.38增加3.38个百分点
商品房销售6,255,028.5811,832,199.85-89.16-42.2358.23减少120.09个百分点
合计2,722,381,173.701,233,154,807.0954.701.361.21增加0.06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黑龙江省2,722,381,173.701,233,154,807.0954.701.361.21增加0.06个百分点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农业行业承包费履约成本1,192,792,218.0796.731,210,948,460.4899.39-1.50
农业行业农产品成本28,530,389.172.31不适用
房地产行业商品房成本11,832,199.850.967,478,014.510.6158.23
合计1,233,154,807.091001,218,426,474.991001.21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土地承包费承包费履约成本1,192,792,218.0796.731,210,948,460.4899.39-1.50
农产品销售农产品成本28,530,389.172.31不适用
商品房销售商品房成本11,832,199.850.967,478,014.510.6158.23
合计1,233,154,807.091001,218,426,474.991001.21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16,098,409.71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16,098,409.71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0.5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298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0.87%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1)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8,932.78万元,同比增长46.08%,主要原因为农业分公司销售肥料收现同比增加、收回哈尔滨道里区棚改办偿还应收款和为职工支付现金同比减少形成。

(2)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891.55万元,同比下降81.96%,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结构性存款和国债逆回购业务净收现同比减少形成。

(3)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551.84万元,同比增加3,525.16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支付股东红利同比减少形成。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164,470.6920.32102,175.5513.0260.97注1
预付款项7,562.340.934,463.890.5769.41注2
流动资产合计317,871.3639.27293,951.5237.478.14
资产总计809,377.42100.00784,532.45100.003.17
预收款项1,034.870.1350,348.016.42-97.94注3
合同负债46,997.155.81不适用注3
流动负债合计125,820.2815.55129,689.0716.53-2.98
长期借款298.500.04445.170.06-32.95注4
预计负债44.780.01-100.00注5
非流动负债合计11,215.281.3911,861.991.51-5.45
负债合计137,035.5616.93141,551.0718.04-3.19
其他综合收益-235.89-0.0315.33不适用注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696,012.5385.99664,817.7284.744.69
股东(所有者)权益合计672,341.8683.07642,981.3881.964.57

注4:报告期末“长期借款”比上期期末下降32.95%,主要原因为纸业公司偿还借款形成。注5:报告期末“预计负债”比上期期末下降100.00%,主要原因为鑫都公司根据《商品房购房合同》约定“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按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至2020年末丽水雅居项目已办理完毕不动产权证明,原计提预计负债本年度转回形成。注6:报告期末“其他综合收益”比上期期末减少251.22万元,主要原因为投资管理公司按持股比例确认联营企业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形成。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852,750.76于2020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852,750.76元,为友谊分公司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粮食管护项目晒场台面占用耕地缴纳复垦保证金。
存货11,084,365.66子公司鑫亚公司与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因货款结算纠纷提起诉讼,法院查封鑫亚公司亚麻纱698,932.79元、亚麻布10,385,432.87元。
固定资产5,928,725.14鑫亚公司子公司玉丰公司兴华粮库、祯祥粮库、中和粮库房产(账面原值9,985,029.00元,账面价值5,928,725.14元),在鑫亚公司起诉玉丰公司一案中,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黑01执1974号予以查封。
无形资产34,163,639.84鑫亚公司子公司玉丰公司兴华粮库、祯祥粮库、中和粮库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42,118,583.00元,账面价值34,163,639.84元),在鑫亚公司起诉玉丰公司一案中,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黑01执1974号予以查封。
合计53,029,481.40/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报告期内累计取得投资收益6,295.95万元,报告期末剩余未到期的公允价值102,860.87万元,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分类要求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年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司将持有的4家非交易性且未达到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报告期内取得股利收入121万元,报告期末公允价值1,100万元。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主要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纸制品生产和销售19,200755.61-12,233.421,512.72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麦芽生产和销售38,50059,419.07-31,126.99-3,146.80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粮食收购和销售5,00020,362.48-81,607.96512.36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5,00014,618.66-11,436.97-885.38
北大荒鑫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施工5,0004,114.873,876.32-74.90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四方山石墨产业有限公司采矿业1,0002,224.34997.020.80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咨询10,0005,453.015,453.01122.83

2.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主要经营范围注册 资本持股比例(%)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黑龙江北大荒全利选煤有限公司煤炭贸易2,60840.00750.13489.930-718.33
黑龙江北大荒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其他金融业务20,00049.0014,973.6114,050.82747.55494.18
佳沃北大荒农业控股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咨询等30,00030.0026,009.0417,881.2726,066.65411.51
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肥料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等30,00049.0028,544.5920,310.601.24-4,382.39
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粮食收购,热力生产和供应等40,00049.0036,949.0019,085.682,192.74-1,396.68
黑龙江省克东腐乳有限公司生产豆制品,调味品等4,47322.367,559.703,194.412,428.23-605.47

清理历史遗留问题资产,对积压的库存进行分析、处理,加快存货变现能力,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2.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的风险。

农业土地发包经营与自然条件息息相关,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本公司曾经遭受过旱灾、水灾、霜冻、冰雹、虫灾及风灾等自然灾害,但遭受的损失较小。若2021年公司遭受上述自然灾害,则可能导致家庭农场粮食减产、生产运输设备和农产品的损失,也可能导致公司基础设施维修投入增加。针对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的风险,本公司采取加强水利设施建设,预防旱灾和水灾;加强病虫害的调查和研究,提高对病虫害的防治能力;家庭农场参加灾害保险,提高抵抗风险及灾后恢复生产的能力。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执行现金分红政策。于2020年3月27日、2020年4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报告期内现金红利已经发放完毕,详见公司2020-028号公告。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每10股送红股数(股)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每10股转增数(股)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0年04.000711,071,963.60989,978,629.2371.83
2019年03.800675,518,365.42848,615,373.8079.60
2018年04.000711,071,963.60976,475,573.9172.82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主要内容是:“集团公司因其下属的部分农场也从事稻谷的深加工及其经营活动,就此同业竞争关系,集团公司特向股份公司及其众多的股东保证和承诺,集团公司将会在以后适当的时候进行相应的重组安排,以消除业已存在的同业竞争关系,同意股份公司在上市后的将集团公司从事稻谷深加工相关的资产和业务,在股份公司提出收购要约时,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售与股份公司,以消除该同业竞争关系,并在其经营业务中将不利用其对股份公司中的控股地位转移利润或从事其他行为来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众多小股东的利益。”;“集团公司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进行或参与进行与股份公司相竞争的任何其他业务活动。”2001年作出,持续有效。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主要内容是:“除已有的农业业务外,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进行或参与进行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竞争的任何业务。”2007年作出,持续有效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决议通过,本集团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集团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由于主营业务成本和管理费用变化较大,为便于理解,我们调整了相关可比数据。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公司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同时确认一部分其他流动负债(待转销项税)。

A、对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表项目2019年12月31日(变更前)金额2020年1月1日(变更后)金额
合并报表公司报表合并报表公司报表
预收款项503,480,147.74489,005,047.6316,132,367.891,657,267.78
合同负债483,995,410.35483,995,410.35
其他流动负债3,352,369.503,352,369.50
报表项目2020年12月31日 新收入准则下金额2020年12月31日 旧收入准则下金额
合并报表公司报表合并报表公司报表
预收款项10,348,737.76707,770.37486,804,368.56477,163,401.17
合同负债469,971,457.18469,971,457.18
其他流动负债6,484,173.626,484,173.62

b、对2020年度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表项目2020年度新收入准则下金额2020年度旧收入准则下金额
合并报表公司报表合并报表公司报表
营业成本1,744,150,096.961,721,072,924.96547,889,865.32524,812,693.32
销售费用14,354,340.5114,354,340.5117,370,583.5317,852,354.08
管理费用461,442,615.81432,333,504.271,654,686,604.431,625,095,722.34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1,970,000.0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8
名称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000,000.00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起诉(申请)方应诉(被申请)方承担连带责任方诉讼仲裁类型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诉讼(仲裁)涉及金额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兴隆饲料经销有限公司诉讼2010年11月,公司原国际部与兴隆饲料公司签定玉米采购合同,形成欠款,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2,059,492.13被告于2013年8月13日提起反诉,诉讼请求为公司给付294.4万元,法院经三次开庭审理,于2014年5月23日作出〔2013〕绥商初字第144号民事判决一审判决:第一项被告返还公司货款603,553.10元;第二项被告偿还公司垫付的玉米保管费、仓储费等费用1,321,464.39元;第三项被告给付公司利息109,405元元;第四项驳回公司其他诉讼请求;第五项驳回被告全部反诉请求。案件受理费24,151元,由公司负担1,497元,被告负担二审判决作出后,兴隆公司在生效判决指定的自动履行期限内未能履行给付义务,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9月执行
书;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农垦中院于2014年10月30日作出(2014)垦商终字第68号民事判决书。22,654元;反诉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变更第三项利息数额为34,301.93元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24,151元,由公司负担17,369元,被告负担6,782元;二审受理费17,369元,由公司负担。回款8万元,其余款项仍待执行。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应收款)王熙刚、陈卫东、郑丽君、满丽辉、刘学、肖荣鹏诉讼2011年11月起至2012年底,公司分批向青枫亚麻公司销售亚麻和亚麻纱,合计价款总额为198,486,208.42元,青枫亚麻公司尚欠付94,484,646.46元及利息,故提起诉讼。102,179,802.12案件于2013年5月在农垦中院立案受理,2013年7月移送至黑龙江省高院,青枫公司在本案中提起反诉,要求公司支付监管佣金72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66.86元。法院于2013年12月10日开庭审理本案,于2014年10月22日作出〔2013〕黑高商初字第16号民事判决书。公司不服该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院于2015年3月23日受理本案,案号(2015)民二终字第69号,于2015年7月23日开庭审理本案,于2015年9月23日作出(2015)民二终字第69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一、青枫公司给付鑫亚公司货款24,404,519.1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二、如青枫公司不能清偿上述债务,对不能清偿部分,鑫亚公司以王熙刚、陈卫东、郑丽君、满丽辉持有的青枫公司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三、驳回鑫亚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四、驳回青枫公司反诉请求。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现处于执行中。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北大荒青枫亚麻纺诉讼2012年12月23日,公司与青枫亚麻签订《亚麻纱加工合同》,公司委托被告加工亚麻4000吨。因被告在加工合同113,768,625.66案件于2013年5月在农垦中院立案受理,2013年7月移送至黑龙江省高院。法院于一审判决:解除鑫亚公司与青枫公司所签订的156号《亚麻纱加工合同》,青枫公司按《亚麻纱加工合同》约定的加工系数4.628给付已加工完成的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共执行回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加
限责任公司织有限公司(委托加工)履行过程中隐瞒真实加工进展情况,且迟迟不予交付产成品,故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加工合同并返还未加工亚麻原料及已加工产成品。2013年10月28日开庭审理本案,于2014年10月22日作出〔2013〕黑高商初字第15号民事判决书。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院于2015年3月23日受理本案,于2015年5月13日、6月25日开庭审理本案,于10月21日作出(2015)民二终字第68号民事判决书。亚麻纱成品及尚未使用的亚麻原料。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第一项;变更一审判决第二项为青枫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按长麻纱用料系数2.2、其他用料系数按照《亚麻纱加工合同》约定,给付鑫亚公司已加工完毕的亚麻纱产成品及尚未使用的亚麻原料。工产品亚麻纱537.40045吨,其中:长麻纱443.66695吨,短麻纱93.7335吨;短亚麻469.099吨(其中:机制短亚麻306.96吨、短亚麻162.139吨)。2018年销售,销售金额2,926.8万元。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扶余县长春岭粮库、扶余县粮食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讼2010年9月和2011年8月期间,公司原玉米部与吉林省扶余县长春岭粮库签订玉米、水稻委托收购合同,2011年7月公司销售玉米提货时,对方仅交付16109.445吨,其余8150.234吨无货可提,财务预付款1428万元。公司于2012年10月18日向农垦中院起诉长春岭粮库,因扶余县粮食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长春岭粮库的全资股东,随同一并起诉。25,637,552.532013年11月25日收到一审判决书〔2013〕垦商初字第10号判决书。判决结果:被告扶余县长春岭粮库偿还原告欠款14,285,964.24元及违约金300万元,合计17,285,964.24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履行给付义务,公司于2014年1月17日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材料,案件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作出(2014)垦商执字第9-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公司可在具备执行条件时再申请执行并不受执行期间的限制。
黑龙江亚黑龙江农诉讼因公司客户黑龙江冠拓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困难,1,726,033公司于2013年7月起诉至九三农垦法院,判决结果: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煤款及运费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履行判决
德经贸有限公司垦九三圣龙亚麻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公司债务,将其终端客户黑龙江农垦九三圣龙亚麻产业有限公司债权1,726,033元转让给公司,经公司催缴,仍不偿还。
1,726,032.6元。给付义务,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经营场所是租赁的,现已撤离,且目前法院无法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
黑龙江亚德经贸有限公司延寿志德纺织有限公司诉讼因公司客户黑龙江冠拓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困难,无法清偿到期公司债务,将其终端客户延寿志德纺织有限公司债权1,101,928元转让给公司,经公司催缴,仍不偿还。1,101,928案件于2013年9月4日和10月30日二次开庭审理,法院于2013年12月2日作出(2013)延民初字第837号民事判决。判决结果:判决被告延寿志德纺织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给付公司欠款1,101,927.6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履行判决给付义务,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查封了被告400余吨煤,公司申请法院评估、拍卖,但无人买受,且被执行人公司已停止经营,法院无法取得联系。案件现处于执行中。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大连恒承农产品有限公司宋文建用房产(601平方米)担保。执行大连恒承农产品有限公司在2009年10月至12月期间与公司合作经营黄豆、黑水稻等业务,形成欠款,到今年初,尚欠129万元(帐面为229万元,因与对方达成协议减免100万元未冲帐)1,370,000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调解书编号为〔2013〕绥商初字第132号。调解结果:大连恒承农产品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20日前给付公司欠款137万元;连带责任方宋文建以其所有的坐落于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青山镇黎明村房屋(所有权证号:吉房权证白字第201208856号,建筑面积601.65平方米)作为抵押财产为上述债务提供担保。履行期限届满后,被告未能给付公司欠款,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已执行回款10万元。并申请法院对宋文建抵押房产进行评估、拍卖,目前已达成房产抵债意向,与法院协商房产过户办理事宜,案件现
处于执行中。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纪长武纪长武2012年4月1日,公司与东北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公司向东北建安公司销售螺纹钢370吨,总价款为150万元,东北建安公司收货后一直未能支付货款。1,638,000公司向法院起诉立案后,因东北建安公司已不正常经营,通过邮寄和直接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法院于2013年8月18日采取公告方式送达并于2013年12月2日开庭审理本案。2014年1月14日,法院作出〔2013〕绥民初字第1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被告东北建筑安装总公司给付公司货款150万元,利息13.3419万元,被告纪长武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二被告均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可供执行财产。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下达(2015)沈和执字第537号查证结果通知书,因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2016年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恢复执行。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霍林郭勒华泽麦业有限公司公司与其自2006年开始长期合作,并先期投入大麦种子,但因遇自然灾害导致欠收,至今应收帐款279万元。2,790,000法院于2013年10月23日开庭审理本案,12月10日作出〔2013〕垦商初字第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华泽麦业给付原告欠款2,793,848.95元及利息(2013年6月7日至给付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被告负担29,933元,原告负担3,152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询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暂时终结本次执行。待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再恢复执行。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阿尔山市金仓商贸有限诉讼2012年4月9日,公司与被告金仓商贸公司合作大麦种植业务,公司借款给被告用于大麦种植,产出的大麦由公司负责收购。公司共计向被告支12,579,174.87公司于2014年6月17日向农垦中院提起诉讼,2014年11月17日法院开庭审理时主持双方调解,调解调解结果:阿尔山市金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张国军欠公司1142万元,于2014年12月20日前给付342万元,2015年7月15日前给付400万元;2015年12月15日前给付400万元;现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经法院拘留被执行人后仍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暂时
责任公司、张国军付大麦款1172万元,但被告仅交付大麦502.254吨。2013年10月17日,双方对账并签订《还款协议》,被告承诺于2013年12月20日前用大麦抵顶欠款,被告法定代表人张国军以个人全部财产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约定履行期限届满,被告仍未能偿还欠款,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欠款并支付利息。书案号为〔2014〕垦商初字第40号。二被告未履行上述任何一期还款,公司可申请执行全部款项;上述款项自2012年9月27日至法院确定履行实际之日按月千分之6.15给付利息。终结本次执行。待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再恢复执行。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哈尔滨益源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诉讼公司与哈尔滨益众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李香玉于2011年11月三方合作出资设立哈尔滨益源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开展离子水项目,公司同时提供100万元作为流动资金,后公司要求其偿还时,益源康公司一直未能偿还,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欠款并支付利息。1,078,686.3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于2014年9月23日第一次开庭审理本案,于10月27日裁定将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并于11月12日第二次开庭审理本案。2014年11月25日,法院作出(2014)松商初字第2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公司借款本金100万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分期支付相应利息。一审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如期履行给付义务,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查封了益源康公司机器设备一套,查封到期后对机器设备申请续封,仍处于执行阶段。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邹平汇超保温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于2012年3月份,与邹平汇超保温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水泥基泡沫保温板生产技术及设备转让合同B》,总合同款金额178万,公司于3月26日先支付50%转让款89万元,因我方股份公司未批准此项目,我方于3月29日单方提出让其暂停项目,并要求其退款,该公司认为其已造成损失20余万元不予退款。890,000绥化农垦法院于2013年7月26日、9月17日两次开庭。2013年11月5日作出(2013)绥商初字第134号判决书。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农垦中院提起上诉,农垦中院经审理于2014年4月29日作出〔2014〕垦商终字第16号民事裁定书。绥化农垦法院于2014年12月4一审判决:驳回公司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再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再审判决:解除双方于2012年3月15日签订的《转让合同(B)》,邹平汇超公司返还公司转让费777,500元。终审判决:驳回邹平汇超公司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另案公司欠付邹平汇超公司欠款403,690元。2016年4月16日,法院作出(2016)黑8105执108号执行裁定书,公司欠付邹平汇超公司的453,435.7元从
日、2015年1月8日两次开庭审理本案,于2015年7月15日作出〔2014〕绥商初字第295号民事判决书。邹平汇超公司不服该发回重审一审判决,于2015年10月19日向农垦中院提起上诉,农垦中院经审理于2016年2月23日作出〔2016〕黑81民终21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欠款828,081中扣除,剩余欠款本金374,645.3元邹平汇超公司应立即给付公司,截止目前公司已执行回款47,690元。由于找不到被执行人也无可供执行财产,2016年已终结本次执行。待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再恢复执行。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康尔麦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诉讼公司与其进行大麦种植合作,因2012年自然状况影响其农业受灾,导致大麦减产,无法偿还大麦种植款项共计841万元。8,410,000农垦中院经审理作出(2013)垦民初字第12号民事判决书。被告上诉至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1月7日省高院开庭审理。2月17日高院作出判决。一审判决:被告给付原告大麦款841万元及利息-2012年12月31日至实际给付日;未按判决指定期限给付利息加倍;案件受理费被告承担。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受理费70,679元由康尔麦负担。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偿还欠款21万元,剩余款项无可供执行财产,现法院已终结本次执行。待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再恢复执行。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九三圣龙亚麻产业公司、北大荒青枫亚诉讼2012年5月15日,鑫亚公司与九三公司、青枫公司签订《亚麻纱加工合同》,约定九三公司为公司代加工亚麻原料。合同签订后,鑫亚公司向九三公司交付亚麻原料2292.3吨。但九三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向鑫亚公司报告加65,014,251.7法院于2016年1月19日受理本案,案号为〔2016〕黑81民初3号,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材料后,青枫公司提起管辖权异议,法院经审查裁定予以驳回,青枫公司一审判决:1、九三公司、青枫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按照059号《亚麻纱加工合同》及XY-SLYMQFYM20120731-JGHT-GJ-110号《亚麻加工合同》的约定给付鑫亚公司已加工完成的亚麻纱及亚麻布;2、驳回鑫亚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66,871.00元,由鑫亚公司该案判决书已生效,被告未自动履行还款义务,公司按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正在执行中。
麻纺织有限公司工进度,并拒绝交付产成品。合同同时约定青枫公司对九三公司的加工行为负有下达生产计划、监管交付、质量验收、负责统计保管和生产跟单等责任。因二被告未履行合同义务,故鑫亚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不服一审裁定,向黑龙江省高院提起上诉,黑龙江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青枫公司上诉。农垦中院于2016年11月21日至25日开庭审理了本案,于2017年12月11日作出(2016)黑81民初3号判决书。鑫亚公司已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2018年5月2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传票,此案案号为(2018)黑民终364号,并于2018年5月16日开庭,鑫亚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负担183,435.50元,九三公司、青枫公司负担183,435.50元。二审判决:一、撤销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2016)黑81民初3号民事判决;二、黑龙江农垦九三圣龙亚麻产业有限公司、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给付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已加工完成的L24N型长麻纱366.98吨、S20N型短麻纱23.239吨、S15N型短麻纱205.2227吨、混支纱(短麻纱)0.375吨、精络0.8113吨、联络74.1225吨、亚麻布61,405.2米。如不能给付,应折价31,161,510.60元赔偿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的损失;三、驳回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366,871元,由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83,435.50元,黑龙江农垦九三圣龙亚麻产业有限公司、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负担183,435.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52,050.07元,由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上述亚麻存货成本为33,091,902.40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3,495,250.70元,净值9,596,651.70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案已审理终结。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延寿志德纺织有限公司、北大荒青枫亚诉讼2012年5月21日,鑫亚公司与志德公司、青枫公司签订《亚麻纱加工合同》,约定志德公司为鑫亚公司加工亚麻原料。合同签订后,鑫亚公司向志德公司交付需加工亚麻原料645.15吨及机短麻184.82吨。但志德公司未按23,253,648.82法院于2016年1月19日受理本案,案号为〔2016〕黑81民初4号,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材料后,青枫公司提起管辖权异议,法院经审查予以驳回,青枫公司不服一审判决:1、志德公司、青枫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按照XY-YSZDQFYM20120521-YMS-064号《亚麻纱加工合同》的约定给付鑫亚公司已加工完成的亚麻纱;2、驳回鑫亚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8,050.00元,由鑫亚公司负担79,025.00元,志德公司、青枫公司该案判决书已生效,被告未自动履行还款义务,公司按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正在执行中。
麻纺织有限公司合同约定向鑫亚公司报告加工进度,并拒绝交付产成品。合同同时约定青枫公司对志德公司的加工行为负有下达生产计划、监管交付、质量验收、负责统计保管和生产跟单等责任。因二被告未履行合同义务,故鑫亚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裁定,向黑龙江省高院提起上诉,黑龙江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青枫公司上诉。农垦中院于2016年11月21日至25日开庭审理了本案。法院于2017年12月11日作出(2016)黑81民初4号判决书。鑫亚公司已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2018年5月2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传票,此案案号为(2018)黑民终366号,并于2018年5月15日开庭,鑫亚公司于2018年8月2日收到二审判决书。负担79,025.00元。二审判决:一、维持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2016)黑81民初4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二项。二、变更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2016)黑81民初4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一项为:延寿志德纺织有限公司、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按照XY-YSZDQFYM-20120521-YMS-064号《亚麻纱加工合同》的约定给付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已加工完成的149.2588吨亚麻纱(其中L24N长麻纱68.9119吨+S15N短麻纱80.3469吨)及精络25.0681吨、联络50.1362吨。如不能给付应折价7,506,289.85元赔偿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的损失。一审案件受理费158,050元,由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79,025元,延寿志德纺织有限公司、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负担79,02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3,219.08元,由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上述亚麻产品成本7,940,448.62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200,300.98元,净值4,740,147.64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案已审理终结。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丹东市前阳棉麻纺织厂、青枫亚麻公司诉讼2012年7月31日,鑫亚公司与前阳纺织厂、青枫公司签订《亚麻布加工合同》,约定前阳纺织厂为公司加工亚麻坯布。合同签订后,公司向前阳纺织厂交付长麻纱原料161.04723吨、短麻纱原料56.4135吨,共计217.46073吨。但前阳纺织厂未按合同约34,847,760.24法院于2016年1月19日受理本案,案号为〔2016〕黑81民初6号,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材料后,青枫公司提起管辖权异议,法院经审查予以驳回,青枫公司不服一审裁定,向黑龙江一审判决:1、青枫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按照XY-QYMMQFYM20120731-JGHT-GJ-111号《亚麻加工合同》的约定给付鑫亚公司已加工完成的亚麻布501,323.765米;2、驳回鑫亚公司其他诉讼请求。二审判决:一、维持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2016)黑81民初6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二项;二、变更该案判决书已生效,被告未自动履行还款义务,公司按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正在执行中。
定向鑫亚公司报告加工进度,也未按合同约定在鑫亚公司和青枫公司共同签章后办理产成品出库手续,2013年10月15日,前阳纺织厂出具《说明》,主张其已向青枫公司交货,然青枫公司对此不认可;因合同约定青枫公司对加工行为负有提请亚麻纱运输计划、监管交付、质量验收等责任,鑫亚公司多次向二被告催要,但至今未收到加工产品,故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省高院提起上诉,黑龙江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青枫公司上诉。农垦中院于2016年11月21日至25日审理本案,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于2017年12月11日作出(2016)黑81民初6号判决书。鑫亚公司已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2018年5月2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传票,此案案号为(2018)黑民终365号,并于2018年5月14日开庭,2018年7月27日,鑫亚公司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2016)黑81民初6号民享判决主文第一项为: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按照《111号亚麻布加工合同》的约定给付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已加工完成的亚麻布501,323.765米,其中101-50x54-63规格461,407,795米,2020-48x45-63规格39,915.97米。如不能给付应折价9009,857.18元赔偿鑫亚公司的损失。一审案件受理费216,000元,由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08,000元,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负担108,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4,966.79元,由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案已审理终结。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泰安祝阳林泰亚麻纺织有限公司、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诉讼2012年7月31日,鑫亚公司与祝阳公司、青枫公司签订《亚麻布加工合同》,约定祝阳公司为鑫亚公司加工亚麻坯布。合同签订后,鑫亚公司向祝阳公司交付长麻纱原料41.075吨,短麻纱原料55.75吨,共计96.825吨。但祝阳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向鑫亚公司报告加工进度,也未按合同约定在鑫亚公司和青枫公司共同签章后办理产成品出库手续,2013年10月17日,祝阳公司出具《说明》,主张其14,228,014.5法院于2016年1月19日受理本案,案号为〔2016〕黑81民初7号,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材料后,青枫公司提起管辖权异议,法院经审查予以驳回,青枫公司不服一审裁定,向黑龙江省高院提起上诉,黑龙江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青枫公司上诉。农垦中院于2016年11月21日至25日审一审判决:1、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按照XY-TAZYQFYM20120731-JGHT-GJ-112号《亚麻加工合同》的约定给付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已加工完成的亚麻布260486.22米;2、驳回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本案鑫亚公司将向黑龙江省高院提起上诉。二审判决:1、撤销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2016)黑81民初8号民事判决;2、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给付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货该案判决书已生效,被告未自动履行还款义务,公司按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正在执行中。
已向青枫公司交货,然青枫公司对此不认可;因合同约定青枫公司对加工行为负有提请亚麻纱运输计划、监管交付、质量验收等责任,鑫亚公司多次向二被告催要,但至今未收到加工产品,故鑫亚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理本案。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于2017年12月11日作出(2016)黑81民初7号判决书。鑫亚公司已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2018年5月2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传票,此案案号为(2018)黑民终363号,并于2018年5月14日开庭,2018年7月27日,鑫亚公司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款9,611,633元及利息(自2016年1月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3、驳回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合计193,769.41元,由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案已审理终结。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诉讼2011年11月3日,鑫亚公司与青枫公司签订337号《销售合同》,鑫亚公司向青枫公司出售亚麻原料4071.03吨,最终确定亚麻原料单价为24514元/吨;后双方发生纠纷,经生效判决确认,青枫公司收取1133.58吨原料,剩余2937.45吨亚麻原料由双方与九三圣龙公司、延寿志德公司签订《亚麻纱加工合同》进行加工。后双方又与九三公司签订《亚麻布加工合同》,由九三公司将前述加工出的部分亚麻纱继续加工为亚麻布。截止2013年4月27日,约有84.225吨亚麻纱及274872.18米亚麻布等加工成品交付给青枫公司。按照双12,518,235.1法院于2016年1月19日受理本案,案号为〔2016〕黑81民初8号,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材料后,青枫公司提起管辖权异议,法院经审查予以驳回,青枫公司不服一审裁定,向黑龙江省高院提起上诉,黑龙江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青枫公司上诉。农垦中院于2016年11月21日至25日开庭审理了本案。法院于2017年12月11日作出(2016)黑81民初8号判决书。鑫亚公司已向黑龙江省高一审判决:驳回鑫亚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6,60.00元,由鑫亚公司负担。二审判决:(一)撤销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2016)黑81民初8号民事判决;(二)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给付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货款9,611,633元及利息(自2016年1月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三)驳回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合计193,769.41元,由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负担。上述亚麻布及亚麻该案判决书已生效,被告未自动履行还款义务,公司按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正在执行中。
方交易习惯,上述亚麻纱价值5,147,075.00元,亚麻布价值4,947,699.24元,共计10,094,774.24元。青枫公司收货后拒绝支付货款,致鑫亚公司经济损失,故鑫亚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2018年5月2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传票,此案案号为(2018)黑民终362号,并于2018年5月16日开庭,2018年7月27日,鑫亚公司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纱成本为13,084,017.16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828,794.99元,净值6,255,222.17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案已审理终结。
秦皇岛北大荒龙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忠信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讼2012年1月,原告向被告提供借款1000万元。期限届满后,被告一直未予偿还,故原告提起诉讼。13,500,000农垦中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调解书编号为(2013)垦民初字第9号。调解结果:被告忠信伟业给付原告1350万元;逾期被告承担1350万元自2013年3月29日至给付日的利息;案件受理费双方共同承担。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被告未能给付,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偿还欠款200万元。后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于2019年10月12日下达〔2013〕垦执字第24-10号执行裁定书将中信伟业4套房产交付龙业公司冲抵案件执行标的412.27万元。
秦皇岛北大荒龙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哈尔滨中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讼2011年8月,原告向被告提供借款5000万元。期限届满后,被告仅偿还1500万元,故原告提起诉讼。35,000,000哈尔滨市中院经开庭审理于2014年10月14日作出(2014)哈民二民初字第20号民事判决书。2015年1月,中青公司以双方法律关系为合作关系不是借贷关系及判决支持给付经济补偿一审判决:一、中青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返还龙业公司借款本金3500万元;二、中青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龙业公司2011年8月31日至2014年3月26日止占用资金补偿款6,327,580.82元。2014年3月26日至实际给付之日占用资金补偿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给付。再审判决:驳回中青公司一审判决作出后,中青公司未提起上诉,判决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期限届满后,中青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龙业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
不符合法律规定,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向黑龙江省高院就该一审判决书申请再审。省高院于2015年6月17日向龙业公司送达了再审申请书及应诉材料,并于6月30日开庭审理本案,于2015年12月2日判决。的再审申请。执行。案件现处于执行中,因查封土地仍未能拆迁完毕,需继续等待拆迁工作结束后,才能申请法院对查封土地进行评估、拍卖。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农垦龙健粮油经销公司诉讼2010年1月鑫亚公司与农垦龙健粮油经销公司签定大米联营合作合同,合同签定履行后对方尚欠一部分货款,至2012年12月底,欠公司本息51万元。鑫亚公司2013年1月提起诉讼。510,0002013年5月16日在黑龙江省绥化农垦法院达成民事调解,调解书编号〔2013〕绥商初字第44号。调解结果:被告于2013年10月1日前还款60万元,到期如未能偿还,则按起诉金额68万元给付。
锦宸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讼2012年4月,在甲方天顺房地产和总承包人锦宸集团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框架协议书》时,为甲方全权担保。要求鑫都公司承担甲方拖欠工程款和欠款利息共计1.9亿元的连带责任。122,000,0002018年4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18年6月25日鑫都公司收到原告锦宸集团的上诉状。鑫都公司于2018年9月6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发来的开庭传票,案号为(2018)最高法民终846号,开庭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09时-2018年9月11日12时。一审判决:1.被告天顺房地产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锦宸集团工程款121,038,195.88元及利息(利息自2015年11月27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2.被告鑫都公司对被告天顺房地产欠付上述工程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驳回原告锦宸集团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91,373.27元,由原告锦宸集团负担98,137.39元,由被告天顺房地产、鑫都公司负担893,235.88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天顺房地产、2019年7月11日,鑫都公司收到呼伦贝中院《执行裁定书》(2019)内07执94号,法院根据锦宸集团(2017年6月,锦宸集团诉天顺公司和鑫都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公司诉讼事项公告编号:2017—027,后续进展公告编号:2018—026、2018—030、
鑫都公司负担。2019年2月21日,鑫都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邮寄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撤销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7)内民初38号民事判决第三项;2、变更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7)内民初3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呼伦贝尔市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锦宸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140,572,284.76元及利息(利息自2015年11月27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3、变更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7)内民初3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鑫都公司对呼伦贝尔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述欠付锦宸集团有限公司的工程款和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锦宸集团有限公司对天顺新城二、三期建设工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具有优先受偿权;5、驳回锦宸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2019年5月25日,鑫都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及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具体情况如下:1、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最高法民终846号民事判决书由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2、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责令鑫都公司履行下列连带清偿义务:(1)给付申请执行人锦宸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140,572,284.76及利息(利息自2015年11月27日起2019—010、2019—035)强制执行申请,裁定:查封鑫都公司开发的天顺新城三期9号楼、10号楼整体;查封期间由鑫都公司负责管理。2019年7月15日,鑫都公司向呼伦贝尔中院提交了书面情况说明,告知法院“天顺新城三期在建工程虽然登记在鑫都公司名下,但鑫都公司开发的天顺新城三期在建工程早已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全部抵债给了北大荒股份公司,法院已裁定其所有权已归属北大荒股份公司”,并提交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黑执30-7号《执行裁定书》。
至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负担案件受理费1,032,309.22元,其他诉讼费用5,000元,申请执行费209,010.00元。3、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财产令》责令鑫都公司如实向法院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10日内向法院补充报告。
呼伦贝尔市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仲裁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继续履行《房地产项目开发协议书》《房地产项目联合开发补充协议书》,要求被申请人支付项目资金6000万;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3.74亿元;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律师费用300万元;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437,000,0002017年12月22日,鑫都公司收到了北京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关于(2017)京仲案字第3469号仲裁案答辩通知》鑫都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提出反请求(进展公告编号为2018-003号)。2018年3月2日接到北京仲裁委通知将于2018年4月9日开庭审理。本案于2018年4月9日开庭审理。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方交换了证据。目前等待北京仲裁委的下一次开庭。同时,鑫都公司提出对项目进行审计。2020年4月20日天顺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对仲裁请求事项确认函》,暂无暂无
月27日至实际给付之日的违约金(以150,715,411.14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3.请求裁决反请求被申请人承担反请求申请人律师费300万元; 以上合计:183,053,220.17元。4.请求裁决反请求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2020年5月25日,鑫都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发来的《关于(2017)京仲案字第3469号仲裁案变更仲裁反请求受理通知》,通知仲裁庭已于2020年5月22日决定对鑫都公司变更后的仲裁反请求予以受理。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1、哈尔滨市道里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哈民事诉讼2011年6月9日、2011年10月24日,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乔仕公司”)与哈尔滨市道里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道里区棚改办”)及黑龙江振北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振北公司”)签订了两份《垫资参与城乡路与齿轮路交口处棚改项目协议书》,约定乔仕公司与振北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228,970,022.892018年3月公司向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8年5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行政裁定书》。公司不服一审裁定,上诉至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11月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8)黑行终310一审判决:一、哈尔滨市道里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返还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1.7亿元及利息(自2018年11月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二、驳回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我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事项如下:1.请求对被申请人哈尔滨市道里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被申请人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应返
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参与城乡路与齿轮路交口处棚改项目(下称“棚改项目”)的垫资土地整理。振北公司参与地块一的土地整理和竞标,乔仕公司参与地块二的土地整理和竞标。同时,协议约定乔仕公司按道里区棚改办要求在棚改项目拆迁启动前交纳贰亿元征拆保证金。签订该协议书后,乔仕公司已依约按时向道里区棚改办足额交纳了棚改项目征拆保证金贰亿元。2011年11月25日,乔仕公司与道里区棚改办签订了《道里区中央大街辅街改造项目(西十二道街地块)协议》,约定道里区棚改办协助乔仕公司参与道里区中央大街辅街改造项目(西十二道街地块)国有土地(下称“西十二道街项目”)的摘牌工作。同时,约定乔仕公司应先行支付征收净地现金壹亿元。签订该协议后,乔仕公司已依约按时向道里区棚改办足额交纳了西十二道街项目征收净地现金壹亿壹仟万元。乔仕公司按照上述协议约定,按时向道里区棚改办足额交纳了棚改项目征拆保证金和西十二道街项目征收净地现金。但道里区棚改办却因自身原因未按照与乔仕公司签订的上述协议履行义务,未开展上述两个项目的土地“招拍挂”工作,导致上述两个项目多年号,行政诉讼终结。2018年11月4日,公司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9年7月1日,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19年7月29日,公司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本案原被告人提交的《上诉状》,一审被告人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哈尔滨市道里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请求如下:1、撤销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民黑初335号民事判决驳回被上诉人请求;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2020年1月16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2019)最高法民终1762号《民事判决书》。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与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用1,186,650.11元,由北大荒公司负担269,693.11元,由棚改办与道里区政府负担916,957元。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186650.11元,由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哈尔滨市道里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还给申请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1.7亿元及利息(自2018年11月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进行强制执行;2.被申请人哈尔滨市道里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被申请人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向申请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请求对被申请人哈尔滨市道里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被申请
停滞。乔仕公司上述所用资金的来源,是原告2011年8月至2011年12月期间累计出资并通过原告的子公司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转二级子公司黑龙江省岱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给乔仕公司共计5亿元中的一部分。自2013年10月22日起,乔仕公司多次向道里区棚改办送达书面函告,表示不再参与上述两个项目的土地摘牌和项目建设,并要求道里区棚改办退还乔仕公司已经实际交纳的保证金共计叁亿壹仟万元。2014年1月26日,道里区棚改办返还了西十二道街项目壹亿壹仟万元征收净地现金。2016年10月19日,原告与乔仕公司、黑龙江省岱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原告受让了乔仕公司对道里区棚改办享有的棚改项目征拆保证金贰亿元的债权。乔仕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将债权转让的事实书面通知了道里区棚改办。2016年12月8日,道里区棚改办退还给原告上述棚改项目征拆保证金中的3000万元。道里区棚改办给付上述款项后,虽经乔仕公司多次发函或以其他方式要求道里区棚改办返还给原告剩余的壹亿柒仟万元,并要求道里区棚改哈尔滨市道里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书,二被执行人已给付我公司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与哈尔滨市道里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签订上述《执行和解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书》。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黑执22 号《执行裁定书》。人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共同负担的案件受理费916,957元进行强制执行。我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接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短信通知:通知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哈尔滨市道里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合同纠纷一案,经审查后于2020年9月17日决定予以立案,执行案号为(2020)黑执22号。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下,我公司与哈尔滨市道里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哈尔滨道里区人民政府达成和解协议。我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收到哈尔滨市道里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哈
办就乔仕公司在棚改项目前期土地整理时已经发生的土地拆迁成本共计76,076,390.50元事宜给出有效的解决方案,但道里区棚改办均以各种理由推诿,至今未予解决。2018年11月4日,公司提交民事起诉状,起诉被告哈尔滨市道里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道里区棚改办”)、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及第三人黑龙江振北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振北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费用预缴通知单》(2018)黑民初335号。公司对本案的诉讼请求:1、请求二被告共同返还原告壹亿柒仟万元(170,000,000.00元);2、请求二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利息损失58,970,022.89元(自2013年10月22日起至二被告将全部款项返还给原告时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上浮30%计算,暂计算至2017年12月27日);3、请求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的给付款项3000万元人民币,该笔款项包括:1、利息:16,239,722.22元;2、迟延履行利息:8,075,826.22元;3、诉讼费:916,957.00元;4、本金部分4,767,494.56元。按照协议约定,剩余款项为本金165,232,505.44元及相应的利息、迟延履行利息。哈尔滨市道里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哈尔滨道里区人民政府将于2021年6月30日前,给付8000万元本金;2021年12月20日前,给付剩余本金85,232,505.44元及利息、迟延履行利息。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下,我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与哈尔滨市道里区棚户区
〔2018﹞黑民初 335 号民事判决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哈尔滨市道里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2020年11月11日签订的《补充协议书》的约定于2020年12月11日给付我公司3000万元本金。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锦宸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内蒙呼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诉讼2019年7月11日,鑫都公司收到呼伦贝中院《执行裁定书》(2019)内07执94号,法院根据锦宸集团(2017年6月,锦宸集团诉天顺公司和鑫都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公司诉讼事项公告编号:2017—027,后续进展公告编号:2018—026、2018—030、2019—010、2019—035)强制执行申请,裁定:查封鑫都公司开发的天顺新城三期9号楼、10号楼整体;查封期间由鑫都公司负责管理。2019年7月15日,鑫都公司向呼伦贝尔中院提交了书面情况说明,告知法院“天顺新城三期在建工程虽然登记在鑫都公司名下,但鑫都公司开发的天顺新城三期在建工程早已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全部抵87,700,0002019年9月12日,公司收到了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呼伦贝尔中院)送达的《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2019年11月4日开庭双方交换证据,2020年6月23日开庭审理。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9)内07民初111号《民事判决书》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本案一审被告锦宸集团提交的《民事上诉状》,上诉请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9)内07民初1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不得执行位于海拉尔火车站前广场南侧天顺新城三期建设工程9号楼整体、10号楼整体。暂无
限公司债给了北大荒股份公司,法院已裁定其所有权已归属北大荒股份公司”,并提交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黑执30-7号《执行裁定书》(2016年2月,公司诉鑫都公司借贷款合同纠纷案,公司诉讼事项公告编号:2016—022,后续进展公告编号:2017—002、2018—047、2018—053、2018—055。本案已于2018年10月全部执行完毕,本案已结案)。2019年8月1日,公司对呼伦贝尔中院给鑫都公司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9)内07执94号,以案外人的主体身份,向呼伦贝尔中院提交了《执行异议申请书》及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6)黑执30-7号,阐明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查封天顺新城三期建设工程9号楼整体、10号楼整体的行为侵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解除对公司享有所有权的天顺新城三期9号楼和10号楼的查封,终结本项执行程序。2019年8月22日,公司收到呼伦贝尔中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9)内07执异48号,呼伦贝尔中院认为其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对登记在鑫都公司名下的天顺新城三求为:1、请求法院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2、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伦贝尔市海拉尔火车站前广场南侧天顺新城小区三期建设工程9号楼整体、10号楼整体的查封;二是本案全部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均由被告承担。2019年9月12日,公司收到了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呼伦贝尔中院)送达的《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2019年11月4日开庭双方交换证据,2020年6月23日开庭审理。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60,70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54,816万元,未超出年初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关于二九一分公司购买黑龙江省二九一农场部分粮食管护设施资产之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55
关于友谊分公司购买黑龙江省友谊农场晒场水泥台面及附属设施资产之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56
关于八五六分公司购买黑龙江省八五六农场部分粮食管护设施资产之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57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资金来源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金额
结构性存款自有资金900,000,000.00900,000,000.00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委托理财类型委托理财金额委托理财起始日期委托理财终止日期资金 来源资金 投向报酬确定 方式年化 收益率预期收益 (如有)实际 收益或损失实际收回情况是否经过法定程序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结构性存款15,0002019-10-212020-01-21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3.85%151.88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结构性存款10,0002019-10-222020-01-22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3.85%102.08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结构性存款40,0002019-12-192020-03-19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4.05%385.00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结构性存款30,0002019-12-232020-03-23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4.00%303.75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结构性存款30,0002019-12-242020-03-24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4.05%302.92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结构性存款20,0002020-01-102020-04-13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3.90%198.35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结构性存款10,0002020-01-132020-04-13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4.05%96.25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结构性存款20,0002020-01-172020-04-17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3.97%201.95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结构性存款20,0002020-01-202020-04-20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4.05%200.00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结构性存款10,0002020-01-212020-04-21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4.00%100.97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结构性存款5,0002020-02-212020-05-25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4.00%50.92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结构性存款10,0002020-02-242020-05-25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4.00%100.97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结构性存款15,0002020-03-132020-06-15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4.00%153.36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结构性存款50,0002020-03-132020-06-15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3.25%517.50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结构性存款25,0002020-03-132020-06-15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3.10%255.56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结构性存款5,0002020-03-182020-06-16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2.85%49.32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结构性存款10,0002020-03-182020-06-18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4.00%100.00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结构性存款20,0002020-03-202020-06-18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4.00%197.28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结构性存款20,0002020-04-222020-05-06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4.02%25.28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结构性存款10,0002020-04-282020-05-12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4.00%12.06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结构性存款20,0002020-05-092020-05-18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3.95%14.25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结构性存款20,0002020-03-202020-06-20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3.90%200.00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结构性存款20,0002020-03-242020-06-24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4.00%200.00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结构性存款40,0002020-03-252020-06-28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2.60%414.12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结构性存款5,0002020-04-142020-07-14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3.00%49.32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结构性存款15,0002020-04-152020-07-15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3.35%148.13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结构性存款10,0002020-04-152020-07-15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3.52%97.50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结构性存款20,0002020-04-212020-07-21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3.25%199.45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结构性存款28,0002020-07-222020-07-28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3.15%14.16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结构性存款20,0002020-08-112020-09-10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3.00%50.00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结构性存款50,0002020-06-162020-09-14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3.05%414.10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结构性存款15,0002020-06-182020-09-22自有闲银行理财协议约定3.10%137.42本息收回与
滨分行置资金预期相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结构性存款20,0002020-07-032020-10-09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3.05%173.33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结构性存款10,0002020-07-152020-10-13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2.80%77.00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结构性存款4,0002020-08-142020-11-13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2.90%29.92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结构性存款20,0002020-09-102020-12-09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3.00%150.81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结构性存款20,0002020-09-142020-12-14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3.00%155.00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结构性存款15,0002020-09-142020-12-14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3.05%114.38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结构性存款10,0002020-10-102020-11-11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3.15%24.55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结构性存款10,0002020-10-102020-11-10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3.05%24.17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结构性存款20,0002020-10-102020-11-09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3.85%50.00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结构性存款10,0002020-10-132020-11-12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3.85%25.00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结构性存款30,0002020-12-292021-03-30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4.05%231.29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结构性存款30,0002020-12-302021-04-01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4.00%233.01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结构性存款30,0002020-12-292021-03-29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协议约定4.05%228.75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资金开展国债逆回购业务。2020年公司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国债逆回购业务,至2020年12月31日国债逆回购资金余额12,840.44万元,本报告期税后投资收益为662.81万元。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9月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因公司非职工承包农业分公司耕地要求补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一事,公司认为,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农垦企业非职工承包耕地仍在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内,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应补缴2016年和2017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此意见,公司已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了反馈。目前,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已经调整为国家税务局哈尔滨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公司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控制、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促进就业与员工权益保护、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等方面积极履行了社会责任。具体为:

1.安全生产

(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领导。公司对安全应急工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切实强化安全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行业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防控工作,有效促进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在农业备

春耕、全国“两会”、秋收和岁末年初、重要节假日等安全生产重点时段,积极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工作措施,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问题,并深入分、子公司检查指导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为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公司设立了安全应急委员会,具体领导和决策公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工作。同时,为理顺安全监管部门职能,公司总部和分、子公司变更了安全监管部门名称,分别为“安全应急办公室”和“安全应急管理办公室”。并调整了相关行业部门职责分工,明确了防灾减灾救灾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职责,构建了公司安全应急工作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安全应急工作考核机制,制定印发了《公司2020年度安全应急工作考核办法》,认真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提高了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使“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真正落实到位。

(3)全面抓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的条件下,公司科学有序组织复产复工工作,制定了公司《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方案》《复工疫情防控方案》等重要工作措施、方案,成立了复工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指导分、子公司有序复产复工。各分、子按照公司部署,对复产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复产复工疫情防控方案,成立了领导组织机构,切实加强了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保证了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不误、两促进”。

(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安全生产重点时段,结合公司实际,及时下发文件通知、制定工作方案,对开展大检查工作做出周密安排,明确各阶段的检查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全年共组织开展了8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公司领导6次带队检查。各分、子公司按照公司部署,积极组织开展自检自查活动,各农业分公司平均开展了12次大检查,共检查整改重要隐患234项,为确保安全生产奠定了基础。

(5)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部署,制定了《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提高思想认识,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作和工作机制,专项整治工作已取得积极成效,有效防范了各类事故的发生,推动了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提高。

(6)强化安全文化建设。在农业备春耕生产阶段,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各农业分公司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安全宣传和培训方式,如与种植户和农机户签订《安全承诺书》《安全责任状》《春季农机作业“十不准”保证书》;录制春季安全专题培训课件,利用网络视频方式进行人员培训,建立从业人员微信群,发布安全知识、作业安全提示、政策法规、事故案例等,开展安全普及教育,均取得了良好效果。农业分公司还通过聘请专家等方式,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应急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组织开展了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30日,在宝泉岭分公司组织举办了“安全在我心中”演讲比赛,各农业分公司和浩化、龙垦麦芽共18个单位参加了比赛。8月24日,在七星分公司举办了应急预案编制专题培训活动。进一步加大了安全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覆盖面,有效提升了员工安全知识水平,增强了安全意识,营造了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7)规范和强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编制印发了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自然灾害综合应急预案》,修订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了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9月21日,在七星分公司成功举办了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各农业分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应急和农业生产副总经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观摩学习,检验了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磨合了联动协调机制,锻炼了队伍,提高了应急指挥和救援能力。各农业分公司年度共组织开展应急演练168场次,参加演练5,00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落实应急值守,全面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严格执行突发事件“双报告”制度,确保了遇到紧急情况,能够有效应对、妥善处置,并及时、准确报告有关信息。

2.产品质量控制

(1)农产品质量控制。一是推广种植优质作物品种。种植抗病性强、稳定性好的优良品种,确保作物品质优良。二是推广绿色生产方式,通过科学合理控制种植密度及灌溉施肥,提高作物自身防病抗病能力;深入推进农业“减化肥减农药”行动,通过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水稻侧深施肥、缓释肥、有机肥替代等技术措施,实现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减量应用,达到改善土壤环境、提

高农产品品质的目的。2020年,区域内各分公司累计落实减化肥面积459万亩,减农药面积354万亩。三是构建绿色生产基地,依托独特的生态条件,突出优质、绿色、安全导向,构建有机绿色产品基地,大力发展有机绿色种植,加强绿色有机产品认证管理,规范认证流程,使公司绿色农业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四是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有效利用农业物联网手段,结合农业标准化生产要求,从投入品、种植过程、环境等多方面进行监管,确保产品安全。

(2)工业产品质量控制。一是公司及下属工业企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了产品质量控制、改进和监督管理等保障和改进产品质量的规章制度。二是公司及下属工业企业加强生产过程质量管理,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生产流程和具体操作,确保产品质量达到既定标准。三是公司及下属工业企业加强和完善产品质量检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产品进行全检或抽检,防止有瑕疵或缺陷的产品进入销售或使用环节。四是公司及下属工业企业根据产品特征和销售渠道,选择适当的方式及时获取客户使用产品的信息,并将产品质量相关的信息及时通报生产部门。

3.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

(1)加强组织领导。公司设有环境保护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主任,分管副总经理担任副主任,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公司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农业生产部,具体负责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

(2)农业环境保护及资源节约。一是建立合理的轮作制度。积极合理调整旱田作物种植结构,通过玉米、大豆及经济作物等进行合理轮作,提高土壤肥力。二是推广绿色防控技术,通过加强病情、虫情和天气情况的监测预警,根据不同天气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病虫草害的综合防治,避免盲目施药。三是加大实用型新技术推广,逐步构建低碳环保栽培技术模式,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实行免耕、少耕的耕作制度,减少机械进地次数,降低能源消耗;扩大水稻侧深施肥、水稻分段收获、两年玉米茬轮作大豆免施基肥、控氮减磷稳钾等技术的推广及应用。四是强化科学施肥施药体系建设,重点推进测土配方施肥体系建设,实现科学施肥、合理施药,提高肥料和农药利用率,改善产品品质,恢复土壤活力。五是加大低碳环保农机的推广和使用。重点以推广精量播种机械、卫星智能导航定位、侧深施肥机、棚内及田间轨道机械、割晒拾禾机械等实用型、节本增效机械为主;同时,加大秸秆粉碎及整地机械的应用,全年实现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率达100%,有效实现秸秆还田,推动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有效开展,确保农业发展可持续。六是控制和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推广科学施肥技术和合理使用农药技术,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投入品的使用;强化农业废弃物的处理,对农药残液,农药包装袋、包装瓶等废弃物进行了集中回收和处理,有效控制了各项污染,全年农用残膜回收率达95%以上。七是继续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加强对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种植户的培训,重点增强技术人员低碳环保责任意识,提高其服务水平;增强农户环保意识,掌握相关低碳种植技术的应用。

(3)工业企业环境保护及资源节约。公司下属工业企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依据国家环保标准,保证环保方面的投资,防治污染做到了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坚持综合防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以管促治、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工业企业未发生造成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未有其它新建项目。

4.促进就业与员工权益保护

(1)员工合法权益保护。公司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管理人员聘用、员工薪酬分配、全员业绩考核制度。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并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每个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严格执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实行法定假日带薪休假与带薪年休假制度。公司与聘用的34,157名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条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严禁使用未成年员工,不得歧视和虐待员工及强制员工从事劳动。积极开展访贫问苦工作,在春节前夕,公司组织走访慰问84名困难员工。

(2)民主管理。公司建立健全各级工会组织,并选择员工代表进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公司充分履行代表员工利益的职能,公司工会组织相关部门对19个分子公司员工代表大会各项议题内容进行了审核。

(3)员工培训及素质提升。公司在2020年初,制定了员工培训计划,采取内训和外训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工作已形成制度化。为进一步优化员工队伍构成,2020年,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所属8个分公司通过网络招聘等方式招聘应届毕业生,共招聘高校毕业生41人。

5.其他社会责任

公司始终秉承依法经营、诚信纳税的宗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坚持以纳税报国、反哺社会为己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纳税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及时足额缴纳国家各项税款。2020年,公司缴纳各项税费3,567万元;同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缴纳代扣个人所得税2,622万元、代扣企业所得税158万元。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所属企业只有浩良河化肥分公司和北大荒纸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属于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上述两家企业都处于停产状态,没有污染物排放。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各企业都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各企业按照环保部门的规定运行环保设施,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确保达标排放。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农业环保情况。2020年,按照黑龙江省提出的“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的要求,公司积极进行部署和落实,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了秸秆禁烧的网格化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的管理要求,完善了组织架构,加大了管控力度,运用了无人机及高清摄像头等智能化的监控手段,进行无死角监控;明确了责任分工,逐级签订责任状到管理区(站),发放告知书到种植户,全年公司各级累计签订责任状61,045份,确保责任到人到位;完善了巡查队伍建设,加大灭火相关设备配备力度,建立巡查小组509个,组建应急灭火小分队612个,配备消防车210台,出动巡查车辆672台,配备灭火设备4,122个,强化了人员和物资保障。与此同时,公司加大了秸秆还田整地机械的配备及改装力度,为秸秆还田提供了强有力的机械保障,实现了全年秸秆焚烧“零火点”的目标。

(2)工业环保情况。公司下属工业企业只有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发生违规排放事件。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20,815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22,019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01,140,262,12164.1400国家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2,800,57927,054,2891.5200未知
挪威中央银行-自有资金16,229,75616,229,7560.9100未知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淡水泉精选1期9,467,7089,467,7080.5300未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125,3008,129,2000.4600未知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精英之淡水泉7,541,9007,541,9000.4200未知
张晓夏07,000,0000.3900未知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华润信托·淡水泉平衡5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6,568,0686,568,0680.3700未知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托-淡水泉精选3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293,3296,293,3290.3500未知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417,8555,417,8550.3000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1,140,262,121人民币普通股1,140,262,121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7,054,289人民币普通股27,054,289
挪威中央银行-自有资金16,229,756人民币普通股16,229,756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淡水泉精选1期9,467,708人民币普通股9,467,70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129,200人民币普通股8,129,200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精英之淡水泉7,541,900人民币普通股7,541,900
张晓夏7,000,000人民币普通股7,000,000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华润信托·淡水泉平衡5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6,568,068人民币普通股6,568,068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托-淡水泉精选3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293,329人民币普通股6,293,32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417,855人民币普通股5,417,85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名称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王守聪
成立日期1994年4月10日
主要经营业务农业及农产品生产经营管理业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投资经营管理业务等。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系经原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于1994年4月成立的大型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是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体改委以计规划〔1998〕322号文批准的国家120家大型企业试点集团——原黑龙江农垦总局的核心企业。2018年12月,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在黑龙江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集团公司的出资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变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20年5月,正式更名为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注)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王守聪董事长562020年11月5日0000
贺天元董事、总经理572020年11月5日18,15318,153076.93
叶凤仪董事、工会主席572020年11月5日13,61513,615061.18
彭荣君董事、副总经理552020年11月5日00024.29
王守江董事512020年11月5日0000
朱启臻独立董事632020年11月5日0001.67
王吉恒独立董事562020年11月5日0001.67
赵世君独立董事532020年11月5日0001.67
郭丹独立董事502020年11月5日0001.67
杨宪君监事会主席562020年11月5日00061.44
冯玉斌监事502020年11月5日0000
李金宝监事392020年11月5日0006.79
高建国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482020年11月5日00060.11
葛树峰总会计师382020年11月5日1,7341,734059.74
刘长友原董事长582013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5日18,15318,153064.57
宋颀年原董事572013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5日0000
杨占海原董事、副总经理552013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5日13,61513,615045.87
康学军原独立董事692013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5日0008.33
王永德原独立董事562014年3月1日2020年11月5日0008.33
董惠江原独立董事562014年3月1日2020年11月5日0000
史晓丹原监事会主席602013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5日16,33816,338057.50
潘正平原监事562013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5日0000
姜秀奇原监事532013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5日3,8123,812034.53
合计/////85,42085,4200/576.29/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王守聪曾任农业部农垦局局长,现任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贺天元曾任集团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叶凤仪曾任宝泉岭农业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彭荣君曾任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分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王守江现任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公司董事。
朱启臻现任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王吉恒现任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赵世君现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郭丹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社科与法学学院法律学系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公司独立董事。
杨宪君曾任黑龙江省农垦宝泉岭管理局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
冯玉斌现任集团公司审计部副部长、公司监事。
李金宝曾任办公室主办、主管、副主任,现任公司监事、风险控制部部长。
高建国曾任集团公司金融投资部部长兼北大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葛树峰曾任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现任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王守聪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7年8月
王守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2020年4月
冯玉斌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正部级)2020年9月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朱启臻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教授2012年1月
王吉恒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2003年7月
赵世君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授2014年12月
赵世君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月
赵世君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
赵世君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
郭丹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社科与法学学院法律学系民商法教研室主任2016年7月
郭丹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
高建国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
李金宝黑龙江北大荒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月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与监事的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参照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提出建议,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决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经董事会决议后实施。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依据《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已按规定程序支付。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576.29万元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王守聪董事长选举董事会换届
彭荣君董事选举董事会换届
王守江董事选举董事会换届
朱启臻独立董事选举董事会换届
王吉恒独立董事选举董事会换届
赵世君独立董事选举董事会换届
郭丹独立董事选举董事会换届
杨宪君监事会主席选举监事会换届
冯玉斌监事选举监事会换届
李金宝监事选举监事会换届
刘长友董事长离任董事会换届
宋颀年董事离任董事会换届
杨占海董事、副总经理离任董事会换届
康学军独立董事离任董事会换届
王永德独立董事离任董事会换届
董惠江独立董事离任董事会换届
史晓丹监事会主席离任监事会换届
潘正平监事离任监事会换届
姜秀奇监事离任监事会换届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34,373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39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34,412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5,378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30,323
销售人员63
技术人员1,967
财务人员570
行政人员1,489
合计34,412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研究生及以上201
本科2,777
专科2,471
中专1,830
高中及以下27,133
合计34,412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2020年公司治理机制有效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严格按照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4月24日www.sse.com.cn2020年4月25日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6月29日www.sse.com.cn2020年6月30日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11月5日www.sse.com.cn2020年11月6日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王守聪110000
贺天元10107003
叶凤仪10107003
彭荣君110000
王守江110000
朱启臻110000
王吉恒110000
赵世君110000
郭丹110000
刘长友997003
宋颀年999000
杨占海997002
康学军999001
王永德999001
董惠江999001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10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1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7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2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是严格按照《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规定予以兑现,所披露的薪酬情况与实际发放情况相一致。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审计结果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瑞华审字〔2021〕23030001号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北大荒股份公司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北大荒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土地承包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

如“附注七、61”所示,北大荒股份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324,089.10万元,其中:

土地承包费收入金额重大且为关键业绩指标,根据“附注五、38”所述的会计政策,可能存在收入确认的相关风险。因此,我们将土地承包费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土地承包费收入的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测试与土地发包流程、承包流程、土地承包费收取等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

(2)选取样本检查《农业生产承包协议》,识别与土地承包经营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走访部分家庭农场承包户,了解其土地承包情况;

(4)选取部分家庭农场承包户进行函证;

(5)抽取记账凭证,审查承包费入账日期、土地面积、地租单价、金额等是否与《农业生产承包协议》、收据等一致;

(6)针对已识别需要运用分析程序的有关项目,并基于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将主营业收入和土地承包面积与上期进行比较,分析土地承包面积和收入变动是否异常,并分析异常变动的原因;

(7)综合分析交易的实质,确定其是否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并检查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四、其他信息

北大荒股份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北大荒股份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北大荒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北大荒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北大荒股份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北大荒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北大荒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北大荒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北大荒股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李豫龙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济杰
2021年3月26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1,644,706,876.601,021,755,452.63
交易性金融资产七、21,028,608,725.801,403,767,138.47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七、512,913,918.2612,913,918.26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七、775,623,442.5244,638,868.02
其他应收款七、8170,465,543.66204,588,311.74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七、9212,311,012.32217,765,449.27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七、1334,084,088.5534,086,033.15
流动资产合计3,178,713,607.712,939,515,171.54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七、17645,925,869.39681,324,532.8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七、1811,000,003.0011,000,004.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七、213,272,832,616.853,192,519,671.30
在建工程七、2240,686,854.1743,994,631.91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七、26418,753,801.96421,363,428.0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七、2952,753,879.5144,106,346.24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31473,107,576.91511,500,706.39
非流动资产合计4,915,060,601.794,905,809,320.66
资产总计8,093,774,209.507,845,324,492.2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七、36141,727,224.32140,229,185.77
预收款项七、3710,348,737.76503,480,147.74
合同负债七、38469,971,457.18
应付职工薪酬七、39303,239,632.86289,888,418.37
应交税费七、4081,000,184.7288,866,640.04
其他应付款七、41245,431,378.28274,426,330.25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七、446,484,173.62
流动负债合计1,258,202,788.741,296,890,722.1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七、452,984,954.934,451,729.61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七、48137,271.31137,271.3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七、49105,902,163.61109,623,736.12
预计负债七、50447,770.64
递延收益七、513,128,431.363,959,427.3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七、52112,152,821.21118,619,934.98
负债合计1,370,355,609.951,415,510,657.1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七、531,777,679,909.001,777,679,909.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七、552,420,221,207.292,420,221,207.2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七、57-2,358,877.66153,310.0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七、591,787,225,529.411,637,812,988.88
未分配利润七、60977,357,506.71812,309,782.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6,960,125,274.756,648,177,197.60
少数股东权益-236,706,675.20-218,363,362.5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6,723,418,599.556,429,813,835.0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8,093,774,209.507,845,324,492.20
项目附注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577,505,266.46952,775,011.41
交易性金融资产1,028,608,725.801,403,767,138.47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71,846,000.0040,861,125.50
其他应收款十七、21,127,037,251.261,180,496,756.2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50,983,648.0844,545,856.31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4,810,280.1925,150,380.99
流动资产合计3,880,791,171.793,647,596,268.88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十七、3782,865,200.93809,972,711.7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1,000,000.0011,000,001.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2,896,517,744.642,785,488,510.49
在建工程40,686,854.1743,994,631.91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53,803,713.5354,779,223.1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52,339,146.5143,661,013.24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378,295,344.69410,043,376.01
非流动资产合计4,215,508,004.474,158,939,467.50
资产总计8,096,299,176.267,806,535,736.3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47,615,936.8037,145,400.26
预收款项707,770.37489,005,047.63
合同负债469,971,457.18
应付职工薪酬298,405,860.65285,036,969.51
应交税费12,632,645.9819,953,167.91
其他应付款185,031,104.60216,956,592.41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6,484,173.62
流动负债合计1,020,848,949.201,048,097,177.7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984,954.932,984,954.93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137,271.31137,271.3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05,780,391.63109,290,464.74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3,128,431.363,171,927.3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12,031,049.23115,584,618.28
负债合计1,132,879,998.431,163,681,796.0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777,679,909.001,777,679,909.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2,422,095,180.792,422,095,180.7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1.0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787,225,529.411,637,812,988.88
未分配利润976,418,558.63805,265,860.7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6,963,419,177.836,642,853,940.3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8,096,299,176.267,806,535,736.38

法定代表人:王守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天元、总会计师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葛树峰

合并利润表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七、613,240,890,962.863,111,306,139.60
其中:营业收入七、613,240,890,962.863,111,306,139.60
二、营业总成本七、612,163,530,280.742,158,204,325.55
其中:营业成本七、611,744,150,096.961,651,937,897.03
税金及附加七、627,685,143.238,949,893.40
销售费用七、6314,354,340.5114,560,525.78
管理费用七、64461,442,615.81477,066,800.47
研发费用七、6516,098,409.7114,309,323.11
财务费用七、66-80,200,325.48-8,620,114.24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七、6664,357,012.1315,983,574.96
加:其他收益七、6718,522,906.83938,267.6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6831,283,047.1946,275,144.6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七、68-32,886,476.76-44,077,962.78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16,424,403.471,015,620.9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2-38,249,640.28-4,739,721.4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7315,792,327.392,336,134.68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111,133,726.72998,927,260.54
加:营业外收入七、7412,934,624.557,321,922.30
减:营业外支出七、75137,433,296.27183,911,993.1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986,635,055.00822,337,189.69
减:所得税费用七、7614,999,738.42-11,231,333.5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71,635,316.58833,568,523.25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71,635,316.58833,568,523.25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89,978,629.23848,615,373.80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18,343,312.65-15,046,850.5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七、77-2,512,186.66153,306.00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七、77-2,512,186.66153,306.00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七、77-2,512,186.66153,306.00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七、77-2,512,186.66153,306.00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969,123,129.92833,721,829.25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987,466,442.57848,768,679.80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8,343,312.65-15,046,850.55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570.47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570.477
项目附注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十七、43,229,090,189.193,090,330,310.53
减:营业成本十七、41,721,072,924.961,625,756,316.67
税金及附加4,825,214.645,827,662.56
销售费用14,354,340.5114,560,525.78
管理费用432,333,504.27456,418,685.89
研发费用16,098,409.7114,309,323.11
财务费用-79,328,862.92-7,730,645.79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63,439,917.9414,999,931.42
加:其他收益17,629,023.88173,822.3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十七、537,062,013.1862,212,619.3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十七、5-27,107,510.77-28,140,488.1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038,828.43-43,816,188.2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2,867,730.51-33,845,555.5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524,716.702,262,492.52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144,121,509.70968,175,632.81
加:营业外收入4,755,672.606,462,358.30
减:营业外支出137,794,282.39183,894,085.8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011,082,899.91790,743,905.25
减:所得税费用14,999,297.04-5,790,032.1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96,083,602.87796,533,937.38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96,083,602.87796,533,937.38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996,083,602.87796,533,937.3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项目附注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278,046,059.023,022,029,576.23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337,629,158.68206,227,057.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615,675,217.703,228,256,633.5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097,391,427.74914,251,669.32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94,529,644.75845,027,980.44
支付的各项税费35,670,507.4424,270,810.2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498,755,850.53630,537,856.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26,347,430.462,414,088,316.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89,327,787.24814,168,317.3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0,312,496,559.2211,231,104,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9,800,606.7678,383,114.5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0,307,972.004,396,313.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402,605,137.9811,313,883,427.5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54,278,927.88237,913,160.99
投资支付的现金9,939,190,000.0010,472,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220,759.00212,443.9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293,689,686.8810,710,125,604.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8,915,451.10603,757,822.6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75,518,365.42710,769,991.5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75,518,365.42710,769,991.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5,518,365.42-710,769,991.5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22,724,872.92707,156,148.4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20,129,252.92312,973,104.4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642,854,125.841,020,129,252.92
项目附注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275,278,569.023,018,186,981.83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24,635,352.98191,766,564.3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599,913,922.003,209,953,546.2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090,862,778.66911,041,879.32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89,664,558.93839,491,606.01
支付的各项税费32,239,389.8219,880,844.4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94,814,923.26607,506,171.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07,581,650.672,377,920,501.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92,332,271.33832,033,045.0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0,312,494,902.2111,231,104,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9,800,606.7678,383,114.5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120,132.003,596,313.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384,415,640.9711,313,083,427.5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53,954,883.88237,381,844.54
投资支付的现金9,939,190,000.0010,472,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0,759.00212,443.9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293,365,642.8810,709,594,288.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049,998.09603,489,139.0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8,035,900.005,267,680.0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035,900.005,267,680.0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75,518,365.42710,769,991.5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96,100.002,238,6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76,914,465.42713,008,591.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8,878,565.42-707,740,911.5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24,503,704.00727,781,272.6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51,148,811.70223,367,539.0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575,652,515.70951,148,811.70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小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1,777,679,909.002,420,221,207.29153,310.001,637,812,988.88812,309,782.436,648,177,197.60-218,363,362.556,429,813,835.05
加:会计政策变更
二、本年期初余额1,777,679,909.002,420,221,207.29153,310.001,637,812,988.88812,309,782.436,648,177,197.60-218,363,362.556,429,813,835.0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512,187.66149,412,540.53165,047,724.28311,948,077.15-18,343,312.65293,604,764.50
(一)综合收益总额-2,512,186.66989,978,629.23987,466,442.57-18,343,312.65969,123,129.9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49,412,540.43-824,930,905.85-675,518,365.42-675,518,365.42
1.提取盈余公积149,412,540.43-149,412,540.43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675,518,365.42-675,518,365.42-675,518,365.42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000.100.9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000.100.90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777,679,909.002,420,221,207.29-2,358,877.661,787,225,529.41977,357,506.716,960,125,274.75-236,706,675.206,723,418,599.55
项目2019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小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1,777,679,909.002,420,221,207.291,518,444,124.46794,876,744.596,511,221,985.34-203,316,512.006,307,905,473.34
加:会计政策变更-741,503.94-741,503.94-741,503.94
二、本年期初余额1,777,679,909.002,420,221,207.29-741,503.941,518,444,124.46794,876,744.596,510,480,481.40-203,316,512.006,307,163,969.4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894,813.94119,368,864.4217,433,037.84137,696,716.20-15,046,850.55122,649,865.65
(一)综合收益总额153,306.00848,615,373.80848,768,679.80-15,046,850.55833,721,829.2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19,480,090.61-830,552,054.21-711,071,963.60-711,071,963.60
1.提取盈余公积119,480,090.61-119,480,090.61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711,071,963.60-711,071,963.60-711,071,963.6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741,507.94741,507.94741,507.94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741,507.94741,507.94741,507.94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六)其他-111,226.19-630,281.75-741,507.94-741,507.94
四、本期期末余额1,777,679,909.002,420,221,207.29153,310.001,637,812,988.88812,309,782.436,648,177,197.60-218,363,362.556,429,813,835.05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1,777,679,909.002,422,095,180.791.001,637,812,988.88805,265,860.716,642,853,940.38
加:会计政策变更
二、本年期初余额1,777,679,909.002,422,095,180.791.001,637,812,988.88805,265,860.716,642,853,940.3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00149,412,540.53171,152,697.92320,565,237.45
(一)综合收益总额996,083,602.87996,083,602.8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49,412,540.43-824,930,905.85-675,518,365.42
1.提取盈余公积149,412,540.43-149,412,540.43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675,518,365.42-675,518,365.42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000.100.9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000.100.90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777,679,909.002,422,095,180.791,787,225,529.41976,418,558.636,963,419,177.83
项目2019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1,777,679,909.002,422,095,180.791,518,444,124.46839,914,259.296,558,133,473.54
加:会计政策变更-741,506.94-741,506.94
二、本年期初余额1,777,679,909.002,422,095,180.79-741,506.941,518,444,124.46839,914,259.296,557,391,966.6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741,507.94119,368,864.42-34,648,398.5885,461,973.78
(一)综合收益总额796,533,937.38796,533,937.3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19,480,090.61-830,552,054.21-711,071,963.60
1.提取盈余公积119,480,090.61-119,480,090.61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711,071,963.60-711,071,963.6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741,507.94741,507.94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741,507.94741,507.94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六)其他-111,226.19-630,281.75-741,507.94
四、本期期末余额1,777,679,909.002,422,095,180.791.001,637,812,988.88805,265,860.716,642,853,940.38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1998年11月在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登记机关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现公司总部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00070283865X0。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业务包括农业、化肥、麦芽、纸业、投资、矿产等,分公司主要包括16家农业分公司、浩良河化肥分公司等,子公司主要包括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芽公司”)、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纸业公司”)、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四方山石墨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山石墨公司”)、北大荒鑫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都建筑公司”)、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都公司”)、黑龙江北大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管理公司”)、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亚公司”)等。

本集团所属行业为农业。本集团的经营范围:谷物、豆类、油料、薯类、蔬菜、食用菌、园艺作物、水果、中药材(不含麻醉类)、草的种植及销售;烟草的种植;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信息处理和存储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机电设备工程(不含电力设施)、金属门窗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食品生产经营。以下仅限分支机构使用:肥料制造及销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19号文核准,同意本公司利用上海证券交易系统,采用上网定价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00万股;本公司于2002年3月19日以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38元,发行每股面值1.00元的社会公众股30,000万股,2002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根据本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05年6月本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股本293,992,000股。根据农业部《关于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的批复》(农财发〔2005〕98号)的批准,经本公司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06年3月17日本公司定向回购农垦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129,660,000股。

根据本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51号文的核准,2007年12月19日本公司以面值(100元)为发行价格,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15亿元,根据《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其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其到期日止,即2008年6月19日至2012年12月19日止,持有人可以在转股期内的转股申请时间内申请转股。

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上述可转债已有1,496,544,000.00元转成本公司发行的股票,自进入转股期以来累计转股股数为143,387,909股;剩余余额3,446,000.00元因已触发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条款,于2010年3月5日收市后全部赎回。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77,768万股,详见附注七、53“股本”。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26日决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0年度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7户,三级子公司6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集团本年合并范围较上年减少三级子公司2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从事农业经营。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38“收入”等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五、43“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

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五、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五、21“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21“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21“长期股权投资”(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21“长期股权投资”(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集团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集团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

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集团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将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

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本集团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8)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①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集团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③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④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以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账龄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组合2:与交易对象关系组合以关联方关系划分组合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账龄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组合2:与交易对象关系组合以关联方关系划分组合
组合3:款项性质组合以保证金、押金、备用金等划分组合

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债表中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超过已结算价款的部分作为存货列示;在建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已发生的成本与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的部分作为预收款项列示。

③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集团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8)“金融资产减值”。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

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共同控制,是指本集团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6“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2)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

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15-500-5.006.67-1.90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200-5.0020.00-4.75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100-5.0020.00-9.50
办公设备及其他年限平均法3-80-5.0033.33-11.88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消耗性生物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用材林等。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自行栽培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为该资产在出售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必要支出,包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消耗性生物资产在入库后发生的管护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消耗性生物资产在出售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资产负债表日,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采用与确认存货跌价准备一致的方法计算确认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跌价准备。如果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消耗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生产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后的成本按改变用途时的账面价值确定。如果消耗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公益性生物资产,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考虑是否发生减值,发生减值时先计提减值准备,再按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确定。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

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农田水利支出。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农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承包权)的义务。如果在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商品(承包权)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集团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土地承包费收入、农产品及农用物资销售收入、工业产品销售及其他收入。

(1)土地承包费收入

本公司向客户预收土地承包费时,应当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公司在客户要求其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土地承包费收入以与家庭农场签订的农业土地承包协议中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土地承包协议每年签订一次,承包收入在全年各月平均分摊(按报告期已签定协议约定承包费金额乘以报告期月份占全年月份的比例);与此交易中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集团时,确认土地承包费收入的实现。

(2)其他销售收入

公司在商品已经发出,客户收货后签署收货回单,公司取得客户回单时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集团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

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收入确认

如本附注五、38“收入”所述,本集团在收入确认方面涉及到如下重大的会计判断和估计:

识别客户合同;估计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的可收回性;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估计合同中存在的可变对价以及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估计合同中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确定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进度的确定,等等。

本集团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这些重大判断和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租赁的分类

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或者本集团是否已经实质上承担与租入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作出分析和判断。

(3)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4)存货跌价准备

本集团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5)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集团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权益工具投资或合同有公开报价的,本集团不将成本作为其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6)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集团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7)折旧和摊销

本集团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8)开发支出

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作出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适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9)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集团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集团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10)所得税

本集团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11)内部退养福利及补充退休福利

本集团内部退养福利和补充退休福利费用支出及负债的金额依据各种假设条件确定。这些假设条件包括折现率、平均医疗费用增长率、内退人员及离退人员补贴增长率和其他因素。实际结果和假设的差异将在发生时立即确认并计入当年费用。尽管管理层认为已采用了合理假设,但实际经验值及假设条件的变化仍将影响本集团内部退养福利和补充退休福利的费用及负债余额。

(12)预计负债

本集团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的情况下,本集团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集团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其中,本集团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时已考虑本集团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13)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集团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本公司会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师来执行估价。与有资质的外部估价师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在附注中披露。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通知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决议通过详见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021,755,452.631,021,755,452.63
交易性金融资产1,403,767,138.471,403,767,138.47
应收账款12,913,918.2612,913,918.26
预付款项44,638,868.0244,638,868.02
其他应收款204,588,311.74204,588,311.74
存货217,765,449.27217,765,449.27
其他流动资产34,086,033.1534,086,033.15
流动资产合计2,939,515,171.542,939,515,171.54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681,324,532.81681,324,532.8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1,000,004.0011,000,004.00
固定资产3,192,519,671.303,192,519,671.30
在建工程43,994,631.9143,994,631.91
无形资产421,363,428.01421,363,428.01
长期待摊费用44,106,346.2444,106,346.24
其他非流动资产511,500,706.39511,500,706.39
非流动资产合计4,905,809,320.664,905,809,320.66
资产总计7,845,324,492.207,845,324,492.20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140,229,185.77140,229,185.77
预收款项503,480,147.7416,132,367.89-487,347,779.85
合同负债483,995,410.35483,995,410.35
应付职工薪酬289,888,418.37289,888,418.37
应交税费88,866,640.0488,866,640.04
其他应付款274,426,330.25274,426,330.25
其他流动负债3,352,369.503,352,369.50
流动负债合计1,296,890,722.171,296,890,722.1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4,451,729.614,451,729.61
长期应付款137,271.31137,271.3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09,623,736.12109,623,736.12
预计负债447,770.64447,770.64
递延收益3,959,427.303,959,427.30
非流动负债合计118,619,934.98118,619,934.98
负债合计1,415,510,657.151,415,510,657.1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777,679,909.001,777,679,909.00
资本公积2,420,221,207.292,420,221,207.29
其他综合收益153,310.00153,310.00
盈余公积1,637,812,988.881,637,812,988.88
未分配利润812,309,782.43812,309,782.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6,648,177,197.606,648,177,197.60
少数股东权益-218,363,362.55-218,363,362.5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6,429,813,835.056,429,813,835.0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7,845,324,492.207,845,324,492.20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952,775,011.41952,775,011.41
交易性金融资产1,403,767,138.471,403,767,138.47
预付款项40,861,125.5040,861,125.50
其他应收款1,180,496,756.201,180,496,756.20
存货44,545,856.3144,545,856.31
其他流动资产25,150,380.9925,150,380.99
流动资产合计3,647,596,268.883,647,596,268.88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809,972,711.70809,972,711.7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1,000,001.0011,000,001.00
固定资产2,785,488,510.492,785,488,510.49
在建工程43,994,631.9143,994,631.91
无形资产54,779,223.1554,779,223.15
长期待摊费用43,661,013.2443,661,013.24
其他非流动资产410,043,376.01410,043,376.01
非流动资产合计4,158,939,467.504,158,939,467.50
资产总计7,806,535,736.387,806,535,736.38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37,145,400.2637,145,400.26
预收款项489,005,047.631,657,267.78-487,347,779.85
合同负债483,995,410.35483,995,410.35
应付职工薪酬285,036,969.51285,036,969.51
应交税费19,953,167.9119,953,167.91
其他应付款216,956,592.41216,956,592.41
其他流动负债3,352,369.503,352,369.50
流动负债合计1,048,097,177.721,048,097,177.7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984,954.932,984,954.93
长期应付款137,271.31137,271.3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09,290,464.74109,290,464.74
递延收益3,171,927.303,171,927.30
非流动负债合计115,584,618.28115,584,618.28
负债合计1,163,681,796.001,163,681,796.0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777,679,909.001,777,679,909.00
资本公积2,422,095,180.792,422,095,180.79
其他综合收益1.001.00
盈余公积1,637,812,988.881,637,812,988.88
未分配利润805,265,860.71805,265,860.7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6,642,853,940.386,642,853,940.3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7,806,535,736.387,806,535,736.38

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要求,将上年末与合同相关的“预收款项”487,347,779.85元调整至“合同负债”483,995,410.35元,并将相应的销项税额调整至“其他流动负债”3,352,369.50元。

(4).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一)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其他成本;(二)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约义务的资源;(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将与土地承包业务直接相关的成本性支出确认为土地承包履约成本,按履约进度摊销计入“营业成本”项目。与原收入准则比较,影响《利润表》“营业总成本”明细项目间变动,即原在“管理费用”项目变更为“营业成本”项目列报。

对2020年度利润表的影响

单元:元 币别:人民币

报表项目2020年度新收入准则下金额2020年度旧收入准则下金额
合并报表公司报表合并报表公司报表
营业成本1,744,150,096.961,721,072,924.96547,889,865.32524,812,693.32
销售费用14,354,340.5114,354,340.5117,370,583.5317,852,354.08
管理费用461,442,615.81432,333,504.271,654,686,604.431,625,095,722.34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按应税收入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5%、6%、9%、13%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流转税1%、5%、7%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20%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北京泰鑫天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税函〔2009〕

号文件的规定,从事农业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

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委托其他企业或个人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农、林、牧、渔业项目取得的所得,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受托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农、林、牧、渔业项目取得的收入,比照委托方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号)规定:病虫害防治免税备案;为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

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

号),本集团子公司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四方山石墨产业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泰鑫天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自2019年

日至2021年

日,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

号)文件的规定,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7,497.6011,154.77
银行存款1,642,846,628.241,020,118,098.15
其他货币资金1,852,750.761,626,199.71
合计1,644,706,876.601,021,755,452.63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028,608,725.801,403,767,138.47
其中:
债务工具投资128,404,444.98150,638,167.78
其他(银行理财产品)900,204,280.821,253,128,970.69
合计1,028,608,725.801,403,767,138.4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小计
1至2年
2至3年
3至4年
4至5年4,472,650.08
5年以上314,790,020.05
合计319,262,670.13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19,262,670.13100.00306,348,751.8795.9612,913,918.26319,530,518.66100.00306,616,600.4095.9612,913,918.26
合计319,262,670.13/306,348,751.87/12,913,918.26319,530,518.66/306,616,600.40/12,913,918.26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134,500,470.56121,586,552.3090.40预计部分无法收回
长春市嘉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28,665,741.5528,665,741.55100.00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沈阳锋烨兴经贸物资公司16,439,366.6016,439,366.60100.00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黑龙江龙谊麦业有限公司11,980,177.9011,980,177.90100.00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黑龙江农垦宏信有限公司一部11,850,141.9711,850,141.97100.00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大庆高新区新金雨经贸有限公司10,181,491.3510,181,491.35100.00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辽宁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8,852,897.348,852,897.34100.00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8,266,882.948,266,882.94100.00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7,722,748.007,722,748.00100.00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佳木斯华原农资有限公司一部5,175,000.005,175,000.00100.00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其他单项计提金额不重大客户75,627,751.9275,627,751.92100.00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合计319,262,670.13306,348,751.8795.96/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06,616,600.40269,348.53-1,500.00306,348,751.87
合计306,616,600.40269,348.53-1,500.00306,348,751.87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黑龙江省政府文印中心36,896.51货币
农户转回(家庭农场承包费)230,952.02货币/转账
农户收回(家庭农场承包费)1,500.00货币
合计269,348.53/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71,238,800.0094.2039,695,425.5088.93
1至2年6,600.000.012,675,059.215.99
2至3年2,109,959.212.79
3年以上2,268,083.313.002,268,383.315.08
合计75,623,442.52/44,638,868.02/

本集团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75,566,109.21元,占预付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99.9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170,465,543.66204,588,311.74
合计170,465,543.66204,588,311.74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小计136,313,748.05
1至2年240,663.29
2至3年1,306,555.25
3至4年121,839.14
4至5年8,820,670.67
5年以上748,607,962.83
合计895,411,439.23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696,232,695.22734,114,883.37
应收家庭农场款160,598,043.03160,976,453.33
承包结算款9,259,057.949,259,057.94
存出保证金10,337,211.1912,070,852.12
资产转售款3,438,353.313,448,353.31
应收职员款3,220,903.323,218,918.89
其他12,325,175.2212,477,020.13
合计895,411,439.23935,565,539.09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5,485.48981,987.17729,989,754.70730,977,227.35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873.27-120,538.55121,411.82
--转入第二阶段-873.27873.27
--转入第三阶段-121,411.82121,411.82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2,705,841.66-85,586.77242,823.632,863,078.52
本期转回9,018,133.469,018,133.46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123,723.16-123,723.16
2020年12月31日余额2,711,327.14896,400.40721,338,168.03724,945,895.57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729,989,754.70242,823.639,018,133.46-123,723.16721,338,168.03
组合计提
其中:账龄组合987,472.652,620,254.893,607,727.54
合计730,977,227.352,863,078.529,018,133.46-123,723.16724,945,895.57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邓卫东6,000.00货币
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500,000.00转账
农户转回(家庭农场承包费)388,410.30货币/转账
农户收回(家庭农场承包费)123,723.16货币
合计9,018,133.46/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往来款154,107,412.675年以上17.21152,411,072.49
哈尔滨市道里区棚户区改造管理办公室保证金135,232,505.441年以内15.102,704,650.11
鸡东弘霖煤炭经销有限公司预借采购款110,271,886.435年以上12.32110,271,886.43
哈尔滨中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往来款44,059,405.945年以上4.9233,044,554.45
鸡东县忠旺粮库预借采购款26,723,794.955年以上2.9826,723,794.95
合计/470,395,005.43/52.53325,155,958.4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60,475,769.4515,344,274.5445,131,494.9166,764,789.5522,197,329.5044,567,460.05
库存商品229,487,337.4963,511,079.79165,976,257.70235,839,240.0563,845,510.54171,993,729.51
周转材料1,728,345.66894,165.95834,179.711,812,543.11977,363.40835,179.71
发出商品6,462,417.076,462,417.076,462,417.076,462,417.07
消耗性生物资产369,080.00369,080.00369,080.00369,080.00
合计298,522,949.6786,211,937.35212,311,012.32311,248,069.7893,482,620.51217,765,449.27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22,197,329.506,853,054.9615,344,274.54
库存商品63,845,510.5419,054.14353,484.8963,511,079.79
周转材料977,363.4083,197.45894,165.95
发出商品6,462,417.076,462,417.07
合计93,482,620.5119,054.147,289,737.3086,211,937.35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179,491.4919,789,510.67
待认证进项税44,030.0847,607.86
预付保险费3,243,600.912,727,455.54
预缴税金1,177,715.59
预付报刊费3,463,985.003,541,046.00
预付租金378,541.67190,000.00
预付服务费409,014.12338,360.15
预付取暖费6,365,425.286,273,494.96
其他842.38
合计34,084,088.5534,086,033.15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163,546,122.38-7,013,494.01156,532,628.37
黑龙江北大荒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71,772,604.372,421,485.5674,194,089.93
黑龙江北大荒全利选煤有限公司4,833,025.77-2,873,309.261,959,716.51
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377,754,791.33-25,301,862.00352,452,929.33
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6,698,286.4936,698,286.4936,698,286.49
佳沃北大荒农业控股有限公司54,921,470.781,234,528.02-2,512,186.6653,643,812.14
黑龙江省克东腐乳有限公司8,496,518.18-1,353,825.077,142,693.11
小计718,022,819.30-32,886,476.76-2,512,186.66682,624,155.8836,698,286.49
合计718,022,819.30-32,886,476.76-2,512,186.66682,624,155.8836,698,286.49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呼伦贝尔市红海种业科技有限公司1.001.00
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000,000.0011,000,000.00
上海北奉食品有限公司1.00
哈尔滨益源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001.00
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1.001.00
合计11,000,003.0011,000,004.00
项目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累计利得累计损失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呼伦贝尔市红海种业科技有限公司非交易性权益投资
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10,000.001,210,000.00非交易性权益投资
上海北奉食品有限公司1.00非交易性权益投资投资处置
哈尔滨益源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非交易性权益投资
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非交易性权益投资
合计1,210,000.001,210,000.001.00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3,272,832,616.853,192,519,671.30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3,272,832,616.853,192,519,671.30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5,166,943,661.531,348,734,600.1734,334,364.2777,803,372.636,627,815,998.60
2.本期增加金额304,663,849.0823,166,991.3348,702.3812,231,990.82340,111,533.61
(1)购置20,389,505.009,711,832.0048,702.3811,513,997.6741,664,037.05
(2)在建工程转入284,274,344.0813,455,159.33717,993.15298,447,496.56
(3)其他
3.本期减少金额103,653,941.67188,516,577.931,768,030.002,736,509.89296,675,059.49
(1)处置7,324,183.63180,271,118.861,718,735.00771,030.42190,085,067.91
(2)报废和毁损88,260,646.765,182,336.4349,295.001,965,479.4795,457,757.66
(3)其他8,069,111.283,063,122.6411,132,233.92
4.期末余额5,367,953,568.941,183,385,013.5732,615,036.6587,298,853.566,671,252,472.72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2,167,757,542.86858,266,539.7824,058,114.2246,222,578.573,096,304,775.43
2.本期增加金额181,202,706.0338,189,521.981,725,424.875,910,827.05227,028,479.93
(1)计提181,202,706.0338,189,521.981,725,424.875,910,827.05227,028,479.93
3.本期减少金额68,818,839.5389,392,699.951,683,128.502,210,304.11162,104,972.09
(1)处置6,939,087.3183,434,711.601,636,298.25363,165.6792,373,262.83
(2)报废和毁损56,745,669.754,486,838.6246,830.251,847,138.4463,126,477.06
(3)其他5,134,082.471,471,149.736,605,232.20
4.期末余额2,280,141,409.36807,063,361.8124,100,410.5949,923,101.513,161,228,283.27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98,582,219.02238,282,205.291,709,691.04417,436.52338,991,551.87
2.本期增加金额1,321,306.0317,370.341,338,676.37
(1)计提1,321,306.0317,370.341,338,676.37
3.本期减少金额8,395,545.1394,399,064.27344,046.24103,138,655.64
(1)处置202,709.4894,136,361.79344,046.2494,683,117.51
(2)报废和毁损8,192,835.65262,702.488,455,538.13
(3)其他
4.期末余额91,507,979.92143,900,511.361,709,691.0473,390.28237,191,572.6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996,304,179.66232,421,140.406,804,935.0237,302,361.773,272,832,616.85
2.期初账面价值2,900,603,899.65252,185,855.108,566,559.0131,163,357.543,192,519,671.30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265,306,484.2281,362,082.7775,373,033.85108,571,367.60
机器设备629,923,624.89436,653,806.63142,670,118.2150,599,700.05
运输工具5,694,327.263,655,359.171,616,146.46422,821.63
办公设备及其他674,721.36578,661.0465,520.2830,540.04
合计901,599,157.73522,249,909.61219,724,818.80159,624,429.32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209,100,254.21
机器设备68,897,092.37
运输工具78,383.63
办公设备及其他423,264.14
合计278,498,994.35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及建筑物32,788,274.72正在办理
运输工具175,412.19正在办理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鑫亚公司子公司玉丰公司兴华粮库、祯祥粮库、中和粮库房产(账面原值9,985,029.00元,账面价值5,928,725.14元),在鑫亚公司起诉玉丰公司一案中,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黑01执1974号予以查封。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40,686,854.1743,994,631.91
工程物资
合计40,686,854.1743,994,631.91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农田水利设施项目29,822,202.9829,822,202.9821,769,586.8021,769,586.80
粮食管护设施项目7,161,444.987,161,444.983,351,617.463,351,617.46
农机管护设施项目1,057,911.601,057,911.60877,071.68877,071.68
生产服务设施项目3,621,822.77976,528.162,645,294.6117,048,883.81976,528.1616,072,355.65
其他项目1,924,000.321,924,000.32
合计41,663,382.33976,528.1640,686,854.1744,971,160.07976,528.1643,994,631.91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农田水利设施项目133,758,296.4621,769,586.8097,480,819.6289,428,203.4429,822,202.9889.07在建自有资金
粮食管护设施项目145,464,600.003,351,617.46122,949,137.29119,139,309.777,161,444.9885.44在建自有资金、国投资金
农机管护设施项目31,825,800.00877,071.6827,963,394.4827,782,554.561,057,911.6090.62在建自有资金
生产服务设施项目48,939,192.5517,048,883.8131,622,807.6745,049,868.713,621,822.7796.32在建自有资金
其他项目35,906,913.001,924,000.3231,158,149.4617,047,560.0816,034,589.7091.01在建自有资金
合计395,894,802.0144,971,160.07311,174,308.52298,447,496.5616,034,589.7041,663,382.33////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主要是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的生产服务设施支出。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商标权软件探矿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63,112,992.642,835.0012,623,111.47302,247,879.43477,986,818.54
2.本期增加金额138,810.001,366,830.561,505,640.56
(1)购置138,810.001,366,830.561,505,640.56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63,251,802.642,835.0013,989,942.03302,247,879.43479,492,459.10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48,832,451.932,835.007,788,103.6056,623,390.53
2.本期增加金额3,322,572.94792,693.674,115,266.61
(1)计提3,322,572.94792,693.674,115,266.61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52,155,024.872,835.008,580,797.2760,738,657.1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11,096,777.775,409,144.76302,247,879.43418,753,801.96
2.期初账面价值114,280,540.714,835,007.87302,247,879.43421,363,428.01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粮食中心土地使用权840,666.91正在办理中
农业发展中心大楼土地使用权231,656.25正在办理中
项 目年末账面价值本年摊销金额受限原因
祯祥粮库土地使用权8,328,686.15207,784.27涉诉法院查封
兴华粮库土地使用权13,646,348.80340,449.45涉诉法院查封
中和粮库土地使用权12,188,604.89304,081.62涉诉法院查封
合计34,163,639.84852,315.34/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农田水利项目维护36,538,944.1716,034,589.705,775,090.2746,798,443.60
经营租入催芽基地4,815,392.50260,587.261,042,452.704,033,527.06
粮食管护设施土地租赁费2,306,676.57799,500.721,507,175.85
其他445,333.0030,600.00414,733.00
合计44,106,346.2416,295,176.967,647,643.6952,753,879.51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97,914,832.732,236,738,528.50
可抵扣亏损386,676,708.14188,459,076.97
合计2,484,591,540.872,425,197,605.47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0年到期22,091,419.47
2021年到期37,186,269.8837,401,398.27
2022年到期34,235,246.3534,506,446.75
2023年到期20,284,003.8120,367,856.49
2024年到期73,999,148.9574,091,955.99
2025年到期220,972,039.15
合计386,676,708.14188,459,076.97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哈尔滨合作开发项目5,071,790.365,071,790.365,071,790.365,071,790.36
四方山石墨矿探矿支出6,800,000.006,800,000.006,800,000.006,800,000.00
抵债资产(天顺新城三期)418,196,582.9131,510,000.00386,686,582.91418,196,582.91418,196,582.91
抵债资产(二九一龙脉小区)114,213,632.9647,592,930.9666,620,702.00114,213,632.9642,211,021.1972,002,611.77
抵债资产(肇东忠信国际小区)4,328,800.884,328,800.884,328,800.884,328,800.88
其他3,599,700.763,599,700.765,100,920.475,100,920.47
合计552,210,507.8779,102,930.96473,107,576.91553,711,727.5842,211,021.19511,500,706.39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家庭农场款4,494,352.204,494,352.20
应付原材料采购款49,005,730.5037,287,581.46
应付商品采购款7,577,926.388,825,538.88
应付劳务款80,649,215.2489,621,713.23
合计141,727,224.32140,229,185.77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黑龙江省恒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6,370,017.44暂未结算
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8,876,785.17暂未结算
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2,758,562.54暂未结算
黑龙江农垦华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877,276.00暂未结算
无锡沪东麦斯特工程有限公司1,215,801.00暂未结算
黑龙江省康翔经贸有限公司1,195,500.00暂未结算
西安秦普工贸有限公司1,089,500.00暂未结算
哈尔滨电业局911,724.58暂未结算
密山杜氏现代肥料公司905,670.00暂未结算
洛阳万凯耐火材料有限公司666,300.86暂未结算
黑龙江冠拓煤炭经销有限公司545,363.05暂未结算
合计86,412,500.64/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产品销售货款9,784,704.7110,694,191.44
出租资产租金564,033.055,438,176.45
合计10,348,737.7616,132,367.89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山东华宇铝电有限公司6,247,777.25三方债务未结清
王阳1,440,028.00存在经济纠纷暂未结算
合计7,687,805.25/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下年承包费392,716,206.94436,407,168.07
预收家农销售款76,328,831.4649,525,517.44
预收产品销售款7,410,592.4
预收劳务款1,415,094.34
减:计入其他流动负债(附注七、44)-6,484,173.62-3,352,369.50
合计469,971,457.18483,995,410.35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251,365,285.22565,498,878.95556,064,571.79260,799,592.38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5,292.89191,683,767.96191,676,153.3812,907.47
三、辞退福利38,517,840.2645,233,539.4941,324,246.7442,427,133.01
合计289,888,418.37802,416,186.40789,064,971.91303,239,632.86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96,197,974.45343,865,633.41340,565,616.97199,497,990.89
二、职工福利费24,981,518.9024,981,518.90
三、社会保险费5,515.00148,958,539.82148,964,054.82
其中:医疗保险费5,515.00143,748,618.41143,754,133.41
工伤保险费5,209,921.415,209,921.41
四、住房公积金1,220,477.4228,841,799.0229,406,084.58656,191.86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53,941,318.3515,481,401.418,812,443.4660,610,276.30
六、短期带薪缺勤1,398,551.001,398,551.00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八、其他1,971,435.391,936,302.0635,133.33
合计251,365,285.22565,498,878.95556,064,571.79260,799,592.38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2,607.46184,655,908.14184,658,515.60
2、失业保险费2,685.435,760,945.685,750,723.6412,907.47
3、企业年金缴费1,266,914.141,266,914.14
合计5,292.89191,683,767.96191,676,153.3812,907.47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28,651,989.6629,340,087.37
营业税53,830.4853,830.48
企业所得税10,513,342.945,595,839.42
个人所得税1,561,506.671,483,180.97
城市维护建设税2,189,369.702,234,034.32
教育费附加2,667,991.042,702,100.27
房产税4,934,250.814,932,255.19
土地使用税12,171,721.3112,169,641.62
车船使用税480.006,172.80
土地增值税15,540,074.4215,540,074.42
印花税427,565.01420,889.40
契税2,113,755.8913,976,210.42
水利建设基金19,223.3919,223.39
垃圾处理费201.00183.00
残疾人就业保证金154,882.40392,916.97
合计81,000,184.7288,866,640.04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245,431,378.28274,426,330.25
合计245,431,378.28274,426,330.25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职员款项17,583,742.3124,501,196.02
应付保证金33,337,223.8432,448,445.56
应付工程款44,462,014.3873,779,107.26
应付运输费7,892,990.307,892,990.30
应付家庭农场款20,813,796.4117,766,787.74
应付往来款111,599,676.38108,277,143.60
其他9,741,934.669,760,659.77
合计245,431,378.28274,426,330.25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青冈县玉丰粮油收储有限公司26,710,697.00存在经济纠纷暂未结算
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7,343,800.00存在经济纠纷暂未结算
哈尔滨市大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537,135.10暂未结算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446,125.89暂未结算
黑龙江省绥化农垦振寰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904,226.98暂未结算
绥化农垦旷鑫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730,625.28暂未结算
黑龙江省建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2,584,399.63暂未结算
黑龙江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385,463.57暂未结算
郭伟新2,255,000.00暂未结算
方正县电力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2,068,288.64暂未结算
合计55,965,762.09/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税额6,484,173.623,352,369.50
合计6,484,173.623,352,369.50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信用借款2,984,954.934,451,729.61
合计2,984,954.934,451,729.61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137,271.31137,271.31
合计137,271.31137,271.31
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补偿贸易引进设备价款(日本丸红补偿贸易借款)137,271.31137,271.31
合计137,271.31137,271.31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二、辞退福利105,902,163.61109,623,736.12
三、其他长期福利
合计105,902,163.61109,623,736.12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违约金447,770.64鑫都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为买受人办理房地产权事宜,根据购房合同,按房价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合计447,770.64/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3,959,427.3016,555,550.4017,386,546.343,128,431.36财政资金
合计3,959,427.3016,555,550.4017,386,546.343,128,431.36/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节水型生产线项目787,500.00787,500.00与资产相关
农产品质量追溯项目223,065.2662,659.36160,405.90与资产相关
测土配方项目325,053.7114,723.4055,699.92284,077.19与资产相关
新建粮食仓储项目2,500,000.002,500,000.00与资产相关
国家农机补贴123,808.3370,800.0010,660.06183,948.27与资产相关
中央财政水稻稻瘟病防治补助1,125,000.001,125,000.00与收益相关
中小企业复工复产补贴4,527.004,527.00与收益相关
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岗位补贴15,340,500.0015,340,500.00与收益相关
合计3,959,427.3016,555,550.40787,500.0016,599,046.343,128,431.36/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777,679,909.001,777,679,909.00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2,372,595,749.962,372,595,749.96
其他资本公积47,625,457.3347,625,457.33
合计2,420,221,207.292,420,221,207.29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 余额本期发生金额期末 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4.001.00-1.003.00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4.001.00-1.003.00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53,306.00-2,512,186.66-2,512,186.66-2,358,880.66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53,306.00-2,512,186.66-2,512,186.66-2,358,880.66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153,310.00-2,512,186.661.00-2,512,187.66-2,358,877.66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1,207,472,145.7399,608,360.391,307,080,506.12
任意盈余公积430,340,843.1549,804,180.14480,145,023.29
合计1,637,812,988.88149,412,540.531,787,225,529.41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812,309,782.43794,876,744.59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812,309,782.43794,876,744.59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89,978,629.23848,615,373.8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9,608,360.2979,653,393.74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49,804,180.1439,826,696.87
应付普通股股利675,518,365.42711,071,963.60
其他-0.90630,281.75
期末未分配利润977,357,506.71812,309,782.43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2,722,381,173.701,233,154,807.092,685,956,922.371,218,426,474.99
其他业务518,509,789.16510,995,289.87425,349,217.23433,511,422.04
合计3,240,890,962.861,744,150,096.963,111,306,139.601,651,937,897.03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农业行业房地产业其他合计
商品类型3,228,689,522.246,494,375.205,707,065.423,240,890,962.86
土地承包2,686,597,869.982,686,597,869.98
农产品销售29,528,275.1429,528,275.14
农用物资455,818,778.94455,818,778.94
商品房销售6,255,028.586,255,028.58
其他56,744,598.18239,346.625,707,065.4262,691,010.22
按经营地区分类3,228,689,522.246,494,375.205,707,065.423,240,890,962.86
黑龙江省3,228,689,522.246,494,375.20998,556.863,236,182,454.30
境内其他4,708,508.564,708,508.56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3,228,689,522.246,494,375.205,707,065.423,240,890,962.86
时段内履约2,740,322,531.51239,346.625,568,127.362,746,130,005.49
时点履约488,366,990.736,255,028.58138,938.06494,760,957.37
合计3,228,689,522.246,494,375.205,707,065.423,240,890,962.86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420,963.55451,101.80
教育费附加366,638.70352,711.41
土地增值税290,366.5220,056.36
房产税3,322,400.083,756,781.63
土地使用税2,728,562.682,484,175.30
车船使用税52,098.0044,616.80
印花税503,364.70461,607.54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377,572.57
垃圾处理费749.001,269.99
合计7,685,143.238,949,893.40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运输费17,800.00603,907.68
职工薪酬8,602,130.939,036,431.54
物料消耗1,223,782.74794,336.88
折旧费2,983,243.481,675,168.65
装卸费684,435.65
修理费259,240.80577,617.90
业务招待费108,352.0096,944.00
办公费157,430.72181,267.05
低值易耗品摊销600.00104,523.00
差旅费34,119.1015,077.00
交通费298,850.00256,454.00
租赁费200,000.00297,924.53
检验费14,064.1611,170.00
财产保险费240,469.22168,164.64
销售服务费97,205.00
广告费83,974.1829,126.21
商品损耗33,078.1827,977.05
合计14,354,340.5114,560,525.78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242,862,047.44230,379,193.30
折旧费51,719,506.7250,053,756.80
物料消耗24,940,364.0026,931,260.95
保险费2,332,814.522,260,839.08
道路维修费2,243,244.801,932,000.00
机械作业费8,312,934.7011,769,174.87
修理费27,173,439.7833,803,420.10
规划及绿化费6,722,278.637,112,050.30
业务招待费8,153,653.5212,146,520.64
劳务费9,272,630.508,229,642.88
中介及服务费12,308,848.4414,823,152.29
办公费10,346,194.7711,549,360.11
差旅费5,670,898.029,731,310.21
无形资产摊销4,115,266.613,790,051.40
诉讼费-822,527.65169,900.76
宣传展览费5,139,371.064,298,746.01
物业管理及卫生费10,350,651.5913,164,427.25
安全生产费8,922,742.229,268,382.22
存货盘亏或毁损-181.602,933.16
交通费14,776,153.0517,087,092.5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30,600.0030,600.00
认证验证及注册费1,402,197.001,115,024.00
租赁及仓储费1,177,705.341,225,608.28
会议费801,728.551,781,706.80
公有车辆使用费2,960,132.163,526,500.06
董事会费72,463.00129,875.75
上市信息披露费301,886.79301,886.79
检验检疫费5,220.007,670.00
低值易耗品摊销477,240.00444,713.92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26,888.15
合计461,442,615.81477,066,800.47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研究项目1,985,565.391,820,752.25
实验项目2,672,452.972,118,738.46
示范项目10,947,375.359,941,009.00
农技推广项目463,726.00412,461.40
其他项目29,290.0016,362.00
合计16,098,409.7114,309,323.11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减:利息收入-64,357,012.13-15,983,574.96
金融机构手续费315,210.52295,673.76
其他-16,158,523.877,067,786.96
合计-80,200,325.48-8,620,114.24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17,469,234.34870,801.63
扣缴税款手续费1,053,672.4967,466.05
合计18,522,906.83938,267.68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32,886,476.76-44,077,962.78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62,959,522.9589,143,107.4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1,210,000.001,210,000.00
合计31,283,047.1946,275,144.67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69,348.53325,065.91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6,155,054.94690,555.00
合计6,424,403.471,015,620.91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9,054.14-4,739,721.45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338,676.37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十二、其他-36,891,909.77
合计-38,249,640.28-4,739,721.45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15,792,327.392,336,134.68
合计15,792,327.392,336,134.68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281,451.95221,233.02281,451.95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281,451.95221,233.02281,451.95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接受捐赠20,000.0032,000.0020,000.00
政府补助7,897,500.00262,500.007,897,500.00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3,509,124.944,381,871.313,509,124.94
罚款收入478,503.20256,487.70478,503.20
保险理赔357,455.281,483,417.47357,455.28
农机补贴利息419.389,551.10419.38
违约金241,363.00629,484.00241,363.00
其他收入148,806.8045,377.70148,806.80
合计12,934,624.557,321,922.3012,934,624.55
补助项目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节水型生产线项目787,500.00262,500.00与资产相关
2014-2016年蒸汽补贴款7,110,000.00与收益相关
合计7,897,500.00262,500.00/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23,708,027.5324,607,463.8223,708,027.53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23,708,027.5324,607,463.8223,708,027.53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对外捐赠5,000.00
罚款支出44,450.002,000.0044,450.00
赔偿金-159,743.63172,000.00-159,743.63
违约金和滞纳金65,548.9415,096.5365,548.94
防汛抢险支出20,334,057.8166,523,717.1720,334,057.81
农机购置补贴93,316,499.6092,472,574.0093,316,499.60
其他支出124,456.02114,141.63124,456.02
合计137,433,296.27183,911,993.15137,433,296.27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14,999,738.42-11,231,333.56
合计14,999,738.42-11,231,333.56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986,635,055.00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246,658,763.77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692.65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243,118,887.38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2,023,323.62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9,438,231.06
所得税费用14,999,738.42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保证金71,320,268.7252,030,088.22
利息收入64,357,012.1315,983,574.96
政府补助18,589,627.00199,860.07
往来款170,852,035.02124,202,939.76
租赁收入8,601,975.3711,189,732.13
其他3,908,240.442,620,862.18
合计337,629,158.68206,227,057.32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差旅费5,539,304.929,605,029.08
办公费8,632,676.6210,007,054.29
业务招待费8,226,516.5212,226,384.87
物料消耗20,688,802.6519,843,615.18
修理费7,833,844.2012,051,499.53
保险费5,016,298.003,870,533.46
水资源及水土防治费等农田基础设施54,325.00
运输费17,982.93619,616.70
广告宣传费3,427,070.003,790,062.59
规划及绿化费5,201,477.395,811,867.39
道路维修费619,800.001,932,000.00
租赁、仓储和保管费1,328,225.421,450,689.90
往来款177,584,289.05268,289,699.39
退还保证金71,848,525.0750,779,094.13
机械作业费8,454,914.7012,098,669.67
劳务费及装卸费7,410,399.288,613,109.75
交通费15,056,743.5517,136,205.61
会议费826,263.551,711,104.80
公有车辆使用费2,777,923.723,461,097.27
物业管理及卫生费9,438,741.7810,253,782.63
中介及服务费10,249,302.0311,507,829.60
安全生产费3,377,150.093,495,042.09
研究费用9,976,465.3510,098,931.50
防汛抢险支出19,208,366.2958,768,179.53
农机补贴92,944,060.0089,707,574.00
银行手续费312,549.99295,038.76
其他2,703,832.433,114,144.56
合计498,755,850.53630,537,856.28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为负数220,759.00212,443.95
合计220,759.00212,443.95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971,635,316.58833,568,523.25
加:资产减值准备38,249,640.284,739,721.45
信用减值损失-6,424,403.47-1,015,620.91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227,028,479.93205,651,210.01
使用权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4,115,266.613,790,051.4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7,647,643.697,209,422.3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5,792,327.39-2,336,134.68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3,426,575.5824,386,230.80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1,283,047.19-46,275,144.6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5,435,382.8124,038,202.9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8,002,813.89103,808,035.4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41,797,034.74-343,029,352.85
其他-916,519.34-366,827.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89,327,787.24814,168,317.31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1,642,854,125.841,020,129,252.92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1,020,129,252.92312,973,104.49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22,724,872.92707,156,148.43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1,642,854,125.841,020,129,252.92
其中:库存现金7,497.6011,154.77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1,642,846,628.241,020,118,098.15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642,854,125.841,020,129,252.92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852,750.76详见附注七、1
存货11,084,365.66详见附注七、9
固定资产5,928,725.14详见附注七、21
无形资产34,163,639.84详见附注七、26
合计53,029,481.40/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岗位补贴15,340,500.00其他收益15,340,500.00
税收减免870,188.00其他收益870,188.00
2014-2016年蒸汽补贴款7,110,000.00营业外收入7,110,000.00
中央财政水稻稻瘟病防治补助1,125,000.00其他收益1,125,000.00
中小企业复工复产补贴4,527.00其他收益4,527.00
国家农机补贴70,800.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10,660.06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之子公司麦芽公司本年清算全资子公司秦皇岛北大荒龙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鑫亚公司本年清算全资子公司秦皇岛市强生商贸有限公司。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密山市密山纸制品制造97.86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风险投资等100.00投资设立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贸易100.00投资设立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农副食品加工58.44投资设立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四方山石墨产业有限公司鹤岗市鹤岗采矿业100.00资产合并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房地产开发60.00投资设立
北大荒鑫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建筑业60.00投资设立
黑龙江亚德经贸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商贸100.00投资设立
黑龙江省岱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投资管理100.00投资设立
黑龙江北大荒玉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绥化市绥化商贸51.00投资设立
秦皇岛北大荒麦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秦皇岛农副食品加工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珠海锦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房地产开发100.00投资设立
北京泰鑫天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投资管理100.00资产合并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2.14323,722.98-4,222,951.77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41.56-13,078,112.59-208,327,780.05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00-3,541,525.18-45,747,867.71
北大荒鑫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0.00-299,584.4915,505,294.57
黑龙江北大荒玉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49.00-1,747,813.376,086,629.76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146.59609.02755.6112,989.0312,989.03132.69921.371,054.0614,574.78225.4314,800.21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2,092.1657,326.9059,419.0690,546.0690,546.061,892.9761,075.3162,968.2890,946.472.0090,948.47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4,100.57518.0914,618.6626,043.4512.1826,055.6315,434.50519.5915,954.0926,429.5776.1126,505.68
北大荒鑫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428.19686.684,114.87238.55238.553,443.46758.684,202.14250.92250.92
黑龙江北大荒玉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66.266,593.186,659.445,417.275,417.2766.266,849.356,915.615,316.755,316.75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6.841,512.721,512.72-218.225.71-8.31-8.313.37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470.85-3,146.80-3,146.80318.37943.94-3,547.47-3,547.47-359.41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49.44-885.38-885.38254.521,094.28441.06441.06224.21
北大荒鑫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4.90-74.90-427.41-81.73-81.7325.25
黑龙江北大荒玉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356.70-356.70-354.92-354.920.00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黑龙江北大荒全利选煤有限公司鹤岗市鹤岗市煤炭贸易40.00按权益法核算
黑龙江北大荒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其他金融业务49.00按权益法核算
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双城市双城市房地产开发与经营51.22按权益法核算
佳沃北大荒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企业管理咨询等30.00按权益法核算
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粮食收购,热力生产和供应,谷物种植等49.00按权益法核算
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伊春市伊春市肥料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燃气生产和供应;水的生产和供应49.00按权益法核算
黑龙江省克东腐乳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齐齐哈尔市生产豆制品(发酵性豆制品),调味品,食品用塑料容器,电子商务,互联网销售。22.36按权益法核算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北大荒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北大荒全利选煤有限公司佳沃北大荒农业控股有限公司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克东腐乳有限公司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北大荒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北大荒汉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黑龙江北大荒全利选煤有限公司佳沃北大荒农业控股有限公司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克东腐乳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19,499.8212,685.05730.0218,874.40367.634,650.6228,486.3913,397.01231.71,048.4118,845.326,194.864,901.76
非流动资产17,449.182,288.5620.117,134.6528,176.962,909.0816,215.891,112.883.53228.124,636.5231,605.953,187.07
资产合计36,949.0014,973.61750.1326,009.0528,544.597,559.7044,702.2814,509.89235.231,276.5323,481.8437,800.818,088.83
流动负债17,863.32515.61260.208,047.988,233.994,186.1425,019.76953.25379.0768.265,125.8313,107.824,109.80
非流动负债407.1730.03179.16179.16
负债合计17,863.32922.78260.208,078.018,233.994,365.3025,019.76953.25379.0768.265,125.8313,107.824,288.96
少数股东权益49.7648.8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9,085.6814,050.82489.9317,881.2720,310.603,194.4119,682.5213,556.64-143.831,208.2618,307.1624,692.993,799.87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15,653.267,419.41195.975,364.3835,245.29714.2716,354.617,177.26483.35,492.1537,775.48849.65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15,653.267,419.41195.975,364.3835,245.29714.2716,354.617,177.26483.35,492.1537,775.48849.65
营业收入2,192.74747.5526,066.651.242,428.2314,089.43563.5138,334.36258.442,884.63
净利润-1,396.68494.18-718.33411.51-4,382.39-605.47-3,008.83545.920.62-38.63-341.63-5,410.34-340.78
其他综合收益-837.4051.1
综合收益总额-1,396.68494.18-718.33-425.89-4,382.39-605.47-3,008.83545.920.62-38.63-290.53-5,410.34-340.78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 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集团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集团以浮动利率计息的短期理财产品(详见本附注七、2)有关。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基于下述假设:

①市场利率变化影响可变利率金融工具的利息收入或费用;

②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固定利率金融工具,市场利率变化仅仅影响其利息收入或费用;

③对于指定为套期工具的衍生金融工具,市场利率变化影响其公允价值,并且所有利率套期预计都是高度有效的;

④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利率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计算衍生金融工具及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业务,无需要披露的汇率风险。

(3)其他价格风险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业务,无其他需要披露的价格风险。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成立了一个小组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3.流动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1,039,608,728.801,039,608,728.80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1,028,608,725.801,028,608,725.80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028,608,725.801,028,608,725.80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1,000,003.0011,000,003.00
(四)投资性房地产
(五)生物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1,039,608,728.801,039,608,728.80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农业及农产品生产经营管理业务、投资经营管理业务、其他业务等。2,360,00064.1464.14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关系
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黑龙江省友谊农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八五二农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八五三农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八五九农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二九一农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青龙山农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勤得利农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七星农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八五四农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八五六农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新华农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江滨农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二九〇农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山城供热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龙谊麦业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三江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北大荒麦芽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绿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海纳粮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农垦建筑设计院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粮食物流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农垦北大荒数据通信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垦区龙垦建设工程总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金香源农资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北大荒农化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建筑工程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农垦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北大荒集团红兴隆农研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中油黑龙江农垦石油有限公司青山加油站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北大荒种业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农用物资20,880.0039,552.50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采购农用物资352,076,110.77296,587,411.01
黑龙江北大荒农化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农用物资64,312,463.453,390,000.00
黑龙江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采购农用物资33,579,283.85
黑龙江金香源农资有限公司采购农用物资2,117,776.00
中油黑龙江农垦石油有限公司青山加油站采购油料100,500.00
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通信服务2,012,287.842,140,645.75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通信有限责任公司通信服务135,467.00141,108.00
黑龙江农垦北大荒数据通信有限公司通信服务471,698.11432,389.94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保险服务2,642,678.2248,249,336.64
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航化服务7,446,145.006,515,095.00
黑龙江农垦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施工服务1,071,237.44
黑龙江省农垦建筑设计院工程施工服务388,120.00201,056.00
黑龙江垦区龙垦建设工程总公司工程施工服务1,257,324.69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三江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暖等劳务405,057.78408,154.71
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山城供热有限公司供暖等劳务493,811.88457,329.07
黑龙江省八五四农场供水、供暖等服务1,371,651.001,398,944.00
黑龙江省新华农场供水、供暖等劳务622,278.941,497,407.81
黑龙江省二九〇农场供水、供暖等劳务878,954.20946,350.19
黑龙江省八五九农场供水、供暖等服务7,817,869.001,526,800.00
黑龙江省青龙山农场供水、供暖等劳务716,027.65957,865.37
黑龙江省友谊农场供水、供暖等劳务2,571,500.952,596,710.93
黑龙江省七星农场供水、供暖等劳务2,700,000.00
黑龙江省江滨农场供水、供暖等劳务1,574,745.002,867,074.00
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中介服务费等3,021,221.763,085,012.84
黑龙江农垦北大荒数据通信有限公司中介服务费等14,150.94
北大荒粮食物流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其他服务351,734.72438,726.41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其他(炮弹购置补贴)999,264.00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黑龙江省二九〇农场销售农用物资380,385.00117,271.48
黑龙江省新华农场销售农用物资9,711.00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协办收入5,734,563.332,925,802.42
黑龙江省新华农场航化服务5,289.00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3,408,457.743,205,217.35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海纳粮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建筑物282,569.29
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2,683,626.962,765,548.89
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73,394.5018,348.62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机器设备1,865,698.641,285,294.51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海纳粮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机器设备358,734.41
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机器设备1,889,464.211,861,371.16
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机器设备283,185.84283,185.84
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运输工具2,999.352,954.75
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设备及其他44,479.3243,817.99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设备及其他16,782.2417,638.56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海纳粮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办公设备及其他44,147.85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费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黑龙江省青龙山农场房屋建筑物116,700.00116,700.00
黑龙江省八五三农场房屋建筑物200,000.00200,000.00
黑龙江省勤得利农场房屋建筑物401,954.09401,954.09
黑龙江省八五四农场房屋建筑物550,000.00550,000.00
黑龙江省江滨农场机器设备200,000.00
黑龙江省勤得利农场机器设备540,981.37540,981.37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黑龙江省勤得利农场购买资产2,693,600.00
黑龙江省江滨农场购买资产132,200.00
黑龙江省友谊农场购买资产3,884,775.004,682,900.00
黑龙江省八五六农场购买资产10,819,700.009,604,700.00
黑龙江省二九一农场购买资产5,446,230.00
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物偿还应收款15,000,000.00
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物联网购置358,490.56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576.29467.43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7,722,748.007,722,748.007,722,748.007,722,748.00
应收账款黑龙江省龙谊麦业有限公司11,980,177.9011,980,177.9011,980,177.9011,980,177.90
应收账款合计19,702,925.9019,702,925.9019,702,925.9019,702,925.90
预付账款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39,688,825.50
预付账款黑龙江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71,238,800.00
预付账款合计71,238,800.0039,688,825.50
其他应收款黑龙江北大荒麦芽有限公司1,636,450.271,636,450.271,636,450.271,636,450.27
其他应收款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241,433.00
其他应收款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500,000.00
其他应收款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3,101,350.59
其他应收款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153,074.00153,074.00
其他应收款北大荒绿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130,863.90130,863.90
其他应收款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54,107,412.67152,411,072.49323,380,021.84160,911,072.49
其他应收款合计156,027,800.84154,047,522.76329,143,193.60162,547,522.76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2,758,562.542,758,562.54
应付账款黑龙江北大荒种业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34,997.5
应付账款黑龙江北大荒集团红兴隆农研有限公司869,751.60
应付账款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59,100.0019,762,931.73
应付账款黑龙江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33,579,283.85
应付账款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
应付账款合计36,396,946.3923,426,243.37
预收款项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73,394.50
预收款项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4,620,569.84
预收款项合计4,693,964.34
其他应付款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500,000.00
其他应付款北大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50,199.50313,525.08
其他应付款黑龙江垦区龙垦建设工程总公司318,162.37
其他应付款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152,521.754,123,861.75
其他应付款黑龙江农垦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5,664.73
其他应付款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680,000.00
其他应付款黑龙江省八五二农场340,000.83340,000.83
其他应付款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海纳粮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0300,000.00
其他应付款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建筑工程公司1,330.001,330.00
其他应付款黑龙江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385,463.572,385,463.57
其他应付款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38,000.001,600,000.00
其他应付款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13,686.86
其他应付款黑龙江省农垦建筑设计院157,133.00
其他应付款合计6,571,342.759,735,001.09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711,071,963.6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711,071,963.60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集团的经营业务划分为7个经营分部,本集团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集团确定了7个报告分部,分别为农业分部、尿素分部、纸张分部、麦芽分部、经贸分部、房地产分部、投资管理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公司主要产品为基础确定的。本集团各个报告分部提供的主要产品及劳务分别为公司的主营业务。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农业尿素纸张麦芽经贸房地产投资管理分部间抵销合计
对外营业收入322,868.9511.756.84470.8552.95649.44324,060.78
销售费用1,435.431,435.43
利息收入15.940.350.0923.9777.506.940.27105.06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701.35123.45-577.90
信用减值损失62.563.69-0.02846.89-0.32912.80
资产减值损失-135.77-538.19-673.96
折旧费和摊销费20,407.76336.8930.432,508.55343.3873.8223,700.83
利润总额96,968.99-771.611,512.72-3,146.80337.58-960.28122.8394,063.43
资产总额438,925.715,962.72755.6159,419.0620,362.4815,776.435,453.01546,655.02
负债总额438,925.715,962.7212,989.0390,546.06101,361.7723,337.07673,122.36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小计
1至2年
2至3年
3至4年
4至5年4,472,650.08
5年以上113,350,440.13
合计117,823,090.21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17,823,090.21100.00117,823,090.21100.00118,054,042.23100.00118,054,042.23100.00
合计117,823,090.21/117,823,090.21/118,054,042.23/118,054,042.23/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黑龙江龙谊麦业有限公司11,980,177.9011,980,177.90100.00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黑龙江农垦宏信有限公司一部11,850,141.9711,850,141.97100.00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大庆高新区新金雨经贸有限公司10,181,491.3510,181,491.35100.00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佳木斯华原农资有限公司一部5,175,000.005,175,000.00100.00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沈阳锋烨兴经贸物资公司16,439,366.6016,439,366.60100.00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7,722,748.007,722,748.00100.00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辽宁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8,852,897.348,852,897.34100.00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其他单项计提金额不重大客户45,621,267.0545,621,267.05100.00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合计117,823,090.21117,823,090.21100.00/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18,054,042.23232,452.02-1,500.00117,823,090.21
合计118,054,042.23232,452.02-1,500.00117,823,090.21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农户转回(家庭农场承包费)230,952.02货币/转账
农户收回(家庭农场承包费)1,500.00货币
合计232,452.02——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1,127,037,251.261,180,496,756.20
合计1,127,037,251.261,180,496,756.20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小计137,026,476.63
1至2年3,638,200.00
2至3年3,000.00
3至4年
4至5年32,765,695.72
5年以上2,223,834,736.26
合计2,397,268,108.61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153,595,899.0722,206,202.05
应收家庭农场款160,598,043.03160,976,453.33
承包结算款9,066,171.469,066,171.46
存出保证金6,500.006,500.00
资产转售款3,438,353.313,448,353.31
应收职员款2,387,436.312,387,436.31
公司内部往来2,055,850,530.212,240,842,130.21
其他12,325,175.2212,477,020.13
合计2,397,268,108.612,451,410,266.80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
期信用损失用减值)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3,384.47929,418.831,269,980,707.301,270,913,510.60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121,411.82121,411.82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121,411.82121,411.82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2,707,233.06-121,411.82-2,874,064.19-288,242.95
本期转回518,133.46518,133.46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123,723.16-123,723.16
2020年12月31日余额2,710,617.53808,007.011,266,712,232.811,270,230,857.35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04,262,700.44242,823.63518,133.46-123,723.16204,111,113.77
账龄组合932,803.302,585,821.243,518,624.54
与交易对象关系组合1,065,718,006.86-3,116,887.821,062,601,119.04
合计1,270,913,510.60-288,242.95518,133.46-123,723.161,270,230,857.35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农户转回(家庭农场承包费)394,410.30货币/转账
农户收回(家庭农场承包费)123,723.16货币
合计518,133.46/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往来款950,776,197.485年以上39.66715,025,269.08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往来款877,241,555.405年以上36.59192,161,855.40
哈尔滨市道里区棚户区改造管理办公室保证金135,232,505.441年以内5.642,704,650.11
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往来款110,950,894.565年以上4.63110,950,894.56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往来款106,863,782.775年以上4.4644,463,100.00
合计/2,181,064,935.65/90.981,065,305,769.15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857,427,165.41466,427,165.41391,000,000.00857,427,165.41466,427,165.41391,000,000.00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391,865,200.93391,865,200.93418,972,711.70418,972,711.70
合计1,249,292,366.34466,427,165.41782,865,200.931,276,399,877.11466,427,165.41809,972,711.70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北大荒鑫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0,000,000.0030,000,000.00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000,000.0030,000,000.0030,000,000.00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1,000,000.0061,000,000.00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24,500,000.0024,500,000.0024,500,000.00
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189,201,103.91189,201,103.91189,201,103.91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222,726,061.50222,726,061.50222,726,061.50
黑龙江宝泉岭农垦四方山石墨产业有限公司300,000,000.00300,000,000.00
合计857,427,165.41857,427,165.41466,427,165.41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黑龙江北大荒全利选煤有限公司4,833,025.77-2,873,309.261,959,716.51
黑龙江北大荒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66,427,555.522,421,485.5668,849,041.08
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339,215,612.23-25,301,862.00313,913,750.23
黑龙江省克东腐乳有限公司8,496,518.18-1,353,825.077,142,693.11
小计418,972,711.70-27,107,510.77391,865,200.93
合计418,972,711.70-27,107,510.77391,865,200.93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2,716,126,145.121,221,322,607.242,675,129,872.461,210,948,460.48
其他业务512,964,044.07499,750,317.72415,200,438.07414,807,856.19
合计3,229,090,189.191,721,072,924.963,090,330,310.531,625,756,316.67
合同分类农业行业其他合计
商品类型3,228,689,522.24400,666.953,229,090,189.19
土地承包2,686,597,869.982,686,597,869.98
农产品29,528,275.1429,528,275.14
农用物资455,818,778.94455,818,778.94
其他56,744,598.18400,666.9557,145,265.13
按经营地区分类3,228,689,522.24400,666.953,229,090,189.19
黑龙江省3,228,689,522.24400,666.953,229,090,189.19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3,228,689,522.24400,666.953,229,090,189.19
时段内履约2,740,322,531.51301,551.902,740,624,083.41
时点履约488,366,990.7399,115.05488,466,105.78
合计3,228,689,522.24400,666.953,229,090,189.19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7,107,510.77-28,140,488.11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62,959,522.9589,143,107.4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1,210,000.001,210,000.00
合计37,062,013.1862,212,619.34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5,792,327.3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5,366,734.34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22,939,196.64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9,162,258.8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32,396,171.7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3,473,578.53
合计-62,609,233.05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4.670.5570.5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5.600.5920.592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备查文件目录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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