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做为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对公司有关情况的了解和调查,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2020年当期及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截止2020年当期及累计,公司能够按照国家相关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二、截止2020年12月31日,以下反担保是基于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基础上而发生的,属于企业正常经济行为,有利于解决公司的中长期资金需求、调节负债结构,反担保的风险可控。
1、公司将1780轧钢部分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5年,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给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为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
2、公司将2800m
高炉设备通过售后回租方式向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5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5年,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部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为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
3、公司将9号焦炉部分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信达金融租赁有限
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6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5年,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给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为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
4、公司将2200m
高炉设备通过售后回租方式向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2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4年,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部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为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
5、公司将500m
烧结机部分设备通过售后回租方式向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2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4年,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部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为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
6、公司将3号高炉部分设备通过售后回租方式向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5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3年,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部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为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
独立董事:胡卫升 李春涛 管炳春
2021年4月28日